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設計的問卷包括三個階層,第一階層是主要指標,第二階層 是次要指標,第三階層為具體指標,每位受試者需評估不同階層的各項指 標之相對重要性。評估相對重要性之方式是在五點量表上勾選,1 分為絕 對重要,2 分為極為重要,3 分是頗為重要,4 分稍微重要,5 分並不重要。
而第一個階層的主要指標有四項,包括評估內容、服務模式、專業成 長、其它服務;第二個階層的次要指標有二十一項,分別屬於前述之四項 主要指標;第三個階層的具體指標有七十五項,亦分別屬於前述之二十一 項次要指標(見附錄一)。指標項目的來源和文獻出處如表 3-1,以下並針 對各階層的指標做詳述。
壹、第一階層主要指標
1. 評估內容:是指早期療育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之鑑定障礙比 率、評量工具的完整性、評估流程、醫療檢查、服務模式、跨專 業團隊、時間因素、空間因素。
2. 服務模式:是指早期療育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之報告撰寫、後 續建議、療育建議、轉介安置、追蹤服務、聯繫關係。
3. 專業成長:是指早期療育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成員的在職訓 練、繼續教育、服務兒童的年資、學歷、早期療育相關研究或文 章發表、參加個案討論會議或療育會議之頻率。
4. 其它服務:是指早期療育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主動發現障礙兒 童、早期療育宣導及衛教、辦理親職教育、資源分享、刊物發行、
申訴管道、滿意度調查、特教老師的參與。
貳、第二階層次要指標
一、「評估內容」下六個次要指標
1. 障礙比率:鑑定出有障礙或發展遲緩的比例、考量區域人口密集 程度的鑑定比例。
2. 評估工具的完整性:在認知、粗細動作、生活自理、心理衡鑑、
語言等領域各有一套標準化評估工具。
3. 評估流程:具有單一窗口,轉介安排進行醫療檢查,排定跨專業 團隊的評量日期,及專責負責人員管理評估流程及評估中心的事 務。
4. 跨專業團隊的評量:應個案需求安排所需要的醫師、物理、職能、
語言、心理治療師、社工等團隊的評估、聯合會診評估。
5. 時間因素:在四周內完成從轉介到評量結束,包括各項評量、報 告撰寫、問題分析、療育建議。
6. 空間因素:需有獨立的、適當大小的評估空間、辦公室、檔案管 理室。
二、「服務模式」下五個次要指標
1. 報告撰寫:依衛生署規定之評估報告書,填寫評估報告書每一個 項目、家長看得懂的報告書。
2. 後續療育建議:能清楚說明應接受之特殊教育、或各項復健服務、
及可獲得的福利與療育補助、在家執行的活動建議。
3. 追蹤服務:主動聯繫未到評估中心接受評估之個案、追蹤不同意 轉介至通報中心的個案其接受復健治療與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情 形、追蹤同意轉介的個案其轉介及後續接受服務之情形、追蹤不 需要轉介安置之兒童的發展與進步情形、接受福利服務之情形。
4. 聯繫關係:提供通報中心所需要的評估報告書、邀請通報中心人 員參加再評估、邀請通報中心人員參與療育會議、記載與其他早
期療育單位之聯繫內容與方式、送通報單給通報中心。
5. 轉介安置:針對不同意轉介之個案,依療育建議提供復健治療、
特殊教育或學前教育之場所。
三、「專業成長」下四個次要指標
1. 聯合評估中心服務人員的在職訓練及繼續教育(如:定期參加院 內或院外的早期療育研討會課程,並取得相關學分認證。
2. 專業人員的條件:聯合評估中心專業人員的學歷、及服務兒童的 年資。
3. 研究與發表:近三年內服務本單位的專業人員參加或執行早期療 育相關研究或文章之發表。
4. 個案討論會:聯合評估中心專業人員參加個案討論會議或療育會 議之頻率。
四、「其它服務」下六個次要指標
1. 主動發現:聯合評估中心主動聯繫其他發現遲緩或障礙兒童的管 道、主動發現人數的比例。
2. 宣導與衛教:聯合評估中心辦理院內及社區的早期療育宣導及衛 教講座。
3. 家長服務:聯合評估中心辦理各項親職教育或家長成長服務方 案、提供親子諮詢。
4. 資源分享、刊物發行:聯合評估中心提供資源分享、並發行聯合 評估中心的刊物。
5. 滿意度調查:聯合評估中心針對每一位被服務的個案,在結案時 進行滿意度調查,並有具體改善措施。
6. 申訴管道:設立申訴窗口、e-mail 或信箱讓民眾可以提出不滿意 的事項,作為改進的依據,而醫院也有具體回饋措施。
參、第三階層具體指標
一、鑑定障礙比率下兩個具體指標
1. 鑑定出有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的人數÷當年度鑑定人數 2. 總鑑定人數÷區域 0~6 歲兒童人數
二、評估工具的完整性下六個具體指標
1. 認知領域至少有一套標準化的評估工具 2. 粗大動作領域至少有一套標準化的評估工具 3. 精細動作領域至少有一套標準化的評估工具 4. 生活自理領域至少有一套標準化的評估工具 5. 心理衡鑑領域至少有一套標準化的評估工具 6. 語言領域至少有一套標準化的評估工具 三、評估流程下四個具體指標
1. 具有單一窗口處理早期療育的業務
2. 依需要作安排,轉介到其他科別進行醫療檢查 3. 排定跨專業團隊的評量日期
4. 有專責人員(如行政人員、社工、或其他人員)確保評估流程的 順暢性、並管理評量資料、及評估中心的一切雜務
四、跨專業團隊的評量下七個具體指標 1. 應個案需求安排所需要的醫師
2. 應個案需求安排所需要的物理治療師 3. 應個案需求安排所需要的職能治療師 4. 應個案需求安排所需要的語言治療師 5. 應個案需求安排所需要的心理治療師 6. 應個案需求安排所需要的社工
7. 應個案需求安排所需要的聯合會診評估
五、時間因素下四個具體指標 1. 在四周內完成各項評量 2. 在四周內完成報告撰寫 3. 在四周內完成問題分析 4. 在四周內提出療育建議 六、空間因素下三個具體指標
1. 聯評中心有適合且獨立的評估空間 2. 聯評中心要有適當大小的評估空間
3. 聯評中心有獨立的辦公室(包括檔案管理室)
七、報告撰寫下三個具體指標
1. 指依衛生署規定之評估報告書撰寫 2. 填寫評估報告書每一個項目
3. 評估報告書以家長可理解、看得懂的方式撰寫 八、後續療育建議下四個具體指標
1. 能清楚說明應接受之特殊教育服務 2. 能清楚說明應接受之各項復健服務
3. 能清楚說明可獲得福利、療育補助與申請方法
4. 對於輕微遲緩的個案,專業人員能向家長清楚說明在家可執行 的、並可促進發展的活動
九、追蹤服務下六個具體指標
1. 在下次預定評估時間未到聯評中心接受評估者,中心能主動聯繫 2. 追蹤不同意轉介至通報中心的兒童,接受復健的情形
3. 追蹤不同意轉介至通報中心的兒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情形 4. 追蹤同意轉介至通報中心的兒童轉介及後續接受服務的情形 5. 追蹤不需要轉介安置的兒童其發展及進步的情形
6. 追蹤獲得福利服務(包括療育補助)的情形
十、聯繫關係下五個具體指標
1. 經家長同意,聯評中心提供通報中心所需要的評估報告書
2. 聯評中心聯繫或邀請通報中心的人員(如社工人員)參與個案的 再評估過程
3. 聯評中心聯繫或邀請通報中心的人員(如社工人員)參與療育會 議
4. 記載與其他早期療育單位之聯繫內容與方式
5. 在評估過程中,發現個案有遲緩現象就能聯繫或送通報單給通報 中心
十一、轉介安置下兩個具體指標
1. 對於不同意轉介至通報中心的個案,能依療育建議,提供可近性、
社區化的復健療育單位,至少 2 個
2. 對於不同意轉介至通報中心的個案,能依教育目標之建議,提供 可近性、社區化的特殊教育或適當的學前教育之場所,至少 2 個 十二、在職訓練及繼續教育下三個具體指標
1. 定期參加院內的早期療育研討會課程 2. 定期參加院外的早期療育研討會課程
3. 參加的早療研討會課程需取得相關學分認證 十三、專業人員的條件下兩個具體指標
1. 聯評中心專業人員的學歷
2. 聯評中心專業人員服務兒童的年資 十四、研究與發表下兩個具體指標
1. 近三年單位內是否有專業人員參加或執行早療相關之研究 2. 近三年單位內是否有專業人員發表早療相關之文章
十五、個案討論會下六個具體指標
1. 聯評中心醫師參加個案討論或療育會議之頻率
2. 聯評中心物理治療師參加個案討論或療育會議之頻率
3. 聯評中心職能治療師參加個案討論或療育會議之頻率 4. 聯評中心語言治療師參加個案討論或療育會議之頻率 5. 聯評中心心理治療師參加個案討論或療育會議之頻率 6. 聯評中心社工參加個案討論或療育會議之頻率
十六、主動發現下兩個具體指標
1. 聯評中心主動聯繫其他可能發現遲緩或障礙兒童的科別(如小兒 神經科、婦產科、家醫科、兒童心智科、精神科、復健科、基因 遺傳醫學…等),並安排評量
2. 聯評中心主動發現障礙兒童的人數比例(主動發現個案÷總評鑑人 數)
十七、宣導與衛教下兩個具體指標
1. 聯評中心辦理院內的早期療育宣導及衛教講座 2. 聯評中心辦理社區的早期療育宣導及衛教講座 十八、家長服務下三個具體指標
1. 聯評中心辦理各項親職教育講座
1. 聯評中心辦理各項親職教育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