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探討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之學業表現及 學習適應與相關問題,為釐清本研究所使用專有名詞的概念及涵義,茲將有關的 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一、提早入學資優生
教育部所頒布『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及保送甄試升學辦法』(教 育部,1988)第三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年齡不受幼稚園、各級學校最低 入學限制。條文明確指出提早入學的對象為資複優異學生。
教育部所修定發布『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教育部,1999),其第二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年齡不受各級學校最低入學 年齡限制;第三條規定:未足齡之資賦優異兒童辦理提早入學者,應由父母或監 護人提出申請。
本研究所指之提早入學資優生,乃指自民國 92 學年度起至 100 學年度止,
未滿六歲通過臺東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其智力測驗結 果,在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且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 果與適齡兒童相當,且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
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者。
參與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共有六名,接受提早入學安置有三人,放棄提早入學 安置,隔年屆齡再入學有三人。
二、學業表現
學業表現(academic achievement)是指學生個人在學校學習, 經過學校多元 評量所獲得的公平、客觀的成績表現(何緯山,2007)。
本研究之學業表現係指資優生在 99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並將班上學生 99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由高至低排列,分成五等份,學年成績最好的前 20%以”Ⅰ”
等級表示之;表現最差的後 20%以”Ⅴ”等級表示之,依此類推。
三、學習適應
學習適應是指個人在學習歷程中與學習環境互動,所產生的調適狀態(趙曉 美、潘淑芬,2003);意指學生在學校就學期間與其所處的學校環境、學業、期 望、人際之間的關係,彼此交互作用的連續性歷程狀況,並且達到理想平衡狀態。
本研究所指學習適應是以研究參與學生在李坤崇(1996)編製之『學習適應量 表增訂版』上得分情形代表之。其中分為五個分量表,包含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學習態度、學習環境、身心適應作為評量學習適應的程度;評量按題目之正負向 計分,研究對象得分愈高代表其適應狀況愈佳,反之則愈差。
四、學習特質
毛連塭(1989)認為資優生的學習特質為:語彙能力強,語言表達流利;知識 豐富,興趣廣泛;很快精通並記住事實資訊;很快瞭解因果關係,提出深入的問 題;歸納能力佳;觀察敏銳;喜愛閱讀,不怕艱深的題材;善於分析、推論,並
尋求合於邏輯的答案。
本研究之學習特質係指『心理特質』、『認知特質』、『語言特質』、『情意特質』
及『創造力特質』,以探討資優生在學習特徵上與普通學生有所不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