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早期療育評估服務之理論架構與模式
壹、評估服務之重要性與理論架構
在與兒童發展的領域中,鑑定、診斷或是評估…等的相關名詞很多,
這些名詞的意義具有某些相似性,在執行過程中也具有一定程度的相關 性。以鑑定(identification)而言,指的是按照某種標準將事物或人 物加以區分的歷程;診斷(diagnosis)其目的是為了確認某一病症或障 礙狀況的原因,並於確認病因之後提出適當的處方之歷程;評估或稱作 評量(assessment)是對於觀察到、測量到的數值予以價值判斷,因此 在過程中,除了根據某項標準,如:常模參照,予以評估或評量之外,
更應蒐集個人潛能或其他相關資料,加以整理解釋而後才做最終之判斷
(陳麗如,2001)。
對於兒童發展上的縱向追蹤和監督(moinitor),以及近年來盛行的 評量趨勢都很重視評估判斷,Fleischer、Belgredan、Bagnato 和 Ogonosky 在 1990 年界定它是「一種評量的形式,藉由許多人的看法,例如家長、
教師、學校心理師和其它接觸兒童的相關人員,蒐集和評估兒童的功能 性能力」;而藉由兒童發展追蹤和監督的部份資料,來作為醫生評估判斷 的參考,這是屬於臨床的評估,亦稱為判斷本位的評估(Judgment-Based Assessment)(Neisworth & Bagnato, 1992)。它提供了一個架構去廣泛 蒐集和評估不同專業人員所關切的問題,使用判斷本位評估的基本理由 是克服標準化評量工具的限制,以兒童如何表現一個技巧進行判斷,例 如:流暢性、控制性、遲疑或自發性的反應等,憑藉評分者的察覺做評 估,但在做結論前,得先蒐集明確豐富的資料,以驗證臨床上的直覺(林 玉霞,2004)。
因此評估的目標,是為結合各類的早期療育專家提供服務,根據不 同孩子、不同狀況制定個別之家庭服務計畫,無論是確定孩子是否有發 展遲緩的現象,或是想了解孩子的發展是否已達到一般孩子的水準,都 需要仰賴評估工作的進行,因此在發展遲緩兒童的早期療育工作之中,
評估服務的提供是一大重點。透過評估工作,除了可以了解孩子的發展 狀況外,亦可以了解未來的處遇重點因此要為要求周延,評估工作的進 行應是由各種專科視孩子的個別需求來進行。簡單來說,評估的重點包 括神經生理方面、心理方面、智能方面、動作方面、語言溝通方面、學 習方面、家庭功能方面等等的評估;而適當的評估工具選用,因各地條 件而異,本土化之評估與專業人員之質量,將是品質良窳之鑰(林雅雯,
2003;傅秀媚,2000;智障者家長總會,2002)。
貳、兒童發展評估之趨勢
發展遲緩兒童因其生理、心理的障礙與缺陷,發展較為遲緩,是故 各種能力包括動作、語言表達、生活自理、抽象推理等均需經由醫療復 健和早期教育來啟發其潛能。所以在幼兒時儘早了解其障礙所在,借由 醫學的矯治和訓練將生理的功能設法最大表現,進而再透過教育的力 量,引發其殘存能力,將對發展遲緩兒童的成長提升有莫大的幫助,而 醫學與教育的共同合作即是早期療育的重要精神。近年來,台灣地區早 期療育工作發展迅速,相對的,在發展遲緩兒童的評估方面也有較多的 討論。綜觀此領域的發展可歸納出兩大方向,分別是以自然情境為主和 以團隊方式進行(傅秀媚,2002b)。
一、以自然情境為主
美國對發展遲緩兒童的評估表在 1970 年代大部分採用發展檢核表並 依此而設計發展出課程(Bailey & Wolery, 1992);隨後在 1980 年代走
向傳統標準化評估,此種測驗方式最不利嬰幼兒處在一個非最熟悉之環 境者,且標準化工具的不足亦常使得標準化評量備受質疑(Neisworth &
Bagnato, 1992)。因此,特殊嬰幼兒的評估已經從傳統標準化到採用生 態模式以觀察評量為主,其好處在於可以在自然、熟悉的環境中由熟悉 的人陪伴進行,可以在不同領域、不同的情境,和不同的人在互動中進 行,並可以視個案和情況所需採用不同人的意見,同時檢測不同的能力 項目(Bagnato & Neisworth, 1991)。
二、以專業團隊評估方式進行
在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兒童中,越來越多伴隨各種障礙的狀況,而且 其中個別差異也頗大,各類需求呈現多樣化,單一專業的服務已無法滿 足需求,應結合所有專業人員為他們提供完整的服務。而亦有許多研究 顯示,個別式高度技能的專家對於兒童的幫助雖大,但是很少單靠個人 即能符合兒童與家庭之所有需求,他們需要的不只是團隊能提供的資 源,也包括了各項領域技能的總合,以達成所需之目標(Olson, Murphy,
& Olson, 1998)。此外,Stonesteet 等人曾在 1991 年曾提出如果家長參 與評估過程,可以幫助設計較符合孩子的教育目標(傅秀媚,2002b);
但是傳統的評估方式都缺乏家長參與(Gilliam, 1979; Goldstein, Strickland, Turnbull, & Curry, 1980; Knoff, 1983; Turnbull &
Leonard, 1981),其中一個原因是評估多採用標準化過程以期達到信效 度(Sheehan & Wachs, 1988),即使是觀察技巧也是需要經過訓練才可 以實施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專業人員擔心家長參與過多或使自身失去專 業立場,或因家長定位不明而使整個過程混亂(Garshelis & McConnell, 1993)。因此,如果要將家庭納入團隊合作中,則每個成員都得監督自己 本身之行為,保證可以促進團隊和諧。
評估的重要工作就是找出問題,進而做為提供服務的依據(Fewell, 2000);因此早期療育的評估,一定要瞭解兒童的成長與進步,持續使
用生態行為評估方式,且對環境中各種會影響兒童發展與表現之因素加 以評量,最後將評估和服務提供相連接(McConnell, 2000),如此的方 法,才能掌握住整體趨勢,真正造福發展遲緩兒童。
參、兒童發展評估之模式
在早期兒童發展過程的介入工作中,評估診斷是一項挑戰,由於嬰 幼兒時期是一個變化迅速的階段,介入者時常要隨著發展中的變化做適 時且迅速的應變,因此對於嬰幼兒要做評估預測也相當困難;而傳統醫 療診斷上往往憑藉著部份線索,而嬰兒健康發生的問題原因亦常起於多 重病原因素,並依照環境和本身之間不同程度和多重交互作用而有不同 的影響,所以很難做出推測性的診斷;此外,評估早期發展階段行為,
以及與環境交替作用之下的互動情形,往往都與家庭背景關係互相影 響,如此的干擾作用使得在兒童身上無法做精確的醫學診斷上分類。
進一步而言,評估診斷過程包含兩個層面,一個是對個體的評估,
指的是個體的運作機能、家庭關係背景、文化,以及來自生理和外在壓 力的症狀,所以對個體包含了多樣性的評估;另一個則是對病因的分類,
包含了對症狀型態的了解,並能與病原、預測情況和未來的治療方式做 串聯(林玟秀,2004)。由以上觀點可以反映出,評估診斷是一種持續進 行、以變動為導向的狀態,而非固定或最後的結果,所以評估診斷過程 應該要有階段性、持續性的評估,並且依據合適的理論模式提供服務予 有需要之兒童與其家庭。前言提及,必須掌握住早期療育評估之整體趨 勢,尤以專業團隊評估方式進行,做出適當且切合需求之評估結果,作 為往後介入之依據,並將評估和服務提供相連接,真正造福有需求之兒 童及其家庭;因此提出以下三個常見的專業團隊評估服務模式。
一、多專業團隊模式(multidisciplinary model)
最早見於美國 94-142 公法,主要精神在提供身心障礙兒童完整的服 務,但是由於專業主義的影響,各專業單獨進行評估與治療服務;因此 在如此的評估過程,亦由各領域分別評估,但有許多領域在其中家長和 個別專業人員會晤、訂立個別計畫、並各自負責所執行的目標,團隊間 非正式溝通模式,但互相尊重各自領域,在職進修也各自為之(孫世恆,
2004;傅秀媚,2002a)。
二、專業間團隊模式(interdisciplinary model)
強調專業間的互動和個案討論的機制,在評估時亦由各領域分別評 估,但透過團隊會議,家長與專業人員有正式的溝通管道,團隊成員互 相分享所定目標,也互相支援執行計畫,因此在介入階段,各專業的治 療計畫比較能夠融入其他專業的目標;此種模式之下,家長比較能夠獲 得一些完整的建議,不過家長或老師仍然必須在評估階段對每位專業人 員重複述說孩子的情況(孫世恆,2004;傅秀媚,2002a)。
三、跨專業團隊模式(transdisciplinary model)
由一組專業人員構成的團隊,針對共同目的與功能、共同的運作;在 此一模式的評估過程中,乃採用「舞台式」評估法(arena assessment),
其方式為團隊中某一成員擔任評估主導者,將兒童帶入活動中看其表 現,而其他成員則在旁觀察,正式評估前先開會讓主導者了解各個領域 想觀察何種技能,如果在評估過程有些項目無法觀察,則由家長報告或 需安排另一個評估,之後團隊成員再聚在一起討論結果和計畫服務內 容,優點在於可節省時間,而且經過訓練後,可同時觀察兒童整體表現 及自身領域所需的項目(林巾凱,2003;孫世恆,2004;傅秀媚,2002a;
廖華芳,1998;Bondurant-Utz & Luciano, 1994)。
特別需強調的部份是,不管是何種團隊合作模式,都應該在事前謹慎 規劃,並且讓參予評估的人員事先溝通觀念,熟悉各個步驟,並認同所 採用模式的價值,對於兒童及其家庭的評估,才能發揮早期療育最大之
效益。
肆、我國聯合評估中心之沿革與角色功能
聯合評估中心的設置,在國際上是台灣的特色,美國有「特殊需要兒
聯合評估中心的設置,在國際上是台灣的特色,美國有「特殊需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