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問卷結果與分析
4.2.1 問卷討論結果
經由上述問卷統計結果的排序與整理,本研究針對這些表格內容所 呈現之現象,對於同業與異業策略聯盟夥伴準則提出幾點看法與建議:
1. 同業策略聯盟夥伴Business Criteria:
首先依據同業策略聯盟Business Criteria的綜整表,其中所呈現 之Business Criteria分數最高者為整體財務狀況,總分為253分,這表 示多數受訪者認為若要與同業進行策略聯盟,同業的財務狀況為其 第一考量。由於銀行間相互合作,無不希望是獲得更高的綜效,選 擇一個財務健全的銀行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準則,讓彼此都能因合作 獲得更高的利益,因此企業財務狀況為選擇策略聯盟夥伴第一考量 要素。
依據綜整表整理,品牌吸引力或商譽也是受訪者認為必要的考 量因素,所得的總分252分僅次於整體財務狀況,位居第二。所謂 品牌吸引力為品牌優勢,通常知名企業大多擁有良好的商譽與形 象,若是潛在合作夥伴擁有良好企業形象,則可能代表其服務品質 佳、作業效率快速、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等,若與品牌形象佳的 同業合作則可讓策略聯盟更加成功。
而市場因素(市場占有率、產品市場熟悉度)對於受訪者來說也 是一個重要考量因素,總計分數251分,為位居第三。銀行業若要 與同業結盟必頇考量其策略聯盟夥伴原先對產品市場的熟悉度,因 為若想要快速進入新的市場,採用單打獨鬥的方式通常需要較長的 進入時間成本;相對的,選擇一個對市場已相當熟悉的聯盟夥伴,
將可有效縮短進入市場的時間。
就問卷結果中可看出,前三名的三項準則:整體財務狀況、品 牌吸引力或商譽及市場因素(市場占有率、產品市場熟悉度)分數差
距並不大,代表這三項準則在銀行業選擇同業策略聯盟夥伴時皆是 重要的因素;而後三名的三項準則,則相對前三名的準則分數差距 較懸殊,整體而言,銀行業在選擇同業策略聯盟夥伴時,也會考量 這三樣準則,但不是其優先考量的重要準則。
2. 同業策略聯盟夥伴Institutional Criteria:
根據同業策略聯盟Institutional Criteria之綜整表所知,外部媒體 評價為受訪者認為選擇同業策略聯盟潛在夥伴考慮的重要準則,其 總分為235分,高於其他Institutional Criteria,銀行業在選擇同業策略 聯盟夥伴可能會評估外部媒體對這間銀行的債信相關評等,若整體 債信評等優良或媒體評價高,則與其策略聯盟將較可能帶來正面的 效果。
而創新成果及其聲望亦為銀行業在選擇同業策略聯盟夥伴中重 要的考量因素,其總分為234分,位居第二。對銀行同業間進行相互 合作時,如何針對既有市場提出創新的行銷方式來吸引顧客是相當 重要的;或是在進入新的市場中,能因策略聯盟夥伴的高度聲望而 縮短進入時間,都是重要的因素。
而我們由Institutional Criteria的得分與Business Criteria的得分進 行比較,發現Business Criteria的分數整體高於Institutional Criteria,
代表銀行業在選擇同業策略聯盟夥伴時,較重視企業營運面的相關 準則,而對於較屬公司精神層面或是聯盟夥伴過去合作經驗方面的 準則較不是其優先考量的重點。
3. 異業策略聯盟夥伴Business Criteria:
由異業Business Criteria綜整表中,在銀行業異業聯盟夥伴 Business Criteria中市場因素(市場占有率、產品市場熟悉度)所得總分 260分為最高,可知銀行業在考慮異業潛在聯盟夥伴時市場因素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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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考量點,因為異業結盟常常是為了可以增加競爭力或是創新 營運模式,選擇一個市場佔有率高或對產品市場熟悉度已非常高的 聯盟夥伴,則對銀行業要進入一個新的營運範疇有較高的效益。
依據綜整表可得知,品牌吸引力與商譽為居第二高分,總分為 257分,異業合作夥伴若具備品牌優勢,則會加強策略聯盟的品牌知 名度;如同文獻中所提到,像是銀行業可能為了提高信用卡有效卡 率,而與已具高度品牌吸引力的異業聯盟,藉由與聯盟對象共同提 供消費者一些紅利積點或是優惠,來吸引消費者使用其銀行之信用 卡結帳。因此,選擇一個品牌吸引力高或商譽良好的聯盟夥伴對銀 行業進行異業聯盟時,亦為一個重要的考量準則。
依據受訪者填寫問卷結果中,可了解到對銀行業而言,在選擇 潛在策略聯盟夥伴時,其他Business Criteria也都是考量的因素,因 其帄均分數皆至少高於3.82分,代表銀行業對這六項Business Criteria 的評分皆不低,在考量準則中皆接近於同意此準則會列入評估潛在 合作夥伴的考量因素之內;但最優先考量準則的仍為分數顯高於其 他四個準則之前兩名準則:市場因素(市場占有率、產品市場熟悉度) 及品牌吸引力與商譽,這兩個準則的帄均分數都高於4.5分,代表其 已介於同意及非常同意此為評估潛在合作夥伴的準則。
4. 異業策略聯盟夥伴Institutional Criteria:
由Institutional Criteria綜整表得到外部媒體評價為此準則中排 名最高,總分為246分,銀行業在考量異業潛在聯盟夥伴前,由於非 本產業而為異業相互合作,較無法確實了解其異業運作模式,因此 參考其外部媒體評價為很重要的準則。
創新成果及其聲望是第二重要準則,總分229分,由於為異業進 行聯盟,若策略聯盟夥伴有具體的創新成果或是已具備高度聲望,
則對想要增加競爭力或創新營運模式的銀行業而言,其必可帶來正 面的效益。
在異業Institutional Criteria問卷結果中,與同業Institutional Criteria出現類似的結果,其Business Criteria的分數前兩名的準則皆 明顯高於Institutional Criteria各準則的得分,代表銀行業在選擇異業 策略聯盟夥伴時,亦重視企業營運面的相關準則,而對於較屬公司 精神層面或聯盟夥伴過去合作經驗方面的準則較不是其優先考量的 重點。
59 同業策略聯盟Business Criteria之分數高於帄均數(238分)、Institutional Criteria之分數高於帄均數(229.25分)之準則整理如下表11;異業策略 聯盟Business Criteria之分數高於帄均數(237.33分)、Institutional Criteria之分數高於帄均數(228分)之準則整理如表12,本研究認為其 具有相當之參考價值,而相關之因應作為,可針對問卷結果中各準則 得分順序逐一進行:
表 11 同業策略聯盟 Business 與 Institutional Criteria 總分高於帄均數之 綜整表
準則 問卷標號 總分(T) Criteria
Business Criteria
3 253 整體財務狀況 2 252 品牌吸引力或商譽 1 251
市場因素(市場占有率、產品市 場熟悉度)
Institutional Criteria
8 235 外部媒體評價 10 234 創新成果或其聲望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