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產業環境分析

3.4 台灣中古車市場分析

3.4.1 中古車成交量分析

依據監理站資料,台灣1997年新車銷售僅47.9萬台,二手車成交量為57.3 萬台;但到了2007年新車銷售量卻只有31.9萬台,而二手車成交量卻達77.8 萬台,二手車成交量由1997年幾乎每年提升,且二手車與新車比由1997年的1.2 至2007年的2.44,增加幅度相當明顯,如圖3-9、3-10所示。這數據表示二手 車市場越來越重要,而隨著二手車市場的擴大,刺激國內汽車製造商也紛紛投 入中古車市場,如裕隆汽車、和泰汽車及匯豐汽車,乃至國外汽車代理商太古 集團及中華賓士經銷商,近年都積極投入這個成長中的市場;另外網路拍賣的 興起,也使得中古車的行銷通路,由以往的外展業者(一般自營店面中古車商)

擴大至製造商銷售及網路拍賣。尤其是製造商的投入及網拍盛行改變了傳統外 展業者的服務型態,也增加了彼此的競爭。

資料來源:交通部監理處,行將企業,2008年。

圖3-9 近十年中古車/新車年度銷售成交量

資料來源:交通部監理處,行將企業,2008年。

圖3-10 近十年中古車/新車比變化

3.4.2 中古車交易通路分析

台灣中古車交易型態可分為四大類:

一、 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業對企業:例如盤商、拍賣場

盤商、拍賣場是中古車最佳交易平台,主要為金融機構、租賃公司及一 般企業、中古車同業買車、賣車的場所

二、 B2C(Business to Customer)企業對消費者:例如中古車商出售 中古車商出售,即坊間最常見的銷售模式,小型賣場、連鎖中古車商、

品牌中古車等。

三、 C2C(Customer to Customer)消費者對消費者:例如消費者自售 消費者自售:即一般車主自行出售之行為。賣方與買方都為一般消費 者,即第一手出售者與購買人。現今於拍賣網站常見。

四、 C2B(Customer to Business)消費者對企業:例如中古車商收購 中古車商收購:為中古車商直接向消費者收購欲出售的中古車,目前為 國內消費者最常見的銷售汽車方式。

現以台灣中古車市場中以B2B及B2C交易模式的業者來做介紹。

B2B:目前業者多提供拍賣平台以進行交易

(1) 行將企業:行將企業為裕隆集團旗下之中古車事業公司,為創造公 平安全的交易環境,以達促進中古車流通的營運宗旨,由日本引進 實施20年以上的車輛查定制度,並針對國內業界生態環境加以調 整,以車輛價值評鑑系統—SAVE(sinjang automobile value evaluation)使用於行將所有的拍賣車輛上,藉以讓一般大眾能跨 創立「和運競拍中心(Hotai Auto Auction)」,建構中古車中古 車交易新平台。以販售新車的精神與理念,提供中古車商更公平、

車運用綿密據點,成功發展全台最大中古車商銷售聯盟的尚盟

(SUM)優質車商聯盟,SUM就是serve your motors服務你的愛車,

SUM整合國內優質中古車商成立優質的車商聯盟,保證聯盟車行販

(2) 和泰中古車:和泰汽車透過輔導經銷商經營「Toyota中古車」成為 國內品牌中古車最成功的範例,讓豐田汽車成為中古車市場最保值 分。另外亦引進CPO(Certified pre-owned)的原廠中古車認證制 度,建立專屬營業所,做為凌志(Lexus)中古車提供原廠品質保 證。

3.5 原廠認證中古車產業分析

美國中古車銷售認證市場,發展起源最早,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及奠定中古 車的標準化的認證標準CPO(Certified pre-owned)而努力,以下透過網路搜 尋彙整出該市場之概況。

(1) 具有CPO認證的中古車平均銷售價格都高出1680美金。

(2) 網路查詢藍皮書(Blue Book),均依車型年份分級訂車價,並結合網路 行銷。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