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4) 大多數有關製造策略的問卷研究,都是以迴歸分析的方式 來驗證變數相間的關係。

(5) 關於製造策略的研究對象,包含中小企業、機械業、汽車 零件業、設計業、巴士製造業等,除了設計公司以外,以 製造業為主,但又沒有全面涵蓋製造業。

(6) 關於製造策略的研究文獻,如譚大純(2000)所提,在國內的 相關研究相對其他議題研究言,相對較少。這個現象在本 研究搜尋 2000 年之後國內的相關文獻上,也同樣發現這個 現象。本研究只發現陳建成等人(2008)及李慧君(2011)兩篇 是直接探討製造策略的文獻。至於製造策略的跨國研究,

國內文獻更是缺乏。

第三節 創新績效

一、創新的意義

創新一詞的最早提出者熊彼得(Schumpeter)在 1934 年指 出,「創新是將原始生產要素重新排列組合為新的生產方式,以 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一個經濟過程。」亦即是企業有效利用 資源,以創新的方式來滿足市場的需要,是經濟成長的原動力。

Thompson(1965)認為創新是新的觀念、流程、產品、服務的產生、

接受和執行。新流程的增加、新產品數量、新的服務型態,都是 創新管理(TIM, Total Innovation

Management),這不只關心到產品發展,

同時也執行全組織的創意。

1997 Pereira and Aspinwall

認為創新要有更廣的定義,企業流程再造 (BPR,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是 與創新同意義的。

1998 Charles&

Gareth

創新是組織運用其技能與資源去建立新 科技及產品的新方法或程序,而對客戶的 需求可予以改變及提供較佳的回應。

1998 Damanpour &

Gopalakrishnan

1998 曾玉明 創新是做出與世不同的事,創造價值代表

2014 Stowe &

Grider

創新是一種將創意轉化用來化解問題,可 以為顧客帶來好處,也可以使販賣者增加 銷售產品而獲利。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根據以上的定義,可以說創新的解釋相當多元,而 Quintane (2011)將這些定義分成兩大類:程序觀點與結果觀點。並且,對 於改善是否也屬於創新,各家說法不一。但若從改變的觀點來看,

改善也是一種改變,也可歸屬於創新之類。另外,如果從企業的 目的在於獲利的角度思考,只要能讓顧客接受、進而增進銷售的 任何改變,都是一種改善,與企業創新是在創造財富(Khalil, 2000) 的目的一致。因此,Khalil (2000)曾明確指出,創新不一定是突 破性的,也不一定是全新的,只要對企業有幫助,實務上的一些 改變,也可稱為創新。本研究傾向把改善也視為是一種創新的類 型,這也可由以下關於創新類型中有關創新幅度的說法中得到支 持。

二、創新的類型

創新的類型可以從創新幅度的大小以及創新的對象來說明。

1.依照創新幅度來分:

Gallouj(1997)與 Hertog 與 Bilderbeek(1999)都指出,創新不 限於只是在新服務或新服務產品的開發成功,應該是包含從有微 小改善進步的漸進式創新,到大幅度能夠修正現有的現有服務和 服務傳遞系統的所有創新活動,乃至完全改變服務形態或全新服 務概念的革命性創新。Gallouj & Weinstein (1997)及 Menor(2002) 將創新區分為劇烈式創新(Radical Innovation)與漸進式創新

(Incremental Innovation)。Khalil(2000)則將創新區分為劇烈式創新、

漸進式創新、與常規式(routine)創新三種,主要增加對於一般性 微小、點滴式的常規式改善,也都視為是一種創新。Bruton &

White (2011) 則把創新分為劇烈式創新與連續式(continuous)創 新,後者與漸進式創新具有相同概念。 Betz(2011)則把創新分為 劇烈式創新、世代式(next-generation)創新、與漸進式創新,世代 式創新介於劇烈式創新與連續式創新之間,是指可以劃分成幾代 次的創新。

2.依照創新本質來分:

Christensen(1997)首先提出顛覆式(disruptive)創新的概念,並 且將創新區分為顛覆式創新與維持性(sustaining)創新。顛覆式創 可再細分為低階市場顛覆性創新和新市場顛覆性創新。破壞式創 新的概念,是在強調將複雜與昂貴的產品或服務轉變為簡單與價 廉的展品或服務,其重點在於強調顛覆以往的想法,而以簡單、

價廉為創新重點。Khalil(2000)則把創新分為破壞性(destructive) 創新與建設性(constructive)創新兩種,前者的破壞性創新概念與 Christensen 的破壞性創新略有不同,強調的是突破舊有的思維,

而以挑戰者的觀點創造新的事物,這新的事物可能是前所未見的 新發明或新流程、制度等。

3.依照創新標的來分:

創新的標的,可以是產品,也可以是製程(Gopalakrishnan, et al, 1999; Khalil, 2000; Betz, 2011)。Schumann 等人(1994)則認為 組織的創新,包含產品、製成、及方法。也有學者將創新的標的

分成技術層面與管理層面(蔡啟通,1997),技術層面的創新包括 設備、產品、與流程,管理層面的創新則包括系統、政策、方案、

及服務。一般製造業比較重視產品與製程的創新,但在製商整合 的概念下,製造業與服務業界線愈來愈模糊,製造業實際上也涵 蓋服務的功能與作業,因此,就創新的基本涵義而言,蔡啟通 (1997)的看法是相當貼近目前企業的現象。

三、創新績效的指標

根據 Johnson & Johnston(2004)研究指出創新績效是表現 在產品構面上,反映出新產品在市場、成本與財務績效指標的成 效。莊立民(2006)則以「組織創新的衡量—跨產業之比較研究」

之實證結果,指出組織創新的兩大系統構面分別是技術創新及管 理創新,此與支持雙核心模式的學者看法一致(Evan & Black, 1967; Daft, 1978; Daft, 1989; Damanpour, 1991),至於系統構面

「技術創新」分成「產品創新」與「流程創新」,此與 Daft(1978)、

Kimberly(1981)、Damanpour(1984)、Schumann, et al.(1994)與林 靈宏、劉水深及洪順慶(1994)、翁明祥(1994)等學者看法一 致。

Cooper (1985)曾提出八個創新績效的衡量指標來探討廠商 產品創新策略對於創新績效之影響,並認為就公司層級而言,創 新績效的衡量,仍是以主觀的標準為主:1.過去五年所開發的新 產品佔目前公司銷售的比例;2.過去五年中新產品開發成功的比 例;3.過去五年中新產品開發失敗或中途停止的比例;4.過去五 年中新產品開發計畫達成目標的比例;5.該計畫對公司銷售額及

利潤增加的重要性;6.新產品所得效益超過所投入成本的程度;

7.計畫相對於競爭者成功的程度;8.計畫整體的成功程度。Walker 與 Ruekert (1987)則是以三個構面來衡量技術創新績效,包含效 果(相對於競爭者的產品創新成功率、相對於競爭者的銷售成長 率、市場佔有率的變化)、效率(獲利率、投資報酬率(ROI))及適 應性(新產品上市的成功率、近五年新產品佔銷售額之比率)。

翁明祥(1994)則將企業技術創新績效分為產品創新績效與製 程創新績效兩種類,每類型均以八個項目予以衡量。此外,蔡明 田、莊立民、盧嘉振(2004)則以研發、製程創新程度、外部技術 經驗來衡量。Zahra & Bogner(2000)則以股東權益報酬率(ROE)及 市場佔有成長率(Growth of Market Share, GMS)作衡量。陳致忠等 (2006)的研究則以股東權益報酬率、產品創新成功率排名、銷售 成長率排名、以及市場佔有率排名四項作為其就創新績效的衡量 指標。

劉怡文(2007)將組織創新績效作為績效衡量之標準,以能更 符合實質上創新之概念。並參考吳思華(1998)提出將組織創新績 效歸納為產品創新、製程創新、組織創新、策略創新四個方向。

汪昭芬(1999)以(1)產品創新、(2)製程創新、(3)創新意願及(4)員 工滿足,作為衡量組織創新績效之項目。簡嘉誠(2001)以個人之 創新意願、工作表現及成就感三方面作為對組織創新績效的主要 衡量尺度。該研究採納汪昭芬(1999)的主張,將組織創新績效歸 納為:產品創新、製程創新、創新意願及員工滿足,作為衡量組 織創新績效之項目。該研究係將衡量的內容,以問卷的題項方式 來表示,並沒有數量化的公式指標。

莊世杰等(2010)該研究採用 Utterback(1994)、Wheelwright (1978)提出的產品創新績效、製程創新績效和研發創新績效,三 個構面作為創新績效的指標。而葉子明等(2011)將常見的創新績 效指標定義為三個面向:1.產品創新、2.流程創新、3.創新獲利。

該研究係採用問卷方式,以問題方式反映創新績效,並未進一步 對創新績效有明確數量化定義。

李慧君(2012)將組織創新績效定義為組織產生新想法、新產 品或新服務,運用資源來實現,新想法、新產品或新服務。她並 參考 Prajogo, Laosirihongthong, Sohal, & Boon-itt (2007)之觀點,

將組織創新績效分為產品創新以及製程創新。產品創新係指產生 新想法或創造全面新事物來反映組織最終產品或服務的變化;製 程創新則指由別處引進創新來發展企業生產最終產品或服務的 方法變化。Rosli 與 Sidek(2013)則將組織創新的績效指標分為產 品創新、製程創新、與市場創新三種。

茲將國內外各學者對於創新創新績效指標之觀點,彙整如 表 2- 4

表 2- 4 創新績效的指標

年代 研究學者 創新績效的定義

1991 Damanpour 具體指出擷取一段時間內採行的創新數

量來衡量創新績效。

1994 翁明祥 將企業技術創新績效分為兩類型,產品創

新績效及製程創新績效。每類再細分八個 衡量項目。

1998 吳思華 歸納組織創新績效為產品創新、製程創

新、組織創新以及策略創新四個方向。

1999 汪昭芬 以(1)產品創新、(2)製程創新、(3)創新意 率(Growth of Market Share, GMS)作衡 量,但為求兼顧量化(客觀)與非量化(主

四、創新小結

由上述創新的定義可知,對於創新的看法雖然很多,但是基 本上可歸納成流程導向及成果導向兩種觀點。前者強調創新是一 種過程,而後者則以創新的結果來解釋。本研究認為創新是一種 過程,但是產出的結果也是一種創新。同時,創新包含了大幅度 的改變,也涵蓋了微小幅度的改變,因此本研究也認為改善事實 上就是一種創新,只是改變的幅度不像發明那樣具有劇烈式的改 變。改善是人人有能力的,就如 Schumpeter (1934)所強調,只要 有意願(will),人人都可以創新。而劇烈式的、突破式的創新則是 需要有一點天份加上努力,以及環境的配合才能達到,並不是人 人可以做到的(Khalil, 2000)。因此,站在鼓勵創新的立場,強調 改善也是一種創新,可以激勵員工的意願,達成人人創新的目 標。

另外,關於創新的指標,本研究認同創新的範圍包含了產品、

流程、服務、管理等各項,但是對於製造業者而言,最重視也最

流程、服務、管理等各項,但是對於製造業者而言,最重視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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