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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解釋

本研究共有八個重要的名詞,包含「警察角色」、「警察人員」、「警察勤 務」、「警察工作」、「工作職場」、「警察工作的職場範圍」、「壓力」、「女警」, 各名詞釋義如下:

壹、 警察角色

依據角色理論,角色是在社會規範的制約下,團體份子藉由社會的互動 而產生相互的期待所構成。(商绣慧,2003)

表 1-4-1 學者對警察角色的闡釋

學者姓名 警察角色的意涵

Herman Goldstein (1977)

警察負有解決社會任何問題之責任

O. W. Wilson (1968)

看守人、服務者、執法者三種角色 李湧清 (2000) 社會秩序維護者、犯罪壓制者及服務提

供者三種

章光明 (2000) 秩序維護者、執法者、服務者三種角色。

陳添壽 (2002) 維護政權角色、執行法律角色、公共服 務角色三種

資料來源:引自商绣慧(2003), 研究者重新整理繪製

由上述五位學者所定義下的警察角色不難發現,警察角色位常扮演的便 是法律執行者及為民服務的角色。研究者在鄉鎮近海派出所工作時,每天最 常遇到的報案電話,便是協助驅離誤把私人租賃海洋養殖場,當成公共場域

貳、 警察人員

係以服務的精神從事警察工作,其勤務具危險性機動性不確定性及 24 小時晝夜輪替等特殊性,且經常執行干涉、取締及逮捕等強制行為。美國警 察學家黑倫氏稱:「世界現代警察之產生,係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之進步而演 成」,可知警察工作與角色並非一成不變。(常曉玲,2009)。

參、 警察勤務

在警察勤務的定義裡,諸多學者有不同的看法:

學 者 姓 名 定 義 目 的 梅可望 指警察人力的分配方法與使

用方式而言

全面掌握社會治安,順利執行 警察勤務,以達成警察使命 陳立中 除了某些業務處理外,其要亦

乃將警察勤務機構之警察人 員,以最有效的方法編組或分 班,配附警用裝備與機具,按 預排之服勤起迄期間,循預定 之勤務方式執行各種特定之 警察勤務

經規畫而有紀律及效率,而能 發生治安效果之警察活動

鄭文竹 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經常保 持警戒體制,實施應付一切治 安狀況

提供為民服務之對外活動

資料來源:引自滕正格(2009),由研究者整理繪製

研究者認為;警察勤務之於警察,重點在有秩序的指導警察人員於執行 警察工作時,依照不同勤務項目的編排,切實執勤並能藉不同勤務調節體能,

俾能有效率的照護到民眾的需求,最終目的則如警察法第 2 條所示,警察人 員「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障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肆、 警察工作

警察的工作內容,一般觀念根深蒂固的人,總會將警察與打擊犯罪擺在 一起,「執法」事警察的唯一功能,「抗制犯罪」是警察的重要角色,其實警 察工作有許多是執法以外的事。(常曉玲,2009)

就空間性而言,不同國家、社會、地區所表現的警察態樣並不完全相同。

大陸派與海洋派國家的警察業務範圍固有其差異,即使同屬海洋學派的國家 警察作為亦未必相同。例如英國警察執勤以不配槍為原則,但在多元的美國 社會則無法這麼作。(梅可望,2000)

美國警政學者必特勒(Bittner,1970)闡明;警察工作是政府為了處理 特殊的緊急狀況而設置的無法磋商的強制力(non-negotable coercive force)

之執行機構。謬爾(Muir)及柯曼(Coleman,1986)則稱警察可能是街上

(社會上)最有影響力的裁決者 。(常曉玲,2009)

伍、 工作職場

研究者經歷一般行政工作人員十餘年後,才轉考警職,在轉職之前對 各行政機關、各單位工作性質多有比較後,才決心投考警察工作,在研究者 的認知及觀察,一般公家行政機關,大部分以承辦公文等文書業務為主,少 部分單位技術類公務員(如農業、建設局,地政、戶政事務所…..等)才必須 跑外面與民眾接觸,例如戶政事務所編新屋門牌時,便必須到房屋所在地實 地勘查,才知道如何有順序的編訂門牌號碼,方不至於讓找地址的人找來找 去、繞來繞去,找不到目標。

反觀警察人員的工作職場,則一定分為內勤及外勤,內勤包括一般行政

人員,即不具警察官身分,專職辦理公文等文書業務,單純朝九晚五上、下 班、周休二日的公務人員,如書記、辦事員、會計佐理員,係純粹行政人員,

所領薪水不含警勤加給(類專業加給或危險加給),科員、人事管理員(分一般 身分及警職身分)…..等,所承辦業務亦以文書為主,遇聚眾勤務或選舉等大 型任務調派,則須停止休假穿起制服共體時艱。而各警察局局長、副局長及 各科室主官,則內外勤身分兼具,平日在辦公室中坐鎮從公,若有編排查勤 勤務,則可隨時驅車到各外勤單位督勤視察。

外勤的警察人員,其工作職場則分佈到轄區,除了駐地、大隊、派出所 外,他的職場範圍大到總統府、羊腸小徑、馬路、民宅、臨檢八大類娛樂場 所,………林林總總,所有跟關治安、交通、關係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 範圍,都是警察的工作職場。

陸、警察工作的職場範圍

本研究所指職場範圍,主要以外勤女警工作為主,警察工作是時時與社 會接觸的,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其工作性質是動的而非靜止的。故其勤務必 須配合客觀情形的變化,以適應狀況掌握環境,所以必須重視外勤。警察勤 務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列舉的勤務方式計有:勤區查察(目前改為家戶訪查)、

巡邏、臨檢、守望、值班與備勤等六種方式,其中勤區查察為個別勤務,由 警勤區員警專責擔任,另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及備勤則為共同勤務,由 服勤人員按勤務分配表輪流交替互換實施之(朱政憲,2009,07)

柒、壓力

壓力(stress)一詞源自於拉丁文strictus,意思是「緊繃」,係指個 體認為時常伴隨著有壓迫狀態的感覺(Jex, 1998)。以科學方法驗證壓力的 歷史可追溯至五十年前Selye(1956)的研究。其認為壓力是身體為滿足需要,

所產生的一種非特異性之生理反應,乃由壓力源(stressors)喜、怒、哀、

樂所引起之反應。McGrath(1976)認為壓力為需求和反應之間存在的一種不 平衡狀況,倘若無法滿足需求,將會有不良的後果產生。(陳振坤,2010) 本研究所指壓力為女警在工作職場上所面臨的壓力來源,內部壓力通常 源自於上級長官及績效的要求,外部壓力則源自與民眾接觸。

捌、女警

指經過甄選、訓練、教育,任用在正式警察機關組織中擔任警察工作,

並負有法定職權的女性,包含了女警官及基層女警員。(陳純瑩,1997,08) 本研究此次訪談對象,即涵蓋了女警官及基層女警員,甄選的門檻須經 過基層警察特考或警察特考;三、四等考試及格方能派任警察官職缺,以承 辦業務性質的女警(官)而言,固定的工作場域,室內辦公處所安全性較高,

除非具時效性公文需跑科室請長官用印外,無突發危機事件,此類型女警多 在分局、總局承辦業務為主。

保字頭女警以訓練為主,射擊、柔道、跆拳、鎮暴操,訓練項目較多,

選擇訓練類別亦較多元,男警平時支援各縣市警分局,女警則在駐地駐守,

今年台北市發生「太陽花學運」,保五總隊包含女警鎮暴隊亦搭車前往台北 市支援鎮暴勤務,少吃少睡,養警千日用在一時,其辛勞不可言喻。其他一 般行政警察職系的女警,則分發到大隊(交通、婦幼隊…等)、派出所,工作 性質就同男警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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