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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台糖轉型事業部經營模式介紹

第三節、 台糖轉型事業部過程

一、組織再造規劃緣起

台糖為因應經營大環境急遽轉變,砂糖事業受到我國加入 WTO 貿易自由化 及市場開放的影響,使得糖業快速萎縮,而其他多角化經營之業務亦面臨市場激 烈的競爭,壓力與日俱增,為提升經營績效,增強競爭力,有必要合理調整原有 組織架構,轉變為較具效率之高績效公司,台糖規劃依產業類別,分別成立事業 部,並按行政院訂定最適資產規模目標,合理控管各事業部資產規模,另外,由 於擁有龐大土地資源,故以資產管理公司之模式來規劃組織,經營非屬事業部之 資產,以維護資產完整,期使永續經營。

二、組織再造目的:

改善經營體質,提升經營績效,增強企業競爭能力,永續經營。

三、組織再造過程:

台糖早於八十八年八月委託中國生產力中心提出進行組織變革實施方案與 步驟研究報告,建議台糖應以充分授權為經、組織扁平為緯,並規劃台糖以八大 事業為主軸的事業部組織,朝向「關係企業型事業部組織」為其組織架構,並應 以未來一年半為組織再造執行時期,惟台糖時值總統大選變局,人事變遷與動 盪,並未依該研究報告進行組織變革。

遲至今,台糖眼見經營未見起色,營業每況愈下,新到任董事長與總經理,

年度 內容

由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相關主管處,研商討論「公司事業部組織 規劃〈砂糖事業部與組織再造〉第十五次會議」

研商各事業部總部搬遷事宜會議。商品行銷事業部、油品事業部成立、物 流事業成立。

調整各(糖)廠一級正、副主管職務五位。

十一月 配合事業部組織之推動擬於九十三年元月一日成立「砂糖事業部」。

調整海外公司與各(糖)廠一級正、副主管職務四位。

十二月

各已成立事業部量販、商品、油品、精農等業務報告。

研商各(糖)廠單位「結束處理小組」相關作業並函知九十三年元月一日 生效。

經濟部發佈董事長吳乃仁辭職獲准,新任董事長由龔照勝擔任。

九十三年

一月

砂糖事業部成立、遊憩休閒事業部成立、幕僚長室成立、成立每週經營決 策會議(成員一級主管)、各(糖)廠單位「結束處理小組」成立。

資產管理中心組織運作研討會。

調整總管理處及各(糖)廠一級正、副主管職務二十位。

二月 擬編物流事業處為儲運處、秘書處分離為總務處、公共事務處、法務室。

調整總管理處及各(糖)廠一級正、副主管職務三十一位。

三月 研議恢復各(糖)廠原組織。成立警勤規劃小組、全員行銷專案小組。

砂糖事業部總部搬遷至小港精煉廠、農場經營中心總部搬遷至屏東。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台糖 2002~2004 年資料 四、組織再造內容重點:

(一)未來公司在經營管理上分為總管理處、一般事業群(事業公司)、資產管 理事業群(資產管理公司):

(二)總管理處:企劃、人事、會計、財務、資訊、總務、公共事務、法律事務、

政風、及儲運、工安環保等十一個處,負責資源分配、資金調度管控、預 決算編列、內部審核、績效考核、工安環保及對外機關洽公窗口等行政業 務彙總。

(三)一般事業群:

1.凡切割隸屬於事業部者,所經管項目均以營利為導向,各事業部未來營運不需 負擔任何政府政策性任務,以精簡之組織架構經營,並能與民間企業相較競爭 之公司,最後予以民營化。

2.成立量販、生技、精農、畜殖、油品、商品行銷、砂糖及休閒遊憩八個事業部

(一級單位),按事業部產業性質不同,事業部以下再設產、銷、場〈二級單

位〉。

3.主要產品及服務內容:

量販:量販店經營及管理。

生技:生技保健食品。

精農:花卉、園藝產品。

畜殖:飼料、畜產品、肉品、畜產科技產品。

油品:油品、加油站、加氣站等相關服務。

商品行銷:台糖品牌﹝含 OEM﹞產品、大宗物資、營業所、蜜鄰店等。

休閒遊憩:廠區開發﹝休閒﹞、遊憩、賣場及旅館等休閒事業。

砂糖:砂糖〈不含種蔗〉、甜味料及其副產品。

4.資產管理事業群〈未來資產管理控股公司雛形〉:

(1)所經管項目以任務為導向,因涉及龐大土地處理問題,且該土地大部分屬 於非營利性質使用者居多,基於國土保安、土地資源整體開發及產權永續 經營前題之下,土地需保留完整,於辦理各廠簡併同時,將非屬事業部之 資源集中管理,規劃有土地開發、農場經營、資產管理及工安環保四個部 門來經管,該四者之經營型態及組織架構,同樣具事業部經營精神,每年 分別訂定營運責任目標並追蹤管考,未來配合民營化時程,規劃將此事業 群與總管理處成立資產管理控股公司。

(2)除工安環保處仍維持目前現有組織(直接督導管理焚化爐業務)與儲運處

(直接督導管理高雄與小港分公司)外,總管理部門之營建開發處、糖業 處(農場部門)及資產處分別轉型成立土地開發、農場經營及資產管理三 個中心,屬一級利潤單位,均設有完整行政組織如人事、會計、政風及總 務人員,並兼負全公司土地開發、農場及資產之行政資源共享資幕僚角色。

全省分別成立八個資產營運處:中區、雲林區、嘉義區、台南區、高雄區、

屏東區、台東區、花蓮區。中心以下並依業務需要於各縣市視需要設置土 開部門、農場課及資產課等二級單位。另為解決並配合待運用節餘人力、

廠簡併與事業部移出業務之問題,於資產管理中心下附設數個待運用人力 小組(含退休人員照護,人事處負責規劃推動)及非屬事業部業務處理小 組(秘書處負責規劃推動),屬臨時性二級單位,俟階段性任務完成時組 織即予以裁撤。

(3)主要業務可分為:

土地開發:負責營建、土地開發〈包含自建與合建案〉、礦砂石業務、停車 場、學生宿舍、廠區開發(休閒除外)、社區開發及其他土地開 發案等。未來土地開發各業務項目,當規模達一定程度且屬事業 經營性質者,可另規劃獨立出來成立事業部。

農場經營:負責甘蔗、景觀苗木、養蜂、雜作物、造林、環保林園大道、有 機蔬菜、香蕉及地下水開發保育等業務,即領用公司農業用地之 經營及管理。

資產管理:公司資產出租(農業用地除外)、出售之營運管理、公司待運用 人力(含退休人員照護)及非屬事業部業務與非屬土地開發中 心、農場經營中心業務之處理等。

工安環保:負責焚化爐及其他環保業務,包含代檢業、檢測中心、垃圾衛生 掩埋場、廢棄物最終處置、政府委外操作之環保事業、新興環保 事業等。

儲運配銷:主要負責內部配銷作業、外部物流事業發展。

五、(糖)廠及各單位組織簡併:(以下作業時程均指九十二年度)

(一)九十二年度陸續辦理各事業部組織及資產切割事宜,預定於本年底前完 成,截至本年十月底止除量販、生技、精農、畜殖、油品、商品行銷六個 事業部已成立外,砂糖及休閒遊憩二個事業部之業務尚分佈於月眉、虎 尾、北港、新營、南靖、蒜頭、善化、高雄、仁德、屏東、旗山、南州、

花蓮及台東共十五個〈糖〉廠及小港副產廠,目前業務為廠方所經管,俟 事業部成立後,有關業務均移交各事業部管理,預定於本年十一月份起簡 併各副產廠及各糖廠。

(二)本年底前完成各糖廠及副產廠簡併後,將各(糖)廠非屬於事業部之〈農 場〉土地、廠房設備、待運用人力及事業部移出業務等,預計於本年底前 移交公司資產管理事業群下之土地開發、農場經營及資產管理三個中心,

按業務性質歸屬及權責劃分分層負責辦理。

(三)小港及善化、南靖、虎尾或北港〈二擇一〉併入砂糖事業部下之二級單位。

(四)月眉、花蓮、蒜頭、高雄四個廠區,規劃為休閒遊憩事業用地,歸入休閒 遊憩事業部下之二級單位。

(五)溪湖、虎尾或北港〈未併入砂糖事業者〉、新營、仁德、旗山、南州、屏 東及台東八個廠區,可提供做為往南遷之各事業部與土地開發、農場經營 及資產管理三個中心之地區辦公地點。

(六)埔里食品部如經評估不適再經營時,簡併入溪湖資產管理部門。

(七)物流業務:油品事業部成立後,物流部分析離成立「物流籌備小組」,目 前暫以物流事業處組織推動業務,倘若業務仍無法發展,則考慮結束。(九 十三年已更改為儲運處主要負責內部配銷作業、外部物流事業發展)

(八)廠資源共用:

1.小港廠由砂糖、畜殖及商品行銷三個事業部共用,惟主導權歸屬砂糖事業部,

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三個事業部共同分擔支付費用。

2.新營副產加工廠由生物科技之酒精工場、畜殖事業部之飼料工場與商品行銷之 冰品工場三者共用,惟主導權歸屬畜殖事業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三者共 同分擔支付費用。

(九)台糖研究所:

1.研究發展是事業經營最重要的一環,過去公司將研發資源集中於台糖研究所管 理,隨各事業部成立,為落實企業化經營精神,需具備自有研發部門,惟將原

研發資源移轉交由各事業部直接管控執行,並依照研發性質分類,同質性之研 究劃分放在同一事(產)業內,按研究發展方向分工進行,使各事業部能充分 運用發揮,積極開發新產品,創造更好的成績。

2.研發資源移交各事業部及時間:

園藝系、健康種苗中心六月一日移交精緻農業事業部。

產品開發系六月一日移交生物科技事業部。

畜產利用系、畜牧獸醫系及肉品加工場八月一日移交畜殖事業部。

畜產利用系、畜牧獸醫系及肉品加工場八月一日移交畜殖事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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