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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整理與分析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資料整理與分析

壹、 資料的整理

每次訪談之後,研究者均詳實記錄該次訪談的收穫與省思於訪談札 記中,並聆聽訪談錄音檔,記錄訪談過程中不清楚或遺漏的部分於訪談 札記中。再接續進行資料整理的步驟:

一、 逐字稿謄寫與校對:將錄音資料謄寫為逐字稿。謄寫完成後再重聽 錄音檔,校對逐字稿的錯誤,補註非口語訊息(如聲音或表情),

並刪除不必要之贅詞。

二、 逐字稿編碼:完成逐字稿後,將研究參與者所陳述的內容,依照談 話的順序編碼。本研究的編碼由三組代碼所共同組成,其代表的涵 義分別說明如表 3-3。

表 3-3 編碼原則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涵義 研究參與者編號 訪談次數 談話段落序號

代碼 大寫英文字母

(A、B、C……)

阿拉伯數字一碼

(1~9)

阿拉伯數字三碼

(001~999)

例如:B2035 便是研究者 B 在第二次訪談中第 35 段落之談話。

三、 撰寫故事:根據訪談內容敘寫出研究參與者在訪談過程中所呈現之 完整故事文本。敘寫的內容乃是根據研究參與者所經歷的「情節」

時間所描述,盡可能在敘寫過程保留其原文、用字、描述角度,必

要時加入文章的連接詞,或刪除重複的口語內容,或小幅修改以幫 助故事的流暢性(許維素,1998)

四、 研究參與者的事後檢核:將完成之故事文本交由研究參與者閱讀,

邀請參與者對撰寫內容與實際經驗相符的程度做檢核,並依據其意 見及討論結果加以修正。

貳、 資料分析的方法與程序

本研究所採取的文本分析方式,主要依據 Lieblich 等人的「整體—

內容」分析模式來進行,包括下列五個步驟(吳芝儀,1998/2008):

一、 仔細地、同理地、且以開放的心去閱讀或聆聽,將整個材料反覆閱 讀數次以上,直到一個型態(pattern)浮現為止,通常會以整個故 事為焦點的形式出現。

二、 將研究者對個案初步的及整體的印象寫下來,並記下與一般印象有 出入的例外狀況,以及故事中不尋常的特徵(如相互矛盾或未完成 之處)。

三、 決定故事中從頭到尾所顯露的特定內容焦點或主題,通常是被重複 敘說或描述更多細節之處,但也可能是敘說中被省略或輕描淡寫帶 過之處。

四、 標記出故事中的各項主題,分別地且重複地對每一個主題仔細閱 讀。

五、 跟隨著貫穿整個故事的每一個主題,記錄研究的結論。

第六節 研究判準與倫理

在敘事研究的觀點裡,知識是由社會建構出來的,只有隨著互動而 不斷流動的知識存在,而沒有所謂的絕對真理。因此,敘事研究的重點 並不在於故事在客觀條件上的真假虛實。Crossley 認為好的故事應保留 生命本身的真實性,故敘事研究所探究的真實,並不尋求盡量接近外在 客觀事實,而仰賴於故事的連貫性與完整性,貼近於個人經驗的故事便 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朱儀羚等人,2000/2004)。

到目前為止,不同學者對何謂「好的」敘事研究,仍存在不同的標 準。Riesman(1993)認為應該以研究者分析或詮釋的「值得信賴性

( truthworthiness )」 為 敘 事 評 價 的 標 準 , 包 括 是 否 具 有 說 服 力

(persuasiveness)、一致性(correspondence)、連貫性(coherence)、實 用性(pragmatic use)等向度,且評價的進行並沒有一定的公式可依循,

必須依照研究問題的性質來加以選擇。

而 Lieblich 等 人 則 提 出 下 列 四 個 敘 事 研 究 的 評 價 準 則 : 廣 度

(width)、連貫性(coherence)、內省性(insightfulness)、精簡性(parsimony)

(吳芝儀,1998/2008)。包括是否有豐富的證據來加強文本的說服力,

是否將內在各部分的情節內容作適當的整合、並將研究結果與外在的現 存理論或先前研究做對照,故事的撰寫與分析是否具有獨創性,以及是 否能根據少數的概念提出精緻的分析。

不過,誠如 Maxwell 所言,質性研究的效度不是漠視的結果,而是 誠實的結果(高熏芳、林盈助、王向葵,1996/2001)。研究者只能盡可 能維持中立而開放的態度,面對訪談及文本分析的過程,並誠實面對研 究效度的可能威脅。在本研究的過程中,研究者除了盡可能依循 Riesman 與 Lieblich 等人的研究判準進行分析之外,也參考楊淑涵(2002)所採 用的標準,企圖提升本研究的可信賴度:

一、 敘寫的故事內容是否具備連貫性及脈絡性

在撰寫故事文本時,反覆閱讀逐字稿及訪談札記的內容,將故事情 節依照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加以整合,形成完整的故事脈絡,以盡可能 提高故事的連貫性與脈絡性。

二、 資料本身是否具說服力

當故事文本完成後,先交由研究參與者閱讀,邀請參與者對撰寫內 容與實際經驗相符的程度做檢核,並依據其意見及討論結果加以修正。

而在撰寫研究結果時,也盡可能引用原始訪談資料的語言,以避免在文 字的轉譯後出現失真的現象。

三、 研究者和研究參與者之間是否具備良好的互動關係

由於敘事研究過程相當仰賴研究參與者的真誠表達,因此,在參與 者的選取上,以具備高度意願的個案為優先考量。而在研究正式開始前,

研究者便向研究參與者詳細說明研究的目的、過程及倫理原則,在徵得 同意後才開始進行訪談。在訪談的過程中,研究者也盡可能以傾聽、同 理的態度來進入研究參與者所建構的世界;並透過訪談札記的書寫,時 時覺察並反思與參與者互動的經驗,以增加對故事的理解深度。

此外,在研究倫理方面,本研究站在保護研究參與者權益的立場,

朝下述幾個方向努力:

首先,在研究參與者的選取上,係以已進入職場穩定就業一年以上 的創傷性腦傷者為對象,亦即已走過就業歷程者,以盡可能避免參與者 仍在調適過程中,研究過程反而引起更強烈情緒的可能性。而在研究進 行中,一旦參與者因回溯負向經驗而引起明顯的情緒起伏,研究者將運 用過去的諮商經驗,協助參與者緩和情緒,並回到生命經驗的整理。研

究參與者亦可自主選擇是否繼續參與研究;而若參與者有進一步的諮商 需求,研究者亦將協助轉介其它資源,以提供適切的服務。

另一方面,在邀請的過程中,研究者會先詳細說明本研究的目的、

過程與需求,研究參與同意書中亦將明載參與者的權利與義務。待確認 邀請對象瞭解相關細節並具備參與意願,且簽名表示同意後,才正式開 始研究的過程。而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亦嚴守保密原則,盡可能維持 中立立場,不對個案現狀作不必要的介入。若察覺個案具備職業重建或 其它服務的需求,則在訪談後提供相關資源作為建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