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Movement ABC 及 TGMD-2 的文獻回顧
本 節 將 針 對 這 兩 套 工 具 過 去 使 用 的 相 關 文 獻 加 以 探 討 , 主 要 分 三 個 方 向 ( 一 ) M o v e m e n t A B C 在 國 內 與 國 外 的 相 關 研 究 ,( 二 ) T G M D – 2 在 國 外 的 相 關 研 究 ,( 三 ) 探 討 不 同 性 別 及 年 齡 差 異 之 文 獻 回 顧 , 探 討 不 同 地 域 、 文 化 差 異 使 用 M o v e m e n t A B C 及 T G M D - 2 的 結 果 , 及 性 別 差 異 與 不 同 年 齡 的 研 究 結 果 。
一 、 M o v e m e n t A B C 的 相 關 研 究
國 內 使 用 相 關 工 具 的 研 究 有 : 徐 永 玟 ( 民 9 1 ) 以 「 發 展 性 協 調 障 礙 」 學 童 為 主 軸 , 探 討 二 個 議 題 , 其 一 是 M o v e m e n t A B C 對 於 台 南 學 童 的 適 用 性 , 其 二 是 探 討「 發 展 性 協 調 障 礙 」 兒 童 與 正 常 兒 童 , 在 感 覺 處 理 相 關 測 驗 表 現 的 差 異 ; 研 究 一 選 取 了 1 0 6 8 位 四 至 六 歲 台 南 市 兒 童 為 研 究 對 象,與 美 國 兒 童 在 M o v e m e n t A B C 表 現 的 相 較 之 下 , 結 果 發 現 「 手 部 精 細 操 作 」 與 「 靜 態 與 動 態 平 衡 」 的 分 測 驗 中 , 台 南 市 兒 童 的 表 現 比 美 國 兒 童 優 異 , 且 達 到 0 . 0 1 顯 著 水 準 差 異 ,「 球 類 技 巧 」 分 測 驗 , 美 國 兒 童 接 收 與 投 擲 能 力 明 顯 優 於 台 灣 兒 童 ; 研 究 二 , 發 現 「 發 展 性 協 調 障 礙 」 兒 童 在 多 項 感 覺 處 理 相 關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 均 明 顯 比 正 常 兒 童 差 ; 實 驗 組 接 受 感 覺 統 合 治 療 , 經 三 個 月 , 與 對 照 組 兒 童 均 進 行 前 、 後 測 , 結 果 發 現 感 覺 統 合 對 「 發 展 性 協 調 障 礙 」 兒 童 有 具 體 的 治 療 效 果 , 對 於 改 善 動 作 協 調 能 力 有 幫 助 , 尤 其 是 粗 動 作 的 協 調 性 , 此 外 過 高 的 活 動 量 與 注 意 力 的 問 題 也 有 改 善 的 效 果 ( 徐 永 玟 , 民 9 1 )。
林 冠 宏 以 M o v e m e n t A B C 為 檢 測 工 具 篩 檢 1 5 3 2 名 7 - 1 0 歲 的 兒 童 , 結 果 篩 檢 出 1 7 1 名 學 童 有 發 展 協 調 障 礙 , 2 5 0 名 疑 似 發 展 協 調 障 礙 , 根 據 不 同 障 礙 類 別 , 找 出 共 同 的 障 礙 特 性 , 將 之 分 類 , 共 分 為 四 個 次 族 群 : 手 部 操 作 障 礙 族 群 、 平 衡 能 力 障 礙 族 群 、 球 類 技 巧 障 礙 族 群 及 整 體 性 障 礙 族 群 , 希 望 將 此 分 類 應 用 於 兒 童 動 作 發 展 的 評 估 或 治 療 ( 林 冠 宏 , 民 9 1 )。
吳 昇 光 研 究 發 展 障 礙 兒 童 之 動 作 能 力 特 性 、 分 類 並 探 討 介 入 訓 練 之 改 善 效 果 , 篩 選 4 0 9 位 9 - 1 0 歲 的 兒 童 , 共 有 3 2 位 動 作 協 調 障 礙 的 學 童 參 與 訓 練 課 程 , 依 據 障 礙 特 性 分 成 三 個 不 同 訓 練 組 別 , 經 過 1 2 週 的 動 作 訓 練 , 結 果 發 現 所 有 參 與 訓 練 之 發 展 協 調 障 礙 學 童 於 動 作 協 調 能 力 均 有 進 步 , 在 球 類 測 驗 項 目 以 球 類 技 巧 障 礙 組 進 步 最 多 , 平 衡 能 力 則 三 組 進 步 相 同 , 手 部 操 作 則 以 手 部 操 作 障 礙 組 進 步 最 多 ( 吳 昇 光 , 民 9 1 )。
吳 昇 光 、 林 冠 宏 針 對 台 北 縣 適 應 體 育 種 子 教 師 , 培 育 訓 練 有 發 展 協 調 障 礙 的 學 童,共 有 1 7 名 發 展 協 調 障 礙 的 學 童 接 受 動 作 訓 練 課 程 , 結 果 也 顯 示 學 童 經 訓 練 後 在 整 體 協 調 能 力 的 表 現 上 均 有 進 步 , 平 衡 能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的 進 步 , 球 類 技 巧 及 手 部 操 作( 除 了 轉 螺 絲 測 驗 項 目 ), 雖 統 計 上 雖 無 達 顯 著 差 異 , 但 都 有 進 步 之 趨 勢 , 只 有 轉 螺 絲 測 驗 項 目 呈 現 退 步 現 象 。
( 吳 昇 光 、 林 冠 宏 , 民 9 2 )。
國 外 使 用 M o v e m e n t A B C 更 為 廣 泛 , L e e m r i j s e 等 學 者 使 用 M o v e m e n t A B C 為 檢 測 工 具 , 比 較 不 同 種 類 的 訓 練 課 程
: L e B o n D e p a r t ( 縮 寫 L B D ) 及 感 覺 統 合 ( S e n s o r y I n t e g r a t i o n ), 對 於 有 發 展 協 調 障 的 兒 童 , 訓 練 前 後 動 作 技 能 改 善 程 度 的 比 較 , L B D 為 透 過 正 向 韻 律 ( r h y t h m ) 引 導 的 發 展 及 動 作 表 現 , 使 用 L B D 治 療 是 一 種 偏 向 個 人 化 且 可 應 用 於 特 殊 問 題 的 學 童 , 如 書 寫 或 球 類 技 巧 , 使 用 不 同 的 音 樂 器 材
( 鼓 、 響 板 、 長 笛 ) 及 緞 帶 、 球 、 沙 包 及 圖 畫 器 皿 等 。 研 究 對 象 共 六 位 6 - 8 歲 小 朋 友 , 六 個 小 朋 友 隨 機 分 配 到 二 組 , 第 一 組 先 接 受 第 一 種 L B D 課 程,於 3 1 週 後 再 接 受 第 二 種 課 程 , 第 二 組 則 接 受 課 程 順 序 恰 巧 相 反 , 此 研 究 共 測 驗 四 次 , 第 一 次 為 初 測 ( 第 1 週 ) 、 訓 練 前 測 ( 第 1 4 週 ) 、 第 一 種 訓 練 課 程 結 束 測 ( 第 3 1 週 ) , 第 二 種 訓 練 課 程 結 束 測 ( 第 4 9 週 ) , 並 以 初 測 及 訓 練 前 測 二 個 成 績 為 平 均 表 現 成 績 , 與 各 與 二 次 訓 練 後 相 比 較 , 結 果 顯 示 在 第 一 種 課 程 結 東 後 ( 第 3 1 週 ) 與 平 均 表 現 成 績 比 較 , 六 位 學 童 皆 有 進 步 , 但 僅 只 有 二 位 學 童 在 統 計 上 進 步 有 顯 著 差 異;在 最 後 第 4 9 週 訓 練 後 測 與 平 均 表 現 成 績 比 較 後 , 六 位 平 均 皆 有 進 步 , 平 均 障 礙 分 數 降 低 幅 度 6 6 % , 有 五 位 學 童 進 步 均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 另 一 位 也 有 進 步 但 未 達 統 計 顯 著 水 準 。( L e e m r i j s e , M e i j e r , Ve r m e e r , A d e r , & D i e m e l , 2 0 0 0 )。
C h o w 、 H e n d e r s o n 與 B a r n e t t 使 用 M o v e m e n t A B C 比 較 香 港 地 區 華 人 兒 童 與 美 國 學 齡 前 ( 4 - 6 歲 ) 的 兒 童 , 研 究 結 果 M o v e m e n t A B C 適 合 用 於 中 國 的 兒 童 , 並 與 美 國 同 齡 常 模 相 比 較 , 可 能 是 跨 文 化 的 不 同 , 中 國 的 兒 童 明 顯 在 幾 種 項 目
表 現 特 別 好 , 如 : 手 部 精 細 操 作 及 動 態 平 衡 , 而 美 國 地 區 的 兒 童 在 投 擲 與 接 收 物 體 控 制 部 分 表 現 較 好 。 男 生 2 4 7 人 、 女 生 2 4 6 人 , 男 女 性 別 有 差 異 , 女 生 在 串 小 方 塊 、 描 花 邊 及 左 右 腳 之 單 腳 平 衡 優 於 男 生 , 男 生 在 滾 球 入 目 標 優 於 女 生 , 與 美 國 同 齡 常 模 相 比 較 , 華 人 的 兒 童 明 顯 在 幾 種 項 目 表 現 特 別 好 , 如 : 手 部 精 細 操 作 及 動 態 平 衡 , 而 美 國 地 區 的 兒 童 在 投 擲 與 接 收 物 體 控 制 部 分 表 現 較 好( C h o w , H e n d e r s o n & B a r n e t t , 2 0 0 1 )。
M i y a h a r a 等 人 對 M o v e m e n t A B C 是 否 適 用 於 日 本 也 做 了 初 步 性 的 研 究 , 實 驗 結 果 與 美 國 常 模 相 比 , 發 現 日 本 學 童 在 動 態 平 衡 表 現 較 好 , 而 美 國 學 童 在 手 部 精 細 操 作 表 現 較 好 , 可 能 與 文 化 差 異 有 關 ( M i y a h a r a , T s u j i i , H a n a i , J o n g m a n s , B a r n e t t , H e n d e r s o n , H o r i , N a k a n i s h i , & K a g e y a m a , 1 9 9 8 )。
吳 昇 光 和 蔡 輔 仁( 民 9 1 )對 台 灣 地 區 發 展 障 礙 學 童 組 的 兒 童 發 生 率 做 實 驗 性 調 查 , 共 1 , 1 8 8 位 兒 童 , 結 果 與 歐 美 常 模 相 較 之 下 , 7 - 8 歲 組 的 兒 童 無 太 大 差 異 , 但 9 - 1 0 歲 組 發 生 率 2 0 . 6 % 卻 遠 高 出 歐 美 國 家 ( 約 5 - 1 0 % ), 我 國 9 - 1 0 歲 組 的 兒 童 靜 態 平 衡 及 動 態 平 衡 較 歐 美 國 家 差 。
二 、 T G M D - 2 相 關 研 究
過 去 不 少 研 究 以 T G M D - 2 為 研 究 工 具 , G o o d w a y 及 B r a n t a 利 用 T G M D T e s t ( 第 一 版 ) 為 研 究 工 具 , 其 目 的 是 欲 探 討 學 齡 前 基 礎 動 作 技 能 遲 緩 的 小 孩 , 有 無 動 作 技 能 介 入 課 程 , 其 動 作 能 力 有 無 顯 著 差 異 , 實 驗 參 與 者 選 擇 美 國 中 西 部 一 個 貧 困 地 區 的 小 孩 子 , 此 區 兒 童 的 教 育 明 顯 不 足 或 是 有 發 展 遲 緩 的 現 象,以 1 2 週 動 作 技 能 介 入 觀 看 基 礎 動 作 技 能 的 變 化 , 研 究 參 與 者 平 均 4 . 7 4 歲 , 分 成 兩 組 , 一 組 是 有 動 作 技 能 介 入 ( m o t o r s k i l l i n t e r v e n t i o n ; M S I ) 3 1 名 , 進 行 1 2 週 , 每 週 兩 次 , 每 次 4 5 分 鐘 , 共 2 4 次 的 動 作 技 能 課 程 , 另 一 組 是 控 制 組 2 8 名 , 實 驗 結 果 化 作 百 分 比 分 數 , 在 移 動 性 能 力 的 動 作 技 能 介 入 組 百 分 位 數 由 1 5 % 提 昇 至 8 0 % , 控 制 組 前 後 都 維 持 在 2 6 % , 控 制 性 能 力 的 動 作 技 能 介 入 組 由 1 7 % 提 昇 至 8 0 % , 控 制 組 由 1 8 % 提 昇 至 2 4 % , 証 明 給 予 動 作 技 能 介 入 的 兒 童 其 動 作 能 力 由 T G M D T e s t ( 第 一 版 ) 為 工 具 實 驗 結 果 可 明 顯 看 出 粗 動 作 有 明 顯 進 步 , 並 希 望 未 來 研 究 可 以 針 對 發 展 遲 緩 的 原 因 ( 個 體 本 身 或 環 境 ) 深 入 研 究 , 並 且 可 對 這 類 發 展 遲 緩 的 兒 童 做 長 期 動 作 技 能 介 入 的 追 縱 , 提 供 一 個 改 善 動 作 發 展 的 專 業 身 體 教 育 課 程 或 模 式 ( G o o d w a y & B r a n t a , 2 0 0 3 )。
在 T G M D 第 一 版 的 手 冊 中 提 及 此 工 具 可 適 用 於 波 多 黎 各 地 區 的 兒 童 , 所 以 A p o n t e 、 F r e n c h 及 S h e r r i l l 研 究 目 的 欲 驗 証 T G M D T e s t ( 第 一 版 ) 是 否 適 合 波 多 黎 各 的 兒 童 使 用 , 以 3 0 0 名 年 齡 介 於 5 - 7 歲 的 兒 童 為 實 驗 參 與 者 , 探 討 三 個 自 變 項 : 群 落 大 小 ( 城 市 、 鄉 村 )、 年 齡 ( 5、 6、 7 歲 ) 及 性 別 ( 男 、
女 ) , 男 生 1 5 3 名 、 女 生 1 4 7 名 為 實 驗 參 與 者 , 實 驗 結 果 群 落 大 小 無 顯 著 差 異 , 年 齡 及 性 別 都 有 顯 著 差 異 , 年 齡 愈 大 則 表 現 愈 佳 , 7 歲 優 於 6 歲 , 6 歲 再 優 於 5 歲 , 性 別 而 言 男 生 表 現 優 於 女 生 ; 此 外 , 波 多 黎 各 兒 童 的 測 驗 結 果 再 與 常 模 中 美 國 兒 童 的 表 現 相 比 較 , 除 了 波 多 黎 各 7 歲 的 女 生 以 外 , 其 餘 年 齡 及 性 別 與 美 國 常 模 無 顯 著 差 異 , 表 示 T G M D - 2 適 用 於 波 多 黎 各 地 區 的 兒 童 , 除 了 7 歲 年 齡 的 女 生 ( A p o n t e , F r e n c h &
S h e r r i l l , 1 9 9 0 )。
澳 洲 學 者 C o o l e y 等 人 欲 為 國 小 階 段 的 兒 童 建 立 基 礎 動 作 技 能 常 模 , 使 用 T G M D - 2 為 檢 測 工 具 , 以 5 7 4 個 塔 斯 馬 尼 亞 地 區 的 國 民 小 學 學 童 為 實 驗 參 與 者 , 實 驗 參 與 者 的 年 齡 是 7 及 1 0 歲 , 男 生 2 5 5 人 、 女 生 3 1 9 人 , 此 篇 欲 討 論 的 自 變 項 有 四 個 , 第 一 、 每 天 身 體 訓 練 課 程 ( 有 或 無 ), 第 二 、 每 週 的 訓 練 時 間 ( 四 組 , 少 於 3 0 分 鐘 、 3 1 至 4 5 分 鐘 、 4 6 - 6 0 分 鐘 及 多 於 6 0 分 鐘 ), 第 三 、 學 校 有 體 育 老 師 ( 有 或 無 ), 第 四 、 訓 練 課 程 模 式 ( 動 作 技 巧 訓 練 、 基 礎 動 作 課 程 ), 結 果 顯 示 在 7 及 1 0 歲 有 明 顯 的 性 別 差 異 , 7 歲 在 動 作 技 巧 訓 練 及 有 無 體 育 老 師 兩 項 都 有 顯 著 差 異 的 ; 有 無 每 天 身 體 訓 練 課 程 及 四 組 每 週 訓 練 時 間 無 差 異 , 1 0 歲 這 組 在 動 作 技 巧 訓 練 、 每 天 有 無 身 體 訓 練 課 程 與 四 組 每 週 訓 練 時 間 有 顯 著 差 異 , 訓 練 時 間 以 3 1 - 4 5 分 鐘 為 最 佳 , 有 無 體 育 老 師 無 顯 著 差 異 ; 結 果 與 美 國 地 區 常 模 相 比 , 發 現 7 歲 澳 洲 地 區 與 美 國 地 區 的 兒 童 平 均 得 分 差 不 多 , 但 1 0 歲 的 表 現 皆 明 顯 低 於 美 國 同 齡 兒 童 的 平 均 數 , 作 者 探 討 原 因 可 能 受 文 化 及 環 境 因 子 影 響 , 如 踢 球 , 澳 洲 “ 足 球 模 式 ( s o c c e r s t y l e ) ” 是 將 球 放 在 鞋 上 踢 後 接 起
( d r o p p e d o n t o t h e b o o t ) 不 同 於 一 般 在 地 上 踢 球 ; 以 上 研 究 結 果 與 常 模 組 對 照 的 差 異 性 , 學 者 們 皆 認 同 尚 有 “ 文 化 背 景 差 異 ” 的 因 素 存 在 。( C o o l e y, O a k m a n , M c N a u g h t o n , & R y s k a , 1 9 9 7 )。
另 外 , C l e l a n d & G a l l a h u e ( 1 9 9 3 ) 使 用 T G M D T e s t 探 討 年 齡 、 運 動 經 驗 、 粗 動 作 能 力 間 與 異 質 性 ( d i v e r g e n t ) 動 作 能 力 間 的 關 係 , 所 謂 異 質 性 的 動 作 指 的 是 結 合 兩 種 動 作 創 造 力 測 量 的 結 果 , 這 兩 種 動 作 創 造 力 包 括 流 暢 度 ( f l u e n c y ) 及 適 應 性 ( f l e x i b i l i t y ), 流 暢 度 指 所 有 動 作 變 化 轉 換 的 流 暢 能 力 , 適 應 性 指 從 前 一 個 動 作 轉 換 到 下 一 個 動 作 的 創 造 反 應 能 力 ; 參 與 者 為 4 歲 、 6 歲 和 8 歲 的 兒 童 共 4 0 名 , 結 果 顯 示 在 粗 動 作 能 與 分 歧 的 動 作 能 力 間 無 顯 著 差 異 , 4 歲 及 8 歲 的 兒 童 在 分 歧 的 動 作 能 力 間 有 顯 著 差 異 , 有 趣 的 是 6 歲 及 8 歲 在 一 些 項 目 的 得 分 低 於 4 歲 兒 童 的 得 分 , 這 發 現 支 持 了 動 作 經 驗 在 兒 童 分 歧 動 作 能 力 是 扮 演 著 獨 立 的 角 色 , 也 就 是 說 雖 然 年 齡 增 長 或 參 與 運 動 會 增 加 某 些 動 作 經 驗 , 但 卻 與 分 歧 動 作 能 力 相 互 獨 立 。
M e r r i m a n , B a r n e t t & I s e n b e r g ( 1 9 9 5 ) 探 討 學 齡 前 幼 兒 的 語 言 與 粗 動 作 技 能 間 的 關 係 , 語 言 及 粗 動 作 技 能 的 測 驗 工 具 分 別 為 修 訂 學 齡 前 語 言 量 表 ( r e v i s e d P r e s c h o o l L a n g u a g e S c a l e ) 及 粗 動 作 發 展 測 驗 ( T e s t o f G r o s s M o t o r D e v e l o p m e n t )
, 實 驗 對 象 來 自 紐 約 一 家 私 人 幼 稚 園 共 2 8 名 幼 童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移 位 性 技 能 與 聽 覺 理 解 能 力 及 口 語 能 力 有 顯 著 相 關 , 操 控 性 技 能 則 與 語 言 能 力 部 分 都 無 顯 著 差 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