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隱遯不仕
第三節 吳門君子
閉隱吳市
姜寓節(1642-1799)字奉世,明亡時三歲,幼隨父垓流徙江南,定居蘇州 後,侍父隱居山塘。順治十年(1653)年,姜垓病亡,寓節年僅十二,賴伯父姜 埰與姜垓友朋王嘉仕、門人何天寵照料,始得維生。寓節生母孫氏早歿,由繼母 傅氏教養成人,傅氏惡衣菲食,延師以教寓節,將其教養成人。寓節學業初成,
姜垓門人欲令其補諸生,鼓勵進取仕途,傅氏更以父垓之志,告誡寓節謂:「汝 不見父遺命乎?且吾所以不死,非願汝能富貴也。」99期望寓節繼承父志,自勵 風節,涵養才學,而非汲汲於科舉功名。寓節生性孝順,繼母傅氏患病,寓節剜 臂煮藥,夜禱於天,祈求移病於己,母病終於痊癒。100康熙二年(1663),繼母 傅氏卒,寓節傷心欲絕,更是焦肝傷腎,孝親之心,真誠感人。寓節為人正直莊 重,不好聲色,父輩友人曾以妓試之:
貞文之同年友某公來吳,以名娼馮靜容者,色藝傾一時,匿之別室,將以 試君,自命駕他往,戒君稍留待其歸。已而靜容突出,君將趨,以避之外 戶,已扃因莊坐,極言其漂泊失身之苦,馮為之感泣,某公知之,益加敬。
曰:「此年家子,真我畏友也。」101
寓節臨美色而正襟莊坐,無動於衷,言其飄泊之苦,妓亦為之動容,父友更視為 畏友,感其君子之風。
寓節弱冠之年,隻身在吳,幸伯父姜埰此時亦來蘇州居住,兩家居處相近,
照應方便。伯父姜埰死後,堂兄安節徙居宣城,堂弟實節留居吳門,寓節與實節 往來頻仍,視若同生。寓節好學,喜談史讀詩,《史記》與《白樂天詩集》為其 最愛;自言其學貴自得,不求人知,因而詩文不多作,亦不以示人,是以今日未 見寓節著作傳世。102寓節娶武進陳氏為妻,其為陳組綬孫女,103陳氏為武進望 族,才德兼具,家務持中,相敬如賓。104
99 清‧魏禧,《魏叔子文集》,〈萊陽姜貞文公偕繼室傅孺人合葬墓表〉,,頁 66。
100 清‧李桓輯,《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 471,〈隱逸 11〉,〈張雲章-姜寓節墓誌銘〉,頁 38b。
101 前揭書,卷 471,〈隱逸 11〉,〈蔣恭棐-姜寓節傳〉,頁 39b。
102 前揭書,卷 471,〈隱逸 11〉,〈蔣恭棐-姜寓節傳〉,頁 40a。
103 陳組綬字伯玉,號伊菴,生卒年不詳,江蘇武進人。崇禎七年(1634)進士,任兵部職方司 主事,主持編纂《皇明職方地圖》。
104 前揭書,卷 471,〈隱逸 11〉,〈蔣恭棐-姜寓節傳〉,頁 39b。
清初,清朝官方逼挾明遺民歸順出仕的手段極為強硬,清廷對明遺民威迫利 誘,恩威並施,傅山(1607-1684)、李顒(1627-1705)等皆遭威嚇強迫,最後雖 能得免,但也已飽受摧折,險死還生。其他缺乏堅強意志的士人如吳偉業、施閏 章等,因無法抵抗清廷的壓迫,只好選擇出仕,侯方域更因被迫出仕,又僅得副 榜,而自嘆其晚節不保,失意以終。105學者即指出,在清初的環境中,明遺民並 不像前代遺民般享有出處的自由。106姜埰早年曾在萊陽家鄉以墮馬傷足的理由,
逃避山東巡撫的招致,107寓節曾返回故鄉萊陽,祭祖掃墓,順便處理族事,時正 值清朝官方覈明舊臣之他徙者,族人憂慮遭來橫禍,迫寓節就試,補為縣學庠生,
不久又放棄學銜,離開萊陽,返家蘇州。108寓節在蘇州,隻身年幼,親人的資濟 照顧又不多,父親雖遺田百畝,然而頻年百費交困,生活困頓;109無奈之下,寓 節只好出試,透過功名來改善生活,藉以自保。康熙十一年(1672),寓節曾對 魏禧說明自己無奈應試,未能遵守母親遺命的心情,他說:
甚不幸,父母早喪。多外侮,勉學舉子業,今以諸生陞國學矣。負吾母言,
嘗自痛,獨是先人懿行,不獲傳後世,某罪不勝誅。110
透過貢監生的生員身份,寓節得以抗禦外侮,在蘇州過著穩定的生活,並在一定 程度上改善生活狀況,更有餘資賑濟友朋。寓節所指稱的外侮,雖不明瞭其詳細 內容為何,但據學者研究,明遺民出仕的一個主要原因,即是受到鄉黨的侵逼,
以及官吏催索田賦之擾困,而不得不尋求功名庇護以自保,反映其忠節實現的理 想與生活現實的衝突情況。111寓節迫於外侮而應試,求取功名,違背守節的志向,
他的悔痛心情,由此可見,並視之為終身憾事。
交遊賙卹
寓節居吳,雖曾因迫於生活而出試,但實深以為憾恨,並未以其功名身份與 清朝官吏交結,而以父親故交相重,往來者多為遺民文人,如徐枋、冒襄、宋琬、
105 何冠彪,《生與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擇》,〈論明遺民之出處〉(臺北:聯經出版社,1997),頁 65-67。
106 前揭書,頁 82。
107 明‧姜埰,《姜貞毅先生自著年譜》,收於北京圖書館編《館藏珍本年譜叢刊》第 63 冊,(北 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不分卷,頁 14a-14b。
108 清‧李桓輯,《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 471,〈隱逸 11〉,〈蔣恭棐-姜寓節傳〉,頁 40a。
109 明‧姜垓,《流覽堂詩稿殘編》,收於《明清遺書五種》,(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6),
附錄,〈姜考功傳〉,頁 63。
110 清‧魏禧,《魏叔子文集》,〈萊陽姜貞文公偕繼室傅儒人合葬墓表〉,見於姜垓,《流覽堂詩稿 殘編》,附錄,〈姜貞文先生諡議〉,頁 66。
111 何冠彪,《生與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擇》,〈論明遺民之出處〉,頁 66。
錢澄之、魏禧、曾燦之流。112任官於江南之藩臬顯宦,如湯斌(1627-1687)、113 宋犖,仰慕寓節家聲、義行,皆曾欲折節相交,寓節皆不敢交接:
睢州湯公、商邱宋公尤禮於其廬,睢州推師友淵源,以後禮自處,而君常 瑟縮引分,不敢交接,其平居泊如也。114
由此可見寓節存父之志,效法遺民高義之行,杜絕交接清朝官員,過著隱居淡泊 的生活。清初徐枋隱於蘇州上沙山中,不與人接,不入城市易取柴薪,以故常瀕 於饑寒,生活無以為繼。寓節顧念父垓與枋相交情誼,每月饋贈薪食,資其不足,
習為常事。徐枋雖乏資財,但屢次拒絕達官貴人的拜訪與饋贈,不欲與其結交,
卻願意接受寓節所贈,甚至遇其空乏,更遣蒼頭往索。115徐枋受餽姜氏,實因姜 徐二家情誼,以及寓節為人行事為徐枋所認同。錢澄之曾與寓節同訪徐枋,有詩 記徐氏生活之困頓曰:
文靖死國難,今且逾四紀,孝廉終身哀,遯跡絕城市。人尋不可見,只在 此山裏,旌麾屢到門,堅臥門不啟。束帛雖戔戔,徒令草莽委,所需賣畫 錢,衣食道在此。
恰逢天氣佳,急問入山道,同行有姜子,叩門前為導。手攜魚尺長,知是 山中少,烹魚佐青蔬,脫粟同一飽。山中豈無人,如子特枯槁,勿復話疇 昔,徒令傷懷抱。116
徐枋賣畫換食之困,友人往訪饋贈之誼,可為一證。徐氏窮困,致其父子病逝,
家無餘資支應喪葬,殯殮、祭祀諸費,寓節皆為之出資和代為辦理。117姜徐二氏 之誼,父垓終身以門人禮待之,兒寓節則以後輩禮事之,兩代相交,傳為美談。
遺民冒襄雖隱於如皋水繪園中,亦與寓節時有往來,逢故人之子,曾賦詩贈 之,回憶與其父之交誼曰:
曾與尊公訂久要,滄桑岐路各蓬飄,蘭生幽谷香能遠,玉出藍田璞不琱。
112 曾燦字青藜,安徽寧都人。魏禧妻舅,著有《曾青藜詩集》。
113 湯斌(1627-1687)字孔伯,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河南睢縣人。康熙五年(1666 年)拜孫 奇逢為師。清順治九年(1652)進士,任國史院檢討。康熙二十三年(1684)升任內閣學士,
是年出任江蘇巡撫。二十六年(1687)改任工部尚書,是年十月病死。入賢良祠。著有《湯 子遺書》。
114 清‧李桓輯,《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 471,〈隱逸 11〉,〈蔣恭棐-姜寓節傳〉,頁 38b。
115 同前註。
116 清‧錢澄之,《田間詩集》,收於《續修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第 1401 冊,(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2002),卷 28,〈同姜奉世訪徐昭法上沙〉,頁 16a-16b。
117 清‧李桓輯,《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 471,〈隱逸 11〉,〈蔣恭棐-姜寓節傳〉,頁 38b。
手把父書恒閉戶,家留吳市學吹蕭,十年惆悵思亾友,見爾應令百感消。
申時行(1535-1614)字汝默,號瑤泉,晚號休休居士,江蘇長洲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
進士第一,授修撰,萬曆中累官吏部尚書,繼張四
123 唐甄(1630-1704)原名大陶,字鑄萬,而後改名甄,字圃園,
124 清‧錢澄之,《田間尺牘》,卷 1,〈與姜奉世〉,頁 10b-11a。
錢氏每至蘇州,必與寓節、汪撰、125唐甄等人同遊山光水景,如重遊蘇州城西的
遊, 於朋友之困頓,更是不吝賙卹,散貲達於數千金之鉅,而豁達自如,其義
姜垓早逝,寓節孤兒寡母,僅憑藉著百畝的遺產過活,雖不致過著困苦的生 活,卻為官吏催科所苦,而被迫出試成為生員以獲優免,進而聚累千金家產,提 供寓節從事交游、添置寓所、賑濟友人的花費,過著一定程度的富足生活。透過 分析實節、寓節的生活情況,可以知道有些遺民未必生活困苦,在家產的支撐下,
其所從事的賞翫古物、詩文歌詠等文化活動,更延續了晚明以降的江南士人文 化。清初,已有「遺民不世襲」的說法,生活的困苦與外力的壓迫,是構成這種 情況的主要原因,但安節不因窮苦而出仕,實節更過著悠遊安逸的生活,兄弟二
成為遺民,更多的是父祖忠節家聲的承續,以及盡孝之心的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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