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智能障礙者的特性及就業潛能
本節內容包括三個部分,首先定義智能障礙者及其身心特質,接 續探討智能障礙者的就業潛能、就業對智能障礙者的意義和重要性。
一、智能障礙者的定義
由於智能障礙概念的複雜性,描述此一狀況所用的名詞也相當分 歧,如:智能遲緩(mental retardation)或智能(力)缺損(mental deficiency)等,目前為止有關智能障礙(intellectual disability)的定 義多採美國智能及發展障礙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 簡 稱 AAIDD ; 前 身 為 AAMR ,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Mental Retardation) 於 2010 年所提出的定義:
智能障礙發生於十八歲之前,係指在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存有顯著限 制的一種障礙,所謂適應行為指的是概念(conceptual)、社會(social)、
和應用(practical)三方面的技能:概念乃是讀寫能力、金錢、時間、
數字概念及自我指導,社會則指人際關係技巧、負責任、自尊、自我 保護、謹慎、問題解決能力、社交規範遵循規則、守法及免於被欺騙 受操控等,而應用即為生活自理能力、職業能力、健康照護、旅行/
交通能力、安排行程/例行公事及使用電話等。(AAIDD, 2010)。
依據我國教育部(2012)公佈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標準」第三條第一款,智能障礙係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 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顯著困難者;在心智功能及 適應能力上之鑑定基準為:(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 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二)學生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 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行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
學習之表現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另依照行政院衛生署(2008)
修正公布「身心障礙等級」之智能障礙定義為:成長過程中,心智的
的障礙稱為智能障礙,且分為輕度、中度、重度與極重度四個等級。
智能障礙雖然以智能方面的障礙為其主要特徵,但在最新的定義 裡,強調同時存在適應能力的缺損,即智力和適應能力的表現均為必 要條件(Falvo, 2009)。
二、智能障礙者的身心特質
影響智能障礙者就業的因素是環環相扣的,而了解智能障礙者的 身心特質是最根本的核心,以下綜合江亮演(2007),何華國(2004),
陳靜江、李崇信和邱滿艷(2003),陸莉、黃玉枝、林秀錦和朱慧娟
(1990),Falvo(2009),Halpern 和 Furher(1984),Hannah, Carlson 與 Carlson(2002)等文獻進行探討,以此作為了解其工作動機形成 的重要參考。
(一)生理與動作:
輕度智能障礙者和其他一般人不論在身體、動作,甚至在外表上 都沒有明顯的差別,但障礙程度愈重,其在生理與動作方面的發展,
與一般人的差異可能益形顯著,江亮演(2007)認為智能障礙者在身 體動作上可能會出現的特質包括:手眼協調不良、平衡感較差、動作 協調性不佳、精細動作不良等,形成動作笨拙或活動過多,障礙程度 愈重則可能有更明顯的限制(Hannah at al., 2002)。尤其是中樞神經 受損之中重度智能障礙者,其動作協調、步態及精細動作技能,更常 出現問題,致影響其生活自理能力,如:走路經常跌倒、難使用湯匙 或筷子吃飯(何華國,2004;陸莉等,1990)。故在動作技能及效率 方面,智能障礙者較同年齡、同性別的一般人低,尤其是在愈精細的 動作、複雜的技巧,及統整協調的操作,智能障礙者的表現較顯低落。
(二)認知與學習:
「認知是種透過各種感官來思考、理解、學習並覺察境的一種能
力」(Wright, 1980),施良方(1996)歸納了國內外學者、專家對於 認知學習能力的論點,指出學習的內涵應包括五點:1.概念形成的能 力,2.記憶的能力,3.學習遷移的能力,4.增進學習動機的能力,5.
後設認知的能力,6.問題解決的能力,智能障礙者在這些項度多有不 同程度的障礙:智能障礙者在組織及處理訊息的能力不足,歸納、推 理與概念化上有困難,其對抽象事物的學習與解決問題的思考能力也 相當受限;因缺乏組織及複習策略致易有短期記憶的問題,看到的東 西很快就忘記;不擅組織複雜學習材料,致學習遷移、類化的能力弱,
對於學習到的事物很難類化或轉移到日常生活或不同情境中;學習動 機較為低落,對任何事物及新知的追求較缺乏興趣,且因為以往的失 敗經驗,使智能障礙者遇到較難的學習情境,往往有逃避的傾向,不 善用自己的能力去解決問題;智能障礙者在解決問題較傾向直接由其 他人相處習得,或重覆使用過去的成功經驗,較難依不同情境、不同 事件而有所變通,若遇到習慣性反應所不能解決的問題時,較難採取 臨機應變,而一味單憑一套老方式來處理難題,此一特性係 Lewin 所說的「僵硬性」。
另外,智能障礙者亦常伴隨有注意力缺陷,包括注意力不能持久、
注意力廣度較小、易衝動分心等,與知覺辨認能力的缺陷,無法對外 來的刺激加以統整的知覺,因而很難掌握事物的整體性等特質。
(三)語言溝通與社交技巧:
由於智力發展遲滯,智能障礙者對於複雜的語言學習受到許多限 制,除了發音不清楚、不準確或有誤等口語發展緩慢情形,在常用 字彙、文法規則等語言理解及運用常較同齡者差,較少說出抽象內 容的語句,或比較不會配合情境適切地表達等,以致於常出現人際 溝通困難,智能障礙者在語言上的質與量都比同年齡者有明顯的差 異,智力愈低則語言溝通的問題愈嚴重,例如中度智能障礙者通常
有語言發展遲緩,並伴隨有說話異常(構音異常、聲音異常與語暢 異常)的現象(何華國,2004;陸莉等,1990)。
很多智能障礙者難以順利表達自己的感受與想法,其較難運用姿 勢、語調、臉部表情等非語言溝通的技巧輔助他們表達自己的想法,
致無法有效溝通,智能障礙者較不擅了解他人意思與情境變化,欠 缺足夠的社交技巧,不懂得如何與他人交朋友,致易生社會適應問 題,多數的智能障礙者少參與社區活動與休閒娛樂,更難有機會發 展深摰友誼,甚至連點頭之友的朋友都寥寥可數(陳靜江等,2003;
Hannah at al., 2002)。
(四)情緒、人格及行為特質:
因為智能障礙者學習能力欠佳,長期經歷許多挫折和失敗,導致 學習態度較被動、動機稍弱等心理與行為特質(陳靜江等,2003),
容易產生預期失敗的心理,在面臨各種測驗或學業活動時,未曾嘗試 即已期待失敗,並焦慮地要逃離失敗後所要承受的挫折,不願意朝目 標努力,自我預言應驗則更強化預期失敗的循環。
智能障礙者的自我效能較低,面對具有挑戰性的工作情境,往往 表現出缺乏信心,追求成功的動機低,還沒有嘗試就退縮或過多依賴 別人的協助,其對於事情的發生或結果,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多傾 向外在歸因,認為是外界力量所致,為了避免遭受失敗,在解決問題 的方式上,明顯傾向於依賴別人的指導,或模仿別人,而非依靠自己 解決問題,比一般人更易受外在動機所左右(何華國,2004)。
智能障礙者較不願嘗試新事物,遇到事情缺乏彈性及臨機應變的 能力,不擅因應情境而調節自己的行為,所以也會用較原始的如拒絕、
退縮、固執、壓抑等行為來處理面臨的衝突,在人格特質上顯得易緊 張焦慮,情緒自我控制力差,對社會的接納與讚許有較高期待。
綜觀上述,我們可以得知智能障礙者因為其障礙特性的限制,常 被迫要倚賴他人來滿足其生活的需要,較少經驗到主動、成功的經驗,
也可能因為他人不適當的要求、過度保護與缺乏機會練習(Whitman, 1990)而養成了被動、自我效能低、缺乏成就動機的現象,直接影響 到其職業生活的發展;然而,智能障礙者固然有因障礙伴隨而來的就 業阻力,仍具有不同程度的職業潛能,只要給予合適的支持輔助,增 進其職業技能與適應,智能障礙者同樣具備有謀生的能力(林坤燦,
2001),以下就不同障礙程度可以展現的就業潛能說明之。
三、智能障礙者的就業潛能
雖然對於認知與適應行為受限的智能障礙者而言,要在充滿競爭 的職場上得到雇主的青睞往往相當困難,尤其是重度、極重度智能障 礙者常被認為無法勝任具競爭性的職業活動,但多數學者認為,智能 障礙者具有不同程度的職業潛能,經過一段時間適當的支持輔導後,
增進職業技能與適應,同樣也具備就業的能力(吳武典,1994;林坤 燦,2001;AAMR,2002);許天威(1985)認為輕度智能障礙者可 以接受一般的教育至小學六年級的程度,且大多可學到半技術或非技 術的職業能力,Brolin(1982)參照 AAMR 的分類法,列舉四個等 級的智能障礙者職業發展特徵:(一)輕度智能障礙者大多數可習得 半技術或非技術,但卻具競爭性的工作;(二)中度智能障礙者大多 數可以半獨立地工作,或可被訓練而從事競爭性的工作;(三)重度 智能障礙者大多數可以在以工作為主的發展中心或庇護工場就業;
(四)極重度智能障礙者通常在養護機構受到照顧(引自林宏熾,
2003)。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2008)對智能障礙的定義,輕度者在特殊教 育下可部分獨立自理生活,及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中度 者可於他人監護指導下僅可部份自理簡單生活,於他人庇護下可從事
非技術性的工作,但無獨立自謀生活能力,重度者及極重度者無自我 照顧能力,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依賴他人長期養護。
李崇信(1983)認為不同障礙等級的職業潛能有所不同:輕度智
李崇信(1983)認為不同障礙等級的職業潛能有所不同:輕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