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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 繪本遊戲 (picture-books with play and games )

繪本是十九世紀末在英國開始的創作新品種,是透過文字與圖像的相互依存,加上 翻頁的效果被完整設計出來的書(林真美,2010)。

對於兒童來說,遊戲是一種學習、活動、適應、生活或工作,透過遊戲,兒童不僅 能獲得大小肌肉的發展、語言的發展、思考、想像、解決問題能力的提升(郭靜晃譯,

1992)。由多數人所組成的遊戲團體是一個豐富多元的學習環境,除了能提供學習環境 外,更具有多種功能,包括:可讓成員獲得歸屬感、自在感、真實感和情感支持,並且,

能提供給兒童多元化的社會互動機會和拓展其生活經驗以及協助良好人格的培養。(郭 諭陵,1999;胡珮筠、楊宗仁,2003)

本研究所指的繪本遊戲,係以繪本故事書中的圖與文為媒介,將繪本內容延伸設計 相關教學活動,進行與故事內容相關之多元化遊戲,例如:捉迷藏、角色扮演、拼圖、

美勞活動、…等等。

二、聽障幼兒 (the young children with hearing-impairment)

根據教育部九十五年修訂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聽覺障礙指由 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導致對聲

音之聽取或辨識有困難者,其鑑定標準如下:

接受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語音頻率聽閾達二十五分貝以上者。

無法接受前款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時,以他覺性聽力檢查方式測定後認定之。

本研究所稱之聽障幼兒,係指: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之聽力障礙幼兒。

(二)父母皆為新竹市聲暉協會之會員,並以口語為主要溝通方式之聽力損失幼兒。

三、團體教學 (group teaching)

本研究所指之團體教學,係指以運用繪本結合遊戲之團體教學,在繪本遊戲的團體 教學實施過程中,包含師生部分和親子部分,師生部分又分為兩種課程進行方式,其一 是以故事遊戲為主的課程活動設計,其二是以美勞創作為主的課程活動設計;親子部分 則以親子共讀學習單的方式,讓家長借閱繪本回家與孩子共讀,並且共同完成學習單;

茲以圖 1-1 說明運用繪本遊戲在聽障幼兒團體教學實施之情形。

圖 1-1 運用繪本遊戲在聽障幼兒團體教學實施架構圖

在每次繪本教學的第一週會以故事與遊戲的方式,先讓孩子認識故事情節,對於繪 本故事本身有基本的了解,第二周安排以美勞為主的創作,第三周再進一步從繪本內容 進行故事與遊戲的延伸,第四周再以美勞創作活動做為繪本主題的結束;茲以圖 1-2 說 明繪本結合遊戲團體教學課程有關師生的部分。

圖 1-2 繪本遊戲團體教學課程(師生部分) 繪本遊戲團體教學

每個繪本單元準備兩本相同繪本書,提供家長輪流借閱,回家與孩子一起進行親子 共讀,研究者依繪本內容事先設計親子共讀學習單,讓家長和繪本書一起帶回家;親子 共讀結束後,家長與孩子依照學習單上面的項目共同完成;茲以圖 1-3 說明繪本結合遊 戲團體教學課程有關親子的部分。

圖 1-3 繪本遊戲團體教學課程(親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