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四、探討臺東縣國民中學學生的依附關係對主觀幸福感之預測力。
貳、 待答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之待答問題如下:
一、臺東縣國民中學學生家庭結構、依附關係及主觀幸福感之現況為何?
二、臺東縣國民中學學生背景變項在依附關係及主觀幸福感是否有差異?
三、臺東縣國民中學學生依附關係與主觀幸福感有相關?
四、臺東縣國民中學學生的依附關係及主觀幸福感是否有預測力?
第四節 名詞釋義
為使本研究所探討的重要變項定義夠為清楚,茲將重要名詞定義如下:
壹、臺東縣國民中學學生
本研究所指的臺東縣國民中學學生是以目前 108 學年度第二學期就讀於臺 東縣公立國中包含蘭嶼中學國中部七年級至九年級之學生。
貳、背景變項
本研究所指之背景變項為:性別(男、女)、年級(七年級、八年級、九年 級)、學校所在地(市區、山線、海線、南迴線、離島)、族群別(原住民、非原 住民)、家庭結構(雙親家庭、單親家庭、隔代家庭、新住民家庭)、家中排行(最 大、居中、最小)、與長輩相處時間(每天、偶爾、很少)、住宿情況(住家裡、
住學校宿舍、住親戚家、住朋友家、其他)、男女性長輩教育程度(博碩士、大 學、高中職、國中、國小)、男女性長輩職業(農業、工業、商業、軍公教、自 由創業)。
參、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是家庭的靜態面,包括家庭的組成型態、因素及這些因素之間的相 互關係。分為雙親家庭、單親家庭、隔代家庭與新住民家庭。
本研究所指的家庭結構是指受試者在國民中學階段時的家庭組成型態而 言,包含:雙親家庭、單親家庭、隔代家庭、新住民家庭等四個變項。
本研究具體操作性的定義是指在本研究設計之問卷中,勾選雙親家庭則表示 該學生之家庭為雙親家庭、勾選單親家庭則表示該學生之家庭為單親家庭,勾選 隔代家庭則表示該學生之家庭為隔代家庭而言,勾選新住民家庭則表示該學生之 家庭為新住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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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依附關係
依附關係是指個體對照顧他的人(主要照顧者,不局限於母親)所產生的一 種依附的情感。有關親子之間的依附關係的論點,多採用鮑爾比(J.Bowlby)的 見解(張惠婷,2013)。
本研究認為依附關係是指國中學生在求學過程家庭中與主要照顧者的依附 狀況。本研究採用羅國英(1997)教授所編製的親子關係量表加以修訂而成的依 附關係量表,作為測量青少年主觀知覺與父親、母親的親子關係。量表所得總分 越高,表示依附關係越好;反之越差。
本研究具體操作性的定義是指在「依附關係量表」之得分越高,代表國民中 學學生的依附關係越好。本研究之依附關係分為四個層面,知心敬佩感,指的是 學生認為男/女性長輩對自己內心想法了解的感受及學生對男/女性長輩的敬 佩感受;負向情感層面,指的是學生自身的負向情緒感受;被重視感層面,學生 對男/女性長輩的依附情感、學生自己覺得被男/女性長輩重視的感受;缺乏自 主感層面,指的是學生自己感到缺乏自主的感受(羅國英,1997)。
伍、主觀幸福感
在幸福感的研究中,所使用的名詞描述各有些許差異,本研究的「幸福感」
指的是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ing,SWB),本研究所謂的主觀幸福感是 指個體對於整體生活及各領域的主觀評價與正負向感受。近代 Diener(1984)
提出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這個術語,而「主觀」兩字強調幸 福應該是來自個體自身主觀感受,而非來自他人客觀衡量,在某種程度上承襲了 伊比鳩魯學派的快樂主義傳統。
本研究採用黃敏芬(2016)所編製之「幸福感量表」作為測量之工具,其幸 福感分為「身心健康、自我悅納、生活滿意」三個層面。
本研究具體操作性的定義是指在「幸福感量表」之得分越高,代表國民中學 學生幸福感越佳;反之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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