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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利害關係人

一、利害關係人意義

Freeman (1984 )首先提出「利害關係人」的觀點,其定義是在一個 組織中會影響組織目標或被組織目標影響的團體或個人。企業管理階層要永 續企業發展,需要製定一個能滿足各種不同利害關係人需求的策略。最先在 企業發展上以利害關係人的觀點來探討管理領域,制定策略。而後,應用於 公共事務部門的公共政策制訂與管理,Dunn(1994)界定政策利害關係人係受 到公共政策影響或影響公共政策制定的個人或團體,由於這些個人或團體對 某一特定公共政策有相關利害關係(Stakes),所以被稱為政策利害關係人 (policy takeholders)。吳定(2003)對政策利害關係人的定義是,受到 某項政策方案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影響的人員,包括正面影響與負面影 響的人員在內。「從政策制定者的立場來看,他必須公平地認定與考慮所有 政策利害關係人的立場或態度,方足以制定符合公平正義之政策,否則社會 必然興起不平之鳴,政策之推行乃有窒礙難行之處」(丘昌泰,2006)。「任 何一項公共政策的制定,都必然涉及或多或少的利害關係(stakes),有些人 得到政策上的利益,有些人則失去利益,更有些人自認為該項政策對其毫無 任何實質影響」(丘昌泰,2006);Dunn(1994)指出必須重視政策利害關係 人的意見與態度,制訂公平正義的政策。就政策利害關係人的類型來看,可 分為政策制定者、政策受益者、政策犧牲者(丘昌泰,2000:47),如圖2-2 所示:

圖 2-2 政策利害關係人結構圖形

資料來源:丘昌泰《公共政策基礎篇》(2006,頁52)

二、利害關係人的類型

Mitchell (1997)分析利害關係人所擁有之特性有三種:權力性

(power)、合法性(legitimacy)、急迫性(urgency),詳如圖2-4。此 三種特性組合歸類七種利害關係人,只具有一種特性者,是潛伏性的利害關 係人(latent stakeholders),如圖所示之1, 2, 3。具有二種特性者,是 期待性的利害關係人(expectant stakeholders),如圖所示之4, 5, 6。

三種特性兼具者,是決定性的利害關係人(definitive stakeholders),

如圖所示之7。,Mitchell(1997) 認為兼具三種特性的利害關係人應是最 顯著且必須立刻被關注的。三種特性皆無者,則非利害關係人,如圖所示之 8。七種利害關係人的特性如下:

(一)潛在的利害關係人:擁有權利、但缺乏合法性與急迫性要求。

(二)自由的利害關係人:擁有合法性,但缺乏權力與急迫性要求。

(三)索求的利害關係人:擁有急迫性要求,但缺乏權力與合法性。

(四)主控的利害關係人:擁有權力與合法性,但缺乏急迫性要求。

(五)危險的利害關係人:擁有權利與急迫性要求,但缺乏合法性。

(六)依賴的利害關係人:擁有急迫性要求與合法性。但缺乏權力。

(七)決定性利害關係人:同時擁有權利、正當性與急迫性要求,此類的利害 關係人最優先被考慮的。

(八)非屬於利害關係人:於此議題中無利害關係。

三、關係人矩陣

利害關係人所關心的議題,可藉由各相關利害關係人透過溝通管道收集 整理,並依照問題分別在影響力以及利害關係人關注程度兩方面,所受到的 關切性、重要性、優先性作為分析準則。

圖 2-4 利害關係人之活動矩陣 資料來源:羅紹麟和童秋霞,(2000)

在羅紹麟和童秋霞(2000)的利害關係人之活動矩陣(圖 2-4)中,以利 害關係人對問題有興趣(利益)的程度高低及影響力(權力)程度大小,可讓組 織思考是否需要考慮何種發展溝通之策略;而利害關係人的權力、決定行動 的優先次序、分配給利害關係人的數量以及策略形式的採納等均是考量因 素。利害關係人的活動矩陣在面臨特殊問題時,可引導出有效的影響策略,

並建立策略經營團體(Strategy Management Group,SMG)負責經營策略的 監控、評估其重要性、決定適當的行動等。這將對問題之處理提供時間與方 法,特別是對於外在環境急促變動時,分析方式是依照每一個利害關係人對 問題的興趣程度高低以及其影響力之大小,分別將其標繪在矩陣上。

而對於利害關係人影響策略的基本概念,主要根據 Savage et al.(1991) 觀點,他們根據利害關係人潛在合作關係的可能性高低及利害關係人潛在威 脅的可能性高低,來分析各利害關係人相對權力、背景以及對於其他相對利 害關係人的影響,將「利害關係人」分為「混合型」、「邊際型」、「支持型」、

「反對型」等四種類型,詳如下表 2-2:

表 2-2 利害關係人四種類型

四、利害關係人之分析

進行利害關係人分析有下列幾點基本假設(Mitroff, 1983 )(轉引自童 秋霞,2001):

一 、組織或系統是由內在與外在之利害關係人共同組成。

二 、每一個利害關係人是不同的實體, 而且擁有其本身之資源、目的與意 願。利害關係人掌握之資源包括物資、象徵性、地位、資訊與技術;

而與系統中其他利害關係人之關係是起於權力、權威、職權與責任。

三 、所有的利害關係人間形成一個相互依賴之網路。

四 、每一個新的策略都視利害關係人之性質而定。

五 、與利害關係人之關係是可以改變的。

六 、某一特性時點的組織狀態與其組織文化有關。

利害關係人分析步驟只是一個過程, 視當時情況選取適當之步驟, 一 般來說有下列幾個步驟( 沈明鑑,2004):

一 、辨識利害關係人。

二 、辨識利害關係人的興趣及關心所在。

三 、辨識利害關係人會對組織提出的要求為何。

四 、由組織的角度辨識對組織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

五 、辨識不同的策略性挑戰方案的結果影響。

透過利害關係人分析步驟,不論是產生正面或負面影響的利害關係人,

進而分析各利害關係人可能產生的正、負面影響依據上述分析來發展個別策 略,以爭取最大的支持並降低可能的阻礙。

五、小結

綜合以上研究所論,我們可以了解在推動都市更新中,政府在都市更新 政策擬定及執行的影響力,建商在土地開發過程中獲利,都更社區中贊成戶 及意見戶在都更過程的參與狀況,媒體傳播及社會團體在都更中產生的影響 力這些都可稱之為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最重要的功能是透過分析找出不 同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意見和需求,找出發生衝突的原因,透過諮商了解各 方意見並均衡各方的需求以消弭各利害關係人衝突得產生,讓組織或議題繼 續運作以致完成,此為利害關係人價值之所在。利害關係人理論應用範圍廣 闊,用於研究的經驗充足,可視為利害關係人分析是一項值得信賴的分析途 徑,故本研究將延續先前的研究經驗,以利害關係人做研究分析的基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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