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相關文獻回顧
第二節 原住民族傳統名字的漢名化過程與正名運動
第二節 原住民族傳統名字的漢名化過程與 正名運動
17 世紀以前,台灣島上的原住民一直都是自己的主人,他們維持自己的傳 統生活與文化,以自己的社會制度維繫著部落的生存與發展。隨著荷蘭人的進入,
原住民族的生活開始了些微的變化,更後的漢人大量移入與政權、文化的強殖,
傳統部落的的根基終究還是抵擋不住這猛獸般的洪水。17 世紀以後,漢民族成 了台灣島上的多數優勢族群,並開始發展出以漢族為中心的族群主義,並對不同 的族群文化、姓名文化產生了偏見、歧視、壓迫與同化(楊昇展,2004)。
一、原住民族傳統名字的漢名化
近四百年來,台灣的原住民族遭到不同的外來政權所統治,每個不同的統治 政權都實施了不盡相同的殖民政策,也造成原住民的傳統名字也了不同的改變。
(一) 清領時期
四百年前,台灣納入清朝的版圖後,漢人大量渡海而來開墾,開始和原住民 競爭土地與生存資源,據《番俗六考》中記載,當時統治者認為沒有姓氏的「番 民」是落伍且血統混亂的。為了便於統治,就大量賜姓──潘、機、斛等給當時的
「熟番」平埔族(王文娟,1997)。大抵來說清朝領台期間對番人的姓名政策是 屬消極的態度,且缺乏完整性的政策,基本上以「賜姓」為主要同化手段。據連 橫《臺灣通史》記載:「歸化熟番漸從漢俗,乃令薙髮,錫姓,以遵國制。」自 從正式統治者對於台灣原住民的族群識別,通常是以漢化程度、納餉、服徭役與 否而區分為生蕃、熟蕃,早期開始對平埔番社多賜姓「潘」,其用意是認定為熟 番,為其「化內之民」,當權者願意以教導之,移風易俗之。但「潘」字在語意
上仍多有輕視侮蔑之意,可見當權者的自大獨尊之心態仍存在(楊昇展,2004)。 日後隨著與漢人的接觸機會日增頻繁,加上政府的屯蕃政策,也改變了番人 使用姓名方式,如賽夏族是最早全族群採用漢姓的原住民族,以其傳統姓名之音 義、音似而命其姓。然而所謂的「生番」「化番」、「合番」、「賜姓」都是清朝政 府為了理蕃需要所做的政治分類,並不是以語言、風俗、文化等標準所進行的分 類(賴盈秀,2002)。
早期在番社中公用漢名、私用番名的現象已有存在,但大都仍以番名使用現 象較為普遍。1875 年,牡丹社事件後,清朝為加強管理後山和生番之「化外之 地」,並宣示其主權,其策略大致有「開山撫番」、「教化改宗」等,除將清朝之 政治勢力範圍擴及生番之地外,更加以「設番學」等同化手段已達「易冠服」、「通 語言」等目的,並在「以番治番」下更加強了賜姓政策,而使番人改用漢姓的現 象更為廣泛(楊昇展,2004)。
(二) 日治時期
日本治理台灣期間,初期大致沿用清朝的「理蕃政策」,並開始進行全島普 查與戶籍登記,但仍以日文拼出其原「名」,尚未硬性規定改為日本姓氏(田哲 益,2010)。因此原住民傳統命名方式在日治台初期並未受到太大的干涉與變化,
對於原住民的傳統文化、風俗習慣皆有其尊重。雖然對原住民的傳統名制並沒有 積極介入,但並不表示對其態度是放任的。看似表面上的尊重態度,實際上是鄙 視原住民為次等國民,不夠資格當日本「大和民族」之人,保留傳統名字只是作 為日本政權殖民番地時,作為辨識、統治之需而已。當日本開始全面實施戶籍登 記時,即展開改名字之工作,直至「理蕃五年計畫」的實施,開始有了叫鉅大影 響。1937 年的「皇民化運動」及太平洋戰爭的爆發,日本為戰爭需要,開始以 較強制的手段更改原住民的傳統姓名。日人在強迫原住民更改姓名的同時,雖然
是以全家為單位,但仍刻意的分化各氏族的力量,讓一個氏族或宗族分成數個不 同的日本姓氏,這也造成日後想追本溯源半非常困難(楊昇展,2004)。
童春發(2001)指出,日本的原住民政策之實施,常給排灣族在居住環境與 條件文化動態、社會權力結構、宗教信仰、生命禮俗、經濟體系和價值觀念的變 化;也因此造成文化認同的喪失和自覺意識的消失。同樣的,排灣族的命名系統 被破壞和「家屋(Umaq)」意識跟著社會結構的解體,和文化的整體性被摧殘一 起消失。
(三) 國民政府時期
1945 年,國民政府接管台灣,為迅速達到統治的目的,採取了「去皇民化」
和「同化」政策。對原住民政策上仍承襲日治時期「漢」、「蕃」分治政策,「同 化」政策下將「蕃」改為「山地同胞」,此舉亦切斷了原住民對自身文化理解的 紐帶(靳菱菱,2007)。
1946 年國民政府公佈「台灣省人民回復原有姓名辦法」要求台灣人民需在 三個月內廢棄日本姓名,並改回原有漢名或參照中國姓名自定。但此辦法卻未顧 及原住民族權益及傳統姓名的文化意涵,仍要求無原漢名者,應參照中國姓名自 訂其姓名。但因當時原住民幾乎不認得漢字,定名時即任戶政人員、村幹事等人 任意取之,也造成原住民族漢名化後產生了光怪陸離、亂倫等悲慘情事發生,如 以抽籤方式冠漢姓,造成兄弟間姓氏不同;或以原名諧音取漢字為姓。此等與清 朝「賜姓」相同的手法的確粗糙且雜亂無章(楊昇展,2004)。
這種急就章、慌亂之舉常造成原住民族的血統產生混亂,如阿里山鄒族人浦 忠勇說,因為登記時間的不同造成他的祖父叫「史編」,而父親則姓「浦」等荒 謬情形;或是可能還要帶著鄙俗難以入耳的名字(王文娟,1997)。
二、正名運動
歷來臺灣政權的殖民政策,皆以「我族中心」的觀點,將原住民「去名」後 再「賜名」。漢字的「番」泛指「非漢」民族,「爫」指獸爪,「田」指獸掌,合 起來是「獸足」。四百年來漢族自稱為「人」,稱原住民族為「番」。日人 將「番」
加草頭改成「蕃」。這兩個字至今仍代表對原住民族的歧視與刻板印象,因此,「正 名運動」和「還我姓氏運動」可說是當代原住民運動的重點之一。1984 年「台 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成立,積極推動員運活動,揭櫫種種充滿主體意識的訴求,
並揭起了原住民社會運動的序幕,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企圖改變現實不合理的民族 政策與社會結構,已達人權之平等。其訴求分別是(孫大千,2010):
(一)「原住民」正名運動
(二)原住民憲法地位的確定以及原住民基本法的制定。
(三)原住民事務專責機構之設立及其決策位階之提升。
(四)原住民自治區或地方自治的落實。
(五)「山地」和「平地」原住民行政區劃之消除。
(六)還我土地。
(七)還我姓氏。
(八)母語和原住民教育問題。
(九)文化權的保障。
「正名運動」是此運動中初期最重要的追求之ㄧ,根據田哲益(2010)所著
《台灣原住民社會運動》一書,研究者大致 將「正名運動」範圍涵蓋大致概分 為(一)「原住民」一詞之正名;(二)原住民族別「族名」之正名;(三)「還 我姓氏」之正名;(四)「還我地名」之正名。
孫大川(2010)指出,「正名」和「還我姓氏」運動,對準的則是主體社會 長久以來傲慢的宰制心態和政治意識形態的氾濫。並指出:「正名運動」的成功,
是原住民運動以來最值得珍惜的成就。他一方面從「被命名」為番、高砂族、山 地同胞、平地同胞等的「主/奴」關係中掙脫,爭回自己(主體)的命名權(孫 大川,2010:152)
王雅萍(1994)指出,隨著原權會的成立(1984),「還我姓氏」訴求的提出,
「姓名條例修正案」在議體制的發展,原住民的姓名議題漸漸轉為「命名權的追 求」。
研究者將「還我姓氏」範圍中的正名發展史整理如下:
表 2-5 正名運動發展史
時 間 事 件 摘 要 1723 清朝雍正 1 年,平埔族開始使用漢姓。
1826 道光 6 年,賽夏族開始使用漢姓。
1875 光緒 1 年,排灣族族開始使用漢姓。
1896 明治 29 年,日本發布台灣戶口調查規則,清查台灣戶口。
1905 明治 38 年,日本開始進行戶口登記,原住民姓名開始文字化。
1914 大正 3 年,丸廿圭次郎提出模仿漢人對平埔族的賜姓政策,替原 住民改日本姓名以加速同化,但未馬上實施。
1939 台東廳為紀念日本二千六百年建國而計畫全廳原住民族改名。
1939 台北州訂四點州內原住民族改為日本氏名的條件。理蕃課據此開 始替原住民更改日本姓名。
1940 昭和 15 年,小林躋造總督公布改姓名政策。
1940 台灣總督府實施「改姓名」由州負責改姓名許可,台灣改姓名運 動推進加速。
1944 昭和 18 年,台灣原住民全面改為日本姓名。
資料來源:http://web.pts.org.tw/~web02/name/p6.htm 公視-請問貴姓 網站 1945 民國 34 年,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台灣省人民回復原有姓
名辦法》。
1946 行政院公布《修正台灣省人民回復原有姓名辦法》,此後三個月 內,台灣原住民族全部改為漢姓漢名。
1984 立委蔡中涵於立法院提出「原住民正名」問題。
1984 「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成立,該會原住民幹部將「山胞」改 為「原住民」,並在成立大會使用自己的傳統姓名。
1986 省政府「輔導山胞各族建立族譜計劃」於各鄉公所組成工作小組 推動計劃,原權會提出批評並要求尊重傳統命名制度。
1987 原權會推動恢復本姓並刪除吳鳳神話。
1989
原 運團體公推七人小組欲發動「還我姓氏」運動,提出原住民 爭取「恢復姓氏」基本權 6 項方法。1. 抗議國民政府漢化政策,
破壞原住民傳統命名法。2. 要求政府應負起釐清原住民親族關 係之責,並向原住民道歉。3. 要求政府應負起強迫原住民冠「漢 姓」,造成原住民通婚亂倫之責,並向原住民道歉。4. 原住民 應主動使用傳統姓氏並傳給下一代。5. 教會團體率先接納原住 民牧者、信徒使用原有姓氏。6. 原住民團體、宗教團體發動集 體恢復姓氏運動。部分原運人士及少數原住民已開始至戶政事務 所要求恢復姓氏。
1991 正名運動要求憲法將「山胞」改為「原住民」。
1991 正名運動要求憲法將「山胞」改為「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