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人口統計資料對情緒勞務和工作倦怠之關係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ANOVA 來瞭解在不同的人口統計變項在情緒勞務與工 作倦怠上是否存在顯著差異性。
(一)性別
由表4-4-1可知,由於P值均未到達顯著水準,因此性別對於情緒勞務與工作 倦怠上是沒有存在顯著差異的,所以男女在情緒勞務和工作倦怠上是沒有顯著不 同的。
表4-4-1 性別的情緒勞務與工作倦怠之獨立樣本T檢定分析表 變數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情緒勞務 男 158 3.481 .586 -.514 .608
女 155 3.515 .591
工作倦怠 男 158 2.632 .585 -.293 .770 女 155 2.651 .580
註:** p<0.01 * p<0.05。
(二)年齡
由表 4-4-2 資料可知,在 P 值上均達到顯著水準,因此能知道年齡的不同對 於情緒勞務和工作倦怠是存在顯著差異的。而本研究使用Scheffe 法來進行事後 比較分析,其中在情緒勞務的方面均未達到顯著差異,而在工作倦怠方面21-30 歲的樣本群比 51-60 歲的樣本群來的高,31-40 歲的樣本群也比 51-60 歲的樣本 群高。
表4-4-2 年齡的情緒勞務與工作倦怠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數 年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P值 F值 事後比較 情緒勞務 A:20歲以下 3 3.405 .527 2.445 .047
B:21歲-30歲 202 3.550 .569 C:31歲-40歲 76 3.483 .642 D:41歲-50歲 21 3.194 .528 E:51歲-60歲 9 3.198 .532
工作倦怠 A:20歲以下 3 2.697 .486 5.323** .000 B>E,C>E B:21歲-30歲 202 2.691 .563
C:31歲-40歲 76 2.675 .616 D:41歲-50歲 21 2.368 .462 E:51歲-60歲 9 1.919 .464
註:** p<0.01 * p<0.05。
(三)婚姻狀況
由表4-4-3可知,P值均達到顯著水準,因此婚姻狀況對於情緒勞務和工作倦 怠存在顯著差異,所以了解到不同的婚姻狀態在情緒勞務和工作倦怠上是有顯著 不一樣的。進行事後比較分析裡,在情緒勞務方面是未婚的樣本群比起已婚的樣 本群高;但在工作倦怠方面則均未達顯著差異。
表4-4-3 婚姻狀況的情緒勞務與工作倦怠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數 婚姻狀況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P值 事後比較 情緒勞務 A:已婚 57 3.253 .568 5.102** .002 B>A
B:未婚 244 3.564 .578 C:離婚 7 3.214 .645 D:其他 4 3.375 .506
工作倦怠 A:已婚 57 2.472 .607 5.150** .002 B:未婚 244 2.703 .567
C:離婚 7 2.273 .429 D:其他 4 2.023 .379 註:** p<0.01 * p<0.05。
(四)平均月收入
由表4-4-4能得知,P值均未達到顯著水準,因此平均月收入在情緒勞務與工 作倦怠沒有存在顯著差異,所以知道不同的平均月收入對於情緒勞務和工作倦怠 上是沒有差異的。
表4-4-4 平均月收入的情緒勞務與工作倦怠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數 平均月收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P值 情緒勞務 20000元以下 52 3.423 .476 .892 .487
20001-30000元 239 3.516 .599 30001-40000元 18 3.444 .719 40001-50000元 2 3.571 .707 50001-60000元 1 4.429 . 60001-70000元 1 3.000 .
工作倦怠 20000元以下 52 2.490 .570 1.166 .326 20001-30000元 239 2.685 .575
30001-40000元 18 2.528 .697 40001-50000元 2 2.500 .193 50001-60000元 1 2.455 . 60001-70000元 1 2.636 . 註:** p<0.01 * p<0.05。
(五)教育程度
由表 4-4-5 可得知,P 值僅在工作倦怠上達到顯著水準,在情緒勞務上則沒 有,因此教育程度在工作倦怠上是存在顯著差異,但情緒勞務上則沒有;能知道 不同的教育程度對於工作倦怠的感受上是有顯著不同的,但在情緒勞務上則沒 有。進行事後比較分析中,則均未達到顯數差異。
表4-4-5 教育程度的情緒勞務與工作倦怠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數 教育程度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P值 事後比較 情緒勞務 國中以下 8 3.348 .588 1.140 .338
高中(職) 63 3.378 .676 大專技術學院 120 3.536 .615 大學 119 3.527 .501 研究所以上 3 3.762 .616
工作倦怠 國中以下 8 2.199 .326 2.597* .036 高中(職) 63 2.510 .653
大專技術學院 120 2.663 .548 大學 119 2.715 .573 研究所以上 3 2.818 .448 註:** p<0.01 * p<0.05。
(六)所屬部門
由表4-4-6可知,P值均未達到顯著水準,因此所屬部門在情緒勞務與工作倦 怠沒有存在顯著差異,所以能知道不同的部門之間對於情緒勞務和工作倦怠上是 沒有差異的。
表4-4-6 所屬部門的情緒勞務與工作倦怠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數 所屬部門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P值 情緒勞務 行銷業務部 6 3.417 .403 1.036 .402 公關部 1 3.571 .
客房部 191 3.488 .564 餐飲部 94 3.513 .634 管理部 7 3.633 .654 採購部 2 2.929 .202 人力資源部 4 4.071 .998
工作倦怠 行銷業務部 6 2.553 .187 .929 .475 公關部 1 2.773 .
客房部 191 2.655 .593 餐飲部 94 2.616 .587 管理部 7 2.292 .141 採購部 2 3.045 .064 人力資源部 4 3.023 1.106 註:** p<0.01 * p<0.05。
(七)每天平均工作時數
由表4-4-7可看到,P值均達到顯著水準,因此每天平均工作時數對於情緒勞 務和工作倦怠存在顯著差異,所以可瞭解到不同的每天平均工作時數對於情緒勞 務和工作倦怠上是有顯著差異的。進行事後比較分析裡,在情緒勞務方面可以看 到每天平均工作7小時以下的樣本群比起每天平均工作8-10小時和11小時以上的 樣本群都來的高;而在工作倦怠方面則是每天平均工作7小時以下的樣本群比每 天平均工作8-10小時的樣本群高。
表4-4-7 每天平均工作時數的情緒勞務與工作倦怠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數 每天平均工時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P值 事後比較 情緒勞務 A:7小時以下 39 4.108 .690 27.340** .000 A>B,A>C
B:8-10小時 259 3.420 .516 C:11小時以上 7 3.439 .597
工作倦怠 A:7小時以下 39 3.017 .573 9.796** .000 A>B B:8-10小時 259 2.588 .567
C:11小時以上 7 2.695 .447 註:** p<0.01 * 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