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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背景變項之特性分析

本研究共訪問 137 份有效樣本,為了解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以 次數和百分比描述統計分析,呈現背景變項之特性,包含個人和就業 變項之樣本特性分析結果分述如下:

一、智能障礙者的個人變項

(一)性別:

從性別的比例看來,本研究樣本的男性為 85 人,佔 68%,女性 為 52 人,為 38%,符合數據上智能障礙男性人口多於女性(臺北縣 政府勞工局,2005;職訓局,2009)。

(二)年齡:

就年齡分佈而言,因調查結果五十歲以上者僅有一位,故與四十 歲至四十九歲合併至四十歲以上的類別。

依據問卷調查結果呈現研究對象年齡大多為二十歲以上至二十 九歲,有 63 人,佔整體樣本 46%,其次為十五歲以上至十九歲有 47 人,為 34.3%,兩者相加已達八成,是最多研究對象年齡分佈區;而 三十歲至三十九歲則有 23 人,約 16.8%。此外,四十歲以上者較為

少數,有 4 人,佔 2.9%。

(三)障礙程度:

本研究樣本的障礙程度以輕度居多,有 103 人,佔有樣本 75.2%;

而中度有 32 人,為 23.4%,重度的有 2 人,佔 1.5%;為便於後續差 異性之統計分析,與中度與重度選項合併。

(四)教育程度:

就教育程度而言,問卷設計中專科的填答者為 1 位,便於後續差 異性之統計分析,與大學(含)以上選項合併。

依據統計結果,教育程度為高中職者佔大多數,共 119 人,為 86.9%;教育程度為國中含以下有 12 人,為樣本 8.8%;教育程度為 專科以上者學歷的人最少,有 6 人,佔 4.3%。

(五)接受特教情形:

本研究中多數受過特殊教育,66.4%是高職綜合職能科畢業的學 生,8.8%則來自特殊學校,8.8%曾在學校接受過資源班的加強輔導,

填選其他的 3 人(2.2%)中,有 2 名曾接受資源教室、1 名接受發展 中心所提供的服務,由於「其他」的組內差異大且人數過少,較不具 意義,故在統計分析時將刪除該組。另外,在所有的研究樣本中有 13.9%的人未曾接受過特教服務。

(六)家長職業水準:

在排除選擇其他選項的情況下(如:已歿、已退休等),結果顯 示非技術性及半技術性的比例最高,共 51 人,佔 42.5%,其次為技 術人員,有 41 人,為 34.2%,兩者合計達七成六,顯示智能障礙者 的家長職業水準是以從事半技術性、非技術性工作與技術人員為主;

為半專業及一般性公務人員有 24 人,佔 20%,專業及中級行政人員

為 1 人,佔不到 1%,高專業及高級行政人員有 3 人,為 2.5%;為便

家庭經濟狀況 非常窮 不太有錢 有錢 非常有錢

15 68 48 6

10.9 49.6

35.0 4.4

二、智能障礙者的就業變項

(一)校外實習經驗:

在實習經驗變項中,過去在校曾有實習經驗者為 110 人,佔 80.3%,

沒有實習經驗的人有 27 人,佔 19.7%,顯示智能障礙的勞動人力大 多在就學時就有經歷過職前的實務學習。

(二)職業訓練經驗:

本研究樣本中,有 39 人有參加過職業訓練,佔 28.5%,98 人沒 有參加過職訓;透過訪問得知的智能障礙者參與的職訓多為汽車美容,

此乃因陽光基金會多年來與職能發展學院合作開班授課與汽車美容 相關如:洗擦車、打蠟、汽車內部整理等內容,其他的課程有清潔、

美容美髮、烘焙、水電等,歸納智能障礙者選擇職業訓練時是以操作 性質的職類為主。

(三)職業輔導評量經驗:

有 95 個樣本未曾接受職業輔導評量,佔 69.3%%,相對地有 42 人曾接受過,為 30.7%;比對庇護性就業者有 23 人可知,藉由職業 輔導評量進行庇護就業入場評估比例高,相對的,多數的非庇護性就 業者接受職業輔導評量的機會少,探究原因可能是專業人員已具備就 業安置之評估能力,亦有可能是對於職業輔導評量的功能和使用時機 不甚清楚而未予轉介。

(四)工作經驗:

都有超過 3 個月且

(八)針對已就業智能障礙者的就業現況分析:

1.就業模式

在本研究中智能障礙者以支持性安置就業最高,佔有 40.4%,其 次是一般性就業,為 30.3%,庇護性就業為 23.2%,其他佔 6.1%,如:

有領薪之家庭代工、做家庭自營的工作、跟家人一同從事接案工作。

2.勞動條件

目前有工作之智能障礙者的週時方面,有 74.7%的智能障礙者從 事週 20-40 小時的工作,17%為每週工作 40 小時以上,有 5.1%則是 每週工作未滿 20 小時,其他則有 3 位是週時不固定或不知道如何回 答;在薪資方面,以一萬五千元以上、未滿二萬元者最多,佔有 42.4%,

賺二萬元以上有 22.2%,有 14.1%的智能障礙者每月有一萬以上、未 滿一萬五的薪資,有 10.1%則是五千以上、未滿一萬元,有 6.1%賺 取五千元以下的薪水,顯示多數智能障礙者之每月平均薪資仍明顯偏 低(臺北縣政府勞工局,2005);在年資方面,該超過 2 年以上的智 能障礙者有 42.4%,25.3%則是未滿 1 年,有 20.2%年資在半年以上、

未滿 1 年,有 10.1%在 1 年以上、未滿 2 年。

3、對該工作的喜歡程度

有 52.5%表示喜歡目前的工作,32.3%認為非常喜歡,而表示負 向意見(不喜歡及非常不喜歡者)共佔 15.2%。

表 4-4已就業者工作現況分析

就業變項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就業模式 一般性就業 支持性就業 庇護性就業 其他

30 40 23 6

30.3 40.4 23.2 6.1

週時 未滿 20 小時

(二)就業變項:

在就業變項方面,有八成的智能障礙者曾在校外實習,各有接近 七成沒有接受職業訓練以及未曾接受職業輔導評量服務,近九成的智 能障礙者曾有工作經驗(含現在為就業狀態),工作穩定度均可達 3 個月以上者有七成,有高達九成五的研究對象主觀表達自己具有工作 意願。

在 137 份有效問卷裡,有七成的智能障礙者目前是有工作的,每 週工時以 20 至 40 小時佔了七成,與 2009 年勞委會所統計智能障礙 者每週正常工作時數為 37 小時相似,薪資有四成落在 15,000 至 20,000 元之間,四成的智能障礙者的年資已達 2 年以上,有接近八成 五已就業的智能障礙者表示喜歡或非常喜歡目前的工作;在本研究中 發現,與一般就業市場相較,智能障礙者所擁有的勞動條件明顯較低,

但卻有接近八成五的智能障礙者表達喜歡自己目前的工作,與勞委會 的統計結果相近(勞委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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