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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幼兒語言溝通之教學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聽障幼兒語言溝通之教學探討

聽障幼兒的教學主要以溝通語言的學習為主,聽障幼兒由於先天聽覺學習的限制,

且每一位聽障幼兒也有其個別差異,教師在教學前,應先了解幼兒學習特質,選擇適合 的教學法來幫助其學習,使聽障幼兒能在生活中應用,方是最主要之教學目標(陳小娟、

邢敏華,2007;黃美惠,2004)。聽障兒童和他們的聽常同儕相較之下,很明顯的更難 以逐字逐句重複瑣事和問題。他們需要更多準確地重複朗誦問題的機會(Dianne & Louise,

2010);教學介入時必須理解孩子語言習得應符合同儕發展,並且在一個社交環境中發 展合宜的語言(John & Christina, 2010)。

目前一般在聽障幼兒的教學,大多以口語為主,仍有部分聽障幼兒需使用手語教 學,近年來亦有學者專家提倡口、手語雙語教學,以下將這三種教學方式分述如下:

一、口語教學

在蔡昆瀛(2001)的研究中指出,聽障幼兒的特殊教育重點是發揮其殘存聽力和著重 語言發展;為協助幼兒把握語言學習關鍵期,聽障幼兒多以口語能力訓練為主。進行口 語教學的目的,是借助聽障幼兒的殘存聽力以及視覺線索輔助學習,或者強調著重以聽 覺來促進語言的發展(如:聽覺口語法),以期未來可以進入普通班融合教育的環境(陳小 娟、邢敏華譯,2007)。由於助聽輔具器材日益進步,聽覺技巧訓練成為口語教學中不 可或缺的課程,讓聽障幼兒學習從聽覺系統增進聽覺的理解,以提升口語學習的成效(管

美玲,2007)。

二、手語教學

許多聽障兒童的家長擔心若孩子學習手語,會妨礙口語的學習(黃玉枝,2007),因 此手語教學在啟聰教育中佔少數;雖然目前的聽障教育大多以口語教學為主,但是「手 語」對多數的聽障者而言,是很自然溝通語言的方式,認為手語的表達可以讓聽障者清 楚的看見聲音,且手語的使用應該被尊重(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2004)。

近年來部分國內學者以聽力損失之嬰幼兒進行手語教學研究,在鄭秀芬、蔡昆瀛 (2010)的研究發現,手語教學對增進聽力損失嬰兒主動溝通行為有立即增加之成效,在 教學介入期中可維持其效果;並且在主動溝通行為比例上顯著由被動接收者的角色,逐 漸轉換成與母親共同分享訊息的發起者和接收者的角色;在教學介入期及維持期中,聽 力損失之嬰幼兒使用聲音及其他溝通方式皆呈現顯著正向上升情形。

在邢敏華(2008)的研究結果顯示,以二位聽障及一位聽常嬰幼兒為研究對象,經過 七個月的手語教學之後,聽常嬰兒的認知、語言發展與整體發展皆明顯進步,且是手勢 發展先於口語發展,手語能提升聽障與聽常個案的整體發展;同時研究中也指出,手語 學習不會妨礙嬰幼兒的口語發展。手語和手勢就像口語一樣,代表了一個象徵性的方式 的想法,對於非常年幼的孩子在學習語言之初可能會更容易使用,通過手動方式慢慢轉 移到孩子使用口語的方式(Susan, 2010)。在聽常與聽障學生融合的班級中,由老師教導 聽常學生學習手語,有助於增加聽障學生的發問及回應,使聽障學生有更多社會互動的

機會,進而對聽障學生的學習結果產生影響(Salmani, 2008)。

關於手語教學中自然手語和文法手語的使用,是經常被討論的議題,因為教育界普 遍認為自然手語不利於聽障生的語文發展,但亦有教師認為文法手語對聽障生而言,不 容易理解,對於聽障生的語文發展沒有助益;根據劉秀丹、曾進興與張勝成(2006)的研 究中指出,實施多年的文法手語教學並未改善聽障生閱讀能力低落的問題,且不支持自 然手語會妨礙聽障生國語文學習的說法。

三、使用口語和手語的雙語教學

國內目前大部分的醫師及聽力師大都仍傾向於口語教學的優勢,手語和聾文化一直 沒有被認可,因此進行雙語雙文化教學,家長、社會和教師必須轉變原有的觀念方可實 施(黃玉枝,2007)。

單一使用口語或手語的教學稱單語教學,在1981年瑞典開始實施有關聽障兒童的雙 語-雙文化教學方案,簡稱雙語教育(bilingual-bicultural education programs)(陳小娟、邢 敏華譯,2007),雙語教育不強迫聽障兒童放棄學習使用口語的機會,但也絕不「禁止」

他們使用手語。並且認為在幼兒還未學會說話之前,生動的手勢更有助於他們的語言發 展(黃玉枝,2007)。

邢敏華(2003)研究中指出,讓口、手語並用溝通有效的因素為︰臉部表情生動、配 合肢體動作、視線需接觸、唇形清楚以及速度適中或稍慢,口、手之間要互相配合、手 語需依字面或意義打出。

綜合上述有關聽障兒童的教學方法可知,口語教學及手語教學皆有其優點,本研究 在教學過程中以口語教學為主,若有需要加上手勢或者手語協助孩子理解意義,則會採 取雙語教育的精神,以口語加入手語的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