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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創新的類型 、 創新的類型 創新的類型 創新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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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創新的類型 、 創新的類型 創新的類型 創新的類型

由文獻資料中發現,創新的類型常因學者們的觀點及研究重點的有所差異。

Knight (1967) 認為可將創新分類為下列四種類型:

(一)產品或服務創新:指生產、銷售新產品或推出新的服務。

(二)生產製程創新:指運用新的元素在工作任務、決策與資訊系統的創新。

(三)組織結構創新:指組織中工作分派、權責關係、溝通系統和獎賞制度的改變。

(四)人員創新:指組織成員的改變,像是人員的辭職或新進:或是組織成員經由 教育所產生行為或信念之改變。

Daft (1978) 則認為創新種類有兩種:

(一)管理結構(administrative structure)創新:策略及組織結構組成要素的創新。

(二)技術(technology)創新:包含產品、技術本身、工作流程與產品創意等創新。

Marguis (1982) 將創新的型態分成三種:

(一)突破性的創新(radical innovations):隨著發現新科學現象產生,其影響可改 變或創造整個產業,但很少發生。

(二)系統性的創新(systems innovations):以新的方法將許多組件組合在一起產生 新的功能,需要多年的時間與較昂貴的代價才能完成,如通訊網路。

(三)漸近性的創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s):對突破性創新與系統性創新進行不 斷地技術改良與應用擴充,使現有產品有進一步改善,更方便或更便宜。

Holt在1983年將創新分成下列五種型態:

(一)技術的創新(technological innovation):使用已有新的技術或創造新的技術,

其結果可以是產品創新或製程創新。

(二)管理的創新(administrative innovation):使用新的管理方法或系統。

(三)社會的或組織的創新(social or 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採用新的組織架 構,建立一新的人際互動型態。

(四)規律型創新(regular innovations):創新活動以現有的製造/技術為基礎,同 時針對現有的市場/顧客為主(引自林義屏,2001)。

Tushman 與 Nadler (1986) 將創新區分成三種類型:

(一)微變型創新:將標準的生產線加以延伸或是附加一些特性。

(二)綜合型創新:以創造性的方式結合現有的意念或技術,以創造出具特色的新 產品。

(三)跳蛙型創新:運用創意或發展新技術,以開發出新產品。

Gobeli (1987) 以生產者觀點(技術變化的大小)及消費者觀點(增加利益的多 寡)為構面,將創新區分成四種類型,即漸近創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技術 性創新(technical innovation)、應用性創新(application innovation)、及激進性創 新(radical innovation)等,如圖2-4-1所示。

圖 2-4-1 產品創新矩陣

資料來源: “Analyzing product innovations”. Gobeli, D. H., & Daniel J. B., 1987, Research Management, 30, 4, 25-31.

Betz (1987) 將技術創新依應用之不同區分為:

(一)產品創新:將新型態的產品引進市場。

(二)程序創新:將新的技術性生產程序推介到公司或市場。

(三)服務創新:將以技術為基礎的服務介紹到市場中(引自林義屏,2001)。

Chacke (1988) 將創新區分成三種類型:

(一)產品創新:指新的產品。

(二)程序創新:指新的生產方法。

(三)組織創新:指新的組織結構型態或新的管理技巧(引自林義屏,2001)。

Henderson 與 Clark (1990) 則以是否改變核心概念與組件之間連結的關係,以 及是否改變核心設計的概念為兩個主要構面,將創新區分為四種主要的類型:

(一)漸近式創新:針對現有產品的元件作細微的改變,強化並擴充現有產品設計 的功能,產品架構及元件之間的連結則並未改變。

(二)模組式創新:針對現有產品的幾種元件及核心設計作顛覆性的創新改變,但 產品架構及元件之間的連結則未改變。

漸進性創新 技術性創新

應用性創新 激進性創新 生產技術的變化

低 高

消費者利益

(三)架構式創新:產品元件及核心設計基本上並未改變,但產品的架構則重新建 構,且為配合新的架構,可能必須針對現有成份的大小及功能作強化,或針 對附屬產品設計作改變,每種元件的基本設計則未加以改變。

(四)突破式創新:創造出新的核心設計概念,同時也為配合新的核心設計必須創 造新的元件及新的架構加以連結,此類型的創新會有新的主宰設計產生。

Frankel (1990) 以創新對消費型態改變的影響程度,將創新分成三類:

(一)連續性創新(continuous innovation):此種型態的創新,對消費型態的影響 很少,只是在產品型式上的變更。如:即溶奶粉、 氟化牙膏等產品。

(二)動態連續性創新(dynamic continous innovation):此種型態的創新,對消費 型態之影響較連續性創新大,在產品的設計與製造上,運用較大幅度的技術 創新,或使產品具備新的功能,如:行動電話、電動牙刷等產品。

(三)非連續性創新(discontinuous innovation):此種型態的創新,常是人們所未 見過的,建立了新的消費型態,如電腦(引自林義屏,2001)。

蔡啟通(1997)歸納Damanpour (1991) 對創新所下的定義,以雙核心模式來探 索組織創新的類型,引申出「管理創新」與「技術創新」兩種:

(一)管理創新:根據組織的五種功能方向,規劃、組織、用人、領導、控制及服 務等,來編製管理創新的題目。

(二)技術創新:由組織的產品、設備、製程等方面,來編製技術創新的題目。

吳思華(1998)依創新影響的層面區分為:製程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

及策略創新等四大類,其中策略創新則是指產品的新定位、新用途、價值活動鍵的 重組等。Lynn 與 Akgun (1998) 則提出在面對新穎或既存的不同市場,及不同技術 因素,可將創新分成漸進的市場創新、激進性創新、漸增性創新、及漸進的技術創 新等四類,如圖2-4-2所示。茲將上述各個學者的分類,彙總如表2-4-1所示。

圖 2-4-2 創新的類型

資料來源:”Innovation strategies under uncertainty: A contingency approach for new product development”. Lynn, G. S., & Akgun, A. E. (1998), Engineering Management Journal, 10, 3, 11-17.

表 2-4-1 各學者對創新的分類

學者 年代 創新的分類

Knight 1967 1. 產品或服務創新、2. 生產製程創新、3. 組織結 構創新、4. 人員創新。

Daft 1978 1. 管理結構創新、2. 技術創新。

Marquis 1982 1. 突破性的創新、2. 系統性的創新、3. 漸近性的 創新。

Holt 1983 1. 技術創新、2. 管理的創新、3. 社會的或組織的

創新、4. 財務的創新、5. 行銷的創新。

Abernathy & Clark 1983 1. 架構型創新、2. 革命型創新、3. 利基創造型創 新、4. 規律型創新。

Tushman & Nadler 1986 1. 微變型創新、2. 綜合型創新、3. 跳蛙型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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