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依據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節呈現研究目的與問題如下。
壹、研究目的
一、發展特殊需求學生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引導式探究教學方案。
二、檢視特殊需求學生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引導式探究教學方案的實施狀 況。
三、分析引導式探究教學方案提升特殊需求學生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科學 過程技能之成效。
貳、 研究問題
1. 引導式探究教學方案的內容為何?
2. 引導式探究教學的實施狀況為何?
3. 引導式探究教學對於提升特殊需求學生科學過程技能的成效為何?
3-1 引導式探究教學方案對於提升特殊需求學生形成假說的成效為何?
3-2 引導式探究教學方案對於提升特殊需求學生控制變因做實驗的成效 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之相關名詞包括引導式探究教學、特殊需求學生以及科學過程技 能,茲解釋如下。
壹、 引導式探究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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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ron 認為引導式探究是指由教學者提供學生問題,由學生自行決定探究 的過程,並找出答案(引自黃玉枝,2016,65 頁)。Furtak(2006)主張教師在 科學教學中的引導程度是連續的,開放式探究教學與傳統教導式教學分屬科學 教學的兩個極端,在這兩種教學方式之間,皆屬引導式探究教學的範疇。探究 教學並沒有固定的形式,只要能掌握其精神,鼓勵學生針對問題,運用證據回 答,皆屬探究教學的範疇(Howes, Lim, & Campos, 2009)。
本研究所指引導式探究教學,參考 Herron 對引導式探究教學的定義,以
「概念介紹」、「動手探索」、「探究活動」三個步驟,設計習得過程技能之教學 方案。在教學過程中,教學者提出問題,由學生自行決定探究的過程,以及找 出答案。教學者於過程中視學生的學習狀況,採取調整提問,提供示範,共同 討論與合作…等策略及協助,都是幫助學生在探究的過程中學習科學過程技的 鷹架。有關教學方案之內容,於第三章進行說明。
貳、 特殊需求學生
鈕文英(2008)認為特殊需求學生包含身心障礙學生、資賦優異學生與危 險邊緣學生。《特殊教育法》(2014)第 3 條指出身心障礙是指「因生理或心理 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 助者」。第 11 條則說明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設立特殊教育班,辦理特 殊需求學生教育的方式為「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二、分散式資源班;三、
巡迴輔導班。」其中,資源班即是分散式資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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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所指特殊需求學生,乃經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 定,符合身心障礙資格,且接受森林國小資源班服務之兩名高年級學生。
參、 科學過程技能
美國科學促進會的 SAPA(Science-A Process Approach)課程中提出 13 項 過程技能,其中包含形成假說(formulating hypotheses)和控制變因
(controlling variables),形成假設可以解釋為根據知識經驗的猜想,而控制變 因則是指管理某項調查的情況或條件。
教育部(2011)在《高中職以下階段之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實施普通教 育課程領域之調整應用手冊》的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裡的過程技能中,於「組 織與關連」這個次領域中包含的能力指標有:1-2-3-2
能形成預測式的假設;1-2-3-3 能在試驗時控制變因,做定性的觀察;1-3-3-1 實驗時,確認相關的變 因,做操控運作;1-3-3-2 由主變數與應變數,找出相關關係。亦與 SAPA 所提 的形成假設及控制變因兩項過程技能的目標相同。
本研究所指的過程技能是指學生在形成假說與控制變因做實驗的表現。「形 成假說」係指學生針對欲探究的問題提出可供驗證之暫時性解釋的表現;而
「控制變因做實驗」是指學生辨識實驗中的相關變項,操作一項主變項,並維 持其它變項不變,觀測依變項之變化,以驗證主變項是否對依變項產生影響的 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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