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之建築用水資料彙整

第四章 綠建築節水現況調查分析與成效驗證

第二節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之建築用水資料彙整

本研究取得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之同意,在兼顧個資保護法令之要求下,取 得研究所需歷年通過綠計築審查之案例資料,對照既有審查文件取得綠建築標 章已完成建檔之建築案例加以分類彙整,依據所在區位及初期設置階段之水資 源利用設計類型,所搭配之設計系統、節水設備器具等進行比較。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供水範圍包括臺北市、新北市三重區、新店區、永和 區、中和區部分區域及汐止區7 個里等大臺北地區,包含了 187 件綠建築標 章。第一階段先篩選部分案例無法取得用水資料、無完整一年之用水資料、用 水量變異大等樣本,共141 件樣本。

圖 4-6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供水範圍

79

一、綠建築案例類型分析

二、空間使用類型分部

根據本研究向台北自來水事業公司取得之綠建築案例,實際用水記錄與本 研究建立之標準用水需求量比較計算結果,如圖4-7 所示,實際上節水率表現 數值相當分歧。理論上合理之節水率推估,只要採用節水器具或節水設計相關 技術,必然會得到相對應之節水效果,而綠建築採用節水器具或節水設計相關 技術,因為必要之基礎用水需求及無可取代之用水量設定,故節水效益有其上 限之限制,基本上是以節水率從0~60%為合理之節水操作目標。如前文所 述,影響建築物節水效率之因素相當複雜,除了設備器具之效應外,尚有雨 水、中水利用系統之規劃效益,還有使用者之使用行為與節水意識等,均可能 影響實際之用水量與節水效益。另外,受限於調查方式與使用者回應之資料誤 差,以及建築物在取得建築使用執照號之需求變更等因素,使得實測建築案例 資料諸多偏離此合理節水率目標。

根據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物之實測用水量與節水率計算結果,如圖 4-8 所 示,大約有四分之一的綠建築案例節水率呈現負值,也就是說其用水量是超過 標準用水量基準。本研究為了確認合理之平均節水率標準,分別取低標節水率

(-60%~60%)、中標節水率(-20%~60)以及高標節水率(0%~60)之案 例平均節水率來檢討,如圖 4-9~11 所示。唯基於綠建築合理節水率目標值之推 斷,本研究仍以節水率從0~60%之實測案例,作為合理之分析實證對象,該 案例之平均節水率約30%,大致符合建築中心每年概估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物 之節水量推估依據。

82

圖 4-7 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案例實際節水率統計分佈

83

圖 4-8 案例節水率分布(截取±100%以內,平均值:37%)

圖 4-9 案例節水率分布(截取±60%以內,平均值:13%)

84

圖 4-10 案例節水率分布(截取-20%~60%,平均值:25%)

圖 4-11 案例節水率分布(截取 0%~60%,平均值:30%)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