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智能障礙者(people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本研究之智能障礙者,係指年滿 15 歲可以工作-包括就業者和 失業者之民間人口,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智能障 礙者,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其中的障礙類別為「智能障礙」, 且能進行基本的口語溝通能力及理解 4 點量表的測驗題目者;受訪者 收案條件如下:
1.年齡為 15~64 歲者。
2.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障礙類別為智能障礙者。
3.居住地、工作地或接受職業重建服務單位位於雙北市。
4.由於部分智能障礙者語言理解能力的不足,因此訪員須盡可能 地比對或評估受訪者能正確回答四點量表的題目。
二、工作動機(work motivation)
本研究根據自我決定理論,以研究者自編之「智能障礙者工作動 機量表」(以下簡稱「工作動機量表」),為避免受訪者受到研究主題 的暗示,故將工作動機量表以較為中性的名稱「智能障礙者工作偏好 問卷」代替,用以測量受訪者所持工作動機的程度,以下分述之。
(一)缺乏動機(amotivation)
所謂缺乏動機意指個體缺乏工作意願,且其工作的原因是被動的
(Ryan & Deci, 2002;Vallerand et al., 1997)。本研究採用智能障礙者 工作動機問卷中的「缺乏動機量表」來測量受訪者所持缺乏動機的程 度,得分愈高表示受訪者所持缺乏動機程度愈高。
(二)外在動機(external motivation)
所謂外在動機即個體工作的原因是有目的的,如:獲得酬賞與他 人的讚美、逃避處罰(Pintrich & Schunk, 2002)。本研究依照因素分 析結果,將外在動機依其自我調整的程度分成:外在調節、內攝調節、
認同整合調節,以下分述之。
1.外在調節(external regulation)
外在調節意指工作的行為是透過酬賞、限制、逃避處罰或履行義 務而產生,此類型者知覺結果是外控的,不是自我決定或選擇的
(Ryan & Deci,2002)。本研究採用智能障礙者工作動機問卷中的「外 在調節量表」來測量受訪者所持外在調節的程度,得分愈高表示受訪
者所持外在調節程度愈高。
2.內攝調節(introjected regulation)
內攝調節意指個體開始內化工作的原因,是為了逃避罪惡感和羞 恥,及提升自我價值感(Ryan & Deci,2002)。本研究採用智能障礙 者工作動機問卷中的「內攝調節量表」來測量受訪者所持內攝調節的 程度,得分愈高表示受訪者所持內攝調節程度愈高。
3.認同整合調節(identified and integrated regulation)
認同調節意指個體工作是自己選擇的,其認為工作對於他們而言 是重要的、有價值的、具效用性的,而整合調節意指個體很樂意去從 事工作,已經將原本屬於外在的規範、價值或要求完全地整合調節到 自我內在的一部分,亦即行為和個體互相協調且是統合的(Ryan &
Deci,2002)。本研究採用智能障礙者工作動機問卷中的「認同整合 調節量表」來測量受訪者所持認同整合調節的程度,得分愈高表示受 訪者所持認同整合調節程度愈高。
(三)內在動機(intrinsic motivation)
所謂內在動機即為個體工作的原因為工作本身就是一種酬賞,而 非外在給予的酬賞與強迫,如工作者認為這些工作本身是好玩的、有 趣的(Pintrich & Schunk, 2002;Ryan & Deci,2000)。本研究採用智 能障礙者工作動機問卷中的「內在動機量表」來測量受訪者所持內在 動機的程度,得分愈高表示受訪者所持內在動機程度愈高。
三、基本心理需求(basic need theory)
本研究以自我決定理論的基本心理需求之內涵為基礎,並以研究 者自編之「自主性量表」、「勝任感量表」及「聯繫感量表」來測量受 訪者心理需求的滿足程度,以下分述之。
(一)自主性(autonomy)
所謂自主性意指個體覺得對自己的有控制感及自主感,其經驗到 的是有選擇行為的機會,且所做的事乃是自己主動願意去做的(Ryan
& Deci,2002)。本研究採用「自主性量表」來測量受訪者所持自主 性的程度,得分愈高表示受訪者的自主性愈高。
(二)勝任感(competence)
所謂勝任感意指個體在與社會環境互動中,其知覺得自己的能力 與社會環境產生有效的連結(Ryan & Deci,2002)。本研究採用「勝 任感量表」來測量受訪者所持勝任感程度,得分愈高表示受訪者的勝 任感愈高。
(三)聯繫感(relatedness)
所謂聯繫感意指個體與重要他人的連結,對所屬的社群產生歸屬 感,以及渴望被他人所接受的感覺(Ryan & Deci,2002)。本研究是 指智能障礙者與家人之間關係的滿意程度,以「聯繫感量表」來測量 受訪者所持聯繫感程度,得分愈高表示受訪者與家人間的關係感受愈 高。
四、父母職業水準
本研究之父母職業水準乃參考林生傳(2005)所修訂之「兩因素 社會地位指數」,將父母職業等級分成五等級,為顧及智能障礙者能 夠回答的範圍,本研究僅詢問父母的職業,並擇優選擇職業等級作代 表;若父母雙亡,或者難以歸類(如退休、住安養院等)則為「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