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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名詞釋義, 其目的在避免認知的混淆並確保研究的精確性,

茲將研究的名詞解釋分項敘述如下:

壹、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

衛生署基於協助發展緩兒童早日回歸社會主流、落實醫療服務,以及 結合當地相關資源,提供發展遲緩兒童綜合服務性服務為宗旨,自民國 八十六年於北、中、南、東各區輔導成立「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 至九十四年更名為「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目前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 心全台共計有二十三家,目前皆設在醫院中,主導科別為復健科、小兒 神經科、精神科或是兒童心智科,其在早期療育服務系統中扮演一個關 鍵性的角色。

貳、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

通報轉介中心為內政部兒童局主管,輔導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設置早期 療育通報轉介中心,並設立通報專線,由專線社工人員依照遲緩兒童之 發展、家庭使用資源之狀況及需求,受理通報並提供諮詢服務,以確實 掌握區域內發展遲緩兒童現況,作為未來規劃早療相關服務之依據。

參、早期療育個案管理中心

個案管理中心為內政部兒童局主管,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會福

利機構辦理,負責個案管理工作、受理通報轉介並就需要進行訪視工作、

協助安排醫療鑑定及發展評量、聯結跨領域資源、定期追蹤輔導以確保 服務之完整與時效性、提供相關服務諮詢、提供轉銜服務、確保個別家 庭服務計劃之擬定暨執行…等服務內容。

肆、家長

本研究對象,以接受過評估服務之兒童家長為主,對象來源是透過早 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以及個案管理中心之行政人員,針對全省接受過兒 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服務之家長發放問卷,從家長的觀點去了解兒童發 展聯合評估中心所應該提供的服務項目,以及各項服務的權重情形。

伍、評估服務

評估是指對於觀察到、測量到的數值予以價值判斷,在過程中除了根 據某項標準,如:常模參照,予以評估或評量之外,更蒐集個人潛能或 其他相關資料,加以整理解釋而後才做最終之判斷。本研究所指「評估 服務」意指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所提供之服務,相關業務包括兒童發 展篩檢、正式發展評量、跨專業評估會議、評估與療育建議報告皆是其 中服務的項目。

陸、指標

指標的意義在於協助釐清抽象的概念,其能化繁為簡並清楚表述,使 能夠對於抽象現象或概念有更進一步的瞭解,提供研究者做價值判斷的 參考依據。本研究所指的評估服務指標主要以能反映家長對兒童發展聯

合評估中心所提供之服務意見為主,並著重於描述和說明評估服務所能 依循之重要項目,亦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可以由指標中檢視對於家 長而言應重視的服務要項,而非一般的統計量數指標。

柒、指標權重

指標權重是指該指標在指標體系同層級的指標中之相對重要程度。在 本研究中,意指從評估服務指標中,使用下層多個變項的分數來藉以瞭 解上層指標變項分數時,衡量下層變項相對的重要程度即為「指標權 重」。因此,本研究之方法是將「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運作成效評鑑指 標」問卷調查所得資料,使用高雄師範大學吳裕益教授所設計的 AHP 程 式分析後,所得各層級指標相對之得分;而同一組服務指標權重中,其 個別指標得分範圍以百分比表示,其相對權重分配數值之總和為 1,所有 各層級、各組指標之相對權重分配數值,所構成之階層體系即為兒童發 展聯合評估中心評估服務指標權重之情形。

捌、社經地位

本研究參考林生傳(2005)之社會經濟地位分類標準,將職業等級與 教育程度加權做合併,運算方法為職業等級高低指數乘以「7」,加上教 育程度高低指數乘以「4」,所得之和作為社會經濟地位指數,據之區分 為五等級,並分類為低階層、中階層與高階層,如表1-1。

表1-1 家庭社經地位指數運算參照表 教育程度 指

數 職業分類 指

社經地位

運算公式 社經地位等級 小學或以下 1 非技術性及半技術性工人 1 1*4+1*7 11~18,低階層 國中、初中 2 技術性工人 2 2*4+2*7 19~29,低階層 高中、高職 3 半專業及一般性公務人員 3 3*4+3*7 30~40,中階層 大學、專科 4 專業及中級行政人員 4 4*4+4*7 41~51,高階層 博士、碩士 5 高級專業行政人員 5 5*4+5*7 52~55,高階層

資料來源:林生傳(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