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舊部落遺址設立保護區
傳統領域納入「原住民族保護區」的規劃,都蘭部落「傳統領域」土地未規劃保 護區,導致「舊遺址與祖靈地」被開發挖掘始祖的遺物令族人痛心,都蘭灣區無整體 規劃區分「經濟開發區」及「自然環境保區」的規規,未與部落族群諮詢而貿然開發 所致。
一、 都蘭灣「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等量齊觀待均衡發展
建構原住民族「自然生態保護區」及「自由經濟發展區」的規劃,才能取得原漢 之間對土地認知的共識,都蘭灣從kasasikolan小野柳、Cionacan衫原西麓、Kilam漁 場、Ciwidian郡界、Pacelasan五線、Ciwuwayan都蘭林場、Skon為阿美族祖先遷徙分 流過程留下的足跡和聚落遺址,形成舊部落、舊遺址、祖靈地等,列代統治者並無尊 重保存而遭受破壞,探討主要因素沒有嚴整的劃分,「原住民族保護區、自然生態保 育區、住居經濟產業區、休閒觀光開放區」更具體嚴整的規劃,採取「部落為主體」
的概念,引進學者專家注入部落規劃,促成部落均衡發展。從Fasiyawan風箏石、
Cionachan舊部落、kaloloan加路蘭溪、kilam漁場、kalonkogay海風口、Folakfolak
杉原灣山區西側、Kanalusip那界、Ciwudian 五線山沿線、Cilonagan牛池、Ciwuwayan 都蘭林場、Skon/natimolan舊部落、Cikatopay舊部落、Takidis 南八里、Pacifalan 都蘭鼻等地為都蘭灣阿美族氏族遷徙過程重要之聚落活動的居所。Ciwuwayan舊聚落 是祖先的居所、舊遺址、生活的領域、文化、歌舞、祭祀、耕種、狩獵之地…,由於 沒有嚴整的區分「保護區及經濟產業區」,導致祖先石碑、遺址被開發、祖靈居所被 瓦解而流離失所。
阿美族的「民族意識」從失去傳統領域及原鄉土地而覺醒,都蘭現行Skon地區民 宿區,舊部落、舊遺址、自然原貌都嚴重遭受破壞,原有的遺址已成為商品,舊部落 中的遺址已掏空、開發找不出原有的樣貌。
圖2-2-1都蘭舊部落遺址 祖先的石碑被挖掘 資料來源:都蘭傳統領域調查小組(2003)
二、 東部發展條例的衝擊與國土復育政策相背道而馳
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中規定,花東海岸山脈縱然未達海拔1500公尺以上禁止開發規 定,但坡度超過60度及部落傳統領域,設定為「自然生態保育區」,花東為「原住民 族地區」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設限開發行為,都蘭灣原住民族地區BOT案,縱然 是行政院在國土復育方案核定前的既定政策,但整體環評、專家學者、部落會議任何 決議,公部門須慎重其事不能貿然實施,若不符背離國土復育政策應立即撤銷 (Soven,2011)。
「東部發條例」10年400億,政策的發展反而成為具開發經營能力的財團業者,
龍 褓 加 身 如 虎 添 翼 , 對 於 無 經 營 開 發 能 力 的 弱 勢 族 群 而 言 , 看 得 到 吃 不 到 (Atipeal,2012)。對部落的自然生態破壞更加甚鉅,實質利益也不會到部落原住民身 上,若從部落的立場設置「公共造產」合作模式規劃符合族群整體利益,發展有機農 業,部落文化產業、歌舞部落表演劇場、生態旅遊導覽的規劃,政策的發展建構「部 落與政府」合作模式,部落集體「共管機制」是可行的方案。
經營團隊的組合從「部落主體」建構做起,將部落社會組織年齡層、部落宗教團 體、氏族代表、同鄉會代表、部落次級團體代表,共同組合促成「部落自治」經營團
隊,未來部落整體族人都受惠,這才是「民族自治」的目的,都蘭部落的整體發展可 以從這個角度去發展(lamelo,2012)。
1、棄BOT案採政府逐年編列預算OT專案,政府與部落合作模式為政策替代方案。
2、採取以部落共同經營模式,部落共同經營規劃民宿不要住飯店,讓部落經濟活絡,
基本立意很好但部落實際經營者大部份為外地業者少數為部落族人,這反應了一個現 象部落多數族人的經濟財力及專業經營能力是無法支配達成的,須仰賴建構「政府與 部落」合作的機制,專案OT模式做為BOT的替代方案是可行的。
3、傳統古老的的公共造產部落經濟發展,由部落規劃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所得有一 定的比率政府與部落共同經營管理、共同管理、共享機制要落實建構,促使部落能落 實「自給自足」為目標。
4、都蘭灣BOT開發案破壞自然生態及阿美族傳統領域
從Malatow都蘭山腑瞰杉原灣到處林立的BOT案,感概在原住民族地區沒有整體規 劃,都蘭灣BOT開發案(如圖2-2-2所述)有都蘭灣黃金休閒渡假村、台東渡假村、娜路 灣杉原海濱大酒店、衫原棕櫚環境影響評估開發行為,都蘭灣傳統領域區塊七大開發 案,未正視阿美族傳統領域的主張。
0900751A 6 美麗灣度假村新建
2、對當地原住民的觀感:(1)、Kalonkogay 北衫原、Cionacahan 西杉原、Pacifalan 都蘭鼻、Ciwuwayan 都蘭林場、Cinagesan/Sawaalan 五線、Malatow 馬拉道、
Ciwidian 北郡界、Tamoan 南八里、Pacifalan 都蘭鼻、Cinamalay 猴子山北區,
重要的傳統領域區域納入阿美族自然生態保護區,用族群的思考來規劃、實施「民 族自治」的發展。(2)、以蒼生為念都蘭灣有著阿美族之多元文化發源地,政府施 政完全重財團輕原民部落,開發案實質受惠者為業者,對於當地族人文化衝擊,
生態破壞勝過開發行為,這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也通過了標準依據圖 2-2-3 所 述(panay,2012)。(3)、民間團體聲明都蘭灣黃金海岸及衫原棕梠,僅這兩個開發
案分別全佔了 11.32 公頃及 26.16 公頃,是佔現有國有土地之美麗灣的 6 倍之大,
捍衛東海岸我們拒絕泛濫的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4)、台東縣之土地 70%以上為 國有土地,同時分立於中央各部會為土地管理機關,實在是荒謬的事情,東縣政 府無法統籌管理轄內各項開發案,環保署為核定機關但做大了自己的權責,鬆綁 了土地海域守門人的角色,令當地居民感到政府做事說一套做的又是一套選擇性 辦案(futol,2011)。
3、部落族人的期望:
(1)、環保署管轄台東縣境內開發案整體而言鞭長莫及,所轄任何開發案需須經當地 居民代表及地方人事應充分討論溝通協商。
(2)、BOT 開發案皆在「大都蘭灣部落」之傳統領域之區塊,審核單位並無安排當地原 住民族傳統領袖頭目、社會組織年齡層、氏族、同鄉會代表出席,表達部落的意 見或充分溝通。(3)、開發案位置皆為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特別是舊部落、舊遺 址,「原住民族地區」任何的開發案須審慎評估須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充分諮詢當 地原住民族及部落的意願。
(二)、都蘭灣 BOT 開發案因東部經濟發展條例土地政策更加鬆綁
東部發展條例政策為國土計劃法有效利用土地發展經濟之鬆綁土地政策,但 土地開發涉及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衝擊生活空間、改變了原有的生活模式,民 族永續生存之棲息地引發原住民族的危機意識。
1、都蘭灣為例是阿美族之傳統領域山林海洋文化的發源地,如圖 2-2-4(1)、「F」美 麗灣渡假中心設於 Folakfolak 杉原,現主體建築已近興建完成外。(2)、「P」
代號為開發基地 Pacifalan 都蘭鼻。(3)、「C」代號為開發基地為 Ciwuwayan 及 Malalaay 為阿美族聖地,規劃為東河鄉遊憩區為都蘭林場東海岸公教渡假中心。
(4)、「K」代號為開發基地(Kilam 漁場及 Klonkogay 舊杉原)、舊部落及舊遺址 處(莿桐西麓)。(5)、規劃都蘭灣黃金海岸休閒渡假村、衫原遊艇港興建、台東 渡假村、衫原棕櫚渡假村等,都蘭灣 BOT 開發案蠢蠢慾動,整個密集的開發案涉 及阿美族傳統領域「舊部落遺址、祭儀、生活、文化空間、傳統公共造產、狩獵、
牧場」的衝擊,呼籲政府依「原住民族基本法」正式與部落議會主體對話、協商 取得完全共識,再談開發案避免重蹈「美麗灣渡假村」的覆轍,都蘭彎區須依原 住民族基本法專案納入「阿美族之保護區」規劃。
2、據部落調查都蘭灣阿美族之傳統領域,Kasasikolan 小野柳、Kilam 漁場山麓、
Kalokogay 杉原西側、Ciwidiay 北郡界、Sawaalan/Cinagasay 五線、Ciwuwayan 都蘭林場、Takidis 南八里為阿美族傳統領域舊部落及舊遺址,原住民族地區都蘭 海灣 BOT 開發案林立,須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條須與部落共同協商取得同意,
顯然政府、業者未尊重當地部落族人的意願,未與當地充分溝通、擅自規劃,嚴 重破壞部落傳統領域發展。
3、BOT 開發案為何無法取得當地原住民的支持原因是:(1).不尊重當地部落的生活空 間。(2).整體發展受惠者是財團,並非當地族人提供就業機會,但並無法實質解 決原漢貧富差距的問題。
4、BOT 開發案為何無法取得當地原住民的支持原因是:(1)、不尊重當地部落的生活 空間。(2)、整體發展受惠者是財團,並非當地族人提供就業機會,但並無法實質 解決原漢貧富差距的問題。
(三)、原住民族地區可以思維採部落合作模式,回復傳統社會機制建立「公共造產」,
建構部落「共有、共治、共享」機制,縮短解決原漢貧富差距的問題,傳統領域 未來朝「部落自治」發展,是原住民族永續發展的核心目標(sontok,2012)。
(四)、花東為原住民族 11 族的故鄉,設立「花東原住民自治區」是順乎自然,現正 值民族自治沸沸揚揚之際,呼籲重新思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做整體的規劃,更須 嚴謹將都蘭灣劃分「原住民族自治保留區」或「原住民自然生態自治保護區」及
「經濟休閒觀光發展區」、「住宅區」嚴整的區隔規劃,不禁質疑日治時期「台 東廳能,為何國民時期「台東縣政府不能」,以部落族人的立場而言,無須外來 政權來規劃、統治,「部落自治」的建構更能維護民族的尊嚴和永續經營。
(五)、經濟發若不規劃公共利益「共治、共享」機制,「貧富差距」問題將會更大喪
失均富的生活的價值和意義,引用柏拉圖的看法是最富與最窮的收入差距為,不 應超過四倍;孔子也說「不患寡而患不均」,貧富懸殊會造成「相對剝奪感」,
成為社會不安定的來源(江宜樺,2012)。換言之對於社會「不符公平正義」的政 策表達立塲,我國民所得所得貧富差距,僅次於北歐,據 2010 年我國國民所得
成為社會不安定的來源(江宜樺,2012)。換言之對於社會「不符公平正義」的政 策表達立塲,我國民所得所得貧富差距,僅次於北歐,據 2010 年我國國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