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創傷性腦傷的病理機制與影響功能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創傷性腦傷的病理機制與影響功能

本節內容包括三個部分,分別是:創傷性腦傷的盛行率、創傷性 腦傷的分類與神經病理機制、以及創傷性腦傷對個體功能的影響。

壹、創傷性腦傷的盛行率

創傷性腦傷(traumatic brain injury),指的是因外力重創頭部而 造成之腦部傷害。依據估計,美國每十萬人中約有 200 人出現創傷性 腦傷(Shames, Treger, Ring & Giaquinto, 2007;盧璐,1996);南非每 年十萬人中則至少有 316 人受其所苦(Nell & Brown, 1990,引自 Watt

& Penn, 2000)。至於在紐西蘭的盛行率,則因將腦震盪(concussion)

列入定義範圍而呈現較高的數值,估計每十萬人中約有 660 人出現創 傷性腦傷,其中 123 人為中重度腦傷,437 人為輕度腦傷(包含腦震 盪)患者(Accident Compensation Corporation, 2006)。

以美國為例,造成創傷性腦傷的主要原因包括:跌落(28%)、

車輛傷害(20%)、異物撞擊(19%)與遭人攻擊(11%)等(Brain Inju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2007)。在每年平均出現的 150 萬創傷性腦傷 人口中,約有 8 萬人造成永久性的障礙;依據統計結果,美國已有將 近 530 萬人與腦傷造成之障礙共存,約超過全國人口之 2%(Centers of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2006)。

在台灣,依據衛生署的統計資料,在 2008 年門診及住院的患者 中,有 183,751 人因「顱內及其內部損傷,包括神經」的原因而就診,

2009 年則增加到 271,266 人。而在死因統計中,因機動車交通事故及 意外墜落等常造成嚴重創傷性腦傷之事故傷害而死亡的人數,在 2009 年達到 4,511 人(衛生署,2010)。在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領域 中,因職業災害導致障礙的人口,也已列入職業重建服務的範疇。雖 然到目前為止,國內並無進一步的統計數據可顯示創傷性腦傷者在身 心障礙者或職災勞工中所佔的人口比例;但在實務工作領域中,創傷 性腦傷對個體功能帶來的複雜影響,仍是職業重建工作中值得重視的 議題。

貳、創傷性腦傷的分類與神經病理機制

在診斷上,腦傷嚴重程度的分級,一般是依據昏迷程度及意識喪 失時間長短作為判準,分為輕度、中度與重度三種等級。常用的指標 包括格拉斯哥昏迷量尺(Glasgow Coma Scale,GCS)的得分、創傷 後失憶期(posttraumatic amnesia,PTA)的時間長短與意識喪失(loss of consciousness,LOC)的時間長短等。一般而言,昏迷程度愈輕微、

意識喪失或失憶的時間愈短,腦傷嚴重程度愈輕微,其癒後狀況也愈 理想(Falvo, 2005)。

而依據致傷型態的不同,創傷性腦傷可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一、開放性或穿入性腦傷(open or penetrating head injury)

當挾帶強烈力道的異物穿透顱骨及硬腦膜時,會造成頭部開放性 的傷口,而異物也會直接對腦部造成局部性的傷害。通常此類腦傷僅 傷及特定部位,也就是異物及帶入的顱骨碎片所經過路徑之部位;因 此,造成的神經功能障礙往往也較局部。不過,有時也可能傷及他處,

造成廣泛性的功能損傷(Falvo, 2005;盧璐,1996)。

二、封閉性腦傷(closed head injury)

此類腦傷是臨床上較常見的型態。當頭部受到外力猛烈撞擊或強 烈搖晃,腦部會因直接撞擊或急遽加速減速的力道,猛然衝撞對側顱 骨或在顱內旋轉,造成血管斷裂或傷及神經纖維。由於此類腦傷通常 造成範圍較廣的神經損傷,所涉及的功能損失往往也較廣泛(Falvo, 2005;盧璐,1996)。

在創傷當下,腦挫傷(contusions)是腦組織直接撞擊顱骨而引 起出血壞死的現象,包括外力直接衝撞點與對側都可能出現組織損 傷。常見的傷及部位包括額葉頂端(frontal poles)、顳葉頂端(temporal poles)、眶前腦迴(orbital gyri)、側裂(sylvian fissure)上下兩側的 腦迴、側顳葉及下顳葉等部位,這些部位涉及注意力、記憶力、執行 功能與人格表現等重要的神經心理功能。除了直接撞擊外,頭部也可 能因承受突然的減速度與旋轉產生的角加速度,導致神經纖維及血管 因被拉緊而受損斷裂,形成廣泛性軸突損傷(diffuse axonal injury)。

廣泛性軸突損傷造成的變化,以腦幹、胼胝體及大腦灰白質交接處最 為明顯,會造成受傷瞬間的意識混亂或喪失,也會引起廣泛的神經功 能障礙(Yang et al, 2005;何雪綾,2008;盧璐,1996)。

除了神經纖維的損傷之外,外力撞擊也可能造成腦膜或腦部血管 的撕裂,導致顱內出血或血腫。而創傷後腦部引發一連串代謝及功能 上的異常變化,也會引起神經纖維退化、腦水腫或腦壓升高,或引發 癲癇、感染等狀況;這些都可能對腦細胞造成進一步的缺血或缺氧傷 害(何雪綾,2008;盧璐,1996)。

參、創傷性腦傷對個體功能的影響

腦部是個複雜而精密的人體器官,在錯綜複雜的神經網絡中,每 個區域各司其職,掌管其重要而獨特的生理或心理功能;被傷及的區 塊不同,腦傷對個體功能造成的影響也就大相逕庭。一般而言,創傷 性腦傷可能對個體帶來下列重要的影響:

一、 生理功能的改變

當受傷的部位涉及頂葉掌管運動功能的區域,或神經系統中的運 動神經元時,最顯而易見的改變就是動作能力的缺損。若損傷部位在 單側腦皮層的運動區時,常造成對側肢體的偏癱(hemiplegia);而若 屬於廣泛性軸突損傷,則較常出現動作協調、平衡或動作計畫的困 難,如:肌肉動作失調(ataxia)、肌肉張力異常(dystonia)、運動困 難(dyskinesia)、動作計畫不能(apraxia)等。動作能力的缺損,會 直接影響個體在日常生活自理活動上的表現(Falvo, 2005)。

另一方面,若受傷的部位為大腦皮層的感覺功能區,或神經系統 中的感覺神經元時,會造成感覺與知覺能力的損傷。可能影響的範圍 包括視力損失、視野缺損或色覺區辨的困難,聽覺、嗅覺、觸覺或痛 覺的損失,或是本體覺的困難等。

在知覺方面,尤其以右腦傷患者特別容易出現空間知覺能力的缺 損,包括深度知覺與空間定向感的損失,因而造成個體對距離、大小、

位置、移動速度等之判斷困難,也影響了對環境線索的判斷能力,造 成日常生活中環境移動能力的缺損。而右腦傷患者也常出現單側忽略

(anosognosia)的現象,無法辨別身體左側的刺激。此外,失認症

(agnosia)造成個體無法辨識原本熟悉的物品、臉孔或文字,也嚴重 影響腦傷患者的日常生活功能。

除了動作能力與感官知覺的缺損外,腦傷患者在體耐力上也受到 影響,疲憊(fatigue)是很常見的困擾。除了體能的降低之外,Yang 等人(2005)和 Falvo(2005)都提到,腦傷患者常存在注意力的缺

失,導致他們需要耗費更多能量,去處理傷前原本可輕鬆處理的日常 事務或工作任務,無論心理與生理上都大感疲累,尤其在壓力情境或 必須專注處理困難事務時更是如此。極易疲倦對生活造成的困擾,每 天都在眼前發生,情緒也容易因此低落;不過,McCrimmon 與 Oddy

(2006)也指出,腦傷後的憂鬱狀態,也可能造成個體在心理上更容 易疲憊;而睡眠型態的改變或睡眠品質的降低,也會影響日間的精神 狀況,使腦傷患者長期處於疲累的狀態中(Falvo, 2005)。

二、 認知能力的改變

創傷性腦傷對個體帶來的改變中,認知能力的變化,常常是隱而 未顯卻最令人困擾的。Weintraub(2000)指出,腦部廣泛性的傷害通 常會造成「狀態(state)」功能的損傷,如訊息處理及注意力維持的 困難;而局部性的傷害則會造成「管道(channel)」功能的損傷,包 括記憶力、執行功能或人格的改變等。而腦傷後認知功能被影響的程 度,除了與受傷型態及部位相關之外,也與傷前個人經驗、疾病史、

傷後治療狀況(有無併發癲癇或藥物副作用)、及環境限制(如工作 或人際壓力)等因素相關(Yang et al., 2005)。

在認知能力的改變中,記憶力的缺損是腦傷患者最常抱怨的困 擾,即使輕微腦傷或復原狀況良好的患者也必須面對此項挑戰,導致 在獨立生活、工作或人際相處上困難重重。記憶缺失的情況有很多 種,患者可能記得最近發生的事,卻怎麼也想不起傷前的經驗;也可 能可鉅細靡遺述說過去的經驗,卻無法記憶眼前生活中的細節;或 者,也可能對於事件的記憶是沒問題的,但對於程序性記憶(如日常 事務的操作步驟)卻出現困難;或者是陳述事件時將不相關的記憶並 列,讓人誤以為是捏造事實或記憶錯誤。記憶困難會影響訊息的獲 得、儲存與提取,導致個體在學習新事物上出現阻礙;也由於無法類 化學習經驗,一再重複相同錯誤是常見的現象。(Falvo, 2005;Yang et

al., 2005)

除了記憶問題外,訊息處理速度的緩慢與注意力的缺失,也是創 傷性腦傷者最常反應的認知困擾。一般而言,輕微創傷性腦傷者在受 傷後的三個月內,注意力表現可恢復到接近一般人的表現水準,但在 處理較複雜的認知作業時,仍會出現明顯的困擾(Yang et al., 2005;

何雪綾,2008)。不過,對於中重度的創傷性腦傷者來說,注意力的 缺損導致他們無法專注在同一件事物上,也無法同時從事多個任務。

Zoccolotti 等人( 2000 )的研究便指出,創傷性腦傷者在警覺度

(alertness)、注意力的維持(sustained attention)、注意力的選擇

(selective attention)與注意力的分割(divided attention)各向度上,

注意力的選擇與分割表現是相對困難之處。也就是說,對他們而言,

同時從事多項任務的困難度,更高於單純專注於單一事件的難度。

在真實生活情境中,個體必須不斷面對千變萬化的外在挑戰,擬 定計畫、判斷、做決定並執行之,以解決眼前的各式問題。執行功能

(executive functions)便是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高階認知能力,主要由 額葉來掌管。要達成目標必須先具備改變的意圖,行為啟動後則客觀 評估自己與環境的關係、瞭解並組織過程中的各項元素以擬定計畫,

再付諸行動,過程中則需要不斷自我監控(self-monitor)與自我調整

再付諸行動,過程中則需要不斷自我監控(self-monitor)與自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