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合作學習的特質與類型
一、合作學習的特質
「合作學習」的活動大多以小組型態和學生彼此互相教導的方式進行,但合 作學習並不同於「小組學習」和「小老師制」(王千倖,1997),實行合作學習必 須包括六項基本要素:
(一)、採取異質分組 (heterogeneous group)
教師分派學生至小組時,須考慮採取「異質分組」,依學生不同的認知能力、
性別、種族、社經背景、文化、社會及行為技巧等因素,將學生分配到同一個學 習小組,讓他們在彼此幫助、互相指導與學習下,能從不同的角度來思考問題,
以聽取不同的看法,且能從不同的學習觀點來結合學習經驗(張婉玲,民88),以 擴展學生的認知層次及社會關係。
(二)、建立積極相互依賴的關係(positive interdependence )
所謂積極互賴就是休戚相關、浮沉與共的關係。在合作學習的過程中,每位 成員都必須盡一份心力以完成教師所交待的任務。小組的成功是奠基於每位成員 的成功,因此小組成員在學習上及情感上必須互相支持與學習。
積極互賴關係的建立有五種策略,分別是:1.目標的相互依賴-整個小組的 成員都覺察到他們要達到學習目標,即唯有每位小組成員都學會了,小組的學習 目標才算達成;2.獎勵的相互依賴-小組的每位成員不論其學習能力如何,在達 成學習目標時,都可獲的相同的酬賞;3.資源的相互依賴-在合作學習過程中,
學生的學習材料是共享的,故為達成學習目標,必須將小組成員所個別擁有的資 源、訊息、材料加以整合:4.角色的相互依賴-在合作學習中,學生所扮演的角 色是相互扶持的,以此原則來安排每位小組成員互補的角色,如組長、觀察、紀 錄者等;5.任務的相互依賴-每位小組成員達成所負責的任務,就是其他成員達 成任務的基礎,透過分工合作以達成學習目標,雖然每個人所分配到的角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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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但卻是相互影響的(傅明琍,2001;吳麗寬,2001;Johnson & Johnson, 1992;
Putnam, 1993a)。
(三)、建立個人績效責任 (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
小組成員必須為提升整體的學習成效,達成共同目標而盡一己之力(王千 倖,民86)。建立個人績效的方法有:1.維持合作學習團體的大小,讓每組的成員 能穩定沒有變動;2.對每位學生施以個別測驗,以瞭解學習的狀況;3.隨機的詢 問學生,要求他表達目前的團體任務以診斷學習情形;4.觀察並記錄每個成員對 團體任務貢獻的次數;5.隨機選擇一位學生的作品代表整組(吳麗寬,民90;傅明 琍,民90)。
(四)、增進人際關係和小組合作技巧 (interpersonal and smallgroup skills)
課業的學習固然重要,但在合作學習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課―人際關係。
因為所有合作學習的活動都是在小組中完成,故小組成員必須運用適當的人際關 係和小組技巧,以化解小組在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衝突、想法上的岐異,試著用 對方能接受,甚至是喜悅的方式去溝通、討論,來達成團體的目標。
(五)、增進面對面助長式的互動(face-to-face promotive interaction)
傳統的教學多流於教師與學生單向的溝通,而合作學習強調的是學生學習動 機的激發。為解決教師所設計的問題,小組成員就必須圍坐在一起,透過面對面 的有效溝通,運用各種互動的型態及語言的交換互相幫助,分享所擁有的資源與 資訊。在討論的過程中小組成員間彼此信賴、鼓勵、回饋,以努力達成個人及團 體的目標。
(六)、強調團體歷程 (group processing)
團體歷程就是指藉由小組成員的反省思考,瞭解小組的運作和目標達成的程 度,以評估小組的效能,並思考問題的解決方法,以提升成員間的合作能力。
所以,合作學習必須具備上述的六項基本要素。為更清楚瞭解「合作學習小組」
與「一般學習小組」的差異所在,將二者比較的結果呈現於表2-1。
表2-1 合作學習小組與一般學習小組的差異
合作學習小組 一般學習小組
積極的相互依賴 消極的相互依賴
同時具備個人和團體績效責任 只有個人績效責任 直接教導合作/社會技巧 沒有合作技巧的教導
分享式的小組領導 指派式的小組領導
促進並負責所有成員的成功 只對自己負責,無須承擔他人的學習 教師觀察小組運作並回饋 教師忽略小組的運作
小組反省歷程並建立未來目標 沒有小組反省和目標建立
公平的成功機會 對於成功沒有一致的標準
異質的小組組成 不強調異質性分組
資料來源:王岱伊(2001)。小組合作學習策略之研究(未出版碩士論文)。國立交 通大學資訊科學系,新竹市。
二、合作學習類型
1970年代初期,合作學習的實施方式,已發展至近20種合作學習模式,這些 模式各有其適用年級與學科,甚至是學科範圍,這些,合作學習方式約略被分為 六種類型,如表2-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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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合作學習各類型分析表(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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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將這些常用的小組學習方式概況,簡單分述如下:
一、學生小組學習法(Student Team Learning)
主要是由美國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研究發展出的分組學習法,可說是所 有合作學習的基礎理論模式(Slavin, 1990)。學生小組學習法有四種模式,分別 為: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udent Team Achievement Division)、小組遊戲競賽 (Team Games Tournament) 、 合 作 整 合 閱 讀 與 寫 作 法 (Cooperative Integrated Reading and Composition) 、 以 及 小 組 輔 助 個 別 化 學 習 法 (Team Assisted Individualization)。
二、拼圖法(Jigsaw)
由Aronson等人在1978年所提出,主要是促進群際關係之和諧。
三、共同學習法(Learning Together)
1987年由Johnson & Johnson於等學者發展的一種合作學習模,主要以異質小 組形式經歷團體歷程。
四、團體探究法(Group Investigation)
Sharan 等學者於1990年提出的合作學習法之一,利用小組團體,進行合作 探究、討論與合作計畫等方式執行教學。
五、協同合作法(Co-op Co-op)
由Kagan等學者在1985發展的合作學習方法,注重具有調整彈性的合作學習 之技巧。
六、複合教學法(Complex Instruction)
1986年,由Cohen等學者提出之學習法,主要是以強調發現為學習導向。
在上的合作學習法方法中,茲將較常被採用者細述如後:
(一)、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udent Team Achievement Division, STAD)
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是最常被運用與研究的合作學習法之一,期可使用於 各年級與學科,同時也適用於單一答案的教材(Slavin, 1991; 1995)。
此學習法注重團體奬勵、個別責任與同等的成功機會。其實就是讓小組成功
來自於小組成員的團體表現,同時這些成功也取決於小組成員的個別學習,人人 都要全力以赴,為小組貢獻心力。再加上「每一組員皆以個人進步分數提供小組 得分,使低、中、高得分者都願意接受挑戰。因此,學生小組學習法的五項重點 即為:全班授課、分組學習、小考、個人進步分數、以及團體表揚。
(二)、共同學習法(Learning Together, LT)
共同學習法是讓4-5 位學生在異質小組中一起列出工作清單。小組最後共同 繳交工作清單為奬勵依據。共同學習法注重於五項基本要求:積極互賴、面對面 助長式互動、個別責任、人際和小團體技巧及團體歷程。同時與STAD法相同,
此法也重視小組建立、團體自我評鑑且計算小組得分。
(三)、小組遊戲比賽法(Team-Games-Tournaments, TGT)
小組遊戲比賽法為與STAD 方法極為類似,二者皆有全班授課與分組學習 兩部份,不同之處是以「每週競賽」取代小考。每週競賽中,學生與其他別組程 度相仿學生一起進行學業遊戲,以爭取為自己所屬小組得分。小組中每一人皆參 與競賽,因此中、高、低成就者都有相同成功機會,只要優勝者就可獲得分。
(四)、小組加速教學法(Team Assisted Individualization, TAI)
融合合作學習與個別化教學小組二種形式的小組加速教學法,尤其適用於 3-6年級的數學教學。TAI是依照自己速度學習進行測驗後,安排組員各自學習不 同單元,藉由互相比對答案以檢視學習成果,且能彼此協助,但最後的單元測驗 則是自行答寫。正因為每個人都是在無協助情況下,自行參加單元測驗,且根據 知識程度被安置。所以小組加速教學法可同時兼顧個別責任與相同成功機會,此 法與STAD、TGT 最大的差別即是個別化。
(五)、合作統整閱讀寫作法(Cooperative Integrated Reading and Composition, CIRC) 合作統整閱讀寫作法,最常被應用於國小高年級或國中時期的語文課程。依 照不同閱讀程度,將學生分成不同學習小組,並於小組中進行各種認知活動,如,
彼此朗讀、提出預測、彙整結論、寫下心得、練習拼字、解碼與字彙等。大部份 的CIRC 都使學生依循教師指導(直接教閱讀理解)、小組練習、小組內先自行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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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最後直至小組全部組員都準備妥當才舉行小考。同時CIRC 亦採行小組奬勵 制度,兼顧相同成功機會與個別責任。
(六)、拼圖法(Jigsaw)
拼圖法是讓小組成員學會教材某一部份,然後再讓組員相互教導,直至熟讀 全部教材。而第二代拼圖法(JigsawII)經修正後,則是使學生於4人的異質團體中,
隨機分派閱讀材料,然後聚在一起討論其獲得的相同主題,然後接著回去小組教 會其他組員,最後則有小考或評量。
(七)、團體探究法(Group Investigation, GI)
團體探究法,是一種教室組織計劃,讓學生於小組中,以合作詢問、小組討 論、以及合作計畫等進行學習。學生分成2-6 人小組,小組再由全班學習的單元 中擇一主題,先將主題分散成個別任務後,再予以執行必須活動,準備小組報告。
最後每組需報告或是展示其結果。實施步驟為:1、確認主題及編組成學習小組,
2、計畫學習任務,3、執行調查研究,4、準備最後報告,5、呈現報告,6、評 鑑。
雖然合作學習的種類相當多元,但仍可藉由團體目標、個別責任、相同成功 機會、小組競賽等方式作目標導向之評斷,以選擇適當的學習方式。
分組合作學習方式,已行之有年,雖然方法各有差異,然而本質卻是差別不 大,且合作學習被認為具有以下相當多的學習促進之優點,茲將其簡述如後(Qin, Johson, & Johnson, 1995 ):
一、促進學生產生更高的成就表現與生產力。
二、提昇學生的關懷、支持與認同感。
三、使學生具備更好的心理健康狀況、社會競爭力與自尊等。
王岱伊 ( 2001 ) 也將合作學習的優點列舉如下:
一、在合作學習的鼓勵下,個人知識及經驗的分享獲得支持,在與團體交流之後,
可以提出更多變的觀點與經驗,針對學習事物能夠有更深一層的瞭解。
可以提出更多變的觀點與經驗,針對學習事物能夠有更深一層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