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解釋
本研究共有八個重要的名詞,包含「警察角色」、「警察人員」、「警察勤 務」、「警察工作」、「工作職場」、「警察工作的職場範圍」、「壓力」、「女警」, 各名詞釋義如下:
壹、 警察角色
依據角色理論,角色是在社會規範的制約下,團體份子藉由社會的互動 而產生相互的期待所構成。(商绣慧,2003)
表 1-4-1 學者對警察角色的闡釋
學者姓名 警察角色的意涵
Herman Goldstein (1977)
警察負有解決社會任何問題之責任O. W. Wilson (1968)
看守人、服務者、執法者三種角色 李湧清 (2000) 社會秩序維護者、犯罪壓制者及服務提供者三種
章光明 (2000) 秩序維護者、執法者、服務者三種角色。
陳添壽 (2002) 維護政權角色、執行法律角色、公共服 務角色三種
資料來源:引自商绣慧(2003), 研究者重新整理繪製
由上述五位學者所定義下的警察角色不難發現,警察角色位常扮演的便 是法律執行者及為民服務的角色。研究者在鄉鎮近海派出所工作時,每天最 常遇到的報案電話,便是協助驅離誤把私人租賃海洋養殖場,當成公共場域
貳、 警察人員
係以服務的精神從事警察工作,其勤務具危險性機動性不確定性及 24 小時晝夜輪替等特殊性,且經常執行干涉、取締及逮捕等強制行為。美國警 察學家黑倫氏稱:「世界現代警察之產生,係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之進步而演 成」,可知警察工作與角色並非一成不變。(常曉玲,2009)。
參、 警察勤務
在警察勤務的定義裡,諸多學者有不同的看法:
學 者 姓 名 定 義 目 的 梅可望 指警察人力的分配方法與使
用方式而言
全面掌握社會治安,順利執行 警察勤務,以達成警察使命 陳立中 除了某些業務處理外,其要亦
乃將警察勤務機構之警察人 員,以最有效的方法編組或分 班,配附警用裝備與機具,按 預排之服勤起迄期間,循預定 之勤務方式執行各種特定之 警察勤務
經規畫而有紀律及效率,而能 發生治安效果之警察活動
鄭文竹 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經常保 持警戒體制,實施應付一切治 安狀況
提供為民服務之對外活動
資料來源:引自滕正格(2009),由研究者整理繪製
研究者認為;警察勤務之於警察,重點在有秩序的指導警察人員於執行 警察工作時,依照不同勤務項目的編排,切實執勤並能藉不同勤務調節體能,
俾能有效率的照護到民眾的需求,最終目的則如警察法第 2 條所示,警察人 員「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障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肆、 警察工作
警察的工作內容,一般觀念根深蒂固的人,總會將警察與打擊犯罪擺在 一起,「執法」事警察的唯一功能,「抗制犯罪」是警察的重要角色,其實警 察工作有許多是執法以外的事。(常曉玲,2009)
就空間性而言,不同國家、社會、地區所表現的警察態樣並不完全相同。
大陸派與海洋派國家的警察業務範圍固有其差異,即使同屬海洋學派的國家 警察作為亦未必相同。例如英國警察執勤以不配槍為原則,但在多元的美國 社會則無法這麼作。(梅可望,2000)
美國警政學者必特勒(Bittner,1970)闡明;警察工作是政府為了處理 特殊的緊急狀況而設置的無法磋商的強制力(non-negotable coercive force)
之執行機構。謬爾(Muir)及柯曼(Coleman,1986)則稱警察可能是街上
(社會上)最有影響力的裁決者 。(常曉玲,2009)
伍、 工作職場
研究者經歷一般行政工作人員十餘年後,才轉考警職,在轉職之前對 各行政機關、各單位工作性質多有比較後,才決心投考警察工作,在研究者 的認知及觀察,一般公家行政機關,大部分以承辦公文等文書業務為主,少 部分單位技術類公務員(如農業、建設局,地政、戶政事務所…..等)才必須 跑外面與民眾接觸,例如戶政事務所編新屋門牌時,便必須到房屋所在地實 地勘查,才知道如何有順序的編訂門牌號碼,方不至於讓找地址的人找來找 去、繞來繞去,找不到目標。
反觀警察人員的工作職場,則一定分為內勤及外勤,內勤包括一般行政
人員,即不具警察官身分,專職辦理公文等文書業務,單純朝九晚五上、下 班、周休二日的公務人員,如書記、辦事員、會計佐理員,係純粹行政人員,所領薪水不含警勤加給(類專業加給或危險加給),科員、人事管理員(分一般 身分及警職身分)…..等,所承辦業務亦以文書為主,遇聚眾勤務或選舉等大 型任務調派,則須停止休假穿起制服共體時艱。而各警察局局長、副局長及 各科室主官,則內外勤身分兼具,平日在辦公室中坐鎮從公,若有編排查勤 勤務,則可隨時驅車到各外勤單位督勤視察。
外勤的警察人員,其工作職場則分佈到轄區,除了駐地、大隊、派出所 外,他的職場範圍大到總統府、羊腸小徑、馬路、民宅、臨檢八大類娛樂場 所,………林林總總,所有跟關治安、交通、關係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 範圍,都是警察的工作職場。
陸、警察工作的職場範圍
本研究所指職場範圍,主要以外勤女警工作為主,警察工作是時時與社 會接觸的,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其工作性質是動的而非靜止的。故其勤務必 須配合客觀情形的變化,以適應狀況掌握環境,所以必須重視外勤。警察勤 務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列舉的勤務方式計有:勤區查察(目前改為家戶訪查)、
巡邏、臨檢、守望、值班與備勤等六種方式,其中勤區查察為個別勤務,由 警勤區員警專責擔任,另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及備勤則為共同勤務,由 服勤人員按勤務分配表輪流交替互換實施之(朱政憲,2009,07)
柒、壓力
壓力(stress)一詞源自於拉丁文strictus,意思是「緊繃」,係指個 體認為時常伴隨著有壓迫狀態的感覺(Jex, 1998)。以科學方法驗證壓力的 歷史可追溯至五十年前Selye(1956)的研究。其認為壓力是身體為滿足需要,
所產生的一種非特異性之生理反應,乃由壓力源(stressors)喜、怒、哀、
樂所引起之反應。McGrath(1976)認為壓力為需求和反應之間存在的一種不 平衡狀況,倘若無法滿足需求,將會有不良的後果產生。(陳振坤,2010) 本研究所指壓力為女警在工作職場上所面臨的壓力來源,內部壓力通常 源自於上級長官及績效的要求,外部壓力則源自與民眾接觸。
捌、女警
指經過甄選、訓練、教育,任用在正式警察機關組織中擔任警察工作,
並負有法定職權的女性,包含了女警官及基層女警員。(陳純瑩,1997,08) 本研究此次訪談對象,即涵蓋了女警官及基層女警員,甄選的門檻須經 過基層警察特考或警察特考;三、四等考試及格方能派任警察官職缺,以承 辦業務性質的女警(官)而言,固定的工作場域,室內辦公處所安全性較高,
除非具時效性公文需跑科室請長官用印外,無突發危機事件,此類型女警多 在分局、總局承辦業務為主。
保字頭女警以訓練為主,射擊、柔道、跆拳、鎮暴操,訓練項目較多,
選擇訓練類別亦較多元,男警平時支援各縣市警分局,女警則在駐地駐守,
今年台北市發生「太陽花學運」,保五總隊包含女警鎮暴隊亦搭車前往台北 市支援鎮暴勤務,少吃少睡,養警千日用在一時,其辛勞不可言喻。其他一 般行政警察職系的女警,則分發到大隊(交通、婦幼隊…等)、派出所,工作 性質就同男警一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