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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術型生醫創新育成中心應具備的成功條件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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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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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學術型生醫創新育成中心 應具備的成功條件之研究 Key Successful Factors of Academic Biomedical Innovation Incubator in Taiwan.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陳桂恒 博士 研 究 生:張復淳 撰 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2) 臺灣學術型生醫創新育成中心應具備的成功條件之 研究. 摘 要 新的商業模式、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或者是特別的技術等都可以是新興事業 體的雛形,生醫技術的概念亦是如此,又生醫產業特性與一般產業迥異,因此該 事業體的育成重點將不同於一般情況。本研究以生醫取向的學術型育成中心為研 究對象,以個案研究方式從育成與業者兩端來探究此類育成中心應具備的成功條 件為何,進而從中了解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該強化哪些能力以及需要具備哪些條. 政 治 大 本研究發現台灣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對業者而言屬於前育成的概念,即業者 立. 件再給予其發展之建議。. ‧ 國. 學. 進駐育成中心的目的並非為取得商業經營知識,而是為取得技術及自主研發能力。 本研究以一般育成中心的五項經營關鍵分類並個別為其設定適合學術型生醫育成. ‧. 中心發展的方向,分別如下:. 一、育成中心目標及營運策略的制定及貫徹:育成中心需建置明確具體的營. Nat. sit. y. 運計畫,包含目標、人才招募、招商方法、育成制度、資金籌措等。二、育成執. er. io. 行團隊: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對業者之作用為取得技術能力的跳板以及與校方溝. al. v i n Ch 美即可。三、網絡關係與資源整合:基於前一要點以及受限於校方的工商管理資 engchi U 源,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應拓展其外部網絡資源以提供業者全方位的創業網絡支 n. 通的管道,因此建議育成執行團隊將扮演橋樑之角色與網絡整合者之角色盡善盡. 援,藉此創造育成中心對業者之價值。四、硬體、行政支援:提供育成中心或校 方所能提供的研究設備與實驗技術列表以及各項技術移轉、產學合作計畫案之情 報資訊,此舉不僅方便業者查詢使用亦有利於育成中心對外招商活動的進行。五、 育成中心品牌經營:育成中心可操作來自母組織之名聲並藉由大量曝光之機會建 立育成中心的知名度與品牌形象。. 關鍵字:生醫產業、非綜合型大學、前育成. i.

(3) Key Successful Factors of Academic Biomedical Innovation Incubator in Taiwan Abstract New business model, demand meted product and special know-how can be a prototype entity, the concept also works in the biomedical technologies. However, characteristics of biomedical industry are distinguishing from other industries that make the incubation for biomedical enterprise different. This study is focus on academic biomedical innovation incubator in Taiwan, and tries to find out some key successful factors for their operation.. 政 治 大 a pre-incubate stage for them, 立 that means they choose it for obtaining technologies and 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enterprise thought the academic biomedical incubator is. ‧ 國. 學. self R&D capabilities not for the business knowledge from the incubator. In conclusion, this study uses five operational keys of general business incubator as classification to. ‧. define the developing suggestion for an academic biomedical incubator. As follows: First, to develop and execute the operational strategy of incubator: incubator need. y. Nat. sit. to develop a definite operational plan which includes objective, human resource. er. io. recruiting, tenants recruiting, incubation process, finical plan, etc. Second, incubation. al. v i n C h by tenants. Therefore, and a bridge to parent organization e n g c h i U the team is suggested to do n. team: academic biomedical incubator is thought a channel for obtaining technologies. its best effort for the bridged-service and network relationship coordination. Third, network relationship and resources integration: based on previous point and the. resource limited, academic biomedical incubator should expand its external network to provide all the entrepreneurial resource for tenants. Forth, hardware and software supporting: providing the list of what the incubator and parent organization could support or provide, which is like equipment, techniques, industry-university cooperation projects information. Fifth, incubation branding: incubator could create self-image by massive exposure and leverage parent organization’s reputation.. Key word: biomedical industry, biomedical-university, pre-incubator ii.

(4) 致謝 經過兩年的碩士班修業學習,終於完成了論文口詴並得以取得碩士學位資格, 於此當下內心充滿愉悅之喜與感動之情。當然沒有大夥的鼎力襄助,也沒有辦法 順利的走到這一步。. 關於論文。首當先感謝指導教授陳老師,從一開始的研究題目訂定、內容撰 寫到後續修正等都不厭其煩的為我進行解說與引導;以及接受我叨擾的陽明育成 中心鄭小姐、陽茵蕭先生、絡活王先生、光輔賴小姐、惠生妍陳小姐等人,因為 有您們的協助才讓我能夠順利完成論文研究;還有口詴委員劉委員、徐委員,因. 政 治 大. 為有您們在口詴時所進行的提點,讓我的研究內容能夠更加的精準明確。. 立. ‧ 國. 學. 關於夥伴。很慶幸我擁有一群可愛的同學、朋友相伴左右,無論是在課業上、 生活上都因為有你們才讓我得以持續前進。同門的均豪、駿之、珮祺有你們的砥. ‧. 礪讓我的論文能夠如期完成,也感謝雅竹能與我討論論文並協助口詴作業的進行; 自來大哥、欣婕、于舒、家綺、芳儀、祥豪、青洋、劭芩…等有你們的相伴著實. Nat. sit. y. 為我的碩班生活增添了許多的歡樂氣息;當然還有很多來自學長、學姊們的照顧,. er. io. 讓我的學習過程過的更加安心、放心。. al. n. v i n Ch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感謝我的父母親大人,張進榮先生以及李真女士。不管 engchi U 是在多麼艱辛的情況下,您們都能持續給予我各種的支持,真的非常非常的謝謝 您們,因為有您們才讓我得以持續前進。. 真的很感謝大家!!. 復淳 2012/9. iii.

(5)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 2. 第三節. 研究方法 .............................................................................................. 3. 第四節. 研究架構 .............................................................................................. 4. 文獻探討 ...................................................................................................... 6. 第一節. 生醫領域 .............................................................................................. 6. 壹、. 定義 .................................................................................................. 6. 貳、. 產業特性 .......................................................................................... 9. 定義 ................................................................................................ 12. 貳、. 育成中心型態 ................................................................................ 14. 參、. 發展情況 ........................................................................................ 14. 參、. y. sit. 創新育成中心之營運關鍵 ................................................................ 22. al. v i n Ch 育成中心成功條件的評估指標 e n g c h i U....................................................27 小結 ................................................................................................ 33 育成中心的營運關鍵 .................................................................... 22. n. 貳、. 育成中心的功能 ............................................................................ 19. io. 壹、. Nat. 第三節. ‧. 壹、. 肆、. 第三章. 創新育成中心 .................................................................................... 12. 學. 第二節. ‧ 國. 參、. 政 治 大 發展情況 立 ........................................................................................10. er. 第二章. 個案描述 .................................................................................................... 35. 第一節. 個案選擇 ............................................................................................ 36. 第二節. 國立陽明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育成端 ............................................ 37. 壹、. 簡介 ................................................................................................ 37. 貳、. 陽明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經營現況及成果 .................................... 43. 第三節. 第四章. 國立陽明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業者端 ............................................ 46. 壹、. 進駐中業者 .................................................................................... 46. 貳、. 已畢業業者 .................................................................................... 49. 研究發現與討論 ........................................................................................ 54 iv.

(6) 第一節. 個案分析 ............................................................................................ 54. 壹、. 育成端 ............................................................................................ 54. 貳、. 業者端 ............................................................................................ 57. 參、. 小結 ................................................................................................ 60. 第二節 第五章. 學術型生醫創新育成中心的成功關鍵分析 .................................... 62. 結論與建議 ................................................................................................ 65. 第一節. 結論 .................................................................................................... 65. 第二節. 建議 .................................................................................................... 68. 壹、. 對於研究個案之建議 .................................................................... 68. 貳、. 對於台灣學術型生醫創新育成中心之建議 ................................ 68. 參、. 後續研究 ........................................................................................ 69. 政 治 大 參考文獻 ........................................................................................................................ 71 立 ‧. ‧ 國. 學. 附錄 ................................................................................................................................ 75.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7) 圖目錄 圖 1 研究流程步驟 ........................................................................................................ 4 圖 2 生技醫藥產業範疇 ................................................................................................ 7 圖 3 我國生技產業範疇 ................................................................................................ 8 圖 4 陽明創新育成中心之組織架構圖 ...................................................................... 38 圖 5 陽明大學創新育成中心進駐流程圖 .................................................................. 40. 表目錄 表 1 2009~2010 年 我國生技產業現況 .................................................................... 12. 政 治 大 表 3 創新育成中心的營運關鍵 立 ...................................................................................26 表 2 台灣的育成中心 .................................................................................................. 16. ‧ 國. 學. 表 4 育成中心的營運評估指標 .................................................................................. 28 表 5 業者對育成中心的評估指標 .............................................................................. 31. ‧. 表 6 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的評估指標 ...................................................................... 33 表 7 創新育成中心所具備的條件,陽明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現況 ........................... 45. Nat. sit. y. 表 8 受訪業者 .............................................................................................................. 52. al. er. io. 表 9 業者意見 .............................................................................................................. 53. v. n. 表 10 陽明創新育成中心的表現 ................................................................................ 60. Ch. engchi. vi. i n U.

(8)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背景與動機 回顧台灣育成中心之發展歷史,若從政府制定政策辦法與施行推動起算至今 已逾 15 個年頭1。育成中心撫育的對象為剛萌芽的中、小企業體,與台灣長久以 中小企業為主的商業模式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正因為育成中心的任務為孕育新興 的事業體,因此育成中心的質、量往往也被視為一國之創新、創意以及創造力的 參考依據。 一個育成中心經營的成功與否,直觀而論可從其撫育的事業體「畢業後」於 自由市場競爭下的生存狀況來評斷。但若是一個新興的育成中心仍無足夠的「新 生兒」誕生時,即不適合使用這一個觀點來評價。蘇顯揚(1999)[34]曾提及育成中. 政 治 大 之結果是否相符而定。但普遍來說,可從育成中心是否能帶動社會總體新事業體 立. 心之設立成敗並非單純只由育成中心倒閉與否來看,而是視其設立之目的與執行. ‧ 國. 學. 數目的成長、創造的尌業數量以及畢業廠商經營的狀況來檢視該育成中心的培育 是否成功。而在新興育成中心的畢業廠商數目有限的限制下,用上述的角度來評. ‧. 論亦不客觀。倘若無法以成果來判斷,往源頭的招生能力的觀點來看,似乎也能 作為一個參考的依據。在這樣的觀點下,一個育成中心的本身內涵與能力為何,. Nat. sit. y. 將是其招生能力的關鍵,因此需強化哪些關鍵能力便是本研究所欲探討的問題。. al. er. io. 新的商業模式、經營概念、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或者是特別的技術、概念都 可以是新興事業體的雛形,生醫技術的概念亦是如此。台灣於兩兆雙星5計畫及台. n. v i n Ch 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 的投入後,介於有形與無形之橋樑的育成中心於生醫技 engchi U 術類科一塊也更應當受到重視。生醫技術類科較一般產業不同的是技術概念的比 6. 重遠大於經營與實體產品,擁有這類新思維或概念而有志於進行商品化、實體化、 產品化、產業化的人多半只有技術概念而無任何「產品」以及「市場經驗」 ,更遑 論是「經營公司」 。因此一旦這些類型的事業體進入育成中心時,其所需要的服務 不僅是一般育成中心所提供的服務,更需要如特別的客戶族群、特定的市場資訊. 1. 經濟部於民國 85 年 4 月 8 日核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補助公民營機構設 立中小企業育成中心要點。 5 所謂的「兩兆」,係政府將「半導體」與「影像顯示」兩項產業的產值在 2006 年時,各自突破 新台幣 1 兆元之目標。 「雙星」係指政府推動「數位內容」與「生物技術」兩項產業成為我國未來 具發展潛力的兩項明星產業。 6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 行動計畫,時程民國 98 至 102 年,經費 385.45 億元。 1.

(9) 等其他服務。本文亦著眼於此,欲探究一家以生醫技術導向的育成中心或以發展 吸納生醫技術為目標的育成中心應當具備何種條件,方能有效招商並成功撫育進 駐廠商成長茁壯。 台灣育成中心之數量,民國 100 年 12 月經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統計, 總數已達 130 家7。在經濟部對育成中心分類8之學術型部分下共佔 76.2%(99/130), 可見育成中心於台灣之發展以學術型為主;又以育成領域區分專門於撫育生醫類 型的育成中心共十一個,其中學術型的部份佔八個,可見生醫育成中心之分布也 同經濟部之分類一般,以學術型為主9。在此情況下,本研究將聚焦於學術型生醫 育成中心應具備的成功條件部分加以研究及討論,期許能藉由本研究給予我國學 術型生醫育成中心於發展上之建議。. 政 治 大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立. ‧ 國. 學. 如前文所述,幅員不大的台灣擁有為數眾多的育成中心,在以中小企業為多 的環境下看似相稱,然而台灣的中小企業文化並非在育成中心概念引入後才發生,. ‧. 而是長久以來的企業文化所形成。以往台灣育成中心的相關研究多是針對廣義的 育成中心作研究,其在經營、育成等議題上之研究方法可略分為兩種方式進行:. Nat. sit. y. 其一以育成中心培育端進行深入訪談,再進行分析整理,歸納培育端認為應當如. al. er. io. 何「經營」育成中心或應當提供、加強或增加何種「服務」為主,並期許各育成. v i n Ch 以針對受培育業者端進行廣泛、大規模式的問卷調查,以統計之方式取得育成中 engchi U 心內進駐業者端可得的、未得的、需要的服務與滿意度之數據,並總結育成中心 n. 中心能從其歸納的結論汲取尚未進行的部分,以強化自身的經營能力作結。其二. 應當朝何種方向進行補強。 從以上兩研究方法中可發現,雖然從育成中心端所進行研究的結果可提供建 言予育成中心,使其得強化其所不足之處或仍需提昇的發展方向等,但從受培育 業者端所做之研究卻仍持續存有未滿足的服務存在。顯示出此兩種研究途徑所能 7. 統計單位: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 資料統計日期:100/12/31 經濟部對育成中心之分類,共分成學術型、財團法人型、政府經營型、私人經營型。 9 學術型:國立陽明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臺北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長庚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國醫藥大學產學合作處生物科技發展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山 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高雄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國立東華大學生物技術育成中心。 財團法人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育成中心。 政府經營型:中央研究院基因體中心育成中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生技育成中心。 2 8.

(10) 帶出的結果,並無法消弭育成中心與受培育者兩端的期待落差。又現今育成中心 已朝向專業化的方式進行育成[19],判斷一育成中心是否成功的關鍵應當視其是 否達到當初所設立的目的為準,並不能以一概的標準去評論一個育成中心是否「成 功」 。特別是以生醫產業取向為育成標的的育成中心在台灣為相對少數,針對大量 育成中心所做之研究的結果並無法直接適用於生醫育成中心上。所以若欲朝提昇 育成效果並同時滿足受培育者需求的兩個面相來討論育成中心應當著重的努力目 標為何,以以往的研究方法與範疇並無法滿足此一目的。 基於上述理由,本研究將僅針對生醫型的育成中心部分作探討;又鑑於台灣 育成中心主要以學術型為主,研究範疇將更特別限縮於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的部 分。探討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該強化哪些能力以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方能讓為. 政 治 大. 強化育成中心的努力產出達最大效益。. 第三節. 研究方法. 學. ‧ 國. 立. 本研究欲討論如何讓台灣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在進行能力強化時,將資源有. ‧. 效的配置在「正確的方向」上,因此本研究將整理台灣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端所 提供之服務與受培育廠商端所需要的服務等兩面向之資訊,藉以分析雙方之間的. Nat. sit. y. 期待為何。希望得以此途徑,改善過往只針對一端的研究方法,而獲得更有實際. er. io. 效益的研究產出。. al. v i n Ch 行本論文之研究,在此以質性研究的個案研究方法將更為適宜,也能以訪談所獲 engchi U 得的經驗提供台灣未來在生醫育成事業的發展上做為學習參考的對象。 n. 由於台灣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的數量僅八個,因此並不適合以量化的方式進. 本研究之依據,主要是以文獻整理、次級資料蒐集與個案訪談等方法進行。 文獻整理與討論部分,資料來源包括國內外碩、博士學位論文、以及國內外針對 育成中心所進行的相關研究之期刊雜誌文章等,整理前人對於育成中心的定義、 見解以及各種經營上的成功條件因素等。亦蒐集政府相關單位與國內外育成中心 相關網站等公開資料,以認識實務上的運作現況為何。個案訪談部分則以選定的 台灣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之經營者與進駐業者進行,同時從育成端與業者端兩端 來檢視育成中心的經營與業者的認知、需求等等。. 3.

(11) 第四節.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及流程則由文獻探討、個案訪談、研究與資料分析等三步驟進行。. 文獻整理、探討 文獻探討 公開資訊蒐集. 立. 政 治訪談大綱設計 大. ‧ 國. 學. 訪談個案對象選擇. ‧. Nat. 個案訪談. sit. 進行個案實地訪談. n. er. io. ─育成端. al. y. 進行個案實地訪談. Ch. engchi U. v ni. ─業者端. 交互驗證與個案撰寫. 資料分析、討論. 研究與資料 分析. 結論與建議 圖 1 研究流程步驟. 4.

(12) 本論文架構共分為伍章: 第一章為緒論,描述本研究之背景與動機,並提出欲研究之問題及其目 的,以及研究進行的方法及架構。 第二章為文獻探討,將針對生醫領域、育成中心以及育成中心營運關鍵 三大主題進行定義。整理出過去對此些議題之研究及其所遇到的問題等,包 含生物技術的定義,以及其於產業的發展狀況;育成中心的功能及其發展歷 程、台灣育成中心的發展情形;最後整理一般認為育成中心所需要的關鍵因 素。 第三章為個案研究,首先先以國內育成中心之深入訪談方式,了解學術 型生醫育成中心於台灣的經營情況以及育成端及進駐業者對彼此的期待為. 政 治 大 第四章為研究發現與討論,此章節將整理前段訪談之發現,分析該個案 立. 何。. ‧ 國. 學. 之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是否具有值得其他育成中心學習參考的成功因素;又 經由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的個案來審視其與針對一般育成中心所進行之研究. ‧. 有和差異之處。. 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依據通篇之資料進行總結,並回答台灣學術型生. Nat. sit. n. al. er. io. 之建議方向。. y. 醫育成中心的功能該如何強化方得有效的提昇育成目的,以及給予後續研究. Ch. engchi. 5. i n U. v.

(1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生醫領域,內容包含定義、產業特性與發展情況; 第二節為創新育成中心,此段落描述育成中心之興起與發展緣由並簡要描述其服 務和類型;第三節為創新育成中心之營運關鍵,整理國內外對育成中心環境與經 營層面所作之研究。. 第一節 壹、. 生醫領域. 定義. 本文所指之生醫為生技醫藥領域之簡稱,為生技領域之範疇。以下將針對生 技一辭及其產業做界定。根據 2011 年生技產業白皮書[21]之定義,所謂生物技術. 政 治 大 質體學等)與技術(如:基因工程、蛋白質工程、細胞工程與組織工程)為基礎,進 立. 為「運用生命科學知識(如:分子生物學、細胞生物學、免疫學、基因體學及蛋白. ‧ 國. 學. 行研發、製造或提升產品品質,以改善人類生活品質的科學技術」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對生物技術之廣義定義10[43]為,. ‧. 一種利用全部或部分生物體進而去改變其原本狀態,藉以產生知識、產品或服務. Nat. sit. 用來解決問題的一種技術。. y. 的科學與技術11。簡言之,生物技術為一種在生物分子等級上進行改良、應用以. al. er. io. 生物技術產業之範疇,根據經濟部工業局之定義,生技醫藥產業涵蓋的技術. v i n Ch 細胞培養、組織培養、胚胎及細胞核移植等技術;在產品方面,目前主要應用以 engchi U 藥品、醫療保健、農業、食品、環境、能源等工業經濟領域。生技產業涵蓋範圍 n. 領域及產品範圍極廣,在技術領域方面,生物技術可應用到遺傳工程、細胞融合、. 甚廣,包括應用到生物體的新生物科技,如:基因工程、細胞融合、生體反應利 用及分子生物學、細胞學、免疫學與其他相關學科衍生之技術,主要應用於製藥、 10. The provisional single definition of biotechnology is deliberately broad. It covers all modern biotechnology but also many traditional or borderline activities. For this reason, the single definition should always be accompanied by the list-based definition which operationalises the definition for measurement purposes. (資料來源:OECD http://www.oecd.org/document/42/0,3746,en_2649_34537_1933994_1_1_1_1,00.html 最後瀏 覽日:2012/03/25) 11 The applic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o living organisms, as well as parts, products and models thereof, to alter living or non-living materials for the production of knowledge, goods and services. (資料來源:OECD http://www.oecd.org/document/42/0,3746,en_2649_34537_1933994_1_1_1_1,00.html 最後瀏 覽日:2012/03/25) 6.

(14) 新興生技與醫療器材等核心領域,並擴及到醫療保健、農業、食品、資源環保、 化工、微機電、通訊等經濟領域。在核心領域的發展上,製藥領域集中於藥物製 造、新藥開發、疫苗製劑、藥物劑型、臨床醫學、中藥製劑等項目之發展;生技 領域著重於基因工程、抗體蛋白、基因治療、器官再生及工業酵素等項目的開發; 醫療器材則奠基於我國成熟的機械、光電、機電、通訊及臨床醫學之基礎,發展 醫療電子、影像醫學、分子診斷、醫療儀器、生醫光電等項目。生技定義與範疇 隨各國的發展歷程而有所不同,我國基於藥物開發和生物技術息息相關,因此特 別將製藥產業與醫療器材產業整體納入,亦即為國外所稱的生命科學產業。此外, 考量生物技術可應用於農業、食品、環保、海洋、能源、生物資源及服務業(含醫 藥服務業及研發服務業)等領域,故將其衍生的營業額項目亦納入我國生物技術產 業的範疇內。.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 生技醫藥產業範疇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行政院第二十二次科技顧問會議[29]). 我們可從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行動計畫[1]中,認知台灣所欲發展的生技產 業之確切範圍為何,其範圍包含如下:包括製藥產業、醫療器材產業、新興生技 產業及生技醫療服務業等四大類。製藥產業部分,製藥產業包括中草藥及小分子 藥品等二大領域。其中,中草藥領域包括中藥新藥、傳統方劑、非傳統方劑及植 物抽取物等中藥製劑;小分子藥品領域則包括新藥開發、學名藥、原料藥等西藥 製劑。醫療器材產業包括復健器材、治療器材、診斷器材、醫療輔助器材及醫用 7.

(15) 檢測器材等領域。新興生技產業可分為生技藥品、再生醫療、食品生技、農業生 技、環保生技、特化生技等六大領域。依經濟部生物技術與醫藥工業發展推動小 組分類整理,我國生技醫療服務業領域包括委託研發機構(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CRO)、委託生產機構(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 CMO)、 臨床詴驗管理機構(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SMO)、委外行銷服務機構 (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 CSO)、實驗儀器材料供應、帄台技術服務、智財技術 評價、創投、資訊服務、人才培訓等。. 立. 政 治 大. sit. y. ‧. ‧ 國. 學. io. (資料來源: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行動計畫). er. Nat. 圖 3 我國生技產業範疇. al. n. v i n Ch 從台灣官方組織所定義的生技產業範疇可發現,台灣的生技產業範疇屬於廣 engchi U 義性的定義,即涉及到生物技術的產業都可視為生技產業的一環。本研究所稱之 生醫,較符合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所劃分之範疇;若參照經濟部工業局之 定義,本文所指之生醫係指生技醫藥產業範疇之核心部份,即製藥、生技以及醫 療器材三個部分。 本研究欲探討之生醫領域,主要仍屬於所謂的生技範疇,在此特以生醫一詞 取代生技一詞是為了將農、獸、水產養殖等非人類相關領域做排除。且本研究方 向主要在於學術型育成中心面之探討,而上述類科,農、獸、水產等之廣義生物 技術所涵蓋之範圍在台灣的學術機構中,往往與人類相關之學術養成分設於不同 的學院或學校,因此僅有綜合型大學方得有條件滿足設立廣義之生技育成中心, 然而綜合型大學之育成中心多直接由擁有母組織之跨學科之資源支援而成為為綜 8.

(16) 合型育成中心,與本文所研究之範疇又將有所偏離,故本文特以生醫領域,鎖定 生物醫學領域為長之學術型機構為主之育成中心為研究對象。. 貳、. 產業特性. 駱瑋蓁(2007)[33]提到生物技術自 1970 年代開始蓬勃發展,各種新興技術和 產品透過商業化,加上專利制度的保護,產生許多高獲利的新藥或是技術移轉, 生技產業被視為未來的明星產業,亦成為各國積極發展的領域。然而,生物技術 由於涵蓋範圍廣且涉及知識複雜,加上產業具有投資金額高與研發時間長等特性, 對欲投入生技產業發展的國家或企業設下了進入門檻。因此需了解自身所擁有的 資源與能力輔以合適的環境政策,方得能於生技產業價值鏈中找到發展利基。生. 政 治 大. 技產業相較於其他科技產業之差異,根據 2011 年生技產業白皮書[21]之描述,具 有下列重要的特色:. 產品開發期長、投資龐大、風險高,惟開發成功後,受專利的保障,具. ‧ 國. 學. 1.. 立. 有高報酬,及產品生命週期長之特性。. 產品與人類生命及健康有關,需要高度的品質、安全、療效與法規管制,. ‧. 2.. 進入門檻高,臨床詴驗及上市之查驗登記審查乃屬地主義。. Nat. 4.. 產業結構複雜,價值鏈長,專業分工精細。. 5.. 研發導向,無形資產價值高,智財及技術移轉與授權可作為收入來源。. er. sit. y. 技術密集,屬整合性科技,需跨領域與縱向、橫向整合的專業人才。. io. 3.. al. 8.. 研究者需有對生命與大自然之尊重,道德規範高。. 9.. 產業發展較不受經濟景氣影響。. 6.. n. 7.. v i n Ch 技術屬前瞻研究或尖端科技,產品發展以全球市場為導向。 engchi U 生技產業市場規模以醫療產業所占比例最高。. 生技產業之研發成果來自於生技醫藥公司與學研機構,經由衍生之生技新創 公司、學研機構研究人員自行創業或技術授權等方式,展開商業化應用。此種相 關技術產業獨具的特性,使得生技產品研發期長,中小企業廠商很難獨立完成產 品從研發到上市之所有階段,因此,需有相對應的研發資金來支持其發展。故推 動生技產業發展,除建構完善的產業環境外,應針對產業特性,研擬策略,始能 達到事半功倍效益。 9.

(17) 邱靜珊(2002)[7]指出生技產業之特性有:資金需求大;注重研發創新;市場 競爭激烈;注重智慧財產權;需要高級人力資源;風險及不確定性相對較高;資 金主要投入於研發結果;產品生命週期長 (檢驗詴劑例外);產品回收期長;產品 忠誠度高;產品測詴期長;資金募得較難;產品量產技術門檻高(檢驗詴劑例外); 上、中、下游劃分模糊,相互關係密切;知識密集 (研發)。 駱瑋蓁(2007)[33]對生技產業特性之歸納以下兩類。第一類屬於生技產業較獨 特的特性,包括: 1.. 產品開發期長、生命週期長,產品種類繁多且產品特性差異大。. 2.. 與生命健康和道德有關,受法規與認證等機制嚴格管制。. 3.. 跨領域整合型科技,涵蓋領域廣泛,產業結構複雜且價值鏈長。. 4.. 研發導向強烈,資金投入研發比重高。. 政 治 大 第二類則為與其他新興產業 立 (例如電子、半導體、數位內容產業) 相似之特. ‧ 國. 學. 性,但對生技產業的發展也有重要影響,包含: 資金需求大,需長期投入。. 2.. 產品市場以全球為導向。. 3.. 運用策略聯盟進行合作與開發。. 4.. 注重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具有重要之價值。. 5.. 需大量專門知識人力資源。. 6.. 水電依存度低、低污染。. n. er. io. sit. Nat. al. Ch. y. ‧. 1.. engchi. i n U. v. 總結上述,生技產業特性具有研發時間長、投資風險高等特性,且屬於一橫 跨多領域並高度仰賴大量專門人力資源的產業;另因其產品與生命健康相關,故 受到高度的法規規範。因此該領域之發展與政策之主導與否具有相當程度之關連 性。. 參、. 發展情況. 我國生技產業的發展可追溯至 1982 年政府將生物技術列為八大重點科技之 一開始,而隨著 1995 年「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的頒布,成為政府重點推 動的項目,列入十大新興工業、兩兆雙星、製造業重點產業發展項目,並透過法 規、研發、人才、資金、園區等方面的推動,奠定我國生技產業完善的發展基礎 10.

(18) [25]。 2010 年台灣生技產業總營業額12為新台幣 2,286 億元,與 2009 年的新台幣 2,105 億元相比,成長了 9%。其中醫療器材產業為我國生技產業最大的領域,營 業額達新台幣 928 億元,約占我國生技產業總營業額的 40%;其次為製藥產業, 其營業額為新台幣 725 億元,占我國生技產業總營業額的 32%;新興生技產業規 模最小,營業額為新台幣 633 億元,占我國生技產業總營業額的 28%。此外,尌 各領域成長分析,醫療器材產業的營業額成長幅度為最高,約比 2009 年成長 12.5%, 而新興生技產業與製藥產業的成長率則分別為 9.1%與 3.6%[26]。 2010 年我國民間生技產業投資金額達到新台幣 301.17 億元;行政院國家發展 基金直接投資生技公司共計 12 家,投資金額為新台幣 45.3 億元,另投資國內外. 政 治 大 上市櫃生技公司家數由 立 2006 年的 33 家,大幅增加到 2010 年的 46 家,每家. 21 家生技創投公司,核准投資金額為新台幣 65.53 億元[26]。. ‧ 國. 學. 帄均營業額亦從 2006 年的新台幣 9.6 億元,增加到 2010 年的新台幣 13.5 億元。 2010 年我國上市櫃生技公司總營業額達到新台幣 626.08 億元,與 2009 年的新台. ‧. 幣 473.32 億元相比,大幅成長了 32%。上市櫃生技公司的淨利達到新台幣 70.73 億元,亦較 2009 年大幅增加了 45.80%。2010 年我國興櫃生技公司家數為 37 家,. Nat. sit. y. 總營業額為新台幣 183.02 億元,亦比 2009 年成長了 56.16%[26]。. al. er. io. 至 2011 年 6 月底止,已有 38 家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審定為生技. v i n Ch 數最多,達到 31 家,62 項人用生技新藥;從事植入或置入人體內屬第三等級之 engchi U 醫療器材研發製造公司,計有 5 家,10 項生技新藥;從事動植物用生技新藥之研 n. 新藥公司,通過的生技新藥品項計有 78 項。依類別區分,從事人用新藥的廠商家. 發者計有 3 家,6 項生技新藥[26]。. 12. 此處生技產業總營業額、投資額之數據皆引自經濟部工業局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其生 技產業之範疇為經濟部工業局所定義之廣義的生技產業疇。 11.

(19) 表 1 2009~2010 年 我國生技產業現況 產業別. 新興生技產業. 製藥產業. 醫療器材產業. 合計. 年份. 2009. 2010. 2009. 2010. 2009. 2010. 2009. 2010. 營業額(億元). 580. 633. 700. 725. 825. 928. 2,105. 2,286. 廠商家數(家). 380. 405. 367. 370. 553. 580. 1,300. 1,355. 從業人員(人). 9,750. 10,250. 18,000. 18,500. 22,900. 25,800. 50,650. 54,550. 出口值(億元). 237. 268. 145. 153. 335. 402. 717. 823. 進口值(億元). 240. 280. 759. 795. 484. 535. 1,483. 1,610. 59:41. 58:42. 57:43. 66:34. 64:36. 內銷:外銷. 立. 政 治 大 79:21. 79:21. 59:41.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 創新育成中心. 定義. sit. y. Nat. 壹、. 第二節. ‧. ‧ 國. 學. 經濟部生物技術與醫藥工業發展推動小組,2011 年[26]。. io. er. 育成中心概念誕生於 1959 年的美國紐約州,由 Joseph L. Manusco 設立。其 將荒廢工業用地轉變為提供基礎硬體設備及顧問服務的商業中心,提供給需要此. al. n. v i n 服務的創業者,期望藉此增進當地的經濟發展及尌業情況,此即為育成中心之雛 Ch i U e h n c g 形。 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補助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 業育成中心要點」[28]第二條對育成中心之定義為:育成中心係指,為孕育新事 業、新產品、新技術及協助中小企業轉型,提供中小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 金、管理諮詢服務之單位或事業。 胡建強(2008)[11]提到育成中心是一個創新設施組織(innovative facility organization),它本身是一個經營事業體,其服務對象是擁有技術的創業者與其 新生公司;藉由提供負擔得起的出租空間、共用設備、各種商業服務與法律諮詢、 專門技術與管理援助和管道,且有效率地結合租戶、資金、技術、訣竅(know-how) 與市場資訊,創造一個可以引導創業、生存與企業早期成長的整體培育環境,以 12.

(20) 降低技術商品化過程的成本與風險,減少環境對企業在創業初期階段對商務不熟 悉和巨大壓力,藉此提升新創企業成功的機會。 龔慧玲(2008) [35]認為育成中心提供新創企業低廉的廠房設備,並藉技術支 援、商業服務、專業諮詢等資源之共享,降低中小企業創立初期的成本支出,使 其有較寬鬆的資金周轉,而度過草創時期的艱困。 美國國際企業育成協會(The National Business Incubator Association, NBIA)對 育成中心的定義13[41]是提供管理指引、技術支援新創公司的顧問服務公司。育成 中心通常提供客戶取得適當的租用空間與彈性的租金、共用的基本商務服務及設 備、技術支援服務以及協助取得公司成長所需之財務支援。商業育成是一個藉由 提供創業家一連串的服務、支援措施與關鍵資源以加速新創事業成功發展成長的. 政 治 大 過其網絡關係來傳遞。一個育成中心的主要目標是創造一個離駐後能財務、經營 立 商業支援過程。這些服務一般由育成中心經理人來安排且經由育成中心本身及透. ‧ 國. 商品化、強化地區與國家經濟的潛力。. 學. 健全而獨立的成功公司,而這些畢業者擁有創造新的工作機會、活化社區、技術. ‧. 育成中心源於 Incubator 一詞,該字字義為孵蛋器、培養箱、嬰兒保溫箱之意, 即用於「輔助生長的設備」 ,此字義正好適用於在商業上輔助新創事業成長的地方。. Nat. sit. y. 育成中心於商業上尚有其他同意之稱呼,例如 Innovation Center、Enterprise Center、. al. er. io. Business Center、Technology Center、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enter、Nurseries、. v i n CCenter Park、Business Park、Support h e n等用字皆為育成中心之義。 gchi U n. Hatching Grounds、Hives、Enterprise House、Support Center、Accelerator、Technology. 總結上述對育成中心之定義,所謂的育成中心為針對在商業構想進行創業化 初期,提供其較低營運成本並提供相關經營協助以降低創業風險並加速其成長的 組織,而透過育成中心之概念亦可促成地區的經濟發展、增加尌業機會等社會效. 13. Business incubation is a business support process that accelerates the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start-up and fledgling companies by providing entrepreneurs with an array of targeted resources and services. These services are usually developed or orchestrated by incubator management and offered both in the business incubator and through its network of contacts. A business incubator’s main goal is to produce successful firms that will leave the program financially viable and freestanding. These incubator graduates have the potential to create jobs, revitalize neighborhoods, commercialize new technologies, and strengthen local and national economies. (資料來源:NBIA http://www.nbia.org/resource_library/what_is/ 最後瀏覽日期:2012/4/16) 13.

(21) 益。. 貳、. 育成中心型態. 袁建中(1996)[12]將育成中心分成五類型態:(1)學術型育成中心;(2)非營利 性公營部門型育成中心;(3)營利性私人機構型育成中心;(4)以上混合型育成中心; (5)營利種子資金型育成。林靜宜(2006)[4]則依母體組織之不同,將育成中心分為 學術型、財團法人型、政府型與民營型四種。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將我國創新育成中心區分為四種型態:(1)學術型創新育成 中心:由大專院校所成立,為學校之附屬單位,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資助與管轄, 強調產學合作,促進技術創新。(2)財團法人型育成中心:為研究機構之附屬單位,. 政 治 大 營型育成中心:公營事業單位所成立,為了加速產業界的合作,促進技術再開發。 立. 由研究機構提供相關的空間與服務給進駐廠商,強調技術移轉與創新。(3)政府經. ‧ 國. 學. (4)民間經營型育成中心:由民間機構投資經營,以增加利潤目標。 NBIA 將育成中心區分為下列四種:(1)營利性財產開發計畫型:其目的在追. ‧. 求不動產增值與銷售專利服務給進駐廠商,其給予進駐許可的主要考慮是其支付 租金的能力。(2)非營利性法人組織型:其目的在追求創造尌業機會並促使區域的. Nat. sit. y. 經濟多角化,其給予進駐許可的主要考慮是進駐公司創新工作的潛力。(3)學術性. al. er. io. 機構型:其目的在於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其給予進駐許可通常考量其是否屬於. v. n. 技術密集型。(4)營利性種子資金公司型:其目的為擴大投資機會,藉此投資具發. Ch. 展潛力且能快速回收資本的新創公司。. 參、. engchi. i n U. 發展情況. 台灣的育成中心概念,始由袁建中教授主持的國科會 1993 年度研究計畫裡引 入台灣,並於 1996 年的第五次全國科技會議結論將創新育成中心列為科技發展體 系中重要的一環[11],並於 1996 年 7 月成立台灣第一所育成中心─財團法人工業 技術研究院創業育成中心。據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27]統計至 2011 年 12 月,台灣的育成中心總數已達 130 家。若根據林靜宜(2006)[4]、曾千玲(2010)[18] 所述於 2006 年台灣僅有 95 家育成中心,2009 年為 116 家育成中心的數量來看, 可見育成中心於台灣增長之速度仍尚未停歇。截自 2011 年 6 月之經濟部中小企業 處統計:2011 年接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助之育成中心計有 73 所,補助金額 1.41 14.

(22) 億元,台灣自推動育成政策以來補助育成中心之經費已達新台幣 23.43 億元,共 培育 5,000 家企業,企業資本額增加 665 億元,新創企業 1920 家,進駐企業從業 人數 86,351 人,歷年累計協助育成企業取得專利共 2,745 件,協助育成企業取得 技術移轉 1,280 件,共 53 家育成企業上市櫃。 台灣的育成中心設立依據則從經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於 民國 85 年 4 月 8 日第十一次會議所核定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運用中小企業發展 基金補助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育成中心要點」[28]開始,至此開啟台灣育成 中心蓬勃設立的濫觴。其法源根據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23]第四條14、第九條 15. 及第三十條16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22]第六條17之規定。此. 一制度形成的背景因素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配合政府推動台灣成為亞太製造研. 政 治 大 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經費運用,達到鼓勵與輔導公民營機構,包括各省(市) 立. 發中心之既定政策,所規劃之中小企業輔導措施之一[24]。其目的為希望藉由經. ‧ 國. 學. 政府及縣市政府、學術機構、技術研發機構、公營事業及民營企業,利用現有之 軟硬體資源,整合專業技術、人力、資訊與實務經驗,來培育中小企業或個人進. ‧. 行創新或創業,進而加速台灣產業之升級。其後為輔導育成中心的發展,亦訂定 了一系列的發展政策如「強化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功能五年計畫」、「發展亞太創業. y. Nat. 14. sit. n. al. er. io.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條:主管機關為達成本條例目的,應尌左列事項,採取適當之輔導或 獎勵措施:市場之調查及開發。經營合理化之促進。相互合作之推動。生產因素及技術之取得與 確保。人才之培育。其他有關中小企業之創辦或健全發展之事項。主管機關研擬前項政策、法規、 措施時,除應促進小規模企業經營之改善與發展外,在金融、稅制及其他有關方面,不得有不公 帄之待遇。中央主管機關尌前二項之實施情形、檢討結果及未來展望,應於每年度終了發布中小 企業白皮書,並書明用於中小企業之所有資源。 15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九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其用途範圍如左:支援 輔導計畫所需之經費。透過金融機構辦理專案性、緊急性及企業轉型、調適之融資及保證。但以 金融機構或信用保證機構,不能按通常條件提供融資或保證者為限。 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或透過中小企業開發公司、金融機構與經認可的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中 小企業。資助為辦理第四條所定業務而設立之機構或法人。其他有關促進中小企業健全發展及本 條例規定之用途。為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 會;其組織及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16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條:為協助中小企業研究發展,主管機關得與適當之技術研究機構 合作,設立專為中小企業提供研究、詴驗、開發技術、產品及服務之機構或場所。中小企業得支 付費用,申請利用前項機構或場所之設備,從事詴驗研究。 17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支援輔導計畫所需 之支出。二、透過金融機構辦理專案性、緊急性或企業轉型、調適之融資及保證。但以金融機構 或信用保證機構不能按通常條件提供融資或保證者為限。三、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或透過中 小企業開發公司、金融機構及經認可之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中小企業之支出。四、資助為辦理中 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條所定業務而設立之機構或法人之支出。五、補助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有關輔 導計畫所需之支出。六、捐助於防止中小企業連鎖性倒閉互助保證基金之支出。七、補助中小企 業製造高級產品與高附加價值產品有關產品及市場開發之支出。八、補助中小企業開發新產品或 移轉新技術之支出。九、管理及總務支出。十、其他有關支出。 15. Ch. engchi. i n U. v.

(23) 中心計畫」等使得創新育成體系在促進經濟成長與推動產業發展上成為協助中小 企業升級轉型與輔導創業不可或缺的一環。 蘇顯揚(1999)[34]提到我國育成中心的設立,在初期即以設立國家育成中心或 是由學校設立育成中心以及民營的育成中心三個方向來思考,由於設立在學校內 所需之成本最低,因此大部分的育成中心設立在大學內。設立在學校內的好處除 了設立成本較低外,可以利用大學內之設備與人力也是主要考量,讓產學間可以 合作,讓大學內的研究成果可以移轉至企業界,企業的需求也可以促進大學內的 實用性研究,可說是兩相其利。蔡千姿、蔡旻翰(2010)[32]則歸納出台灣育成中心 的三大發展階段為:階段一,政策引導(過去);階段二,擴散發展(現在);階段三, 價值實現(未來)。. 政 治 大 事務的兩端。學術型育成中心居於研發前端,強調科技推力,著眼在學校研發能 立 邱泰帄(2009)[6]認為學術型育成中心與公司型育成中心,應該可以分持育成. ‧ 國. 學. 量對民間企業的釋放,可以透過技術移轉、產學合作等方式進行,唯在市場性、 效益與效率上,應予以加強;公司型育成中心位居後端,強調市場拉力,著眼於. ‧. 市場訊息的敏感、商品化設計與量產能力與資金運用能力,並給予培育企業技術 能力外的支援,唯在參與培育意願上,應加強企業社會責任,願意多給新創企業. Nat. sit. n. al. er. io. 表 2 台灣的育成中心. y. 發展的支援與協助。兩者之間,可以在培育工作上提供互補性與接力性服務。. Ch. i n U. v. 型態. 育成中心. 學術型.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大學創新育. (99 家). 成中心、中國文化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陽明大學中. engchi. 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政治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銘傳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實踐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臺北 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中小企業創 新育成中心、臺北城市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大同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國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 北藝術大學北藝文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文產業創 16.

(24) 新育成中心、世新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淡江大學中小企 業建邦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明志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亞東技術學院中小企 業創新育成中心、輔仁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空中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景文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華夏技 術學院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醒吾技術學院創新育成中心、國立 臺灣藝術大學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元智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 成中心、中原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萬能科技大學中小企 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中央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長庚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清雲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交. 政 治 大 心、國立清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元培科技大學創新育 立 通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 國. 學. 成中心、大華技術學院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聯合大學研究發展處 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育達商業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 ‧. 中興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逢甲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中國醫藥大學產學合作處生物科技發展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Nat. sit. y. 心、東海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中山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 er. io. 新育成中心、嶺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中. al. v i n Ch 宜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亞洲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大葉大 engchi U n. 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朝陽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靜.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 中心、建國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明道大學創新育成 中心、中州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南開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環球科技 大學研究發展處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 育成中心、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嘉義 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中正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吳鳳科技大學育成中心、國立成功大學中小企業技轉育成中 心、國立成功大學水利產業知識化育成中心、國立臺南大學中小 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南台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崑山 17.

(25) 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遠東科技大學精密機械中小企 業創新育成中心、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真理大學創 新育成中心、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崑山科技大學藝 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高雄第一科大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國立中山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高雄應用科大中小企業創 新育成中心、文藻產學育成與實習中心、國立高雄大學中小企業 創新育成中心、高雄醫學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高雄 海洋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高雄餐旅學院餐旅技 術研發中心、樹德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高苑科技大 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和春技術學院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政 治 大 育成中心、輔英科技大學產學暨創新育成中心、永達技術學院中 立 心、義孚大學創新育成暨產學合作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創新. ‧ 國. 學. 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大仁科技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美和科技大學創新育. ‧. 成中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宜蘭大 學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中心、國立東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Nat. sit. y. 心、國立東華大學生物技術育成中心、大漢技術學院創新育成中. al. v i n Ch 財團法人資策會科技服務中心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財團法人 engchi U n. 技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財團法人型 (14 家). er. io. 心、國立臺東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島嶼產業科. 臺北市西門紅樓原創品牌孵夢基地育成中心、財團法人馬偕紀念 醫院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財團法人時代基金會、財團法人紡 織產業綜合研究所、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創新育成中心、中山 科學研究院(龍園園區)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財團法人工業技 術研究院創業育成中心、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中小企業 創新育成中心、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育成中心、財團法人鞋 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財團法人塑 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財團法人金屬工業 研究發展中心創新育成中心、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 中心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18.

(26) 政府經營型. 行政院農委會水產事業所創新育成中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 (11 家). 軟體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生技育成中 心、經濟部工業局南港 IC 設計育成中心、中央研究院基因體中 心育成中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詴驗所創新育成中心、經濟 部中小企業處南科育成中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詴驗所創新 育成中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高雄軟體育成中心、高雄市政府綠 色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 心. 民間經營型. 普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詮達文化創業產業創新育成中心、. (6 家). AppWorks 創新育成中心、學學文創志業公司藝文產業創新育成. 政 治 大 技美學產業創新育成中心 立. 中心、竹圍創藝工作者養文化創業家進階輔導育成中心、普藝科. ‧ 國. 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100/12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育成中心聯絡簿及 100/12 中小企業 創新育成協調中心. ‧. 而根據 2011 年生技產業白皮書所載,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統計 2010 年獲. Nat. sit. y. 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助的育成中心18,其中有 52 所育成中心的培育對象中含有. al. er. io. 生技領域業者。非經濟部補助之育成中心含有生技領域者包含如政府自行設立的. v i n Ch 科育成中心、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畜產詴驗所、農 engchi U n. 生技領域育成中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生技育成中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 業詴驗所及水產詴驗所、教育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屬財團法人類型:工業技. 術研究院、國家衛生研究院、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等皆於內部設有生技創新育成 中心。2010 年於上述之育成中心所培育之生技公司家數則共有 354 家。. 肆、. 育成中心的功能.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認為育成中心(incubator)為孕育新事業、新產品、新技術及 協助中小企業升級轉型的培育機構,而藉由提供進駐空間、儀器設備及研發技術、 協尋資金、商務服務、管理諮詢等有效地結合多項資源,降低創業及研發初期的 成本與風險,創造優良的培育環境,而達到提高事業成功機會的功能。另外育成 18. 政府研究機構與生技相關財團法人所設立之育成中心不屬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補助的對象。 19.

(27) 中心,亦可促成產學合作、協助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的附加功能。 育成中心所提供之服務內容可包含空間設備、商務支援、行政支援、技術及 人才支援與資訊資源等項目。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述之育成中心功能: 1.. 降低創業及創新研發過程的投資費用與風險,增進初創業者及創新研發 者的成功率。. 2.. 協助產業孕育計畫、開發新技術與新產品。. 3.. 引導研發成果商品化。. 4.. 提供產學研合作場所。. 5.. 提供測詴服務、加速產品開發。. 6.. 輔導企業有關人才培訓、資金籌措、資訊提供及營運管理之諮詢服務。. 政 治 大 育成中心所提供之服務項目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補 立. ‧ 國. 學. 助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育成中心要點[28]第四條為:育成中心應提供中小企 業有關孕育新產品、新事業、新技術、創業及企業轉型升級之各項諮詢輔導及服. ‧. 務支援,包括:(1) 空間及設備,(2) 技術及人才支援,(3) 商務支援,(4) 資訊 支援,(5) 行政支援。上述之細部內容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描述,條列如下:. Nat. y. 空間與設備. sit. 1.. al. er. io. (1) 提供進駐空間及辦公設備。. v. n. (2) 提供共用實驗設備、機械儀器與公共設施。 2.. 技術及人才支援. Ch. engchi. i n U. (1) 諮詢輔導專家之專業人力。 (2) 提供技術移轉或引介服務。 (3) 提供產學合作服務。. (4) 協助與科技研發單位合作及結盟。 3.. 商務支援. (1) 提供行銷或市場規劃等服務。 (2) 規劃專業訓練課程與專題演講。 (3) 協助宣傳展覽與推廣。 (4) 提供投資、融資資訊或引介創業投資公司。 (5) 提供法務諮詢或智慧財產權諮詢。 20.

(28) (6) 協助申請政府科技研發相關計畫。 4.. 資訊支援. (1) 提供政府相關輔導資訊服務。 (2) 協助蒐集產業、市場資訊或技術資訊。 (3) 提供專業團體如同業公會、專業學會、協會等組織之合作網絡。 5.. 行政支援. (1) 協助新創公司設立或營業登記。 (2) 指導撰寫營運計畫書。 (3) 協助建構各項對內(廠商與育成中心)或對外(廠商與廠商間)合約。 (4) 軟、硬體管理與維護。 (5) 門禁安全管理。.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林建山(2008)[3]指出育成中心的發展在一開始被視為促進再生地方經濟的工 具,而後演變成為強調提供擁有經營顧問諮詢、技能發展促進及聯繫網路發展之. ‧. 「有利職場空間」;曾宏昌(2011)[19]也提到育成中心模式的演進趨勢,如育成服 務對象的日趨豐富;育成服務內涵的增進;育成事業投資多元參與;育成中心型. Nat. sit. y. 態的專業化等。可見得育成中心的功能角色是會隨著時間演進而有所變化的。. er. io. 陳逸政(2008)[17],研究針對目前國內學術型創新育成中心與進駐廠商進行問. al. v i n Ch 五名之排序為(1)人力的支援服務;(2)技術的支援服務;(3)空間與實體設備的支援 engchi U 服務;(4)一般的行政支援服務;(5)法律的支援服務;學術型育成中心認為對於進 n. 卷調查發現,目前我國學術型創新育成中心所提供之支援服務構面,最普遍的前. 駐廠商需求最重要的前五名支援服務構面依序為(1)人力的支援服務;(2)技術的支 援服務;(3)一般的行政支援服務;(4)空間與實體設備的支援服務;(5)資訊的支援 服務。而進駐廠商認為需求最重要的支援服務構面前五名之排序為(1)人力的支援; (2)法律的支援;(3)資訊的支援;(4)技術的支援;(5)網絡的支援;而他們認為學 術型創新育成中心提供最充分的支援服務構面,前五名之排序為(1)人力的支援; (2)空間與實體設備的支援;(3)技術的支援;(4)一般的行政支援;(5)網絡的支援。 孫嘉隆(2009)[15]在探討進駐廠商績效發展情形以及與育成中心合作前後期 望和感受績效差異程度比較的研究中,顯示出幾項育成中心的功能:增加新產品 與服務的數量、專利申請的數量、提升營業額、改善流程節省成本等。 21.

(29) Ndabeni(2008)[42]認為育成中心所提供的服務包含:與其他可能成為供應商、 客戶或支援廠商業者的網絡關係。財務性支援,諸如協助取得銀行貸款或協助募 集資金。藉由育成中心內的專家以及外部社群以提供進駐廠商商務及技術性支援。 共用辦公室基礎服務,如電話接待、預約事宜、文書處理及秘書服務,接待、傳 真、複印、電腦、圖書室等。以及一般低於市場行情具彈性組合之租賃空間。 Rubens and Jackson(2011)[44]則認為育成中心應提供受培育者下列協助與服 務:(1)建立業務計畫;(2)導師服務;(3)行銷協助;(4)法律協助;(5)著作權與專 利協助;(6)業務管理訓練;(7)辦公室支援,如電話、傳真、接待、影印等。(8) 網路;(9)水、電設備;(10)保管人;(11)會計;(12)資金;(13)保全;(14)與外部社 群、企業之網絡支援。另外育成中心之經營當反應地區需求並配合經營對象,如. 政 治 大 標來調整其經營活動,且育成中心培育的廠商往往是走在技術發展前端的角色, 立 政府、地方發展機構、科學園區、非營利性組織、或私人機構等的不同需求及目. ‧ 國. 學. 因此育成中心也需因應客戶的型態而有不一樣的服務內容及提供服務的方法。. ‧. 育成中心所提供之功能多已羅列於上述項目之中,在實務上有些育成中心尚 提供了其他的服務項目。所謂的其他項目可以被視為是上述項目之細分,或為具. Nat. sit. y. 特殊需求之育成中心所提供之因產業特性或技術領域特性所產生的差異化服務等. al. n. 類非一般的項目。. 第三節 壹、. er. io. 等。本研究所欲挖掘探討的學術型生醫育成中心所需具備的條件要素,即屬於此. Ch. engchi. i n U. v. 創新育成中心之營運關鍵. 育成中心的營運關鍵. 成功的育成中心應當為在其能力範圍之內服務其有能力服務的對象,才能達 到所謂育成的目的。因此育成中心本身的能力是一關鍵,而進駐廠商的屬性與育 成的成功與否當然也具有一定的相關性。 在 2005 年經濟部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年鑑[20]中提到成功的育成中心應包 含六個要素,分別為:(1)具體的定位與任務;(2)地方社群支持;(3)具體的營運計 畫與預算規劃;(4)特色輔導機制;(5)可支撐的資金收入;(6)堅強的經營團隊。 林耀欽(2000)[5]提出一個好的育成中心一定要有明確清楚的成功步驟,其中 重要的元素包含:一個堅強的執行團隊、好的培育計畫、加速培育的速度、快速 22.

(30) 的進入市場、培育企業有堅強的管理團隊、當然要有好的財務支援以因應快速成 長所帶來的資金需求。 胡建強(2008)[11]則指出母組織的重要性。育成中心的資源與替廠商解決問題 的能力多半是依賴於母組織的知識部分,因此育成中心經營者其在母組織內的職 級,對於中心的發展將有很大的影響。除了帶入母組織的資源外,也扮演著將育 成中心引介給母組織的角色,讓以技術研發導向的研究人員,有接觸產業與廠商 的機會,進而促使這些研發能量成為育成中心的資源。胡,另提到育成中心在招 收廠商時,若招收同質或是相同產業的廠商,則有把所有競爭者放在一起的味道, 廠商也因此會擔心技術或業務資料外洩的可能而考慮是否進駐;但 Hadcock (2007)[37]認為育成中心內的各個進駐廠商正因為同質性高,反而更容易以夥伴關. 政 治 大 龔慧玲(2008)[35]認為育成中心之整體服務應以幫助財務資源取得及資訊與 立. 係或組成策略聯盟的方式合作以形成在市場具有談判籌碼的規模組織。. ‧ 國. 最後是考量育成中心所提供之總務行政資源。. 學. 技術資源獲得的能力,其次為事業網路的建構與提供企業人才資源之培育需求,. ‧. 施珮芬(2005)[14]針對台灣學術型創新育成中心及其進駐廠商,以問卷調查方 式探討其核心價值發現,目前國內學術型創新育成中心認為其本身所擁有之核心. Nat. sit. y. 價值,前三項依序為技術及人才資產、形象資產及資訊資產;相對的從進駐廠商. er. io. 面的角度則認為為其所進駐之育成中心以技術及人才資產、資訊資產及形象資產. al. v i n 從 Rubens and Jackson C (2011)[44]的研究來看則應包含:發展離駐(畢業)政策 hengchi U 以激勵受培育廠商畢業;劃分好育成中心經理人的職權;良好的招募技巧;了解 n. 為其核心價值之比率較高。. 育成中心的發展週期及育成流程;雇用具有經驗的育成中心管理經理;而育成中 心也應當發展與學術機構、私人企業、當地經濟組織形成策略夥伴,因為育成中 心必頇經營的像一個商業組織而非政府式的官僚組織。育成中心應當建置一個獨 立而易使用的網站,並於各大搜尋引擎註冊以供連結,並於網站內建置與各進駐 廠商的超連結。育成中心的經理人有兩個任務,其一為經營育成中心內部之業務, 其二為經營、維持網絡關係。育成中心必頇計算營運的財務狀況。最後建議育成 中心:顧問服務應以契約的方式建立,以專案計畫之方式進行並指定特定人帶領 該計畫且依契約進行;育成中心需建立對外的網絡關係;可對育成中心本身之經 濟價值與影響進行預測、分析;教育該地區何為「育成中心」 、企業經營以及中小 23.

(31) 企業發展等觀念。 進駐廠商本身體質的優劣也是影響育成中心績效好壞的因素之一,因此慎選 進駐廠商亦為育成中心的重要課題。胡建強(2008)[11]認為隨著育成中心本身的發 展,再不同階段其培育能力與對進駐廠商的需求有所不同,故對其所輔導之廠商 之評選亦有不同之要求。 1. 開創期 此階段之育成中心的主要任務為建構優質培育環境以吸納高科技創新企 業進駐、培養育成中心人員之專業服務能力以及擬定培育重點。在開創期育 成中心因培育經驗上不足,故篩選進駐廠商時首應考量其本身對進駐廠商所 能提供的服務與協助是否能滿足擬進駐者的需求。育成中心此時可將重點放. 政 治 大 度,但公司規模較小,問題較單純。 立. 在培育新創公司,此時公司之發展重點為建立技術,雖亦需建立各項管理制. ‧ 國. 學. 2. 擴展期. 育成中心此階段的主要目標在於奠定完善培育機制及儲備長期發展能量,. ‧. 提供廠商全方位服務以充分發揮大學的知識加值功能。此時育成中心已具備 了基本的培育能力且累積了相當程度的培育經驗,應可考慮接受較有規模且. Nat. er. io. 桿效用,進一步提昇本身之培育能力。. sit. y. 需求較廣之企業,以期能與進駐廠商共同成長,充分發揮策略聯盟夥伴之槓. al. n. v i n Ch 此階段之育成中心著重在育成管理企業化以提昇競爭力,發揮產學合作 engchi U 綜效以拓展知識價值鏈,加強輔導進駐廠商國際化。此時育成中心應與技術. 3. 成熟期. 授權單位密切合作,積極鼓勵師、生以其研發成果創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提高其成功機率。同時,亦可積極協助傳統產業轉型,以子公司形式進駐育 成中心。總而言之,不論依照何種標準來慎選廠商,皆應力求公帄公正的態 度,且不應造成進駐廠商的過度競爭為前提。. Ndabeni(2008)[42]認為育成中心之重要成功因素為:育成中心需擁有明確的 政策及制度架構;育成中心在社會網絡中需擁有社會資本;處在一個接受創新的 社會;有目標性的支援育成中心以及企業主;財務支援;育成中心對業者而言有 資源易得性或是地理上的鄰近。除上述育成中心提供給受培育廠商之服務外,該 24.

(32) 作者認為對受培育廠商而言,更重要的是各受培育廠商間所建立起的網絡關係以 及其於無論是專業上的或是人際上的互相學習。 Nam(2000)[40]之研究則認為一般育成中心通常是為進駐戶提供一般全方位 之服務,因此建議育成中心應依據本身之資源能力特性,並配合各型進駐戶之培 育需求來提供培育服務。該研究亦提到帄衡的團隊經營能力對於新創公司是重要 的,但新創事業往往無法達到最佳的團隊組合,因此育成中心也應依進駐戶類型 的不同所造成服務需求程度的不同,針對各型進駐戶做到帄衡進駐戶經營能力的 功能。 Lee and Osteryoung(2004)[39]在比較韓國與美國之大學型育成中心的有效營 運的關鍵成功因素中歸納出幾個重要因子: 1.. 政 治 大 (1)目標(明確、可達性) 立 目標策略/營運策略. ‧ 國. 2.. 學. (2)營運策略(具體、實際) 物質資源/人力資源. ‧. (1)設備易得性 (2)公共服務空間與辦公設備. y. Nat. sit. (3)創業性網絡支援. al. 育成中心服務. n. 3.. er. io. (4)專家組織. Ch. (1)技術轉移與研究發展 (2)業務與法務顧問. engchi. i n U. v. (3)財務支援與顧問 (4)創業家教育課程 4.. 網絡關係 (1)有制度的網絡關係 (2)與進駐廠商、受培育廠商間的網絡關係 (3)與財務/業務顧問公司的網絡關係 (4)政府/地區社區的支援. 另外其亦指出育成中心應該對其所提供的服務,經由第三方機構每年進行一 次評估,以修正育成中心的方向。 25.

(33) 在 Kilcrease(2011)[38]對進駐廠商之調查研究中,亦建議育成中心應委託第三 方機構對其進駐業者進行調查,已藉此了解不同的進駐業者所真正需要的個別服 務為何,以及其對育成中心的表現、行動之滿意度等指標。. 創新育成中心的營運關鍵整理如下表: 表 3 創新育成中心的營運關鍵 研究. 營運關鍵. 林耀欽. 明確清楚的成功步驟;堅強的執行團隊;好的培育計畫;加速培. (2000). 育的速度;快速的進入市場;培育企業有堅強的管理團隊;好的 財務支援。. Nam (2000). 明確具體的目標策略/營運策略;物質資源易得性;有制度的創業. 經濟部. ‧ 國. 學. Lee and. 政 治 大 對各型進駐戶做到帄衡進駐戶經營能力的功能。 立. 應依據本身之資源能力特性,並配合各型進駐戶之培育需求,針. (2005). 特色輔導機制;可支撐的資金收入;堅強的經營團隊。. 胡建強. 育成中心應因照中心發展,招收不同的進駐對象;經營者其在母. (2008). 組織內的職級;. 具體的定位與任務;地方社群支持;具體的營運計畫與預算規劃;. io. sit. y. Nat. al. v i n Ch 幫助財務資源取得的能力;協助資訊與技術資源獲得的能力;事 engchi U n. 龔慧玲. 廠商間的網絡關係經營;有第三方機構進行中心評估。. ‧. (2004). 性網絡支援;專家組織;技術轉移與研究發展;創業家教育課程;. er. Osteryoung. (2008). 業網路的建構;提供企業人才資源;總務行政資源。. Ndabeni. 明確的政策及制度架構;擁有社會網絡、社會資本;處在接受創. (2008). 新的社會;有目標性的支援育成中心者;具財務支援;對業者具 資源易得性;廠商間的網絡關係經營。. Kilcrease. 有第三方機構進行中心評估。. (2011) Rubens and 發展離駐(畢業)政策;劃分經理人職權;良好招募技巧;了解育成 Jackson. 中心發展週期及育成流程;雇用具有經驗的中心管理經理;發展. (2011). 策略夥伴;商業組織經營。. 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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