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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儕師徒制之涵義及功能…

在文檔中 國立台東大學 (頁 25-3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同儕師徒制之涵義及功能…

壹 、 同 儕 的 教 與 學

父 母 是 孩 子 的 第 一 個 老 師 , 但 是 現 代 化 工 商 業 社 會 裡 , 家 庭 難 以 發 揮 教 育 功 能 , 新 式 教 育 措 施 取 代 了 大 部 分 過 去 家 庭 所 擔 負 孩 子 社 會 化 的 工 作 , 進 入 學 校 系 統 之 後 , 兒 童 的 生 活 圈 子 逐 漸 擴 大 , 家 長 與 教 師 無 法 完 全 滿 足 兒 童 追 求 對 平 等 對 待 的 需 求 , 他 們 開 始 喜 歡 與 年 齡 相 當 的 同 伴 一 起 學 習 或 一 起 玩 。 對 國 小 階 段 的 兒 童 而 言 , 除 了 知 識 的 學 習 之 外 , 如 何 成 為 團 體 裡 受 歡 迎 的 人 , 擁 有 一 些 朋 友 ,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事 。 因 此 , 兒 童 開 始 在 團 體 裡 學 習 與 別 人 競 爭 、 與 別 人 合 作 , 使 得 過 去 較 幼 稚 的 行 為 模 式 漸 趨 成 熟 。 為 擺 脫 家 庭 和 學 校 所 加 的 限 制 , 個 人 試 圖 排 除 權 威 的 約 束 , 放 棄 依 賴 的 特 徵 , 此 時 「 同 儕 」 扮 演 著 極 為 重 要 的 角 色 , 為 兒 童 行 為 之 增 強 者 、 示 範 者 、 指 導 者 , 因 此 與 同 儕 相 處 的 經 驗 是 兒 童 社 會 化 過 程 的 重 要 媒 介 ( 洪 莉 竹 , 1997)。 束 從 敏 ( 2001 ) 指 出 兒 童 教 兒 童 作 為 兒 童 接 受 教 育 的 一 條 有 效 途 徑 , 是 成 人 教 兒 童 的 有 益 補 充 , 兒 童 教 兒 童 實 現 的 目 標 和 獲 得 的 成 果 是 成 人 教 兒 童 所 無 法 達 到 的 , 因 而 有 其 存 在 的 價 值 。 同 儕 團 體 幫 助 兒 童 學 習 如 何 與 人 相 處 , 如 何 根 據 他 人 及 自 己 的 需 要 和 願 望 來 調 整 行 為 , 在 這 些 經 驗 中 , 兒 童 慢 慢 明 白 何 時 該 堅 持 己 見 , 何 時 該 讓 步 。 經 由 與 同 儕 的 互 動 中 , 兒 童 發 展 某 些 興 趣 , 學 習 與 人 相 處 , 建 立 適 切 的 自 我 概 念 , 減 少 自 我 中 心 的 觀 念 , 並 對 兒 童 社 交 能 力 、 社 會 適 應 、 與 健 全 人 格 之 形 成 、 衝 動 控 制 能 力 、 性 別 角 色 、 認 知 能 力 之 發 展 有 幫 助( 周 淑 娟 , 1998a)。 而 這 同 儕 團 體 是 有 助 於 學 生 社 會 化 的 , 由 於 認

同 楷 模 與 隸 屬 的 團 體 , 在 學 生 心 理 上 及 實 質 上 都 具 有 意 義 , 亦 即 「 近 朱 者 赤 , 近 墨 者 黑 」 的 說 法 , 強 調 了 同 儕 團 體 對 學 生 的 影 響 ( 黃 善 美 , 2 0 0 4

)。所 以 除 父 母 之 外,對 個 體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的 就 是 同 儕 團 體。周 煥 臣( 1 9 7 3

) 指 出 , 同 儕 團 體 具 有 傳 遞 文 化 模 式 、 促 進 社 會 流 動 與 提 供 新 的 社 會 角 色 等 三 項 功 能 。 王 全 世 ( 1 9 9 9 ) 指 出 藉 由 同 儕 之 間 的 互 動 , 彼 此 討 論 , 可 以 培 養 溝 通 、 表 達 與 講 解 能 力 , 並 可 以 有 效 減 輕 學 習 的 焦 慮 。 而 根 據 張 翠 娥 ( 1 9 8 6 ) 的 研 究 也 顯 示 了 同 儕 的 重 要 性 :

1 . 同 儕 關 係 的 建 立 , 受 道 德 判 斷 的 發 展 階 段 影 響 很 大 , 隨 著 年 齡 與 發 展 階 段 的 增 進 , 同 儕 的 互 動 也 由 自 我 中 心 演 變 成 順 從 同 儕 , 進 而 漸 有 自 己 的 見 解 想 法 與 團 體 取 得 協 調 。 2 . 同 儕 互 動 的 形 成 和 互 動 的 比 率 , 隨 著 年 齡 增 加 有 所 變 。 3 . 早 期 的 同 儕 關 係 , 對 成 長 後 的 社 會 適 應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 4 . 同 儕 是 增 強 的 代 理 人 , 可 利 用 同 儕 的 增 強 來 修 正 兒 童 的 負

向 行 為 。

5 . 同 儕 也 是 一 個 良 好 行 為 示 範 者 , 可 利 用 團 體 中 較 有 吸 引 力 的 兒 童 , 經 由 行 為 的 示 範 作 用 , 來 幫 助 適 應 欠 佳 的 兒 童 。

因 此 , 同 儕 力 量 的 建 立 及 維 持 , 透 過 心 智 活 動 主 動 去 發 現 , 使 學 習 雙 方 相 互 幫 助 , 彼 此 討 論 課 業 、 分 享 學 習 經 驗 , 強 調 合 作 學 習 的 精 神 。 知 識 必 須 透 過 人 際 間 持 續 不 斷 地 互 動 、 一 起 身 體 力 行 、 以 及 具 協 商 性 的 對 話 ( n eg o tiated d i al ogue) 歷 程 而 建 構 產 生 的 ( 林 美 伶 , 1 9 9 8 )。

在 教 育 上 , 同 儕 的 功 能 很 早 即 受 到 重 視 , 在 十 九 世 紀 就 曾 出 現 「 同 儕 教 導 」、 或 「 同 儕 輔 導 」( p eer tu t o r in g ) 的 教 學 方 式 。 美 國 於 一 九 六 五 年 訂 定 的 「 中 小 學 教 育 法 案 」 中 , 即 曾 鼓 勵 中 小 學 推 展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

並 於 一 九 六 七 年 曾 推 展 「 年 輕 人 教 導 年 輕 人 方 案 」( Y o u t h T u r t o r in g Y o u t h Programe)( 楊 秉 鈞 , 2 0 0 3 )。 一 些 相 關 的 研 究 , 如 Co h e n( 1 9 9 4 )、 J o h n s o n

( 1994) 及 Slavin( 1995) 均 指 出 , 學 生 藉 同 儕 互 動 、 相 互 學 習 , 共 同 完 成 小 組 任 務 的 學 習 歷 程 , 不 但 可 以 有 效 的 達 到 學 科 知 識 學 習 的 目 標 , 同 時 也 可 以 培 養 學 生 與 人 合 作 、 與 人 溝 通 的 社 會 技 能 ( 引 自 石 兆 蓮 , 2 0 0 2 )

。 所 以 , 教 師 若 能 將 同 儕 相 互 合 作 學 習 的 方 式 運 用 於 教 學 活 動 過 程 中 , 除 了 有 助 於 提 高 不 同 程 度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外 , 也 有 助 於 學 童 在 人 際 關 係 、 溝 通 等 社 會 性 行 為 的 建 立 。

貳 、 同 儕 師 徒 制 的 涵 義 及 功 能

「 師 傅 」( men to r ) 一 字 來 自 於 荷 馬 的 著 名 史 詩《 T h e O d y s s ey 》。 故 事 裏 的 主 角 O d y s s ey 出 發 圍 攻 特 洛 依 城 的 前 夕 , 將 兒 子 Telemachus 託 付 給 一 位 具 有 智 慧 和 值 得 信 任 的 老 友 - Mentor 照 顧,在 O dyssey 第 一 次 遠 征 特 洛 依 城 及 隨 後 流 浪 十 餘 年 中,M en to r 奉 命 教 育 年 幼 的 王 子 T elema ch u s,且 憑 藉 其 智 慧 扶 植 王 子 登 上 王 位 , 漸 漸 地 M en to r 一 詞 即 意 味 著 一 個 有 智 慧 且 受 信 任 的 老 師 或 諮 商 者 。 師 傅 與 老 師 問 的 差 異 , 在 於 老 師 是 在 特 定 的 領 域 中 受 雇 來 教 育 學 生 的 , 師 傅 卻 是 一 個 付 出 時 間 與 知 識 而 不 求 回 報 的 朋 友 。( 引 自 李 碧 芬 譯 , 1998)。

早 在 幾 千 年 便 存 在 的 觀 念 , 即 「 師 徒 制 的 生 活 方 式 」( m e n t o r i n g l i f e s t y l e ), 主 要 是 透 過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相 互 幫 助 , 由 一 個 願 意 與 其 他 渴 望 學 習 成 功 之 道 的 人 分 享 其 時 間 與 知 識 , 這 不 僅 是 一 種 想 法 、 更 需 要 承 諾 、 投 入 並 採 取 行 動 ( 陳 嘉 彌 , 2 00 3 b ) 。 類 似 這 種 學 習 關 係 , 在 中 國 三 千 多 年 前 孔 子 就 說 :「 三 人 行 , 必 有 我 師 焉 」。 這 當 中 所 謂 的 師 者 , 不 純 然 是 傳 統 教 師 的 概 念 , 只 要 經 驗 比 我 們 豐 富 , 且 符 合 我 們 學 習 需 求 的 人 , 都 可 堪 稱 師 者 。 因 此 , 每 個 人 身 上 或 多 或 少 都 存 在 了 他 人 可 以 效 仿 的 能 力 , 只

是 這 些 能 力 有 的 顯 而 易 彰 , 也 有 的 隱 晦 不 明 , 有 的 藉 由 口 說 與 指 導 來 傳 遞 , 而 有 的 則 透 過 經 驗 與 模 仿 。 A n n is ( 1 9 8 2 ) 發 現 , 在 同 儕 教 學 中 , 指 導 者 透 過 思 維 的 重 整 及 再 述 , 其 學 習 情 形 會 比 學 習 者 更 好 。 因 此 , 學 校 教 學 中 除 了 課 程 內 容 、 師 資 素 質 等 因 素 外 , 學 生 同 儕 間 的 關 係 , 亦 為 影 響 教 師 教 學 及 學 生 學 習 的 巨 觀 環 境 因 素 。

「 同 儕 師 徒 制 」 源 於 「 師 徒 制 的 生 活 方 式 」 的 概 念 而 來 , 主 要 是 透 過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相 互 幫 助 , 由 一 個 願 意 與 其 他 渴 望 學 習 成 功 之 道 的 人 分 享 其 時 間 與 知 識 , 這 不 僅 是 一 種 想 法 、 更 需 要 承 諾 、 投 入 並 採 取 行 動 。 本 研 究 所 指 「 同 儕 師 徒 制 」 即 是 師 徒 制 的 發 展 策 略 之 一 。 它 主 要 是 利 用 年 長 孩 子 或 是 有 經 驗 的 孩 子 幫 助 年 幼 的 孩 子 或 是 無 經 驗 的 孩 子 學 習 新 知 識 與 技 能 , 在 協 助 的 過 程 中 , 年 長 的 孩 子 也 從 教 導 與 互 動 的 親 身 體 驗 中 , 經 由 積 極 的 相 互 依 賴 而 得 到 另 一 種 成 長 , 而 更 能 達 到 「 教 學 相 長 」 的 目 的 , 因 為 知 識 或 經 驗 的 取 得 不 是 被 動 的 接 受 或 外 在 環 境 所 給 予 , 而 是 由 學 習 者 本 身 主 動 做 起 , 並 以 自 身 的 經 驗 為 基 礎 。 學 生 在 學 校 中 的 「 學 習

」 未 必 一 定 要 透 過 教 師 才 能 達 到 目 的 , 個 人 如 果 在 生 活 環 境 中 , 遇 有 適 當 的 人 士 並 配 合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設 計 , 也 可 以 在 非 正 式 的 學 習 機 制 中 提 昇 學 習 的 動 機 、 樂 趣 及 成 效 , 將 學 習 融 入 到 生 活 中 的 任 何 時 間 與 空 間 。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 同 儕 」 顯 然 佔 了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 我 們 又 無 法 跳 脫 向 人 請 益 的 生 活 方 式 。 於 是 , 很 多 國 外 的 學 校 就 連 結 了 這 兩 者 的 概 念

, 從 「 師 徒 制 」 中 發 展 出 「 同 儕 師 徒 制 」 教 學 策 略 , 它 主 要 是 利 用 年 長 孩 子 或 是 有 經 驗 的 孩 子 幫 助 年 幼 的 孩 子 或 是 無 經 驗 的 孩 子 學 習 新 知 識 與 技 能 , 在 協 助 的 過 程 中 , 年 長 孩 子 也 從 教 導 與 互 動 的 親 身 體 驗 中 , 得 到 另 一 種 成 長 , 而 更 能 達 到 「 教 學 相 長 」 的 目 的 。 可 見 「 同 儕 師 徒 制 」 不 僅 在 肯 定 同 儕 教 導 中 學 習 者 的 收 穫 , 它 更 關 注 教 導 者 從 中 的 成 長 。

而 一 個 成 功 「 同 儕 師 徒 制 」 教 學 策 略 的 實 施 是 需 要 多 方 面 的 配 合 和

縝 密 的 計 畫 , 根 據 Bar to n - A rw o o d、 J o liv ett e 和 M as s ey ( 2 0 0 0 ) 認 為 發 展 同 儕 師 徒 制 計 畫 的 步 驟 可 以 摘 要 成 三 點 : 第 一 , 將 活 動 排 入 每 天 的 行 程 以 確 保 規 律 穩 定 的 師 徒 接 觸 機 會 。 第 二 , 適 當 地 篩 選 並 配 對 師 與 徒 以 防 止 失 敗 或 問 題 狀 況 發 生 。 配 對 時 , 將 學 生 共 同 的 興 趣 、 背 景 和 心 智 成 熟 度 也 納 入 考 慮 。 第 三 , 訓 練 同 儕 師 傅 並 監 督 師 徒 互 動 , 沒 有 任 何 一 個 計 畫 是 萬 無 一 失 的 , 唯 有 適 時 監 督 才 可 防 微 杜 漸 。 成 功 的 「 同 儕 師 徒 制 」 首 要 條 件 是 需 要 經 過 適 當 的 「 師 傅 生 訓 練 ( s tu d en t men t o r tr ain in g )」 的 學 生 擔 任 師 傅 , 以 及 需 要 被 「 同 儕 指 導 ( peer men tor ed )」 的 學 生 來 作 為 徒 弟( Gartner & Riessman, 1993;O SD Peer Mentoring, 2002;Peer Mentor s , 2 0 0 2

)。「 師 傅 生 訓 練 」 的 目 的 在 確 保 同 儕 師 徒 制 順 利 的 推 動 , 並 擴 充 師 傅 生 學 習 學 科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 增 強 社 會 性 溝 通 技 巧 、 培 養 領 導 及 規 劃 能 力 ; 而 同 儕 師 徒 制 中 所 需 要 被 「 同 儕 指 導 」 的 學 生 ( 即 徒 弟 生 ), 除 了 從 同 儕 教 學 的 過 程 中 獲 得 自 我 進 步 , 同 時 也 對 師 傅 生 提 供 了 教 學 的 回 饋 與 反 省

,如 此 才 能 達 到 真 正「 教 學 教 長 」的 目 的( 陳 嘉 彌,2 0 0 4 )。Bo w m a n & M y r i c k

( 1 9 8 7 )亦 認 為 適 當 的 訓 練 時 數 、 訓 練 內 容 及 方 式 、 有 系 統 的 步 驟 及 現 實 狀 況 的 考 量 等 四 個 因 素 是 同 儕 導 師 訓 練 時 要 考 慮 的 重 要 原 則 , 此 外 助 人 的 基 本 技 能 、 溝 通 技 巧 及 心 理 健 康 亦 為 訓 練 重 點 。 因 此 , 同 儕 的 教 與 學

, 不 應 該 只 是 單 純 的 給 予 機 會 , 它 更 需 要 教 師 適 度 的 規 劃 與 設 計 安 排 。 G a r t n e r 與 R i e s s m a n( 1 9 9 3 ) 指 出 , 無 論 擔 任 師 傅 或 徒 弟 的 孩 子 , 在 「

同 儕 師 徒 制 」中 可 以 學 習 到 :( 1 )指 導 者 與 被 指 導 者 的 學 科 知 能 ;( 2 )如 何 成 為 一 位 適 任 的 師 傅 生( s tu d en t me n to r ),特 別 是 徒 弟 生( s tu d e n t men te e

)因 具 有 師 徒 學 習 的 經 驗 , 有 助 於 其 未 來 成 為 成 功 的 師 傅 ;( 3 )有 效 的 傾 聽 和 溝 通 技 巧 ;( 4 )更 清 楚 教 導 及 學 習 的 本 質 , 特 別 是 經 由「 教 導 」而 得 到 「 學 習 」 的 途 徑 。

參 、 與 同 儕 師 徒 制 相 關 之 研 究

「 同 儕 師 徒 制 」 是 由 「 師 徒 制 」 衍 生 發 展 出 來 的 教 學 策 略 , 它 與 「 同 儕 教 導 」 的 議 題 關 係 密 切 , 國 外 研 究 及 應 用 它 們 的 領 域 從 成 人 職 業 到 高 等 教 育 、 K-12 教 育 、 社 區 學 習 、 青 少 年 犯 罪 預 防 、 學 生 課 後 學 習 等 , 且 持 續 蓬 勃 發 展 當 中 。 陳 嘉 彌 ( 2005 ) 在 「 國 小 跨 年 級 同 儕 師 徒 制 教 學 策 略 之 研 究 」 一 書 中 歸 納 整 理 下 列 在 國 外 進 行 同 儕 師 徒 制 相 關 之 研 究 :

「 同 儕 師 徒 制 」 是 由 「 師 徒 制 」 衍 生 發 展 出 來 的 教 學 策 略 , 它 與 「 同 儕 教 導 」 的 議 題 關 係 密 切 , 國 外 研 究 及 應 用 它 們 的 領 域 從 成 人 職 業 到 高 等 教 育 、 K-12 教 育 、 社 區 學 習 、 青 少 年 犯 罪 預 防 、 學 生 課 後 學 習 等 , 且 持 續 蓬 勃 發 展 當 中 。 陳 嘉 彌 ( 2005 ) 在 「 國 小 跨 年 級 同 儕 師 徒 制 教 學 策 略 之 研 究 」 一 書 中 歸 納 整 理 下 列 在 國 外 進 行 同 儕 師 徒 制 相 關 之 研 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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