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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制度理論已經成為用來描述及解釋組織型式和行為最重要的理論之一 (DiMaggio & Powell, 1983) (Zucker, 1987)。如當地市場的特色,如政治、法律規範 以及社會規範,會建立起子公司在營運時面臨的制度環境(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過去此類制度規範被視之當然(as given)的接受,並未加以考量。但過去研究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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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多國籍企業在選擇進入模式時,會傾向於與地主國環境的規範、當地人民所 衍生出的規範以及多國籍企業對環境的認知相一致(Yiu & Makino, 2002)。在此情 況下,即不可僅止於考量組織內角度做決策,在考量當地的制度下,過去學者建 議使用制度理論為框架來分析國際專案(Mahalingam & Levitt, 2007)。

DiMaggio & Powell(1983、1991)強調組織與環境之間是緊密相連的,組織的生 存要配合制度環境,而遵循的過程是持續且不易改變的,因此會發生變遷且有組 織同型化(isomorphism)的現象,由此得正當性。正當性可定義為被社會普遍所認可 的狀態,也就是組織的運作與結構是符合社會支持認可的。Singh 等(1991)指出,

組織與制度環境中結構化同形的過程,可以提高組織正當性,正當性提高後可使 組織有較多機會接近資源,從而提高組織的存活率。Hannan and Freeman (1977)也 提到,同型化的產生是因為競爭壓力將非最適化的組織形式淘汰,餘留下來的必 是相互類同而符合環境要求的類型。

制度理論以「模仿」(imitation) 說明組織同型化的過程與結果 (Zucker,1987)。

特別在面對不確定性(uncertainty)高的環境的時候,組織容易模仿環境中其他較穩 定組織的組織結構與規範活動。這種模仿不僅是掌握環境中不確定因素的方法,

也是組織可以維持其正當性策略之一。

DiMaggio&Powell(1983)指出制度造成組織同型的壓力有三種類型:

(一)強制性同形(coercive isomorphism):

強制同形來自於其他組織正式或非正式的壓力,此種壓力有可能來自於其他 組織對組織本身的期望或要求,但此種壓力也可能是來自於當地政府所給予的壓 力,如一些營運制度和法令上的規定。

(二)模仿性同形(mimetic isomorphism):

並不是所有的組織同形皆來自於強制同形,組織在面對不確定性時會產生模 仿的行為,例如缺乏組織科技或目標模糊時。因此當組織面對此種不確定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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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其他組織的一些活動以降低本身所必需面對的不確定性,同時組織在選擇模 仿對象時傾向模仿同一環境中成功的組織。

(三)規範性同形(normative isomorphism):

此種壓力是來自於達到專業化標準的壓力。專業化標準是指公司人員的教育 養成、人際交流與人事甄選皆容易形成組織在技術或管理專業上的同形。

「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是一種程序,透過這種程序可使社會事實變成 充分地規則化或持續性,因而形成制度。制度化通常來自組織部門內或模仿相同 的組織。Zucker(1987)將組織的制度化來源分為三種,即制度化環境、其他組織及 內部組織結構:

一、制度化環境-

制度化環境之定義,第一為「現代組織的地位、政策、方案和程序,是強而有力 的制度規則的表徵,它們的功能向是高度合理的迷思」,在這種情況之下,組織 是制度知識的被動聽眾,因為規則是國家或世界系統所制定的,高高在上的組織 活動。第二為由組織領域來定義,「組織領域是一種集體的制度生命,透過互動 的密度及非正式的流程及成員間的認同來建立制度」。

二、其他組織

組織間的聯繫可以形成制度元素,此種觀念與資源依賴理論有些重疊,某些性質 的連繫如立法機關、專業組織及財務服務或中介單位比較不受資源流動影響,而 是受制度來定義其結構、行動方向即可接受的交易成果。

三、內部組織結構

組織中有不同環境條件及人員,每天重複從事各種活動,組織對任務社會定義常 常從片段的績效中變成"例行性",有些例行性只是單純的習慣,當有新技術出 現時很容易更改,但有些則變成視為理所當然的元素,會抗拒變革,一般而言,

組織例行性會變成制度化視三種情況而定:(1)工作規則形式、正式升遷層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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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型態的特定例行性正式化其表面成文化的程度;(2)結構/任務歷史的長短;(3) 組織包絡於網路或結構任務的程度。

DiMaggio&Powell(1983)認為應以組織場域(organization field)作為制度 環境(組織外部環境)的分析單位。組織場域是指「由許多組織叢聚而成,構成 共同認可的制度生活的區域;包括了主要供應商、資源與產品的消費者、法令代 理機構與其他生產類似服務或產品等組織」,一般來說,「產業」即可視為組織 場域。

制度化牽涉一種程序,這種程序被社會程序、義務或事實視為社會思想和行 動的規則式地位。J. W. Meyer and Rowan (1977)認為制度化的產品、服務、技術、

政策和方案其作用如強力迷思,許多組織都在形式或表面上依循,但順應制度化 規則往往與效率發生嚴重衝突。

North (1990)認為制度為人類制定來規範人際互動的任何形式,可能是正式的 (formal)如明文的法令規章,也可能是非正式的(informal)如文化等。Scott(1995)視 制度為三種元素(或稱三種維度)的組合體,這三種元素分別為法規性(regulative)、

規範性(normative)及認知性(cognitive),而也因為這些元素的交互作用,導致組織 的同型變革。本研究依據 Scott(1995)的觀點,分述如下:

一、法規性制度

根據制定的規則來約束控制行為,迫使他人遵守與順從,否則將會受到制裁;其 主要內涵是強制的、權宜的(expedience),不論是藉由警察與法院等高度正式化機 制;或是藉由社會風俗習慣等非正式機制,只要是明文規定的,都會受限於現行 之法規制度。

二、規範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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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規範標準和價值等社會行為上之限制,並強調道德價值、社會責任、權利義務 之行為要符合他人之期望,但通常不具法律之力量;其主要內涵是將義務性、規 定性及評量性的規範導入生活中,進而成為大眾之共同信念價值。

三、認知制度

強調社會認同之重要性,藉由傳遞共同的認知及行動,是種潛意識、理所當然的 概念,並非著重於加強權利義務的力量。此一元素為區別新制度理論與舊制度理 論之主要特色。而新制度理論在強調於社會制度中,文化因素所扮演的角色,並 著重在制度程序的本質與變化情形。

表 4 制度三元素與其交互關係

法規性 規範性 認知性

順從基礎 權宜 社會義務 視為理所當然

機制 強制性 規範性 模仿性

邏輯 工具性 適當性 正統性

指標 規則、法律、制裁 證照、授與 流行、同形 正當性基礎 法定制裁 道德統治 文化性支持、概念性正確

Oliver (1991)曾整合制度理論與資源依賴理論來預測制度化過程中的策略反 應。將組織視為一行動體(actor) ,置身在制度環境的脈胳中受制度影響且同時制 度化。當組織面對制度環境的壓力時,並非如傳統制度學派強調的只能一味地接 受,而是有反應上的不同。Oliver 將可能產生的反應,從消極、被動接受到積極抗 拒或操縱制度約束,共區分為五種策略反應,那是順從(Acquiesce)、妥協

(Compromise)、規避(Avoid)、抗拒(Defy)、操弄(Manipulate)。

K. E. Meyer (2001)在研究東歐計畫經濟國家的進入模式時也將制度環境變數 與進入模式一起考量,並發現制度環境變數對進入模式具有顯著的影響。研究結 論證實,其一、廠商在進入已度過急速的國家時,會傾向以獨資的方式進入投資;

其二、廠商在進入低文化距離的國家時,會傾向以獨資方式進入; 第三、進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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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如果是要轉移技術,則傾向以獨資方式進入。最後一個假說是,廠商如果進 入投資的目的是要取得當地管理能力,則傾向以獨資方式進入。

2.5 中國大陸相關 中國大陸相關 中國大陸相關 中國大陸相關文獻 文獻 文獻 文獻

中國大陸快速的改革開放不過十數年,其中政策、法律命令等為最直接的明 文制度,不論法令是否能落實,仍是研究當地法規性制度必定要考量的一環;而 了解當地的產業相關規定也是不可或缺的,因此以下章節將針對政策、中國顧問 業之定位、三資企業與資質體系做一文獻之整理與回顧。為免中國與台灣之用語 不同導致意義上的誤解,下表整理常見與本研究相關之兩地用語對照表:

表 5 中國用語與中國用語之比較

中國用語 台灣用語

項目 專案

註冊工程師 技師

註冊建築師 建築師

合同 契約

設計施工總承包 統包

城市規劃 都市計劃

設計院 設計公司

建築企業 營造廠

諮詢 工程顧問

2.5.1 政策變革 政策變革 政策變革 政策變革

以下將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所經歷的階段分述如下:

一、第一階段(1979-1985):外資起步試點階段

1979 年 7 月第五屆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 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並頒布實施,開始允許外國投資者與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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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企業共組合資企業,代表開放的開始。

二、第二階段(1986-1991):發展階段

繼 1986 年 4 月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大原則上取消對外資所 有權的限制後,同年中國國務院頒佈了「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對於產 品出口型與技術先進型外商投資企業給予更為優惠待遇;1988 年 4 月中國 國務院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1990 年春,修正 1979 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放寬了對外資企業的限 制。

三、第三階段(1992-1995):高速成長階段

1992 年初,中國大陸領導人鄧小平到南方各地巡視,發表「南巡講話」,從

理論上排除了利用外資的障礙,同時提出了進一步加速改革開放之決策及措 施。在「南巡講話」後,中國國務院決定進一步開放 6 個沿江港口城市、13 個內陸邊境城市及 18 個內陸省會城市,從而全方位、多層次地擴大開放,

使利用外資金額達到新高。

四、第四階段(1995 至今):穩定成長階段

從 1995 下半年開始,中國大陸為實現經濟的軟著陸,採取了緊縮措施,中

從 1995 下半年開始,中國大陸為實現經濟的軟著陸,採取了緊縮措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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