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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警察機關多元化行銷之研究探討

第四節 名人行銷

一、何謂名人行銷(Celebrity Marketing)

衛南陽(2005,PP301-304)認為名人行銷談的就是行銷有名的人,或者怎樣才能 讓一個人具有社會知名度,具有知名度的目的還是在於推銷自己,或者幫助企業推銷理 念或商品,也就是說「名人」這兩個字的重要性不如「行銷」這兩個字,而且行銷的用 意本來就是在於創造名人,名人行銷就是要先建立品牌,「人」是一種產品,「臉」可以 是一種形象,姓名就是一種品牌,好的品牌可以創造流行,創造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

更可帶來讓人崇拜的方式,因為建立品牌並且產生認同感不只是企業需要,人人皆可以 建立自己專屬的品牌,因為只要夠紅,名人行銷的效應就會大增。

二、目前企業運用之情形

(一)台鹽公司的「綠迷雅」保養品

陳高超(2003)主張小品牌為了在短時間內打開知名度,只要資金足付得起可以找 名人來代言。名人不一定就是所費不資的偶像名模,重點在於與品牌能否搭配,能不能 彰顯商品的價值。台鹽公司推出的「綠迷雅」保養品,就找來跨黨派立法委員代言,成 功的創造出業績。

(二)DHC 化妝品

黃永猛(2005)提及 DHC 化妝品為了讓國內女性能快速的接受商品也採取名人證 言方式,第 1 階段先以旅日知名歌星歐陽菲菲強打DHC 知名度及日本進口的品牌形象。

第 2 階段則請出吳倩蓮為代言人,除了運用廣告CF 並在上班族出入頻繁的捷運,以超 大型海報吸引目標對象,尤其強調自信自主的現代女性美與年輕上班族做溝通,效果相 當顯著。藝人開餐廳也是名人行銷的一種,例如,非常愛吃川菜的藝人藍心湄,以其挑 剔口感開設道地四川成都菜館,一開幕就頗受觀迎且已有 10 年歷史,被視為名人行銷 開店典範。

(三)健怡百事可樂(Diet Pepsi)

劃。根據百事可樂線上行銷負責人約翰‧維爾(John Vail)的說法,收到百事可樂廣告 電子郵件的網友們,真正會開啟信件的比率超過 40%,這可以說是相當高的數字。以名

在少數,亦可將特定的警察同仁,透過媒體的密集曝光,經常介紹並褒揚其言行,則這 些人在短期間之內就能迅速成為名人,進而達到名人行銷的效果(余朝權,2005)。

(二)傑出同仁正好可用

許多傑出同仁因個人生涯規畫不同,在離開警察生涯後在政治、學術、經商或其他 行業都有出色表現,具有相當程度的公信力及說服力。例如,警察大學傑出校友「神探 -李昌鈺」博士,就曾代言「引藻片-綠藻」而造成熱賣,達到名人行銷的效益。另有許 多警界同仁退休後亦紛紛被網羅到保全、徵信公司擔任重要職務,原因無他因為其具備 一定的知名度和專業,可取得上門顧客信任,是名人的附加價值,因此站在警察機關的 立場,若能邀請傑出校友以其名人身分行銷警察,則可坐收名人行銷之實益,相信其能 為曾經服務過的機關效勞也定當在所不辭。

(三)藝人拍片警民合作

警察機關常協助拍片,除了可在拍片時要求做「置入性行銷」外,也可在許多警察 行銷場合,邀請拍片藝人做名人行銷,互蒙其利一舉數得。賴士葆(2006)指出或許,

可以商請曾經受過警察幫(協)助過的名人(行銷)來現身說法,這樣的作法可以達到 一定的效果,更具說服力。

民國 98 年 6 月 6 日公共電視「痞子英雄」拍攝劇組人員趙又廷、隋棠、鄒承恩、

喻虹淵在導演蔡岳勳領軍下,現身內政部警政署參加執法人員火炬跑,與300 位警察同 仁一起為關懷特殊奧運選手而跑,導演蔡岳勳感謝警政署協助「痞子英雄」全片拍攝,

對警察長期關懷弱勢團體的善行更是欽佩,更承諾日後拍攝警察戲劇時將融入警察愛心 的一面,讓民眾都能夠瞭解新警察形象,這就是「名人行銷」的顯例。

名人的高知名度,且常具有權威性,而一般人都含有相信權威與名人的特性,所以 應適機利用名人的優勢來提高自己的曝光率、知名度與形象。中國廣播公司即經常利用 這種手法,來提高其形象。吳伯雄(時任總統府資政)、黃主文先生(時任內政部長)

就常為中廣新聞網作背書及推薦(劉建順,2008)。另黃主文先生時,邀請流行歌手江 蕙、沈文程、張秀卿、余天、李亞 萍、王識賢、白冰冰、洪榮宏、劉福助等人為籌募

「警安基金」而出版「你是我的兄弟」專輯,挾許多名人之名順利募得超過3 億台幣,

就是名人行銷的另一個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