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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 Movement ABC 測驗於台灣地區的適用性仍受到存疑,因 此發展使用台灣常模之標準測驗工具的必要性是無庸置疑的,而「台灣 動作評估測驗(Taiwan Movement Assessment Test)」便是針對這 樣的目的因應而生。

建立一套測驗工具的過程是繁瑣複雜的,除了資料的搜集之外,測 驗工具本身更須經過不斷地信度與效度驗證,以確保建立之測驗工具能 夠有效且可信地篩檢出目標族群。因此,無論測驗工具的目的為篩選

(screening)或是診斷(diagnosis),具備理想的信度與效度均是 測驗工具最基本的要求。信度指的是測驗本身能夠維持一致性且避免錯 誤的能力(Portney & Watkins, 2000),具備信度之測驗工具將可在 不 同 的 情 境 下 均 維 持 一 定 程 度 的 預 測 一 致 性 (predictable consistency)。信度的種類眾多,針對測驗工具的部份包括了內部一 致性與再測信度等;而針對測驗工具使用者本身,我們則可驗證其使用 工 具 時 的 測 試 者 間 信 度 (intra-rater reliability)與測試者內信度

(inter-rater reliability)(Portney & Watkins, 2000)。效度的意義 則是確保測驗工具確實能夠「測量到其所欲測量之概念」,而效度主要 強調的是測驗工具的客觀性以及從測驗結果進行推論的能力(Portney

& Watkins, 2000)。效度主要可區分為表面效度(face validity)、

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效標效度(criterion-related validity)

與建構效度(construct validity)四大部分(Portney & Watkins, 2000);其中前兩者無法以統計的方式進行檢驗,主要比較依據專家本 身的主觀判斷,而效標效度與建構效度則分別又可區分為其他不同的效 度檢定,由於此兩效度可藉由統計的方式進行分析,因此探討測驗工具 效度之文獻多半也是在探討效標效度與建構效度的部份。台灣動作評估 測驗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不斷驗證上述之信度與效度之過程。

參考其他測驗工具的發展過程(Wilson, et al., 2000a; Edmunds, Haines, & Blair, 2005; 成戎珠、黃昭慶、張英玿,民 89),台灣動作 評估測驗第一階段透過文獻回顧以及參考現行與動作協調能力相關測 驗工具,主要包括了Movement ABC 測驗(Henderson & Sugden, 1992)、BOTMP(Bruininks, 1978)、MAND(McCarron, 1982)

Ball Catching Test(Van Waelvelde, et al., 2003),以進行初步 的測驗項目選取;另外亦參考 TGMD-2 對於動作品質的評估(Ulrich, 2000),將其概念納為執行測驗項目時的評分標準。台灣動作評估測驗 由具備小兒物理治療與適應體育運動背景之教授負責完成項目的初步 編制,再就編列出來之測驗與計分方法進行專家討論(Delphi panel)。

參與專家會議之成員,包括具有兒童動作評量經驗之物理治療系教授、

小兒物理治療專家、研究法及統計專家以及國小體育教師,而經過各領 域專家討論之後初步決定15 項測驗項目:Finger-Nose-Finger(慣用 邊與非慣用邊)、插洞板(慣用邊與非慣用邊)、公雞花邊、連連看、

扣鈕釦、轉螺絲(轉入與轉出)、單手丟接球(慣用邊與非慣用邊х 上 手與下手)、丟沙包、投準(慣用邊與非慣用邊)、單腳平衡(慣用邊 與非慣用邊х 睜眼與閉眼)、跳格子(慣用邊與非慣用邊)、原地跳躍 拍手、跑步踢球(慣用邊與非慣用邊)、盤球8 字跑(慣用邊與非慣用 邊)與運球8 字跑(慣用邊與非慣用邊)。

一個具備內容效度的完整測驗工具,應該包含其所欲測量概念的所 有部份,例如:動作測驗工具應該涵蓋粗動作與精細動作;因此對於那 些企圖藉由選擇項目或問題來評估整體概念之訪談、問卷調查或評估測 驗等而言,內容效度將是非常重要的一項指標(Portney & Watkins, 2000)。然而,內容效度之定義是一個尚屬主觀的過程,並無法透過統 計分析來界定其效力;所以舉辦專家會議的目的便在於經由各領域專家 的專業判斷與討論,進一步審視評估工具並確定其所包含的項目是否滿

足評估工具本身之概念,以此建構完整之內容效度。由於專家會議能夠 建構完整的溝通過程,且在不同的意見中達到一致性,所以在醫學、護 理或是健康照護相關議題之研究,專家會議是經常被廣泛使用的方法

(Ziglio, 1996; Palisano et al., 1997; Hasson, Keeney, & McKenna, 2000)。通常專家會議將會舉辦二到三回,直到討論的結果達到一致性,

而根據Jenkins 與 Smith(1994)回顧 11 篇曾經使用專家會議之文獻 之結果,其建議所謂一致性認定指的是,當與會中有 53-87%專家的意 見達到一致,那麼該回合的專家會議便可完成。

選定 15 項測驗項目之後,本研究隨機選取台中市松竹國小四到六 年級共 112 名兒童進行預先測驗,同時這些兒童也接受 Movement ABC 測驗之檢測,以便之後進行台灣動作評估測驗與 Movement ABC 測驗結果一致性之比較。預先測試之前,本研究依循本人所參與研究群 之慣例,針對施測人員對於測驗工具的使用進行訓練(林冠宏、吳昇光,

91)。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施測人員主要為具有物理治療或體育背 景之研究生,對於兒童動作發展或是動作協調能力已具備基本知識,然 而為了標準化訓練過程,每位施測人員仍皆經過至少八小時理論訓練與 十六小時量表使用之實務訓練,以確保施測過程及評分標準的一致性,

以及施測人員能遵循測驗之指導語、測試流程及計分方式。施測人員經 過訓練後立即給予個案進行評估,倘若施測者完成之測驗品質明顯不佳 或過程中出現明顯錯誤,則暫時取消此未施測人員實際從事兒童動作協 調能力檢測之資格,直至其完全熟悉測驗工具之施測流程與標準為止

(吳昇光、李采娟,民 94)。由於本研究並未針對台灣動作評估測驗 之施測者內信度與施測者間信度進行實際分析,因此此一訓練過程將確 保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具有基本且良好的施測者內與施測者間信度。

結束預試測驗以後,所有施測者與專家就測驗過程與結果進行第二 次之專家會議,根據測驗過程所觀察到的現象以及結果,決定初步淘汰

連連看與原地跳躍拍手兩項表面效度較差,且缺乏鑑別度的項目。表面 效度意指一個測驗工具「看起來」是否能夠測量到其所欲測量的概念;

對於科學研究而言,由於表面效度過於主觀且缺乏判斷與衡量的標準,

因此被認為是所有效度形式中效力最不足的一項(Portney & Watkins, 2000)。然而表面效度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觀點:對於測驗工具的使用者 而言,並不應該接受一個缺乏表面效度的測驗項目。本研究即是依據此 一觀點,率先淘汰連連看與原地跳躍拍手兩個測驗項目。

112 位兒童在剩下的 13 項測驗項目當中之表現,先進行分數之轉 換,而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參考Movement ABC 測驗計分方式,會將兒 童的原始表現分數,如秒、球數或次數等,根據一定標準先行轉換為單 位相同之分數。兒童在各個測驗項目表現之原始分數根據常模先轉換為 z 分數,再依 z 分數轉換為 1-10 分的能力分數(ability scores)。記 分過程中,假使某一測驗項目包含慣用邊與非慣用邊之測驗,則該測驗 項目慣用邊與非慣用邊之原始分數將先各自根據常模轉換為能力分數 之後,再相加除以二做為該測驗項目之能力分數。台灣動作評估測驗與 Movement ABC 測驗最大的差異便是在於分數的表達,本研究考量國 人對於分數認定之習慣:分數越高越好,所以根據本研究分數轉換之定 義,所得能力分數越高則代表該位兒童其動作協調能力表現越佳;而根 據Movement ABC 測驗的給分習慣,所得障礙分數越高則代表兒童動 作協調能力表現越差,根據我們過往動作檢測的經驗,這樣的記分習慣 事實上經常讓國小老師或是家長產生認知上的混淆。基於這個原因,本 研究特定修正台灣動作評估測驗的記分方式,期望能夠減低評估者與受 試者對於分數認知上的困惑。

經過分數轉換之後,使用統計軟體 SPSS for Windows 10.0 版進 行分析。利用線性迴歸(linear regression)之 stepwise 方法,考驗 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各項目之組合對於Movement ABC 動作協調能力測

驗結果之預測能力。根據線性迴歸統計分析之結果顯示,我們決定採用 模組「單手丟接球非慣用邊下手、插洞板非慣用邊、跑步踢球慣用邊、

Finger-Nose-Finger 非慣用邊、丟沙包、盤球、公雞花邊、跳格子非 慣用邊、單腳平衡慣用邊睜眼、Finger-Nose-Finger 慣用邊、轉出螺 絲、投準慣用邊、運球8 字跑、單腳平衡非慣用邊睜眼、單手丟接球慣 用邊上手、單腳平衡非慣用邊閉眼、插洞板慣用邊、跳格子慣用邊」,

共包括18 個項目,而此模組的 R2=.983(p<.001)。

此時,召開第三次專家會議針對統計分析篩選出來的測驗項目,進 行專家小組的討論以及臨床經驗判斷,而最終刪除投準與運球8 字跑之 後,正式定稿為本研究所使用之台灣動作評估測驗,測驗的項目包括了 上肢動作協調項目:finger-nose-finger、插洞板、公雞花邊、轉出螺 絲、丟沙包和單手丟接球,以及下肢動作協調項目:單腳平衡、跳格子、

跑步踢球和盤球8 字跑。

台灣動作評估測驗項目決定的過程之中,我們蒐集了國際上探討發 展協調障礙兒童動作特質的文獻,參考國際上現行之動作協調能力評估 工具,且專家之間不斷地舉行討論會議,也進行了預先測試與測驗流程 之標準化,因此就效度而言,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可說是已經具備了初步 的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成戎珠等人,民89)。

第三節 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信度與效度

5-3-1 常模區分之定義

根據本研究之定義,分數轉換以及計算方式將與常模息息相關,因 此為了接續之信效度分析,決定常模切割的方式將為當要之急。根據統

根據本研究之定義,分數轉換以及計算方式將與常模息息相關,因 此為了接續之信效度分析,決定常模切割的方式將為當要之急。根據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