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自閉症青少年
自閉症、亞斯伯格症、雷特氏症、兒童期崩解症及其他未註明之廣泛性發展 障礙皆屬於DSM-IV-TR中的廣泛性發展障礙(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
PDD)。他們以社會人際互動障礙、固定重覆的行為及活動為主要特徵的障礙,
對個體功能表現有全面性的影響(APA, 2000)。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需排除因智力影響的因素,如此才更能夠從自閉症的核 心症狀,來探討其幽默理解與欣賞與幽默表現。而雷特氏症與兒童期崩解症皆有 生活自理能力、動作技能明顯的退化的情形(APA, 2000)。因此本研究的自閉症 青少年指的是智力正常的自閉症或亞斯伯格症青少年為研究對象。
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yAssociation, APA, 2000)出版之《精 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修正文(簡稱DSM-IV-TR)對自閉症之診斷標準 如下:
「A.由(1)、(2)、及(3)共有六項(或六項以上),至少兩項來自(1),
至少各一項來自(2)及(3):
(1)社會性互動有質的損害,表現下列各項至少兩項:
a.在使用多種非語言行為(如眼對眼凝視、面部表情、身體姿勢及手勢)來 協助社會互動上有明顯障礙。
b.不能發展出與其發展水準相稱的同儕關係。
c.缺乏自發地尋求與他人分享快樂、興趣、或成就(如:對自己喜歡的東西 不會炫耀、攜帶或指給別人看)。
d.缺乏社交或情緒相互作用(reciprocity)。
(2)溝通上有質的障礙,表現下列各項至少一項:
a.口說語言的遲緩完全缺乏(未伴隨企圖以另外的溝通方式如手勢或模仿來
補償)。
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yAssociation, APA, 2000)出版之《精 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修正文(簡稱DSM-IV-TR)對亞斯伯格症之診斷
(4)缺乏社交或情緒相互作用(reciprocity)
B.行為、興趣、及活動的模式相當侷限重複而刻板,表現下列各項至少一項:
(1)包含一或多種刻板而侷限的興趣模式,興趣之強度或對象二者至少 有一為異常。
(2)明顯無彈性地固著於特定而不具功能性的常規或儀式行為(rituals)。
(3)刻板而重複的運動性作態身體動作(mannerism)(如:手掌或手指 拍打或絞扭、複雜的全身動作)。
(4)持續專注於物體之一部分。
C.此障礙造成社會、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臨床上重大損害。
D.並無臨床上明顯的一般性語言遲緩(如:到兩歲能使用單字,三歲能使 用溝通短句)。
E.在認知發展或與年齡相稱的自我協助技能、適應性行為(有關社會互動則 除外)、及兒童期對環境的好奇心等發展,臨床上並無明顯遲緩。
F.不符合其他特定的廣泛性發展障礙疾患或精神分裂病的診斷準則。」
根據我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十二條,自閉症是指因神 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溝通、社會互動、行為及興趣表現上有嚴重問題,導致 在學習及生活適應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鑑定基準如下(教育部特殊教育工作小組,
2012):
(一)顯著社會互動及溝通困難。
(二)表現出固定而有限之行為模式及興趣。
本研究所稱之自閉症青少年,年齡介於12至18歲,且需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領有國內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領有縣 市教育局鑑輔會之鑑定證明,其鑑定名稱為自閉症或亞斯伯格症。
(二)第三版或第四版魏氏兒童智力量表測驗之全量表分數不得低於平均數負兩 個標準差。
二、幽默理解與欣賞
Ziv(1984)指出擁有幽默感的人的特徵之一是有幽默理解及欣賞的能力。
Martin(2007)指出幽默理解為幽默的認知成份、幽默欣賞為幽默的情緒成份。本研 究所指的幽默理解與欣賞,是指受試者在閱讀「幽默理解與欣賞問卷」內容的文 字笑話後,進行理解程度與好笑程度的評定;理解得分越高,代表受試者越能理 解該類型幽默笑話;好笑得分越高,代表受試者越能欣賞該類型幽默笑話。
三、幽默風格
幽默風格係指個體表現幽默的方式。本研究所指之幽默風格,為Martin、
Puhlik-Doris、Larsen、Gray 與Weir (2003)之幽默風格分類,包含有親和型幽默
(Affliliative humor)、自我提升型幽默(Self-enhancing humor)、攻擊型幽默
(Aggressive humor),以及自我貶抑型幽默(Self-defeating humor)四種幽默風格 類型。前二者為「正向幽默風格」(positive humor styles),後二者為「負向幽默 風格」(negative humor styles)。而本研究所採用的是由詹雨臻、陳學志、卓淑玲 與Martin(2011)所發展的中文版之幽默風格量表(HSQ-TC),在四個分量表中,
得分越高,表示受試者在該向度的幽默風格較為明顯。
四、嘲笑風格
嘲笑風格係指個體在面對嘲笑時的表現傾向。本研究所指嘲笑風格,為Ruch 與Proyer(2009) 的三種分類,包含有怕被笑(gelotophobia: fear of being laughed at)、 喜被笑(gelotophilia: joy of being laughed at),及喜笑人(katagelasticism: joy of laughing at others)三種類型。怕被笑者,害怕接受到他人嘲笑;喜被笑者,喜愛
接受他人的嘲笑;喜笑人者,認為嘲笑他人是生活的一部分,並且在受到嘲笑時 也會不留情地以牙還牙。
本研究採用陳學志、詹雨臻依據Ruch 與Proyer(2009)的嘲笑風格量表
(PhoPhiKat-45questionnaire),翻譯成為中文版嘲笑風格量表(PhoPhiKat-TC Questionnaire)(陳學志、詹雨臻、Ruch、Proyer,2011)。在三個分量表中,得 分越高,表示受試者在該向度的嘲笑風格越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