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創新育成中心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

表 1 2009~2010 年 我國生技產業現況

產業別 新興生技產業 製藥產業 醫療器材產業 合計

年份 2009 2010 2009 2010 2009 2010 2009 2010 營業額(億元) 580 633 700 725 825 928 2,105 2,286 廠商家數(家) 380 405 367 370 553 580 1,300 1,355 從業人員(人) 9,750 10,250 18,000 18,500 22,900 25,800 50,650 54,550 出口值(億元) 237 268 145 153 335 402 717 823 進口值(億元) 240 280 759 795 484 535 1,483 1,610 內銷:外銷 59:41 58:42 79:21 79:21 59:41 57:43 66:34 64:36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

經濟部生物技術與醫藥工業發展推動小組,2011 年[26]。

第二節 創新育成中心 壹、 定義

育成中心概念誕生於 1959 年的美國紐約州,由 Joseph L. Manusco 設立。其 將荒廢工業用地轉變為提供基礎硬體設備及顧問服務的商業中心,提供給需要此 服務的創業者,期望藉此增進當地的經濟發展及尌業情況,此即為育成中心之雛 形。

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補助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 業育成中心要點」[28]第二條對育成中心之定義為:育成中心係指,為孕育新事 業、新產品、新技術及協助中小企業轉型,提供中小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 金、管理諮詢服務之單位或事業。

胡建強(2008)[11]提到育成中心是一個創新設施組織(innovative facility organization),它本身是一個經營事業體,其服務對象是擁有技術的創業者與其 新生公司;藉由提供負擔得起的出租空間、共用設備、各種商業服務與法律諮詢、

專門技術與管理援助和管道,且有效率地結合租戶、資金、技術、訣竅(know-how) 與市場資訊,創造一個可以引導創業、生存與企業早期成長的整體培育環境,以

龔慧玲(2008) [35]認為育成中心提供新創企業低廉的廠房設備,並藉技術支 援、商業服務、專業諮詢等資源之共享,降低中小企業創立初期的成本支出,使 其有較寬鬆的資金周轉,而度過草創時期的艱困。

美國國際企業育成協會(The National Business Incubator Association, NBIA)對 育成中心的定義13[41]是提供管理指引、技術支援新創公司的顧問服務公司。育成

育成中心源於 Incubator 一詞,該字字義為孵蛋器、培養箱、嬰兒保溫箱之意,

即用於「輔助生長的設備」,此字義正好適用於在商業上輔助新創事業成長的地方。

育成中心於商業上尚有其他同意之稱呼,例如 Innovation Center、Enterprise Center、

Business Center、Technology Center、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enter、Nurseries、

Hatching Grounds、Hives、Enterprise House、Support Center、Accelerator、Technology Park、Business Park、Support Center 等用字皆為育成中心之義。

總結上述對育成中心之定義,所謂的育成中心為針對在商業構想進行創業化 初期,提供其較低營運成本並提供相關經營協助以降低創業風險並加速其成長的 組織,而透過育成中心之概念亦可促成地區的經濟發展、增加尌業機會等社會效

13 Business incubation is a business support process that accelerates the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start-up and fledgling companies by providing entrepreneurs with an array of targeted resources and services. These services are usually developed or orchestrated by incubator management and offered both in the business incubator and through its network of contacts. A business incubator’s main goal is to produce successful firms that will leave the program financially viable and freestanding. These incubator graduates have the potential to create jobs, revitalize neighborhoods, commercialize new technologies, and strengthen local and national economies. (資料來源:NBIA

http://www.nbia.org/resource_library/what_is/ 最後瀏覽日期:2012/4/1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4

益。

貳、 育成中心型態

袁建中(1996)[12]將育成中心分成五類型態:(1)學術型育成中心;(2)非營利 性公營部門型育成中心;(3)營利性私人機構型育成中心;(4)以上混合型育成中心;

(5)營利種子資金型育成。林靜宜(2006)[4]則依母體組織之不同,將育成中心分為 學術型、財團法人型、政府型與民營型四種。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將我國創新育成中心區分為四種型態:(1)學術型創新育成 中心:由大專院校所成立,為學校之附屬單位,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資助與管轄,

強調產學合作,促進技術創新。(2)財團法人型育成中心:為研究機構之附屬單位,

由研究機構提供相關的空間與服務給進駐廠商,強調技術移轉與創新。(3)政府經 營型育成中心:公營事業單位所成立,為了加速產業界的合作,促進技術再開發。

(4)民間經營型育成中心:由民間機構投資經營,以增加利潤目標。

NBIA 將育成中心區分為下列四種:(1)營利性財產開發計畫型:其目的在追 求不動產增值與銷售專利服務給進駐廠商,其給予進駐許可的主要考慮是其支付 租金的能力。(2)非營利性法人組織型:其目的在追求創造尌業機會並促使區域的 經濟多角化,其給予進駐許可的主要考慮是進駐公司創新工作的潛力。(3)學術性 機構型:其目的在於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其給予進駐許可通常考量其是否屬於 技術密集型。(4)營利性種子資金公司型:其目的為擴大投資機會,藉此投資具發 展潛力且能快速回收資本的新創公司。

參、 發展情況

台灣的育成中心概念,始由袁建中教授主持的國科會 1993 年度研究計畫裡引 入台灣,並於 1996 年的第五次全國科技會議結論將創新育成中心列為科技發展體 系中重要的一環[11],並於 1996 年 7 月成立台灣第一所育成中心─財團法人工業 技術研究院創業育成中心。據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27]統計至 2011 年 12 月,台灣的育成中心總數已達 130 家。若根據林靜宜(2006)[4]、曾千玲(2010)[18]

所述於 2006 年台灣僅有 95 家育成中心,2009 年為 116 家育成中心的數量來看,

可見育成中心於台灣增長之速度仍尚未停歇。截自 2011 年 6 月之經濟部中小企業 處統計:2011 年接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助之育成中心計有 73 所,補助金額 1.4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6

中心計畫」等使得創新育成體系在促進經濟成長與推動產業發展上成為協助中小 企業升級轉型與輔導創業不可或缺的一環。

蘇顯揚(1999)[34]提到我國育成中心的設立,在初期即以設立國家育成中心或 是由學校設立育成中心以及民營的育成中心三個方向來思考,由於設立在學校內 所需之成本最低,因此大部分的育成中心設立在大學內。設立在學校內的好處除 了設立成本較低外,可以利用大學內之設備與人力也是主要考量,讓產學間可以 合作,讓大學內的研究成果可以移轉至企業界,企業的需求也可以促進大學內的 實用性研究,可說是兩相其利。蔡千姿、蔡旻翰(2010)[32]則歸納出台灣育成中心 的三大發展階段為:階段一,政策引導(過去);階段二,擴散發展(現在);階段三,

價值實現(未來)。

邱泰帄(2009)[6]認為學術型育成中心與公司型育成中心,應該可以分持育成 事務的兩端。學術型育成中心居於研發前端,強調科技推力,著眼在學校研發能 量對民間企業的釋放,可以透過技術移轉、產學合作等方式進行,唯在市場性、

效益與效率上,應予以加強;公司型育成中心位居後端,強調市場拉力,著眼於 市場訊息的敏感、商品化設計與量產能力與資金運用能力,並給予培育企業技術 能力外的支援,唯在參與培育意願上,應加強企業社會責任,願意多給新創企業 發展的支援與協助。兩者之間,可以在培育工作上提供互補性與接力性服務。

表 2 台灣的育成中心 型態 育成中心 學術型

(99 家)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大學創新育 成中心、中國文化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陽明大學中 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政治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銘傳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實踐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臺北 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中小企業創 新育成中心、臺北城市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大同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國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 北藝術大學北藝文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文產業創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

新育成中心、世新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淡江大學中小企 業建邦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明志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亞東技術學院中小企 業創新育成中心、輔仁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空中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景文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華夏技 術學院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醒吾技術學院創新育成中心、國立 臺灣藝術大學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元智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 成中心、中原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萬能科技大學中小企 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中央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長庚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清雲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交 通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國立清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元培科技大學創新育 成中心、大華技術學院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聯合大學研究發展處 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育達商業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 中興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逢甲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中國醫藥大學產學合作處生物科技發展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東海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山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 新育成中心、嶺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中 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朝陽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靜 宜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亞洲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大葉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 中心、建國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明道大學創新育成 中心、中州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南開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環球科技 大學研究發展處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嘉義

新育成中心、世新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淡江大學中小企 業建邦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明志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亞東技術學院中小企 業創新育成中心、輔仁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空中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景文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華夏技 術學院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醒吾技術學院創新育成中心、國立 臺灣藝術大學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元智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 成中心、中原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萬能科技大學中小企 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中央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長庚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清雲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交 通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國立清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元培科技大學創新育 成中心、大華技術學院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聯合大學研究發展處 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育達商業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 中興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逢甲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中國醫藥大學產學合作處生物科技發展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東海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山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 新育成中心、嶺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中 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朝陽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靜 宜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亞洲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大葉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 中心、建國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明道大學創新育成 中心、中州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南開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環球科技 大學研究發展處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