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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切點分數(cutoff points)之尋找

由於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多數測驗項目均反映出性別與年齡上之 差異,因此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對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診斷,將根據兒 童性別與年齡所屬之常模以予定義。因此分數轉換過程,本研究先依性 別將受試者區分為男生與女生兩大常模,其次將原始分數換算為z 分數 之後,再依z 分數轉換為能力分數,男生常模與女生常模之能力分數分 佈如圖4-13 與圖 4-14 所示。最後依照年齡與性別將所有受試者區分為 八個小常模(表4-19),並將能力分數依序排列;此八個小常模能力分 數的常態分佈多在偏態方面產生偏移的情形,而峰態部分只有在 10 歲 男生常模、11 歲男生常模、與 12 歲男生常模出現偏移的現象。

本研究考量目前國際上曾經發表過之發展協調障礙之盛行率,並參Movement ABC 測驗對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定義,明定若兒童在 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表現位於其所屬常模≦5th %tiles 將被認定為發展 協調障礙兒童,若表現介於 5th~15th %tiles 之間則為疑似發展協調障 礙。除了5th %tiles 以及 15th %tiles 之外,本研究另外切割 2nd %tiles、

85th %tiles、95th %tiles 以及 98th %tiles,每個小常模百分等級所對應 之能力總分如表 4-20 所示,而切割如此精細的目的在於有效地將動作 表現進行區分,經由分數對照之後,每個兒童的動作協調能力能夠一目 暸然(表4-21)。此外,本研究亦採用 Movement ABC 測驗使用台灣 常模所定義出的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為標準,利用ROC 曲線探討台灣動 作評估測驗能夠正確診斷發展協調障礙兒童或是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兒 童(含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能力。結果顯示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對於發 展協調障礙兒童之正確診斷率為 78.6%(圖 4-15),而對於疑似發展 協調障礙兒童之正確診斷率為 73.0%(圖 4-16),皆屬於可接受之範 圍。

能力總分

4-19、各個常模能力分數分佈偏態與峰態之情形

偏態(Skewness) 峰態(Kurtosis)

4-21、百分等級代表之意義

1 - Specificity

1.00

1 - Specificity

1.00

4-3-2 效標效度(criterion-related validity)【同時效度】

本研究之受試者同時接受Movement ABC 測驗與台灣動作評估測

AUC=.786 AUC=.730

協調障礙兒童,以及 138 位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表 4-22);結果 顯示台灣動作評估測驗的正確診斷率為 82.7%左右(1057 位動作協調 能力正常、39 位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與 33 位發展協調障礙兒童)。

在同時效度的部份,台灣動作評估測驗診斷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的敏感度 偏低,只有38.4%左右(33/86),但專一度卻高達 97.6%(1248/1279)

(表4-23);而對於診斷疑似發展協調障礙族群(含發展協調障礙兒童)

而言,敏感度則上升至 52.0%左右(115/221),專一度亦有 92.4%

(1057/1144)(表 4-24),仍然維持在相當高的程度。

4-22、台灣動作評估測驗評估結果之落點分佈

Movement ABC 測驗診斷結果

0 1 2 總數

0 1057 81 25 1163

1 71 39 28 138

台灣動作評 估測驗評估

結果 2 16 15 33 64

總數 1144 135 86 1365

0 動作協調能力正常;1 疑似發展協調障礙;2 發展協調障礙

4-23、診斷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同時效度

Movement ABC 測驗診斷結果

+ - 總數

33 31 64

台灣動作評 估測驗評估

結果 - 53 1248 1301

總數 86 1279 1365

+ 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百分等級五以下);- 非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百分等級五以上)

4-24、診斷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同時效度

Movement ABC 測驗診斷結果

+ - 總數

115 87 202

台灣動作評 估測驗評估

結果 - 106 1057 1163

總數 221 1144 1365

+ 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百分等級十五以下);- 非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百分等級十五以上)

第四節 本章總結

若根據 Movement ABC 測驗原始常模之定義,台灣地區發展協調 障礙盛行率將高達26.5%,與先前文獻所發表之盛行率相比之後高出甚 多 。 因 此 本 研 究 根 據 Movement ABC 測驗操作手冊之描述,將 Movement ABC 測驗之結果重新修正為台灣常模,並依照此常模重新 定義5th %tiles 與 15th %tiles 之切點分數,而依據台灣常模所診斷之發 展協調障礙兒童即為本研究所認定之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經過修正後,

台灣9-12 歲族群之發展協調障礙人數有 86 人,發展協調障礙盛行率則6.3%。

藉由統計結果之分析,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儘管在內聚效度方面之表 現仍然未達理想,但是整體上已具備可接受且良好之建構效度、效標效 度、內部一致性與再測信度。此外,使用台灣動作評估測驗診斷發展協 調障礙或是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亦具有相當良好之鑑別能力,且正確 診斷率更高達82.7%。種種證據均顯示台灣動作評估測驗為一套兼具信 度與效度之動作協調能力評估工具,且其發展之常模亦有相當程度之代 表性,能夠代表台灣9-12 歲兒童族群。

第伍章 討論

第一節 發展協調障礙盛行率之探討

根據 APA(1994)之資料顯示,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盛行率約為 5-6%。而本研究採用 Movement ABC 測驗對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的定 義,發現參與本研究的1365 位兒童中,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盛行率竟 然高達 26.6%。不僅高出國外甚多,與國內先前發表之 12%的盛行率 相比較,也明顯高出一截。過去的研究發現,使用Movement ABC 測 驗進行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評估,台灣地區 7-10 歲兒童族群裡發展協 調障礙兒童的盛行率約有 12.0%(吳昇光、蔡輔仁,民 90),而本研 究所發表之盛行率約為 26.6%主要為針對 9-12 歲兒童族群,與先前研 究相比竟高出一倍以上,這似乎也反映了發展協調障礙盛行率隨著年齡 上升而增加之現象。事實上,吳昇光與蔡輔仁(民 90)的研究裡面已 經發現,9-10 歲兒童族群發展協調障礙之盛行率(20.6%)已高出 7-8 歲族群甚多(3.5%)。這樣的趨勢亦出現在其他學者的研究當中,

Miyahara 等人(1998)使用 Movement ABC 測驗評估 7-11 歲日本兒 童,結果發現 53 位 7-8 歲兒童中只有 1 位發展協調障礙兒童,50 位 9-10 歲兒童中有 8 位發展協調障礙兒童,而 29 位 11 歲兒童中有 13 位 發展協調障礙兒童;其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比例亦隨者年齡上升而增 加,與國內先前之研究相呼應。同樣地,新加坡的國小老師也指出,發 展 協 調 障 礙 之 盛 行 率 與 嚴 重 程 度 均 隨 著 年 齡 上 升 而 有 惡 化 的 傾 向

(Wright & Sugden, 1996a)。本研究當初考量發展協調障礙兒童在 高年齡有較高盛行率,所以將收集之受試者群鎖定在9-12 歲兒童族群,

而這也似乎能夠解釋為何本研究有較高之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盛行率。

然而根據其他國家的調查研究顯示,發展協調障礙盛行率卻不如我 國報導如此高,例如澳洲盛行率為6.7%(Gubbay, 1975b)、英國 5%

(Henderson & Hall, 1982; Sugden & Sudgen, 1991)、奈及利亞

5.9%(Iloeje, 1987)、荷蘭(Van Dell, Vaessen, & Schoemaker, 1990)、美國則為 6%左右(APA, 1994),之間的差異可能來自於測 驗工具本身適用性的問題,或是不同國家兒童動作協調能力之間的不 同。Chow(2001)曾經使用 Movement ABC 測驗美國常模,比較 4-6 歲學齡前香港兒童與Movement ABC 測驗美國常模的動作協調能力,

11 個不同的測驗項目中,兩國兒童在 5 個測驗項目之間的表現達到 顯著差異;而徐永玟等人(民 93)亦曾模仿 Chow 的研究方法,比較 台灣地區台南市 4-6 歲兒童與美國同年齡兒童之間動作協調能力的差 異,結果顯示台灣兒童在11 個測驗項目中有 6 項表現明顯優於美國同 儕兒童,而有3 項表現明顯較差,顯現出台灣地區兒童與國外同儕兒童 比較之下,動作協調能力之表現確實有所差異。此外,Miyahara 等人

(1998)則一樣採用 Movement ABC 測驗,選擇 7-11 歲的日本兒童 並比較其與美國常模之間的異同,結果發現在每個年齡的八個測驗項目 中,7 歲群族有 3 個測驗項目兩國之間的兒童表現達到顯著差異,8 歲 族群有1 個測驗項目,9 歲與 10 歲族群各有 4 個測驗項目達到顯著差 異,而11 歲族群則高達 5 項。透過這些研究的結果不難發現,不同國 家的兒童動作協調能力上的差異,似乎是導致盛行率不同的最大因素。

然而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可能答案是否定的。儘管 Movement ABC 測驗已被證實是一套兼具信度與效度的標準評估工具,且目前國際上多 使用Movement ABC 測驗做為評估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測驗工具,但 是過去探討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盛行率的文章幾乎都會探討到評估發展 協調障礙兒童「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的問題,國際間的學者 多半認為 Movement ABC 測驗並非評估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黃金標 準,甚至大家均公認目前並不存在著診斷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黃金標準 測驗工具(Wright & Sugden, 1996a; Wilson et al, 2000b)。因此使 用不同動作評估工具的結果,將使各國對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盛行率的

報導上,產生一定程度的誤差。而且Movement ABC 測驗在不同國情 文化下之適用性在過去一直受到挑戰,國內(林冠宏、吳昇光,民91;

徐永玟等人,民93)與國外(Miyahara et al., 1998; Chow et al., 2001)

均有研究建議應用Movement ABC 測驗時應該針對不同的文化差異對 於常模進行些許的修正,以提高工具本身的適用性。所以,即便大家統 一使用Movement ABC 測驗進行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的診斷,在比較不 同國家之間盛行率的問題時仍然必須小心解釋。

上述之三個原因:高年齡層高盛行率之趨勢、不同國家兒童動作協 調能力有所差異以及Movement ABC 測驗之適用性,均可能是導致本 研究調查之發展協調障礙盛行率偏高的因素。然而,本研究並沒有調查 更廣泛年齡層之間發展協調障礙兒童比例之分佈趨勢,亦沒有對於 Movement ABC 測驗適用性以及台灣兒童與美國兒童之間動作協調能 力是否有所差異進行探討。因此在本研究中,我們並無法明確地釐清,

到底是何者原因造成 9-12 歲族群在發展協調障礙有如此高的盛行率。

但為了降低過度診斷率的誤差,本研究考量過往文獻發表的發展協調障 礙兒童盛行率,修正Movement ABC 測驗美國常模為台灣常模,並重

但為了降低過度診斷率的誤差,本研究考量過往文獻發表的發展協調障 礙兒童盛行率,修正Movement ABC 測驗美國常模為台灣常模,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