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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資優生 學業表現與學習適應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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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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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老師:劉明松 博士 魏俊華 博士

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資優生 學業表現與學習適應之研究

研究生:陳嬿如 撰

中華民國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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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對於即將畢業的自己仍有些不敢置信,三年的時光真的太匆匆,

雖然已經道別,但仍感到依戀與不捨;在求學的這段期間,感謝張勝 成老師、魏俊華老師、劉明松老師鉅細靡遺地指正我論文中的盲點,

讓我能在一片汪洋中找到燈塔安全靠岸,心裡的感謝滿溢,短短幾段 文字實不足以形容,今夏的約定,我們在來年的時候一齊實現!

另外特別感謝暑特碩三全體同學齊心齊力完成諸多活動與任 務,大伙一起工作的默契與支持,在離別的這一刻最是讓人難捨,擁 有你們真的好開心、好幸福,但就像你們說的,這只是開始不是結束,

臺灣每座城市都閃耀著我們的友誼,隨到之處必讓人感受手心傳來的 暖意,特碩三的同學們,我愛你們!

在臺東這塊土地上有我最敬愛的師長以及同學們,有關於大家的 回憶都在腦海裡一一珍藏。也期望大家有機會再度造訪臺東時,也不 忘來探望師長及老友喔!

(5)

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資優生 學業表現與學習適應之研究

陳嬿如

國立臺東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摘要

本研究旨在瞭解臺東縣提早入學資優生在學校的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情 形。本研究蒐集 6 位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 99 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及『學習 適應量表增訂版』問卷調查結果,另外,研究者與家長及教教師共 13 名進行深 入訪談,來探討其學業表現與學習適應情形。

最後,分析所得之資料,獲得本研究結果,如下:

一、6 位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包括提早入學 3 位,足齡入學 3 位)在學校 的學業表現優異:有 50%的學生學業表現佔班級前五名內,另有 50%的學 生學業表現佔班級前十名內。

二、4 位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中有 3 位在學習適應全量表達到適應尚可等級 (百分等級 60 以上)。各分量表適應情形如下:

(一)學習方法分量表:適應良好有 2 位(佔 50%)。

(二)學習習慣分量表:適應良好有 2 位(佔 50%)。

(三)學習態度分量表:適應良好有 3 位(佔 75%)。

(四)學習環境分量表:適應良好有 2 位(佔 50%)。

(五)身心適應分量表:適應良好有 1 位(佔 25%)。

三、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入學後表現均符合資優生學習特質,鑑定效度良好。

(6)

四、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家長及教師,大部份對於提早入學制度持肯定態度。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對行政單位及提早入學資優生學校、教師、家長,

以及未來相關研究之建議。

關鍵詞:提早入學、資優生、學業表現、學習適應、學習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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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earning achievement and adaptation of capital eugenics that get early entrance

(admission) to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tung County

Yen-Zu Chen Abstract

The major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explore the learning achievement and adaptation of capital eugenics that get early entrance (admission) to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tung County. The author collected six academic achievement of 2010 among those gifted students who entered the elementary schools earlier than normal;and took

“the additional text of scale for measuring learning adaptation” compiled by Li Kun-Chung as the instrument to evaluate those gifted early entrants. In order to profoundly understand how those students actually perform in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learning adaptation, the author interviewed 6 parents and 7 incumbent teachers of those students. Then, organized and analyzed the collected data. And 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I. The gifted students get excellent academic achievement:There are 50% of the gifted students get excellent academic achievement among top 1/5 (I grade) in

the class. There are 50% of the gifted students get excellent academic achievement among top 2/5 (II grade) in the class.

II. There three of them get above medium in the scale for measuring their learning adaptation (above the percentage of 60). Other situations of adaptation show on the scale are as foll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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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ub-scale for measuring learning method: there are two students get the scores well-adaptation.

(2) Sub-scale for measuring learning habits: there are two students get the scores well-adaptation.

(3) Sub-scale for measuring learning environment: there are three students get the scores well-adaptation.

(4) Sub-scale for measuring psychosomatic adaptation: there are two students get the scores well-adaptation.

(5) Sub-scale for measuring: there are one students get the scores well-adaptation.

III. The gifted students’ performance math the gifted students’ learning characteristic.

IV. On the perspective of early-admission, parents and teachers hold supporting ground.

In the end, the author presents some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research results for related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ve, schools, teachers, parents and future research were made.

Keywords:early entrance, gifted student, academic achievement, learning adaptation, learning characteristic

(9)

目 錄

摘要……… ⅰ

Abstract……… ⅲ 目錄……… ⅴ 表次………

圖次……… ⅸ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4

第三節 名詞解釋……… 5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與方式……… 9

第二節 提早入學資優生學業表現與學習適應之影響因素……… 35

第三節 資優生之學習特質……… 49

第四節 資優生提早入學學業表現與學習適應之相關研究……… 55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67

第二節 研究對象……… 69

第三節 研究工具……… 71

第四節 研究程序……… 75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79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的學業成就分析……… 83

(10)

第二節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的學習適應分析……… 87 第三節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入學後的學習特質……… 130 第四節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之家長及教師對提早入學制度之看法 13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149 第二節 建議……… 153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 158 貳、英文部分……… 167 附錄

附錄一 家長訪談大綱……… 174 附錄二 教師訪談大綱……… 175

(11)

表 次

表 2-1 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通過人數及資優教育方案數………… 13

表 2-2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20

表 2-3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分析表……… 30

表 2-4 鑑定與評量資優幼兒的量表類型……… 33

表 2-5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學業表現之追蹤研究……… 57

表 2-6 未通過提早入學鑑定學生學業表現追蹤研究……… 58

表 3-1 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資優生目前就讀年級人數統計表………… 69

表 3-2 受訪對象背景資料一覽表(資優生家長)……… 70

表 3-3 受訪對象背景資料一覽表(曾任教過之教師)……… 71

表 3-4 審查訪談大綱之專家效度名單……… 74

表 4-1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學業表現等級劃分表……… 83

表 4-2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學業表現分析表……… 85

表 4-3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之學業表現人數分配表 85

表 4-4 學習適應量表百分級與適應狀況區分表……… 87

表 4-5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學習方法適應情形……… 88

表 4-6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其學習方法適應情形 人數分配表……… 89

表 4-7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學習習慣適應情形……… 90

表 4-8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之學習習慣適應情形 人數分配表……….……… 91

表 4-9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學習態度適應情形……… 92

表 4-10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之學習態度適應情形 人數分配表……….……… 93

表 4-11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學習環境適應情形………..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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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2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之學習環境適應情形

人數分配表……….. 95 表 4-13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身心適應情形..……… 96 表 4-14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之身心適應情形人

數分配表……….. 97 表 4-15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學習適應(全量表)情形……… 98 表 4-16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之學習適應(全量表)

情形人數分配表……… 99 表 4-17 各分量表與全量表適應情形次數分配表……… 100

(13)

圖 次

圖 3-1 研究架構圖……… 68 圖 3-2 研究程序圖………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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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為了瞭解臺東縣國小資優生入學後在學校的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情 形。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說明本研究的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說明本研究的目的 與待答問題,第三節進行名詞解釋,第四節說明本研究的研究範圍與限制,分述 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節研究背景與動機說明本研究主題之發展及重要性。

壹、研究背景

資優生的特殊需求在於具有異於一般學生的特性,這些特性使得他們需要符 合其卓越能力的資優教育服務,才能達成高度成就(吳昆壽,2011;George, 1995)。藉著個別化的資優教育方案,能提供資優生適當的教育環境與良好的教 學方式,使其天賦或特殊才能得以獲得發展(Parke & Ness,1988)。為提供資優生 適性的資優教育,『加速制(acceleration)』與『充實制(enrichment)』,為最常被 運用於資優教育方案的方式,而『提早入學(early entrance)』為加速制其中一種 型態,也是國內學前資優教育介入的唯一服務方式。

我國現今對於提早入學資優生之法源依據為『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 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2004)第二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之入學年齡得依本法 規定予以降低,不受各級學校最低入學年齡之限制』;同法第三條亦詳細規範資 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程序及鑑定標準。

國內提早入學資優教育鑑定自民國八十八年開始實施,其鑑定必須經各縣市 政府教育局(處)甄試,甄試大多以智能及社會適應為評量依據,篩選出身心準備 度優於一般普通兒童之ㄧ般智能資優生。

Feldhusen(1992)提出加速制中,提早入學和跳級能夠提供資優生更多的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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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儕一同學習的機會。若提早入學資優生在學習適應、生活適應上表現良好,

且配合家長及任教教師良好的教養方式及教導態度,更能讓提早入學資優生在學 校有更佳的適應能力。

貳、研究動機

針對提早入學制度的看法,研究者由文獻中大略歸納成兩種不同的看法,一 派贊成提早入學制度的實施,主要是因為提早入學可令資優生的天賦更早獲得充 分的刺激與發展;另一派認為提早入學容易造成資優生在人際關係、情緒調適方 面遭遇困擾,假若資優生的困擾沒有適時獲得引導或解決,會造成資優生在人 際、情緒上的調適困難。

在資優教育實施的實務層面,教師普遍受到升學導向教育的影響,較著重於 學科知識的教學,較缺乏創造思考、獨立思考、批判思考、問題解決或培養獨立 研究能力的教學,教材也只重加速而未加深加廣,即使在加廣的教材方面亦缺乏 系統性的設計(林幸台,1995b;郭靜姿,1994a)。

臺東縣於民國九十二年開始,每年三、四月間辦理提早入學資優生鑑定,目 前已進行八年,期望透過提早入學資優生的追蹤研究,了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 優生在學習表現上是否符合資優生學習特質?家長當初讓兒童參與提早入學鑑 定的原因為何?當兒童通過提早入學資優鑑定後,開始進入小學就讀,兒童本身 的身心發展是否能發揮潛能展現在學業上?是否能完全適應學校的生活?資優 生家長及其任教教師對於提早入學資優生各方面的適應能力有何看法與建議?

資優生家長及教師對於兒童提早入學的看法如何呢?這些都是研究者欲了解的 問題。

研究者希望透過學習適應評量表及 99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瞭解國小提早入 學資優生,在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現況是否與一般普通兒童相當,藉以評估臺東 縣提早入學鑑定制度的效度;並藉由深入訪談家長與曾任教之教師,瞭解其對於

(16)

提早入學制度看法與建議,進而提供實施提早入學制度的具體建議,作為教育行 政機關、家長、教師參考。

(17)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基於本研究之研究動機,本研究希望深入了解臺東縣 92 學年度至 100 學年 度正式通過提早入學鑑定之資優生在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的狀況。下面為本研究 之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研究目的

綜合上述的研究動機,本研究以通過提早入學鑑定之資優生及其家長、曾任 教之教師為研究對象,先以『學習適應量表』評量國小資優生入學後的學習適應 情形;再以半結構式訪談國小資優生之家長及曾任教之教師,瞭解學生在學校的 學業表現及學習成就,及其對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看法與建議;最後,歸 納國小資優生提早入學後的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情形。本研究的的主要目的如 下:

一、瞭解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的學業表現。

二、瞭解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的學習適應狀況。

三、瞭解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入學後的學習特質,並檢視臺東縣鑑定 之效度情形。

四、瞭解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之家長及教師對於提早入學制度之看 法。

根據研究結果,提供資優生家長、學校、教育行政單位相關建議。

貳、待答問題

為了達成上述的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下列待答問題:

一、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的學業表現為何?

二、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的學習適應為何?

二-1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學習方法的適應為何?

(18)

二-2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學習習慣的適應為何?

二-3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學習態度的適應為何?

二-4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學習環境的適應為何?

二-5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在學校身心的適應為何?

三、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入學後表現是否符合資優生學習特質,鑑定之效度 是否良好?

四、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家長及教師對於提早入學制度之看法為何?

第三節 名詞解釋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探討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之學業表現及 學習適應與相關問題,為釐清本研究所使用專有名詞的概念及涵義,茲將有關的 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一、提早入學資優生

教育部所頒布『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及保送甄試升學辦法』(教 育部,1988)第三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年齡不受幼稚園、各級學校最低 入學限制。條文明確指出提早入學的對象為資複優異學生。

教育部所修定發布『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教育部,1999),其第二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年齡不受各級學校最低入學 年齡限制;第三條規定:未足齡之資賦優異兒童辦理提早入學者,應由父母或監 護人提出申請。

本研究所指之提早入學資優生,乃指自民國 92 學年度起至 100 學年度止,

未滿六歲通過臺東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其智力測驗結 果,在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且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 果與適齡兒童相當,且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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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者。

參與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共有六名,接受提早入學安置有三人,放棄提早入學 安置,隔年屆齡再入學有三人。

二、學業表現

學業表現(academic achievement)是指學生個人在學校學習, 經過學校多元 評量所獲得的公平、客觀的成績表現(何緯山,2007)。

本研究之學業表現係指資優生在 99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並將班上學生 99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由高至低排列,分成五等份,學年成績最好的前 20%以”Ⅰ”

等級表示之;表現最差的後 20%以”Ⅴ”等級表示之,依此類推。

三、學習適應

學習適應是指個人在學習歷程中與學習環境互動,所產生的調適狀態(趙曉 美、潘淑芬,2003);意指學生在學校就學期間與其所處的學校環境、學業、期 望、人際之間的關係,彼此交互作用的連續性歷程狀況,並且達到理想平衡狀態。

本研究所指學習適應是以研究參與學生在李坤崇(1996)編製之『學習適應量 表增訂版』上得分情形代表之。其中分為五個分量表,包含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學習態度、學習環境、身心適應作為評量學習適應的程度;評量按題目之正負向 計分,研究對象得分愈高代表其適應狀況愈佳,反之則愈差。

四、學習特質

毛連塭(1989)認為資優生的學習特質為:語彙能力強,語言表達流利;知識 豐富,興趣廣泛;很快精通並記住事實資訊;很快瞭解因果關係,提出深入的問 題;歸納能力佳;觀察敏銳;喜愛閱讀,不怕艱深的題材;善於分析、推論,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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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合於邏輯的答案。

本研究之學習特質係指『心理特質』、『認知特質』、『語言特質』、『情意特質』

及『創造力特質』,以探討資優生在學習特徵上與普通學生有所不同的情況。

(21)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基於主、客觀的因素之考量,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詳列如下: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為研究對象,依據研究目的,主要 探討國小資優生在校的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狀況,另外根據研究結果,對資優生 家長、教師、學校、教育行政單位提出具體建議。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臺東縣通 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資優生家長、曾任教之教師,而未通過臺東縣提早入學 鑑定之早讀生不在本研究範圍之內。

貳、研究限制

一、在研究範圍方面: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通過臺東縣提早入學鑑定之國小一年 級至國中三年級資優生為主要對象,無法包含其他縣市的國小資優生,因此 研究結果之解釋、應用與推論僅限於臺東縣,無法推論至其他縣市、其他年 級。

二、在研究對象方面:本研究對象為通過臺東縣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目前就讀 國小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故研究結果不能推論至其他階段和其他類別的資 優學生。

三、在研究方法方面:本研究方法採用問卷調查及訪談方式,研究對象在進行問 卷填答時,可能受到社會期許影響,而有自我防衛的行為,故不能據實填寫 自己的想法與感受,進而影響到測量結果的正確性。

(2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依據蒐集相關文獻資料,目的探討提早入學制度與方式,與探討提早入 學資優生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影響因素,以及提早入學相關研究。本章共分三 節:第一節探討提早入學制度與方式,第二節探討提早入學資優生在學業表現及 學習適應之影響因素,第三節探討資優生之學習特質,第四節探討資優生提早入 學相關研究

第一節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與方式

以下就提早入學鑑定制度之發展、提早入學鑑定方式以及提早入學鑑定制度 之優缺分析等方面述之。

壹、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之發展

提早入學 (early entrance 或 early admission) 屬於資優教育模式下的加速 制(吳昆壽,2011)。提早入學是指兒童實際年齡未達法定入學年齡卻提早入學接 受國小教育(教育部,2004)。我國提早入學制度實施,隨著時間及教育背景的推 移而推演出不同的鑑定標準與實施方式。

憲法第一百六十條及國民教育法第二條規定,國民小學入學年齡為六歲。自 民國 43 年迄今,國內對於提早入學制度有三次變革,其提早入學法令依據及鑑 定標準分別敘述如下:

一、民國 43 年

國內最早實施提早入學始於民國 43 年,教育部規定凡年滿五足歲半兒童,

得進入國民小學就讀。另外,在不增設班級原則下,若招收六足歲兒童之外,尚 有其他缺額,得准許五歲半兒童入學,若人數超額,以年齡最接近六歲者為優先 入學(繆敏志,1987)。

(23)

二、民國 77 年

民國 77 年教育部頒訂『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及保送甄試升學辦 法』,辦法第三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年齡不受幼稚園、各級學校最低入學 限制。第四條規定:未滿六歲之兒童欲提早入學者,應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申請 並經學區內國民小學甄選,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鑑定,條件如下:

(一)團體智力測驗百分等級 95 以上。

(二)個別智力測驗智商 140 以上或超過平均數正 2.5 個標準差以上。

(三)身心發展及健康狀況良好。

三、民國 88 年

教育部於民國 88 年修訂『資賦優異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並於 93 年修正,辦法第二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年齡不受各級學校最低入 學年齡限制;第三條規定:未足齡之資賦優異兒童辦理提早入學者,應由父母或 監護人提出申請,並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符合下列鑑定標 準:

(一)智力測驗結果,在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

(二)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前項申請程序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本辦法為目前 國內各縣市辦理現行提早入學鑑定制度之主要依據。

由上述三個階段實施提早入學的規定與標準得知,針對未足齡提早入學的標 準越來越嚴謹,由民國 43 年未足齡自由入學至民國 77 年需通過較高的智力測驗 標準,直至目前除了智力需達到標準外,尚需考量兒童社會適應能力是否達到提 早入學鑑定標準。各縣市在執行及推動『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 限及升學辦法』上,國內以 97 學年度為例,全國已有 22 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

(24)

貳、 提早入學鑑定方式

以下就提早入學鑑定流程及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方式兩方面論述之。

一、 提早入學鑑定流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教系(1999)規劃之『臺北市八十八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 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安置模式及執行辦法』提供一套完善的鑑定程序:宣傳、申 請、初審、初選、複選、安置、輔導與追蹤。

提早入學實施流程,依照時間程序可分為:實施前、進行中及實施後三個階 段(黃世鈺,2003):

(一)實施前

實施前,必先擬定周詳實施計畫及簡章,並且透過各類傳媒進行宣導工作,

針對承辦學校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施測講習工作。

(二)進行中

家長或監護人需繳交觀察量表並提出提早入學鑑定申請,初審後進行團體智 力測驗,團體智力測驗結果統計後,另行通知個測;測驗工具多以非文字的圖形 測驗或操作型工具為主。

(三) 實施後

各項測驗結束後,召開鑑輔會,由鑑輔會委員針對個案申請資料及相關測驗 結果,討論安置及就學輔導建議。通過提早入學鑑定之兒童,得在規定時程內向 安置學校辦理報到入學。

目前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程序、實施期程、鑑定次數、鑑定工具、鑑定 人員,依照各縣市鑑輔會規定而有所差異,但大致以上述流程辦理之。

(25)

二、 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方式

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政策及措施各有不同,國內最早辦理提早入學制度的縣 市為臺北市,臺北市在 77 學年度實施提早入學資優兒童鑑定與安置。針對此項 政策的實施成就進行追蹤研究,由提早入學兒童的成長與適應情形發現,提早入 學對資優生的正面影響較多(林怡秀,2000a;盧雪梅,1989)。由於鑑定通過率 僅 3%左右,其結果引發家長及議員強烈批評,以致提早入學制度實施兩年後即 停辦(朱芳敏,2006)。

至民國 88 年教育部修訂『資賦優異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 法』,共 12 個縣市才開始開辦提早入學鑑定相關措施(徐秀珍,1999)。其他未辦 理提早入學鑑定的縣市,依各校新生人數名額,招收未足齡兒童入學。民國 91 年教育部函示各國小不得招收未足齡兒童入學,但若符合特殊教育法之相關資格 者,得申請提早入學鑑定(教育部,2002)。於是自 92 學年度起,各縣市陸續研 擬提早入學鑑定相關措施。臺灣地區在 96 學年度實施提早入學相關資料發現,

除了臺北市、金門縣、以及連江縣以外,其餘已 22 縣市均已規劃實施資優生提 早入學措施(張芝萱、張馨仁、鄒小蘭,2005)。

各縣市在資優生提早入學鑑定的規劃及執行層面,大致可分為申請、鑑定、

安置與輔導等四項程序。由於本研究以臺東縣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為研究對 象,因此以下就臺東縣辦理提早入學措施詳加討論,並羅列臺灣其餘 21 個縣市 (100 年縣市合併後,臺灣行政區為 14 縣 8 市)提早入學辦理情形做為對照。

(一)申請作業與鑑定現況

綜合分析臺灣目前各縣市政府提出的提早入學鑑定實施計畫中得知,申請提 早入學兒童年齡限制為年滿五足歲,未滿六足歲;亦有縣市僅列年齡限制為未滿 六足歲,亦即未設最低年齡限制。各縣市在戶籍條件方面,皆限制須『設籍本縣』。 報名收費標準方面,大部份各縣市收取報名費,初選最低為 600 元,最高為 1000

(26)

元,複選最低為 600 元,最高為 1500 元。

各縣市於 99、100 學年度辦理提早入學鑑定,其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通 過人數及申請資優教育方案數量如表 2-1。

表 2-1

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通過人數及資優教育方案數 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通過人數及資優教育方案數 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通過人數及資優教育方案數 各縣市辦理提早入學鑑定通過人數及資優教育方案數

縣市/通過鑑定 人數/資優教育 方案數

99 學年度通過 提早入學人數

99 學年度資優 教育方案數

100 學年度通過 提早入學人數

100 學年度資優 教育方案數

宜蘭縣 1 1 5 5

基隆市 5 5 7 7

臺北市 0 25 0 0

新北市 3 8 2 15

桃園縣 0 0 0 0

新竹市 1 1 0 0

新竹縣 8 9 5 110

苗栗縣 1 80 0 57

臺中市 44 64 47 67

南投縣 4 5 3 3

彰化縣 25 25 20 57

雲林縣 2 16 1 15

嘉義市 0 0 1 1

嘉義縣 0 41 3 51

臺南市 74 75 87 88

高雄市 75 140 53 118

屏東縣 17 102 16 98

臺東縣 1 2 1 3

花蓮縣 8 10 4 5

澎湖縣 0 0 0 1

金門縣 0 0 0 0

連江縣 0 0 0 0

總計 269 609 255 701

資料來源:特殊教育通報網。2011 年 10 月 20 日檢索自網站 http://www.se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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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各縣市資優生提早入學人數有些微下降,其原因有可能因為家 長及教師對資優生特質較為瞭解、鑑定工具較為多元及鑑定標準較為嚴謹、家長 關心子女提早入學後適應狀況而延後一年入學。

(二)鑑定與安置方式及流程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 2 條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實施 評量應依據觀察、推薦、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程序來辦理。

1、申請階段: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申請程序,提供家長申請須知及表 格,並由家長依據相關辦法提出申請;審請資料可包括:提早入學申請推鑑 表、家長觀察量表、幼稚園教師觀察量表等,以瞭解幼兒之入學準備度是否 與足齡入學兒童相當,填妥相關資料後繳回辦理單位。

2、初審階段:由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相關單位進行證件與資料審查,

列出合格者名冊。

3、初選階段:初選採標準化團體智力測驗,由研習合格施測人員進行施測。初 選完成後由資優鑑定工作小組召開初選會議,參考團體智力測驗結果,百分 等級達 97 者進入複選。

4、複選階段:複選採標準化個別智力測驗,由合格心評教師進行個別智力測驗 施測工作,個別化智力測驗結果須達百分等級 97 以上。

5、綜合研判:由各縣市特殊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進行審議。參考家長觀 察推薦表、教師觀察推薦表以及智力測驗成績等資料進行評估,綜合研判,

篩選出入學準備度佳的資賦優異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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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鑑定工具與鑑定標準 1、初審

大部份各縣市初審須通過下列標準:

「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之學

習能力分數需達 22 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 38 分。

2、初選

初選則須通過標準化智力測驗,智能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 1.5 個標準差以上 或百分等級 93 以上。臺東縣設定初選通過標準為百分等級 97 以上。

3、複選

複選則須通過標準化智力測驗,智能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 1.5 個標準差以上 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

提早入學鑑定須謹慎擬定篩選程序及適當標準,才能鑑定篩選出能力優異的 兒童,以免兒童入學後面臨學習及適應困難。

(四)鑑定與評量原則

資優幼兒鑑定與評量有下列四大原則(王文伶,2002;呂金燮,2002;黃世

鈺,2000;Bagnato, Neisworth, & Munson, 1996;Humphrey, 2003;Rod, 2005):

1、 專業團隊合作的原則

進行資優幼兒鑑定與評量之成員,應包括:

(1)測驗專家學者、資優幼兒教育的實務工作經驗者。

(2)具有豐富教學與輔導經驗的幼兒教師。以及具有心評專業訓練及特殊幼 兒教育背景的學前教師。

(3)發展評估中心醫療人員。

(4)社工單位人員 2、符合幼兒發展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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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接受鑑定與評量的是幼兒,符合幼兒發展的原則有下列四要項:

(1)考量幼兒專注力的持續時間,避免冗長的鑑定與評量。

(2)考慮幼兒識字能力及學習特質,以操作和遊戲型態為較佳的評量方式。

(3)考量幼兒的慣用語言,評量指導語及內容需以幼兒聽得懂的語言進行鑑 定與評量。

(4)盡量安排幼兒在輕鬆、熟悉的角落學習情境中接受鑑定與評量。

3、多元化的原則

就多元智能發展的觀點,資優幼兒鑑定與評量應具有下列多元化的評量特 質:多元化的鑑定與評量工具,針對幼兒不同優異資質,選用適切的評量工具,

評量宜使用兩種以上的工具及方法,獲得更完整的評量結果。

4、系統性的原則

資優幼兒的鑑定與評量,應考量下列系統性的原則:

(1)事前準備工作安排得宜。

(2)規劃系統性的執行手冊,確實執行每一項工作要點。

(3)統整性的檢討與改進。

(五)安置與輔導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各縣市大多依據戶籍地學區就近入學安置;若適 逢該學區學校新生數額滿,各縣市大致有下列兩種做法;

1、將提早入學兒童與足齡入學兒童做資格評估,若無法進入學區學校,則安置 臨近學校,入學報到依照該校新生入學程序進行。

2、在不影響足齡兒童入學權益下,該學區學校增額錄取提早入學兒童。

(30)

各縣市對於通過提早入學鑑定兒童安置方式,依照學區辦理入學手續,若

提早入學學生於開學後ㄧ至三個月內有適應不良情形,經校方輔導仍未獲改善 者,家長得向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提出放棄提早入學資格申請,經學校 特推會審議通過並報局核備後,得協助安置並在足齡後再依規定入學。這樣處理 模式,強調鑑定安置輔導的過程,讓家長明瞭通過鑑定提早入學,仍會輔導其適 應並依其適應結果,妥適安置。而在臺北市鑑定計畫中載明「各校輔導室對於提 早入學學生應主動觀察其學習及生活適應情形,並填寫學習紀錄表」。但入學後 適應不良及學校強制安置等標準很難定義,必然產生家長和學校或老師間衝突。

建議加強教師專業輔導知能,避免上述問題的產生。

特殊學生之鑑定、安置與後續的輔導工作,是一連續的過程。現行特殊學 生之鑑定與安置服務越做越好,而後續的輔導措施,還未能積極進行,殊為可惜。

提早入學措施的優劣與鑑定程序、鑑定內容與鑑定標準有極大相關;應該審慎評 估兒童是否在身體動作發展、認知發展、社會發展以及道德發展各方面是否與足 齡入學同儕一般,因為即使是資優兒童其個別差異也很大,而透過嚴謹的鑑定,

才能篩選出適合提早入學的資優生,以免提早入學帶給資優兒童學習及社會適應 方面的困擾。倘若孩子已具備學習技能例如:閱讀、數數、寫字,其學習動機強 烈、情緒穩定、社會情緒發展成熟,則家長可以考慮讓子女提早入學,以便兒童 發展其學習潛能。

(31)

三、 國外辦理提早入學鑑定方式

共產或社會主義的國家對於資優學生的培養,較著重於國際競賽的成就,而 民主國家對於資優教育則著重潛能的發展。歐美國家在實施資優教育方式上,多 採分散式混班教學,並輔以充實制或加速制。茲將國外提早入學的鑑定方式,羅 列如下:

(一)法國提早入學方式

法國國民義務教育自六歲至十六歲共十年,學前教育係免費教育但非義務教

育,並未硬性強迫幼兒提早入學或提早學習讀書、寫字之規定,不過由於免費且 所有二至六歲的兒童皆可提早就近入學,而三至五歲幼兒的就學率已達 100%(王 家通,2003)。目前四至六歲兒童已被編入小學基礎教育階段(黃文三、張炳煌,

2011)。而對中小學資優生也允許跳級或縮短修業年限等彈性作法(吳昆壽,

2011)。因此法國在學制上保留彈性的做法,提供資優生跳級或縮短修業年限的 機會,給予資優生學習挑戰的機會。

(二)美國提早入學方式

國外提早入學制度已行之多年,美國已在一百多年前提供提早入學制度給智 力早熟的兒童,提早進入學校接受教育。1950 年間,資優兒童加速充實方案觀 念引進,屬於加速制的提早入學制度才受到大眾注意(Gagne & Gagnier, 2004;

Stanley, 1991)。

在美國華盛頓州對提早入學措施嚴格明定:申請提早入學兒童須通過心智能 力、是覺辨識能力、聽覺辨識能力、精細動作、粗大動作和社會情緒發展等六大 部份的鑑定項目(Robinson & Weimer, 1990)。美國 Clarkston 學校地區規定提早入 學兒童需在心智、社會成熟度、學業表現和學習技能、動作發展等四部分達到法 令標準(Wallis, 1984)。美國各州政府對於提早入學鑑定方式各有其制度及鑑定標 準,見表 2-2。除了對提早入學年齡有所限制,提早入學程序需通過較高的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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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標準之外,尚須通過閱讀能力、社會適應、情緒發展、精細肢體動作、語言 表達等能力評估。Robinson 和 Weimer(1990)認為提早入學鑑定項目除了智力、

社會成熟度和身體發展,仍須考量家庭和學校兩因素。此外,美國有些州政府,

對於提早入學兒童鑑定上,亦相當注重教師觀察及提早入學後適應不良的輔導,

反觀國內提早入學鑑定制度及輔導措施,仍有改善空間。

(33)

表 2-2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州(學區) 提早入學

年齡 提早入學程序 鑑定標準

Indiana

(Southern Hancock County)

低於5 歲

1. 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

2. 與幼稚園園長召開會議說明申請緣 3. 須於開學前20天填具申請書。 由。

4. 過程須標準化。

5. 由有心理師執照者施測。

6. 若由本地醫療服務小組施測,學區 會付費。

若由家長自行請私立單位人員施測,須 由家長付費。

1. 智力須達120以上。

2. 學業準備度須達同齡兒童PR90 3. 視動能力及精細動作須達同齡以上。

兒童PR90以上。

4. 適應行為如成熟度、獨立性須達 同齡兒童PR90以上。

West Virgina

(Presston)

9月1日至 9月15日

滿5歲

1. 家長提出書面申請。

由政府提供專業人員施測。 1. 通過Battelle Developmental 的標準化測驗。

2. 社會人際、適應能力、精大動 作、精細動作、語言表達與理 解、認知等各項能力均達6個月 或以上的成熟度。

Minnisota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

9月1日至 10月31日 滿5歲,10 月31日以 後出生者 不受理。

1. 先通過早期兒童篩選,再經由心理 師施測。

2. 5月1日出生的小孩均須與心理師 晤談,心理師根據早期兒童篩選結 果,決定兒童的準備度。

3. 5月15日前須經由有執照的心理師 施測,由家長陪同並自費。

1. 9月出生者IQ 須達125以上。

2. 10月出生者IQ 須 達130以上。

3. 有高度社會情緒 發展。

Illinois

(Vally View School District)

9月1日至 10月1日滿 5歲

1.6月份家長會收到入學管理局

(Enrollment Office)關於提早入學的 申請書及指引。

2.欲申請之家長均須參加說明會,家長 須簽名以示出席過說明會並了解申請 程序,之後家長才能與心理師討論並安 排施測,與心理師討論時亦須出示簽名 表。

3.智力達120以上者才須做後續鑑定,

未達者,亦有書面通知。

4.費用由家長自付。

5.由學區督導及教育服務助理督導決定推 薦提早入學。

1.Wechsler PRESCHOOL AND Primary Scale of Intelligence 達 PR89以上(提早入幼稚園或小學)。 2.提早入幼稚園:District Kindergarten Early Entrance Test 達PR83以上。

3.提早入小學:閱讀能力達標準第九 等級。 4.社會適應須高於其他學生6個月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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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州(學區) 提早入學

年齡 提早入學程序 鑑定標準

Oregon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

9月1日至

11月15日 間 滿5歲

家長須自費接受鑑定

1.須通過智力測驗。

2.須通過社會情緒功 能評估。

3.須通過適應行為評 估,包括知覺、動作 技巧、自理能力、溝 通技巧等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張芝萱、張馨仁、鄒小蘭(2005)。學前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之實施 現況與檢討-由理論到實務的探討。資優教育研究,5(1),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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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提早入學鑑定制度之優缺點

以下就提早入學鑑定制度優缺點分析、家長及教師意見分析以及相關配套措 施進行文獻探討。首先,從專家學者支持與反對的觀點探討提早入學資優生入學 後在各方面的表現,其次將家長與教師對提早入學制度的意見進行比較分析,最 後,針對各方意見提出些許配套措施的建議。

一、優缺點分析

資優兒童身心發展較為早熟,是許多專家學者長期研究的重點,提早入學制 度在資優教育型態中屬於加速制,而加速制的實施成效以及資優兒童入學後適應 情況一直是頗受爭議的議題,足見加速制度在學者專家及基層教育工作人員看法 有所差異。以下就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說明之。

(一)提早入學優點

國外關於提早入學的研究指出提供資優生提早入學措施對其快速的學習速 率是有其必要性;且經過嚴格篩選程序的提早入學資優生,在學業與社會適應上 有正向的表現(Proctor, Black,& Feldhusen, 1988)。不同的加速制教育方式,學 生學業成就及社會適應較非加速制之資優同儕為優(Schiever & Maker, 1991)。提 早入學可以配合兒童學習水準進行適性教育,提供兒童多元化的學習情境,有效 增進兒童學習機會、學習動機與學習態度(Burns, Mathews, & Mason, 1990;

Feldhusen, 1992;Smutny, 1995;Southern & Jones, 1991)。提早入學資優生與心智 能力相當的同儕相互學習,可增進學習表現(Feldhusen, 1992;Proctor, Black, &

Feldhusen, 1986)。更可以共享興趣與想法,避免因能力不同而無法溝通,引發衝 突(Robinson & Weimer,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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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靜姿(1994b)認為國內資優鑑定有下列優點:

1、多元鑑定工具及步驟,排除『一試定終身』的缺點。

2、採用多種測驗結果做為鑑定標準。

3、各種甄試標準明確,較為客觀。

4、校內外的甄試組成鑑定委員會,由委員慎重決定通過人員。

5、教育行政單位極重視鑑定工作,每年編列大筆經費協助辦理鑑定工作。

6、各種甄選邀請學者專家及教育行政人員參與及協助,提高鑑定結果客觀 性及公平性。

國內關於提早入學的研究如下。林寶山(1984)發現:若能及早鑑定出特殊兒 童並提供適切的教育方案,對兒童潛能發展將有更大的幫助。提早教育會促進兒 童發揮潛能,學習只是發展中的一種特別遊戲,它沒有壓力,並不會影響其人格 發展、社會適應及情緒成熟 (劉佳蕙、徐錦秀、陶慶美,1988)。郭靜姿、蔡尚 芳和王曼娜(1998)認為加速制資優教育能增進學習效率、增加學習效果、提高自 我概念、人格更成熟、有較早熟的表現、生活圈擴大、增加在學術上發展的機會、

在職業準備上有充裕的時間、增加社會生產力、節省行政費用。

另外,提早入學制度能讓某些能力優異、學習快速、理解反應強的孩子縮短 學習時間,除了滿足資優兒童學習需求,接觸更有挑戰性的學習,充分發揮潛能 (郭靜姿,1986)。盧雪梅(1989)認為提早入學兒童心智發展較一般兒童優異,學 校教育和學習環境,提供了學習助力,若在足夠豐富的教育資源和有能力同儕協 助下,促進提早入學兒童認知發展和學習成就,縱使其身體發展未達適齡者水 準。;在因應資優生個別化需求的教育體制中,提早入學為最有經濟效益的加速 教育方式(Feldhusen, 1992;Robinson & Weimer, 1990)。

因此,早期鑑定與及早提供兒童適性資優教育服務、鼓勵兒童學習,以及維 護學習品質,可讓資優兒童發揮學習潛能,增進兒童的學習效率及認知發展,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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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mer,1991;Smith & Shepard,1988)。與其他加速制的資優教育服務相較,提早 入學可以減少課業銜接的困擾,避免不連續的課程進度提早入學可以發展持續性 的友誼,結交知心朋友(Robinson & Weimer, 1991)。

研究發現,4 歲的幼兒心智潛能已發展近 50%,8 歲時已達 80%(Bloom, Lazerson, & Hofstadter, 1985)。大腦越早接受學習刺激,未來個體成長的越靈活 與豐富(Bruner & Greenough, 2001)。Parke(1989)認為,5 歲以前是兒童腦神經細 胞發育的關鍵期,生活環境越充實,生活經驗越豐富,越能促進兒童大腦功能有 更好的發展。劉貞宜、范成芳、王嫚娜、顏靖芳與呂芳慈(2005)研究指出,資優 幼兒若能充分發揮其學習潛能,多因被早期發覺,且獲得早期教育的良好支持,

並積極參與具有挑戰性的學習活動者。資優兒童社會情緒及學業能力在嚴格的鑑 定制度下,則提早入學可視為好的資優教育方式(Cornell, Callahan, Bassin, &

Ramsay, 1991;Maddux, 1983)。

因此教育單位應提供資優學生多元適性安置,讓資優且社會情緒穩定度足夠 的兒童能提早入學。提早入學制度能讓學校了解學生個別差異,以提供適性教育 學習課程與環境(Proctor, Black, & Feldhusen, 1988)。如無法適時提供資優生適性 教育,可能埋沒其才能,待足齡入學後,原有的潛能、興趣及才能可能被壓抑或 減損。(Burns, Mathews, & Mason, 1990;Feldhusen, 1992;Smutny, 1999)。 Cook, J. L. 和 Cook, G. (2005) 也認為資優幼兒若沒有得到適當的啟發與教育,將延誤 及消弭其學習動機與創造潛能。學校除了提供提早入學資優生適性教育外,仍須 持續追蹤與輔導其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狀況,以便隨時提供其個別學習與適應需 求,促進良好適應。

適時把握學習與發展的重要時機,並適切施行因材施教的策略,規劃適時適 切的輔導與教育,能提供資優幼兒適性發展與機會均等的教育(臺北市政府教育 局,2004)。在發掘幼兒可能具有資優特質的傾向時,若能在學習力最強、可教 育性最高的學前階段,把握資優幼兒各項發展潛能的最佳時機,對於資優幼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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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學習,將可產生積極的意義與效果(林寶山,1984;張春興,2003;Shackelford, 2004)。

若依照法律規定,資優兒童需在幼稚園多花一年時間,無疑是在浪費時間,

因此,提早入學制度是必要的(教育部,2004)。而且提早入學一年,可使資優生 提早進入大學和職業領域,提早發揮成人早期階段的創造生產潛能,提升國家社 會的生產力(Proctor, Black, & Feldhusen, 1986;Robinson & Weimer, 1991 ;

Southern, Jones, & Stanley, 1993)。

Alexander 和 Skinner(1980)、Marwell 和 Marwell(1983)、以及 Proctor、Black 與 Feldhusen(1986)研究指出;家長認為子女提早入學後適應情況良好,對於提早 入學制度多採接納與支持的態度。

柯麗卿、林建宏(2007)研究指出,提早入學有下列優點:

1、提早入學若甄選合宜,大部份資優兒童適應良好,且學業成就優異,多 數父母支持提早入學制度。

2、心智能力與社會情緒發展成熟度足夠就不應浪費時間重複學習;國小學 習環境、內容較有挑戰性。

3、提早入學制度符合其認知發展,適應入學時機不應以年齡做為唯一判斷 標準。

上述許多學者專家贊成提早入學,讓資優兒童及早接觸學習環境,並提供資 優生豐富的學習教材與適應學習環境,除了能充分發展其認知潛能,亦能增進學 習效率與學習表現,提昇自我概念,增加社會生產力等優點,因此在豐富的學習 環境及良師引導下,有助於提早入學資優生認知發展及增進學習成就。

(二)提早入學缺點

提早入學鑑定流程、鑑定標準、鑑定內容、鑑定工具、鑑定人員專業度、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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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學習適應(Feldhusen, 1992;Sankar-DeLeeuw, 1999)。陳龍安等人(1988)提出,

提早入學甄選辦法若訂定不夠週延,家長常因過度期望,造成醫院負擔(智力測 驗),且造成許多假性資優兒童(過度練習智力測驗試提),鑑定結果常影響孩子 的自我概念而身心發展不及足齡同儕的資優兒童,其身心、情緒及社會適應能 力,都會影響到學習成效,且帶來挫折及壓力。若家長及教師未深入了解子女身 心發展狀況,以及給予社會不當期待,容易帶給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的兒童莫大挫 折經驗與社會壓力(盧雪梅,1999;Feldhusen,1992)。

Braga(1971)研究指出,教師認為將年幼的資優兒童與較年長的同儕安置在同 班級,會損害到資優兒童的社會情緒適應能力,增加資優兒童孤立學習的機會,

配合班規有困難,變成無聲的客人,更要忍受無法與年長同學競爭的挫折等。

Robinson(1991)研究發現,提早入學資優兒童教師認為其精細動作較差且無法獨 立學習,智力的早熟與社會成熟度發展程度不相同,社會適應才是重要評量指 標。提早入學資優生雖具有優異的學業表現,但卻因實際年齡因素,注意力持續 度短,需要教師較多的關注,且容易感受到同儕的社會壓力,資優生提早入學,

會讓他們成為社會情緒發展困難的高危險群,造成提早入學資優生有較高的留級 率 (Obrzut, A. , Nelson, & Obrzut, J., 1984)。提早入學無法提高學習效果,甚至 對於兒童的學習態度及社會情緒發展帶有不良的影響(Cornell, Callahan, Bassin,

& Ramsay, 1991)。Southern、Jones 和 Fiscus(1989)研究顯示,提早入學會降低資 優兒童與同儕建立友誼與社會互動的機會,造成愈來愈多的學業壓力,限制適齡 行為與經驗的發展,導致日後適應問題。在學習能力上早熟的提早入學資優生,

並不代表其社會發展同樣早熟;加速制容易造成學生適應不良,尤其是在與生理 年齡較成熟的同儕相處上(郭靜姿,1997;Proctor et al., 1986)。

劉佳蕙、徐錦秀、陶慶美(1988)指出提早入學學生有動作緩慢、注意力不易 集中持久、比較無法遵守教室常規、人際關係欠佳、學業成績隨年級越大落差越 大。提早入學產生的缺點有:成績退步、學習困難、太著重學術及知識灌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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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概念降低、壓力增加、缺乏課外興趣、缺乏社交技巧、負面標記作用、生涯發 展壓力、減少課外活動(郭靜姿,1998)。

郭靜姿(2003)認為學前幼兒缺乏資優教育服務,資優幼兒的潛能發展具有下 列危險存在:師資缺乏專業素養,導師對資優幼兒的特質缺乏瞭解;資優幼兒察 覺不同而產生自我懷疑惑罪惡感、障礙資優幼兒的優勢能力易受忽略等影響。提 早入學兒童尚未具有學習能力,且現在的教學法不適合年幼的兒童(劉君業譯,

1986)。過度注重學術知識的灌輸,容易造成兒童產生課業壓力、增加學習負擔,

並減少兒童發展其他優異才能的機會(郭靜姿,1997;Jones & Southern,1991)。

提早入學資優生入學適應與教師態度、學校追蹤輔導有密切關係,若行政人員與 教師採消極態度,往往造成提早入學成效不佳(Feldhusen,1992; Hunsaker &

Callahan,1991)。

家庭具有培養兒童安全感、自我概念(self-esteem)、道德感、友誼、信任等 多項功能;而提早入學將會降低兒童發展社會情緒的機會,容易造成不當行為的 出現、降低自我概念和提高留級率(Braymen & Piersel,1987;

Sankar-Deleeuw,1999) 。

國內提早入學鑑定方式雖行之多年,但仍有些尚待解決的問題,陳述如下:

1、 鑑定方式側重紙筆測驗大多鑑定方式側重紙筆測驗,對於不善考試,而 在作品及行為表現優秀的學生相當不利(郭靜姿,1994b)。

2、 測驗工具不敷使用,常模老舊:智力測驗、性向測驗常模老舊,且國內 標準化成就測驗普遍未建立完整的常模,試題的鑑別度有待提升(林幸 台,1995a;郭靜姿,1994a)。

3、人為因素影響測驗信度及使用年限部分家長為了讓學生通過資優鑑定,

而預先練習智力測驗,影響鑑定效度(潘裕豐,1999)。

4、各校鑑定標準及決策模式不一,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國內各學校所採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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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行彈性標準,需在兩者求取平衡,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林幸台,

1995a;郭靜姿,1995a,b)

5、測驗內容及方式不利某些群體的學生國內各種資優鑑定工具多有利於文 化刺激較高的學生,對於文化不利資優學生,或身障資優生,較缺乏適 宜之鑑定工具(郭靜姿,1994b)。

林怡秀(2000b)、Shaklee(1992)認為提早入學鑑定將面臨下列問題:1、年紀 越小兒童越不易鑑定。2、學前教師及家長對『資優兒童』判斷結果可能有所偏 誤。3、與身心障礙教育相較,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較不易受重視。4、仍有多數 人認為在兒童早年不該過度給予壓力。

張芝萱、張馨仁、鄒小蘭(2005)探討國內提早入學實施現狀與問題,研究指 出:

1、提早入學制度雖有法律及相關文獻為基礎,但部分現是在施行層面仍有 疑慮。

2、各縣市花費許多時間、經費和人力來進行提早入學鑑定,須加強個別智 力測驗前的篩選機制。

3、家長對資優教育資源認知、法令認知以及對資優特質的認識需加強宣導,

以避免假性資優生產生,或是民代壓力、落選的誤解及質疑等困擾。

4、各縣市執行資優鑑定的嚴謹度仍須改善,鑑定仍多注重智力測驗成績,

未來可多投入社會適應與學習準備度等多元評估。

5、在提早入學後的追蹤評估,各縣市做法不一,顯示提早入學制度的完善 度仍待改進。

由上述文獻得知,提早入學制度有下列缺點:

1、提早入學甄選制度:鑑定工具信效度有爭議,部分提早入學兒童是假性 資優,造成日後學習適應困難,增加教育資源負擔。

2、學習準備度若不夠成熟,提早入學將揠苗助長,國小教師多半不支持。

(42)

3、提早入學兒童失去自然成長的機會及樂趣,造成兒童情緒及適應上的困 擾。

4、入學後側重認知學習,缺乏適性學習輔導,增加學習壓力並削弱發展其 他優異才能機會。

綜合國內外研究得知,對未足齡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看法兩極,支持論者 認為應該針對其學習特質及需求,提供適性課程及學習環境,以發揮學習潛能;

反對論者認為提早入學兒童注意力較差、專注力差,尚須注意其身心發展及情緒 調適問題,並擔憂提早入學兒童過早承受學習挫折及學習壓力。

提早入學制度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意義,且受到提早入學資優生之個人學 習特質及環境因素影響,提早入學成效各有利弊,但提早入學資優生係嚴格篩選 其學業表現及社會情緒發展度,許多的追蹤研究都指出,提早入學對於資優生而 言大多是正面的影響。目前在辦理提早入學鑑定措施的議題上,如何做好鑑定與 安置評估工作,以便提供後續的適性輔導,未來將成為學者專家研究的重點。依 據上述提早入學之優缺點分析(如表 2-3),本研究針對臺東縣提早入學資優生之 學業表現及學習適應來探討提早入學制度的實施成效。

(43)

表 2-3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分析表分析表分析表分析表

項目 支持的理由 反對的理由

學業表現 與學習適應

1、提供適切的進階課程及心智發展 機會,可以增進學習效率、學習 動機、學習態度、預防學業低成 就。

2、學業表現、學習適應、社會適應 優於足齡同儕及同等能力足齡入 學學生。

3、足齡入學會使原有的潛能、興趣 及才能可能被壓抑或減損。

4、豐富生活經驗,促進大腦發展。

1、身心、情緒級社會適應能力不及 足齡兒童,影響學習成效,並帶 來挫折及壓力。

2、學習準備度不佳兒童,影響其學 業表現及學習適應狀況。

3、學習能力、學習適應等能力發展 不均。

社會適應 5、提早入學資優生能與心智能力相 當的同儕學習,分享興趣與想 法,避免能力不同而無法溝通,

引發衝突。

4、限制適齡行為與經驗,損害資優 生的社會能力,增加資優生孤立 學習的機會,忍受無法與年長同 學競爭的挫折。

5、缺乏成熟社交技巧讓提早入學資 優生成為社會情緒發展困難的高 危險群,造成較高的留級率。

鑑定安置與 輔導

6、提供資優生多元適性安置。

7、讓學校瞭解學生個別差異,提供 適應教育學習課程與環境。

6、各縣市執行鑑定嚴謹度不一,且 鑑定方式側重智力測驗,不利多 元發展資優生。

7、家長對資優特質錯誤認知讓學生 過度練習造成假性資優。

8、提供的支持服務不足。

9、追蹤輔導態度消極,提早入學制 度成效不彰。

升學與就業 8、提早入學資優生能提早進入大學 就讀並提早就業,提升國家競爭 力。

10、家長及教師未深入瞭解子女身心 發展狀況,給予不當期待,容易 帶給資優生莫大的挫折經驗與 社會壓力。

(44)

二、家長及教師之認同感及意見分析

陳文香(2006)研究指出,有 79.4%教師認為提早入學資優生適應良好;76.5%

家長認為提早入學資優生適應良好;且家長有 94.10%贊成提早入學制度。教師 支持提早入學制度占八成,教師肯定提早入學兒童學習成就(盧雪梅,1989)。多 數家長贊成提早入學制度(吳昆壽,1999;徐曉芳,2004;Alexander & Skinner, 1980)。郭書妏(2010)研究顯示,參加提早入學鑑定學生家長對提早入學抱持贊 成的態度,也認為對孩子身心發展具有正向影響,並主動積極瞭解與考量孩子的 適應問題。綜合上述研究結果,教師及家長針對提早入學制度大多抱持正向支持 的態度,唯須加以考量孩子身心發展及適應問題。

三、配套措施

因國內外研究對於提早入學提出許多缺優點,故針對缺點綜合各方學者專家 意見提出下列三項配套措施,來改善其缺點。

(一)宣導活動

Burns、Mathews 和 Mason(1990)認為資優鑑定篩選第一階段為『社會宣 導』,其目的在於教導家長及教師認識資優兒童的特質,藉以採取正確的轉介通 報,其方式可透過報紙、電視節目、幼稚園、雜誌等管道來宣導。

郭書妏(2010)研究指出,整體高雄縣參加提早入學鑑定學生家長對資優教育 的認知屬中等程度;其中以「對資優教育鑑定與安置認知方面」較高,其次依序 為「對資優教育資源認知方面」、「對資優教育法令認知方面」,最低為「對資優 特質的認識方面」。

各教育行政單位應開闢多元溝通管道,可透過媒體、座談、研討會等方式,

針對資優教育的理念及鑑定制度的相關問題,與學校及家長之間進行深入的探 討,減少彼此間的認知差距,適時宣導正確的理念(郭靜姿,1997)。各教育行政

(45)

單位宜定期辦理提早入學學生之教師研習,以協助教師認識資賦優異學生,並提 供相關輔導知能。

(二)鑑定工具與鑑定標準

理想的提早入學鑑定方式應包括標準化測驗工具和觀察記錄兩部分

(Mathews & Burns, 1987; Proctor et al., 1988;Rebecca & Wayne, 1987)。Burns、

Mathews 與 Mason(1990)認為正式評量應包含智力評量、學業評量以及親師訪 談。

評量工具方面,採用標準化成就測驗、學業成績、學生/教師/家長問卷、同 儕評量、社會情緒平量表、生理發展問卷等工具;而多元化的評鑑資料能夠提高 鑑定結果的正確性(林怡秀,2000)。

郭靜姿(2000)研究也指出,評鑑工具應運用多元化資料,不受限於測驗,可 運用檔案評量、實作評量、觀察與推薦資料、競賽成果、作品發表等以便切實甄 選出適合提早入學兒童。

資優幼兒鑑定與評量工具大多以標準化與非標準化兩種型態(見表 2-4)。彙 整有關鑑定與評量資優幼兒的測驗工具,自標準化與非標準化的分類,羅列如下:

1、 標準化測驗

鑑定與評量資優幼兒的標準化測驗,主要可分為三類(王振德,1999;

范成芳,2001;黃世鈺,2000):

(1)成就測驗。

(2)發展量表。

(3)情意量表。

2、 非標準化測驗

資優幼兒的非標準化測驗可分為觀察量表與檢核表兩種型態。

(46)

表 2-4

鑑定與評量資優幼兒的量表類型 鑑定與評量資優幼兒的量表類型 鑑定與評量資優幼兒的量表類型 鑑定與評量資優幼兒的量表類型

標準化測驗 非標準化測驗

(一)成就測驗

1、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 2、考夫曼兒童智力量表 3、比西量表第四版 4、托尼菲語文智力測驗 5、中華畫人測驗

6、魏氏幼兒智力量表修訂版 7、智力結構學習能力測驗 8、簡易個別智力量表 9、學前認知能力測驗 (二)發展量表

1、貝萊嬰幼兒發展量表

2、零至六歲兒童發展篩選量表 (三)情意量表

1、社會參與量表

2、學前人際問題解決量表 3、社會互動評定量表 4、派斯組合量表 5、學前行為問卷

(一)觀察量表

1、交互性社會互動觀察量 表

2、學前幼兒行為量表 3、社會互動量表 (二)檢核量表

1、幼兒智能資優特質量表 2、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黃世鈺(2006)。資優幼兒的教育輔導資優幼兒的教育輔導資優幼兒的教育輔導資優幼兒的教育輔導::::早期發現與早期培育之研究早期發現與早期培育之研究早期發現與早期培育之研究早期發現與早期培育之研究

,166 頁。臺北市:五南。

(三)追蹤輔導

提早入學依據兒童個體發展,及個別學習差異來調整教育方法,因此,須提 供多元方案來適應不同而同的學習需求(潘裕豐,1999)。為滿足幼兒資優特質的 及時需求,透過計畫性的教育輔導,優於任憑幼兒隨機性的成長(黃世鈺,2006)。

而瞭解及關懷資優幼兒提早入學國民小學後的學校生活適應,是資優幼兒教育及 輔導上重要的課題(盧雪梅,1989)。多數學校並未針對提早入學資優兒童需求提

供適切的輔導計畫或措施,而是將輔導工作交予各班級導師負責。大多數學校採 取的輔導措施為『安排一年以內的入學輔導期』、『安排認輔教師填寫個案輔導計

畫或適應表現』。學校提供的資源以『親職教育』及『認輔制度』為主(吳靖儀,

(47)

2008)。

鑑定效度追蹤研究可以提供對於鑑定工具、方式及標準的效度追蹤,對於資 優生的長期追蹤更可讓教育工作人員及家長、教師瞭解影響資優生發展的因素及 成就預測指標,追蹤鑑定制度可提高資優鑑定專業程度,亦能提供益於資優生學 習發展之成長環境(郭靜姿,2001)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建立提早入學追蹤系統,持續追蹤學生學習適應情 形,並適時提供輔導策略。追蹤向度可包含:基本資料、生理發展/動作技能、

自我概念、情緒發展、社會適應、學習表現、家庭支持、教師支持等。若提早入 學資優兒童接受入學安置一個月內有適應不良者,家長得向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提出申請,經審議通過後,得足齡後依各縣市規定辦理入學。

綜合上述專家學者針對提早入學制度之優缺點提出以下三點配套措施,俾利 主管教育機關與相關單位參酌改善資優教育工作。:

一、落實資優教育的宣導與輔導制度。

二、發展幼兒評量工具。

三、建立完善資優教育的評估制度。

(48)

第二節 提早入學資優生學業表現與學習適應 之影響因素

以下就影響提早入學資優生學業表現之因素、影響提早入學資優生學習適應 之因素等方面分述之。

壹、影響提早入學資優生學業表現之因素

張春興(1994)認為學生在校是否適應良好,可由三項標準來評量:1、學業 成就是否達到自己能力標準。2、行為是否能遵守學校規範。3、社會人際關係及 情緒人格方面,是否能相處和諧。

以下針對學業表現之界定、學業表現之影響因素分述之。

一、學業表現之界定

學業表現(academic achievement)是指學生個人在學校學習, 經過學校多元 評量所獲得的公平、客觀的成績表現。本研究之學業表現係指資優生在 99 學年 度全學年成績,並將班上學生 99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由高至低排列,分成五等份,

學年成績最好的前 20%以”Ⅰ”等級表示之;表現最差的後 20%以”Ⅴ”等級 表示之,依此類推。

二、 影響因素

研究者收集相關文獻發現,有許多影響提早入學資優生學業表現之因素,以 下僅就性別、年級、智力、自我概念、環境支持等五面向來探討其影響情形。

(一) 性別

受個體發展速度差異、社會角色期待及後天環境差異等因素,兩性行為產生 差異,包括學業成就和成就表現等方面有很大的差異(陳文香,2006)。在國小階

數據

表 4-12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之學習環境適應情形    人數分配表……………………………………………………..        95  表 4-13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身心適應情形..………………………      96    表 4-14    通過提早入學鑑定資優生不同安置型態之身心適應情形人    數分配表……………………………………………………….
圖  次
表 2-2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美國各州實施提早入學程序及鑑定標準    州(學區)  提早入學 年齡  提早入學程序  鑑定標準  Orego n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 )  9 月 1 日至 11月15日間  滿 5 歲  家長須自費接受鑑定 1.須通過智力測驗。 2.須通過社會情緒功   能評估。 3.須通過適應行為評    估,包括知覺、動作   技巧、自理能力、溝    通
表 2-3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 資優生提早入學制度的優缺點分析表分析表分析表 分析表    項目  支持的理由  反對的理由  學業表現  與學習適應 1、提供適切的進階課程及心智發展機會,可以增進學習效率、學習 動機、學習態度、預防學業低成 就。  2、學業表現、學習適應、社會適應 優於足齡同儕及同等能力足齡入 學學生。  3、足齡入學會使原有的潛能、興趣 及才能可能被壓抑或減損。  4、豐富生活經驗,促進大腦發展。  1、身心、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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