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
確 定 研 究 主 題 並 從 相 關 理 論 及 文 獻 歸 納 出 研 究 重 點 後 , 從 而 建 立 研 究 主 題 之 架 構 並 提 出 虛 無 假 設 , 說 明 如 後 。
一、研究架構
本 研 究 依 據 前 述 研 究 動 機 、 目 的 並 確 定 研 究 主 題 後 , 綜 合 相 關 文 獻 分 析 與 理 論 探 討 , 提 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架 構 , 本 研 究 包 括 自 變 項 與 依 變 項 兩 個 部 份,其 中 自 變 項 包 括「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及「 單 位 環 境 變 項 」,依 變 項 包 括
「 陸 軍 官 兵 工 作 滿 意 度 」, 研 究 架 構 ( 如 圖 3-1)如下。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1. 性別
2. 階級 3. 年齡 4. 婚姻 5. 薪資 6. 服務年資
圖 3-1 取消薪資所得免稅政策對花東地區陸軍部隊志願役官兵工
作 滿 意 影 響 之 調 查 研 究 架 構 圖
陸 軍 官 兵 工 作 滿 意 度 1. 內 在 滿 意 度
2. 外 在 滿 意 度 單 位 環 境 變 項
1. 單位規模 2. 工作性質 3. 居住地與工
作單位所在
地
二、研究假設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係 探 討 取 消 薪 資 所 得 免 稅 政 策 對 花 東 地 區 陸 軍 部 隊 志 願 役 官 兵 工 作 滿 意 度 之 影 響 , 根 據 本 研 究 目 的 與 文 獻 探 討 及 擬 訂 之 研 究 架 構
, 將 研 究 假 設 歸 納 如 下 。
假設一:取消薪資所得免稅政策對花東地區陸軍部隊志願役官 兵在整體工作滿意度上無顯著的影響。
假設二:取消薪資所得免稅政策對不同個人背景變項的官兵在 工作滿意度上無顯著差異存在。
2-1 性別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差異情形存在。
2-2 階級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差異情形存在。
2-3 年齡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差異情形存在。
2-4 婚姻狀況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差異情形存在。
2-5 薪資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差異情形存在。
2-6 服務年資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差異情形存在。
假設三:取消薪資所得免稅政策對不同單位環境變項的官兵在 工作滿意度上無顯著差異存在。
3-1 單位規模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差異情形存在。
3-2 工作性質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差異情形存在。
3-3 居住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不同的個人,其在工作滿意度上無 差 異 情 形 存 在 。
第二節 各研究變項的操作性定義
研 究 架 構 建 立 後 , 對 所 擬 定 的 研 究 假 設 進 行 驗 證 前 , 應 對 架 構 中 各 研 究 變 項 賦 予 操 作 性 定 義 , 說 明 如 後 。
一、研究變項
依 據 前 述 的 研 究 架 構 , 本 研 究 計 有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 單 位 環 境 變 項 與 工 作 滿 意 度 等 三 個 研 究 變 項 , 分 述 如 下 。
(一)個人背景變項
本 研 究 以 花 東 地 區 陸 軍 部 隊 志 願 役 官 士 兵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討 個 人 背 景 不 同 的 官 兵 在 取 消 薪 資 所 得 免 稅 政 策 後 之 工 作 滿 意 各 因 素 的 差 異 情 形 ,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區 分 為 性 別 、 階 級 、 年 齡 、 婚 姻 狀 況 、 薪 資 、 服
務 年 資 等 六 項 。
(二)單位環境變項
本 研 究 以 單 位 環 境 為 自 變 項 , 探 討 取 消 薪 資 所 得 免 稅 後 之 工 作 滿 意 度 對 各 構 面 的 差 異 情 形 , 單 位 環 境 變 項 區 分 單 位 規 模 、 工 作 性 質 及 居 住 地 與 工 作 單 位 所 在 地 等 三 項 。
(三)工作滿意度構面
本 研 究 以 陸 軍 志 願 役 官 兵 工 作 滿 意 度 為 依 變 項 , 探 討 其 與 自 變 項 之 間 差 異 性 及 預 測 情 形 , 區 分 內 在 滿 意 度 及 外 在 滿 意 度 等 兩 項 。
二、本研究架構間之關係說明
本 研 究 主 要 在 取 消 薪 資 所 得 免 稅 政 策 的 背 景 因 素 下 , 瞭 解 各 構 面 因 素 對 陸 軍 志 願 伇 官 兵 工 作 滿 意 情 形 , 並 運 用 獨 立 樣 本 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 分 析 統 計 方 法 , 分 析 各 變 項 間 在 工 作 滿 意 度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 說 明 如 下 。
( 一 ) 以 t 檢 定 分 析 不 同 變 項 對 工 作 滿 意 度 構 面 之 差 異 性 。
( 二 )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法 分 析 對 工 作 滿 意 度 各 構 面 有 無 差 異 存 在 。
第三節 問卷設計與調查過程
本 研 究 採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 所 使 用 問 卷 係 研 究 者 透 過 文 獻 探 討 建 立 研 究 架 構 編 製 成 調 查 研 究 問 卷 ,即 進 行 預 試( 前 測 ),透 過 項 目 分 析、因 素 分 析 與 信 度 分 析 等 工 作 , 以 考 驗 研 究 工 具 的 效 度 與 信 度 , 修 定 成 正 式 問 卷 , 茲 將 研 究 工 具 發 展 過 程 說 明 如 下 。
一、問卷設計
本 研 究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架 構 , 參 酌 相 關 理 論 研 究 發 展 問 卷 , 有 關 問 卷 設 計 及 填 答 計 分 方 式 , 說 明 如 後 。
(一)問卷來源
本 研 究 工 作 滿 意 度 的 衡 量 參 酌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及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結 果,採 用 Weiss,Dawis,England and Lofquist(1967)明尼蘇達滿意度量表 (Minnesota Satisfaction Questionnaire,MSQ)加以修訂編製適用之「取 消 免 稅 政 策 與 陸 軍 官 兵 工 作 滿 意 度 調 查 問 卷—預試問卷」(如附錄 3)
。研 究 問 卷 包 括 26 個題目,可測得陸軍志願役官兵的內在滿意度、外 在 滿 意 度 及 整 體 滿 意 度 , 詳 細 內 容 如 下 。
1.內 在 滿 意 度 : 是 指 陸 軍 志 願 役 官 兵 對 於 目 前 工 作 的 創 造 性 、 獨 立 性 、 變 化 性 、 學 以 致 用 的 機 會 以 及 工 作 帶 來 的 成 就 感 及 責 任 感 、 工 作 變 化 性 、 安 全 感 以 及 工 作 對 社 會 的 服 務 性 等 方 面 感 覺 的 滿 意 程 度 。
2.外 在 滿 意 度 : 是 指 關 於 工 作 狀 態 滿 意 程 度 之 觀 念 , 陸 軍 志 願 役 官 兵 對 於 目 前 工 作 的 升 遷 的 可 能 性 、 所 得 到 的 報 酬 與 上 級 長 官 的 關 係 ; 對 於 工 作 的 實 體 環 境 ; 與 同 僚 的 關 係 等 方 面 感 滿 意 程 度 。 換 言 之 , 乃 是 指 工 作 本 身 性 質 與 人 們 所 感 覺 他 們 所 從 事 工 作 之 滿 意 程 度 。
3.整 體 滿 意 度 : 指 陸 軍 志 願 役 官 兵 對 工 作 環 境 及 設 備 , 與 同 袍 的 關 係 以 及 工 作 內 在 層 面 、 外 在 層 面 等 方 面 感 覺 到 的 滿 意 程 度 。
(二)填答與計分方式
本 研 究 問 卷 除 官 兵 「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 及 「 單 位 環 境 變 項 」 採 名 目 尺 度 外,問 卷 測 量 皆 採 用 李 克 特(Likert)五點量表計分,由受試者依其 個 人 感 受 或 看 法 , 針 對 本 問 卷 之 各 題 項 , 擇 一 選 填 。 問 卷 的 計 分 方 式 為 正 向 題 , 從 「 非 常 同 意 」、「 同 意 」、「 沒 意 見 」、「 不 同 意 」、「 非 常 不 同 意 」 分 成 五 個 連 續 量 , 分 別 給 予 5、4、3、2、1 分,得分分數愈高 代 表 官 兵 從 日 常 工 作 中 得 到 的 滿 意 度 愈 高 ; 反 之 , 得 分 分 數 愈 低 則 代 表 官 兵 在 層 面 滿 意 度 愈 低 。 為 能 更 明 確 表 達 陸 軍 志 願 役 官 兵 在 工 作 滿 意 度 調 查 問 卷 上 各 項 目 平 均 數 之 強 度 與 意 義 , 將 實 際 所 測 得 的 值 , 依 等 距 變 項 的 特 性 , 誤 差 值 為 測 量 單 位 之 二 分 之 一 , 因 此 有 關 平 均 數 的 表 示 , 作 如 下 定 義 ( 黃 郁 宜 ,2008)如表 3-1 所示。
表 3-1 平 均 數 值 與 工 作 滿 意 度 判 斷 標 準 表
平 均 數 計 量 值 工 作 滿 意 程 度
4.51 分以上 極 高 滿 意
3.51 分以上至 4.50 分之間 高 滿 意 2.51 分以上至 3.50 分之間 中 度 滿 意 1.51 分以上至 2.50 分之間 低 滿 意
1.50 分以下 極 低 滿 意
資 料 來 源 : 黃 郁 宜(2008),取消免稅政策對於彰化縣國小教 育 人 員 工 作 滿 意 影 響 之 調 查 研 究
二、問卷建構與測試分析
(一)施測對象
為 先 期 瞭 解 本 量 表 之 可 用 性 , 於 預 試 量 表 編 製 完 成 後 , 基 於 預 試 對 象 的 性 質 應 與 正 式 問 卷 的 對 象 性 質 相 同 區 別 , 選 定 花 東 防 衛 指 揮 部 所 轄 之 陸 軍 部 隊 5 個連級之志願役官兵為測試對象各 20 位,共計發出 100 份問卷,由官兵實施填答。問卷回收 100 份後即逐份檢查篩選,
將 資 料 填 答 不 全 或 選 擇 同 一 個 選 項 等 之 問 卷 均 予 以 剔 除 , 刪 除 無 效 問 卷 2 份,有效問卷 98 份,有效回收率達 98%。
(二)項目分析
預 試 分 析 的 主 要 目 的 係 在 確 認 量 表 題 目 的 適 用 程 度,亦 是 測 驗 發 展 最 為 根 本 的 一 項 工 作 , 主 要 功 能 是 針 對 預 試 題 目 進 行 適 切 性 的 評 估
, 以 考 驗 量 表 的 建 構 效 度 , 項 目 分 析 涉 及 多 種 統 計 數 據 或 指 標 的 判 別
, 因 此 在 資 料 分 析 運 用 上 , 占 有 相 當 重 要 的 地 位 。
本 研 究 之 項 目 分 析 採 用 「 決 斷 值 」 與 「 相 關 係 數 分 析 」 兩 種 方 法
, 決 斷 值 (Critical Ratio;簡稱 CR 值),係將受試者在量表上的得分 總 分 依 高 低 分 順 序 排 列,得 分 較 高 之 前 27%為高分組,得分較低之後 27%為低分組,最後求出高低兩組受試者在每題得分平均數差異的顯 著 性 考 驗,當 其 決 斷 值 大 且 達 顯 著 水 準(P<.05),即表示該題項能鑑 別 不 同 受 試 者 的 反 應 程 度 ( 吳 明 隆 ,2010)。
除 了 以 極 端 組 作 為 項 目 分 析 的 指 標 外 , 同 時 採 用 雙 變 數 相 關 分 析
, 以 「 同 質 性 考 驗 」 作 為 個 別 題 項 篩 選 的 另 一 指 標 , 依 據 量 表 各 題 項 與 總 分 的 積 差 相 關 係 數 顯 著 性 大 小 作 判 別 , 如 果 積 差 相 關 係 數 愈 高 , 表 示 量 表 題 項 在 測 量 某 一 態 度 或 行 為 特 質 上 與 其 他 題 項 所 要 測 量 的 態 度 或 行 為 特 質 會 趨 於 一 致 , 而 積 差 相 關 係 數 通 常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水 準 且 相 關 係 數 0.4 以上,未達上述水準者應予刪除。
預 試 問 卷 以 SPSS for Windows 12.0 統計套裝軟體分析,並進行預 試 問 卷 之 項 目 分 析 與 因 素 分 析 及 信 、 效 度 考 驗 ,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第 3 題 的 決 斷 值 及 與 總 分 相 關 係 數 均 低 , 且 未 達.05 的 顯 著 水 準 , 所 以 第 3 題 項 刪 除 並 保 留 25 題項,如表 3-2 所示。
表 3-2 陸軍志願役官兵工作滿意度量表題項項目分析表
表 3-2(續)
題 項 題 項 內 容 決 斷 值 相 關 係 數 備 註
18 我 對 於 目 前 工 作 職 務 的 穩 定 性 感
到 滿 意 。 -5.155*** .643*** 保 留
19 我 認 同 單 位 長 官 所 作 的 決 策 或 指
導 能 力 。 -4.724*** .591*** 保 留
20 我 對 於 目 前 擔 任 的 職 務 能 讓 我 的
親 友 、 鄰 居 間 獲 得 肯 定 與 讚 賞 。 -3.769*** .523*** 保 留 21 我 認 同 目 前 單 位 幹 部 管 教 部 屬 的
方 式 。 -5.042*** .543*** 保 留
22 我 在 工 作 或 一 般 事 務 上,有 機 會 去
幫 助 其 他 同 事 去 完 成 任 務 。 -4.000*** .497*** 保 留 23
因 單 位 所 需,有 機 會 去 做 不 一 樣 的 工 作,甚 至 職 務 輪 調,來 歷 練 不 同 事 務 。
-4.317*** .452*** 保 留
24 對 於 目 前 的 工 作 環 境 , 如 辦 公 場
所 、 工 作 環 境 等 , 我 感 到 滿 意 。 -5.036*** .533*** 保 留 25
我 不 需 要 做 違 背 道 德 良 知 的 事 情,去 完 成 任 務 或 工 作,來 滿 足 長 官 要 求 。
-5.785*** .587*** 保 留 26 能 夠 獲 得 目 前 的 工 作,我 非 常 珍 惜 -6.081*** .613*** 保 留 顯 著 水 準 為* P<0.05 ** P<0.01 *** P<0.001 時 (雙尾),相關顯著。
(三)因素分析
因 素 分 析 之 目 的 主 要 在 協 助 進 行 量 表 效 度 的 驗 證 , 探 討 潛 在 特 質 的 因 素 結 構 與 存 在 的 形 式 , 建 立 量 表 的 因 素 效 度(factorial validity),
以 簡 化 測 量 的 內 容 ,獲 得 有 意 義 且 彼 此 獨 立 的 因 素(factor)。然而在進 行 因 素 分 析 之 前,必 須 先 以 球 形 考 驗(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及取 樣 適 切 性 量 數( Kaiser-Meyer-Olkin measure ofsampling adequacy ; KMO)來檢測是否符合進行因素分析的條件(邱皓政,2007),方法說 明 如 下 。
1.球形考驗(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
因 素 分 析 係 使 用 相 關 係 數 作 為 因 素 抽 取 的 基 礎 , 其 變 項 間 的 相 關 係 數 必 須 顯 著 的 大 於 0 , 某 一 群 題 項 之 間 有 高 相 關 , 顯 示 可 能 存 有 一 個 因 素 , 多 個 群 落 代 表 多 個 因 素 。 如 果 相 關 係 數 都 偏 低 且 接 近 , 則 因 素 抽 取 越 不 容 易 , 球 形 考 驗 可 用 來 檢 驗 是 否 這 些 相 關 係 數 不 同 且 大 於 0 , 且 呈 現 「 顯 著 」。
2.取樣適切性量數(KMO)
取 樣 適 切 性 量 數(KMO)係 指 與 變 項 有 關 的 所 有 相 關 係 數 與 淨 相 關 係 數 的 比 較 值 , 該 係 數 越 大 , 表 示 相 關 情 形 良 好 。 邱 皓 政 (2007
) 根 據 Kaiser(1974)所 指 出 之 執 行 因 素 分 析 的 判 斷 制 訂 標 準 如 表 3-3 所示。
表 3-3 因 素 分 析 判 斷 標 準 表
KMO 統 計 量 值 因 素 分 析 適 合 性 .90 以 上 極 佳 的 (marvelous)
KMO 統 計 量 值 因 素 分 析 適 合 性 .90 以 上 極 佳 的 (marvel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