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工具建立過程考量的因素非常多,且多半有一定原則必須遵行;通 常必須優先確定測驗項目之信度與效度,完成信效度檢驗後再根據所收 集之資料建立常模。因此,本研究依循此一貫原則,以一定程序報導台 灣動作評估測驗之信度與效度。由於臺灣動作評估測驗主要以能力分數 為診斷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以及建立常模之參考,因此本研究部分的信效 度統計是先把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原始分數轉換為能力分數之後,再進 行後續之分析。除了常模切點分數與同時效度將於次節探討之外,本節 內容依照圖4-1 所列之順序進行撰寫。

4-1、統計程序示意圖

以原始表現考量測驗項目性別年齡之因素

若有差異 若無差異

依性別建立大常模再以年 齡再建立小常模

信效度分析必須考慮不同 常模之差異

建立單一大常模

信效度分析不必考慮不同 常模之差異

根據大常模將原始分數轉換為能力分數(ability scores)

以原始表現進行因素分析以歸納不同測驗面向

以能力分數進行台灣動作 評估測驗再測信度之討論 以能力分數進行不同大常 模間內部一致性之討論

信度分析 效度分析

以能力分數進行不同測驗 工具間因素相關之討論 以能力分數探討不同大常 模之項目-面向總分相關與 項目分析

定義常模對於診斷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切點分數

比較 Movement ABC 測驗與台灣動作評估測驗 之同時效度

4-2-1 建構效度【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主要用以探討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多向性、因子結構及項 目對因子之貢獻,以評估其建構效度。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測驗項目的 KMO 值為 0.806,且 Bartlett’s 球型檢定亦達顯著差異(表 4-6),顯 示本測驗工具之項目適合進行因素分析。

由陡坡圖(Scree plot)(圖 4-2)可觀察到,當第五個因素出現 時整體的斜率漸趨平緩,且第五個因素的特徵值(eigenvalue)接近於 1(表 4-7)。因此,台灣動作評估測驗 15 項測驗(含慣用邊與非慣用 邊)將可區分為五個因素;然而,在某些區分為慣用邊與非慣用邊測驗 之項目,在計分時事實上將被視為同一項測驗,所以台灣動作評估測驗 實際上只有 10 個測驗項目。基於如此,五個因素對於本測驗工具而言 將略嫌過多,因而本研究將把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區分為四個因素。此四 個因素分別代表不同的面向與特質,而此四個因素能夠解釋資料中 54.77%的變異量。透過表 4-8 之呈現,丟沙包、單手丟接球、跑步踢 球和盤球此四個測驗項目之間由於性質較於接近,可同時歸納於因素 一;因素二則涵蓋了finger-nose-finger、公雞花邊與跳格子三個測驗 項目;因素三則包括插洞板與轉出螺絲;而單腳平衡則可單獨歸納為一 個因素。根據各因素包含測驗項目之特性,本研究將因素一至四分別命 名為球類操控面向、視覺動作整合面向、精細動作面向以及平衡控制面 向。

表4-6、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KMO與Bartlett's檢定

Kaiser-Meyer-Olkin Measure of Sampling Adequacy. .806 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 Approx. Chi-Square 5818.985

df 105

Sig. .000

Component Number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Eigenvalue 1

5

4

3

2

1

0

4-2、陡坡圖

4-7、總變異量解釋表(Total variance explained)

未轉軸之特徵質 特徵質大於1者 轉軸後之特徵質

因素 特徵質 變異數百分

累積變異數

百分比 特徵質 變異數百分

累積變異數

百分比 特徵質 變異數百分

累積變異數 百分比

1 4.334 28.895 28.895 4.334 28.895 28.895 2.801 18.671 18.671 2 1.589 10.592 39.488 1.589 10.592 39.488 2.274 15.158 33.829 3 1.248 8.323 47.811 1.248 8.323 47.811 1.621 10.808 44.637 4 1.045 6.965 54.777 1.045 6.965 54.777 1.521 10.140 54.777

5 1.014 6.761 61.538

6 .925 6.168 67.706

7 .897 5.981 73.687

8 .752 5.015 78.702

9 .630 4.198 82.900

10 .584 3.891 86.792

11 .540 3.600 90.392

12 .522 3.479 93.871

13 .476 3.172 97.043

14 .228 1.523 98.565

15 .215 1.435 100.000

4-8、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轉軸後因素矩陣(Rotated factor matrix)

Component 1 2 3 4

T1D:finger-nose-finger 慣用邊,T1N:finger-nose-finger 非慣用邊,T2D:插洞板慣用邊,

T2N:插洞板非慣用邊,T3:公雞花邊,T4:轉螺絲,T5:丟沙包,T6D:單手丟接球慣用邊,

性別之 Wilks' Λ 值分別為.714(p<.001)與.699(p<.001),均達統 計上的顯著差異(表4-9)。

4-9、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年齡與性別交叉效應

Wilks' Λ F 值 假設自由度 誤差自由度 顯著差異 η2 年齡 .714 10.625 45.000 3990.491 p<.001 .106 性別 .699 38.527 15.000 1343.000 p<.001 .301 年齡х 性別 .953 1.443 45.000 3990.491 p<.05 .016

η2:Partial Eta-squared

在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各個測驗項目中,除了轉螺絲之外,所有的測 驗 項 目 均 有 顯 著 的 年 齡 效 應 ; 顯 著 之 性 別 差 異 則 出 現 在 除 了 finger-nose-finger、插洞板非慣用邊以及跳格子之外的所有測驗項 目;另外顯著之年齡性別交叉作用則只出現在finger-nose-finger、插 洞板慣用邊以及轉螺絲測驗項目上(表 4-10)。此外,本研究另採用 Scheffe 事後考驗分析不同年齡層之兒童在每個測驗項目上的表現差 異。如圖4-3 至圖 4-12 所示,finger-nose-finger 慣用邊項目中所有年 齡層之間的表現均達到顯著差異,而finger-nose-finger 非慣用邊項目 除了9 歲與 10 歲兒童之間,所有年齡層之間亦達到顯著差異;插洞板 慣用邊與非慣用邊除了11-12 歲之間,所有年齡層之間均達顯著差異;

公雞花邊項目僅9 歲與 11 歲之間達到顯著差異;各種年齡層之間在轉 螺絲項目之表現均未達顯著差異;丟沙包項目在9 歲與 11 歲之間以及 12 歲與所有年齡層之間的表現均出現顯著差異;9 歲 10 歲之間與 1112 歲之間除外,單手丟接球慣用邊在所有年齡層之間均達顯著差 異,而非慣用邊則只在 9 歲 11 歲之間、9 歲 12 歲之間以及 11 歲 12 歲之間出現顯著差異;單腳站慣用邊只在 9 歲 11 歲之間與 9 歲 12 歲 之間達到顯著差異,而單腳站非慣用邊表現之顯著差異亦只出現在9 歲 兒童與其他年齡層兒童之間;9 歲與其他年齡層之間在跳格子慣用邊的

表現上達到顯著差異,跳格子非慣用邊則在 9 歲與 11 歲之間以及 12

18

4-3、不同年齡兒童 finger-nose-finger 之表現

20

10.00 14.00 18.00 22.00 26.00 30.00

9歲 10歲 11歲 12歲

4-6、不同年齡兒童轉螺絲之表現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9歲 10歲 11歲 12歲

4-7、不同年齡兒童丟沙包之表現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9歲 10歲 11歲 12歲

慣用邊

非慣用邊

4-8、不同年齡兒童單手丟接球之表現

17.00 21.00 25.00 29.00 33.00

9歲 10歲 11歲 12歲

慣用邊

非慣用邊

4-9、不同年齡兒童單腳平衡之表現

3.00 4.00 5.00 6.00

9歲 10歲 11歲 12歲

慣用邊

非慣用邊

4-10、不同年齡兒童跳格子之表現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9歲 10歲 11歲 12歲

4-11、不同年齡兒童跑步踢球之表現

10.00 13.00 16.00 19.00 22.00 25.00

9歲 10歲 11歲 12歲

4-12、不同年齡兒童盤球 8 字跑之表現

4-2-3 信度分析【內部一致性】

台灣動作協調能力測驗共包含10項測驗項目,其測驗原始表現成績 經過轉換為能力分數之後,以Cronbach’s alpha coefficients檢定其內 部一致性。在男生常模的部份,台灣動作評估測驗整體的alpha值達到 0.7465(表4-11),若刪除轉螺絲測驗項目,則alpha值將進一步上昇 至0.7566,顯示轉出螺絲項目可能與整體測量概念略為不同。女生常模 的部份,整體alpha值則達到0.7266之水準,然而若刪除公雞花邊與轉 螺絲此二項目,整體的內部一致性亦將獲得進一步地提升。

在Item-Total Correlation的部份,過去文獻認為相關係數0.4以上 為可接受程度,根據此原則,除了公雞花邊、轉出螺絲、丟沙包、與單 腳平衡之外,男生常模與女生常模中的其他項目與整體測驗間均顯示出 可接受的相關程度。此外,項目間相關(inter-item correlation)的部 份,在55個項目間相關中,男生常模與女生常模分別有33與36個測驗 間相關係數介於0.1之0.3之間(表4-12、表4-13)。整體而言,從男生 與女生的數據均顯示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工具具有良好的內部一致性,且 都在可接受的範圍。

表4-11、內部一致性檢定

男生常模(N=719) 女生常模(N=646)

Corrected Item-Total

Correlation

Alpha if Item Deleted

Corrected Item-Total

表4-13、女生常模之測驗項目相關 度(ICC>.75)再測信度;10 歲族群中 finger-nose-finger、公雞花邊、

轉出螺絲、丟沙包、單手丟接球、跳格子、跑步踢球與盤球達到中高度 再測信度;11 歲族群中則有 finger-nose-finger、公雞花邊、轉出螺絲、

單手丟接球、單腳平衡、跳格子與盤球達到中高度再測信度;而 12 歲 族群中所有測驗項目均達到中高度再測信度;整體 9-12 歲族群部分,

除了丟沙包與單腳平衡顯示出低再測信度之外(ICC<.50),其他的測 驗項目均達到中度至高度再測信度。在能力總分的部份,所有族群再測 信度之ICC 值均在.85 以上,且都達統計上之顯著意義(p<.001)。

4-2-5 內聚效度【項目與面向總分相關(Item-Total Correlation)】

台灣動作評估測驗經由因素分析將測驗項目歸納為四個主要面 向,分別為:球類操控面向、視覺動作整合面向、精細動作面向與平衡 控制面向。因此,同一個面向之測驗項目基於測驗相同之概念而被歸納 在一起,同一面向裡的測驗項目理當有良好之內部一致性與項目-面向 相關,而本研究根據受試者表現之能力分數,將分別探討男生常模與女 生常模的項目與面向總分相關。由於平衡控制面向只有一個測驗項目,

並無法進行統計分析,因而不在此進行討論。

如表 4-15 所示,除了精細動作面向,男生常模與女生常模在球類 操控以及視覺動做整合面向之 Cronbach’s Alpha 值均大於.35,為中 度信度以上,皆在可接受之範圍。然而在項目與面向總分相關的部份,

男生常模只有單手丟接球、跑步踢球、盤球8 跑與 finger-nose-finger 相關係數達到0.4 以上,屬於可接受範圍;女生常模更是只有單手丟接 球與跑步踢球之相關係數在可接受範圍。

儘管男生與女生常模之面向內部一致性在可接受範圍,多數的測驗 項目之項目與面向總分相關卻相當低落,顯示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內聚 效度未臻理想。

4-14、各測驗項目於各年齡層之再測信度

4-15、項目與面向總分相關

低分組分別有 173 與 176 位受試者。根據結果顯示,無論是男生常模 或是女生常模,高分組與低分組在台灣動作評估測驗的十個測驗項目當 中均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1)(表 4-16)。因此,項目分析 後的結果,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測驗項目確實具備良好之鑑別效度,能 夠有效區分動作協調能力優秀與否之族群。

4-2-7 建構效度【因素相關】

4-2-7 建構效度【因素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