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問題意識與章節架構

一、 問題意識

筆者以為,台灣原住民族當前所面臨困境,最重要的是經濟與失業等問題。

原住民是否能掌握世界觀光產業發展的趨勢,配合中央及地方政策、善用豐沛的 人文與自然資源,發展觀光活動及產業,找到一條解決當前經濟與失業困境的活 路,乃原住民當前首要解決的問題。然而,觀光活動及產業發展,並非一蹴可及,

必須參酌各部落之主客觀因素及環境差異等,採取適合的規劃或營造方式,才能 有利於部落觀光發展。

原住民觀光研究之文獻,大多以原住民地區之觀光衝擊、觀光效益、觀光規 劃、生態旅遊、土地或狩獵等之問題,較受學者或研究者所青睞;而有關原住地

區觀光發展的歷程、觀光活動的類型及模式,以及導覽解說活動之設計等,則較 少有研究。雖然原住民地區觀光發展已有近二、三十年的發展歷程,惟爾後要如 何掌握時代的趨勢,發揮原住民地區觀光發展的優勢,仍須要有一些更細緻的思 考與設計。陳朝興(1998)在《原住民休閒產業發展策略與社區總體營造》一文 中曾指出,原住民的休閒產業應該跳過「瓖造」的年代,直驅「量身製造」方式 才能成功。吳勁毅(1997)則有不同的觀點,他認為原住民地區觀光發展的發展 必須要有階段性的逆向操作,他反對原住地區觀光發展採用「均質化」的策略。

在政府(中央及地方)努力推動與宣傳下,原住民精英正不斷地返鄉投入觀 光發展之中,其未來發展如何有待各界之持續關注。究竟要異質化或同質化、或 以量身製造的方式進行產業的發展,要如何做才能做的對、做的好?官方形式的 社區營造與自主式觀光模式,何者較優?抑或兩者有相互為用之可能?要如何凸 顯原住民文化傳統的獨特性與不可替代性,讓原住民的觀光發展永續經營下去。

原住民地區當前所發展的觀光活動,與社區營造的關係如何?社區營造的成 果與景點,對部落觀光及導覽解說的內涵與規劃設計之關聯性如何?社區營造的 成功與否,是否必然影響到部落的觀光發展?此乃本研究首要釐清的問題。其 次,原住民地區該採取何種發展模式?而觀光發展是否真能改善原住民經濟的弱 勢?這則是另一有待研究及考驗的議題。以上疑問,本研究希望透過兩個案例的 社區營造歷程、觀光活動類型與模式及導覽解說設計等之探討與比較,進一步釐 清原住民地區之於社區營造、觀光發展與導覽解說之間的關聯性。

二、 章節架構

本論文共六章,第一章為緒論,內容以闡述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與限 制,以及問題意識等為主軸。第二章為文獻探討,內容含括:原住民的觀光發展、

原住民傳統文化與生態智慧,以及導覽解說等之探討與文獻整理等。第三、四章 為本研究案例之相關文獻及實地調查部份,內容有:案例之歷史及社會文化背

景、部落生活經濟狀況,社區發展與社區營造的過程等資料。透過參與觀察,希 望將案例近期發展的觀光活動及導覽解說現況等,作一整理分析。第五章則將第 三、四章兩個案例調查整理之資料進行比較分析,以瞭解其在發展觀光上的異同 處及相關問題。第六章結論部份,則將依據第五章所探討及比較分析,回應第一 章的研究目的及問題意識之成果;另將研究過程中所發現的相關問題,簡要說明 一併提供參考,以回饋部落族人在田野調查期間對本研究的支持與協助。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為建立相關議題的理論基礎,本章乃進行文獻的探討與蒐集,並針對有關議 題整理成三個部份:第一節以探討原住民族與觀光相關文獻為主;第二節探討原 住民傳統文化與生態智慧之相關議題;第三節則主要探討導覽解說之議題。再以 此三節之探討所得,進一步瞭解原住民族觀光發展現況、觀光活動中原住民傳統 文化與生態智慧之呈現要領,以及導覽解說活動規劃與設計原則等,俾以作為案 例探討及比較分析的基礎。

第一節 原住民族與觀光

台灣原住民地區的觀光發展,仍難脫全球趨勢與政府政策引導之影響。早期 的大眾旅遊以原住民異文化為賣點,後有民間的九族文化村及政府的原住民文化 園區之設立。又因世界逐漸興起自然保育的觀念,而有生態旅遊的起步與國家公 園的規劃。更早以前,還有文字記載中的探險者、掏金者、踏查者及研究者深入 高山及原住民部落;如:清朝的郁永河、荷蘭的掏金者、日本的人類學者鳥居龍 藏等;國府時期,亦有衛惠林等眾多學者專注於原住民地區研究。以上各種型式 的記錄,不論其目的為何,仍屬「觀光」的一種。一般將到原住民地區觀光的型 態及行為,通稱為「異族觀光」。我們若從近年來,原住民地區觀光發展的演變 及其社區發展的變遷,應可找出原住民地區觀光發展的脈絡。

一、原住民族

探討原住民地區的觀光發展及相關議題,首先須先了解什麼是「原住民族」

及「原住民地區」?「原住民」一詞,從有歷史記載以來,台灣原住民族在文獻 和地方志上,通常被稱為「東鯷」或「東番」。清代,則根據土著「漢化」的程 度,稱呼他們為「東番」、「野番」、「生番」、「化番」、「熟番」;日治時期,台灣 土著被稱為「蕃族」或「高砂族」;國府來台後,行政上土著族被統稱為「山胞」,

並區分為「山地山胞」與「平地山胞」。至於,學術對台灣原住民族的稱呼,則 有「土著族」、「高山族」、「南島語族」等用法。在進入 1980 年代後,居住在台 灣的土著族群開始以「原住民」一詞做為族群認同、民族識別的訴求,在社會運 動中表現出極強烈的政治意涵。在當前強調多元文化、重視少數族群的社會趨勢 中,提舉出「原住民」一詞,巳脫離以科學事實為基礎的判斷,成為弱勢族群凝 聚渙散的認同、爭取政經資源的基礎,也負有行動上的主體性與指標性作用(王 嵩山,2001)。

「原住民地區」乃依據行政院 2002 年 4 月 16 日「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之規定,核定台灣省「原住民地區」包括 30 個「山地鄉」及 25 個「平地鄉」。「山 地鄉」計有 12 個縣 30 個鄉,台北縣有:烏來鄉;桃園縣:復興鄉;新竹縣:尖 石鄉、五峰鄉;苗栗縣:泰安鄉;台中縣:和平鄉;南投縣:信義鄉、仁愛鄉;

嘉義縣:阿里山鄉;高雄縣:桃源鄉、三民鄉、茂林鄉;屏東縣:三地門鄉、瑪 家鄉、霧台鄉、牡丹鄉、來義鄉、泰武鄉、春日鄉、獅子鄉;台東縣:達仁鄉、

金峰鄉、延平鄉、海端鄉、蘭嶼鄉;花蓮縣:卓溪鄉、秀林鄉、萬榮鄉;宜蘭縣 有:大同鄉、南澳鄉等。

「平地鄉」計 6 個縣 25 個鄉,新竹縣有:關西鎮;苗栗縣:南庄鄉、獅潭 鄉;南投縣:魚池鄉;屏東縣:滿洲鄉;花蓮縣:花蓮市、光復鄉、瑞穗鄉、豐 濱鄉、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玉里鎮、新城鄉、富里鄉;台東縣有:台東市、

成功鎮、關山鎮、大武鄉、太麻里鄉、卑南鄉、東河鄉、長濱鄉、鹿野鄉、池上 鄉等。本研究的兩個案例,為台東縣平地鄉卑南鄉之東興村及山地鄉延平鄉之鸞 山村;東興村為魯凱族部落,鸞山村則為布農族部落,詳細之資料與背景,另於 第三章及第四章再作介紹。

二、原住民地區之生態旅遊與文化觀光

原住民地區的觀光型態及行為,在研究上常被稱為「異族觀光」。紀駿傑

(1998)認為,「異族觀光」是民族、文化商品化呈現的方式之一,人類學家 Valene Smitb(1989)把異族觀光的特性,界定在原住民及其獨特風俗介紹、行銷給 一般大眾。謝世忠(1994)則認為,「異族觀光」,是指到一個異文化、種族、

楊秋霖(2007)於《台灣的生態旅遊》一書中認為,生態旅遊乃為從先進 國家發軔,而風行至開發中國家的一種精緻化或深層化旅遊方式,之後風行全 世界。民眾從城市走入人跡罕至的原始自然或文化古蹟旅遊,有一部份人是要 對文明展開反思,更多人卻是為了體驗不同的情境而來;到了專家學者眼中,

對於生態旅遊的解讀,卻進一步帶有保育、美學及哲學的意涵。因生態旅遊概 念已風行於全球,聯合國將 2002 訂定為國際生態旅遊年,並在當年 5 月加拿大 魁北克召開世界生態旅遊高峰會議,提出生態旅遊宣言。我國為響應此盛舉行 政院特於 2002 年 1 月 16 日,同步宣佈 2002 年為台灣生態旅遊年;並通過當年 工作計畫,分別由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文建會等十二個部會辦理(行政 院交通部,2002)。2005 年 1 月,更由行院永續發展會國土分組,擬定生態旅遊 白皮書,規範生態旅遊的定義、原則、精神、目標、推動策略,配套措施如規 劃管理、生態旅遊點與分級、環境解說導覽機制、推動執行管考機制等(行政 院內政部,2005)。

黃躍雯、王鑫及黃宗成等(2001)於〈台灣原住民部落發展生態旅遊的概 念架構與實踐方針〉一文中認為,在台灣偏遠地區,尤其是在原住民部落發展 生態旅遊,應該鼓勵部落的參與;要獲得部落的參與,最重要的是要先協助部 落成立運作推動的組織,並滿足部落基本經濟需求才有可能。一旦部落基本需 求獲得滿足,部落才可能做好生態與文化工作,也才願意支持並參與生態旅遊 的運作。而且,生態旅遊行程安排得好,遊客的求知慾與好奇心獲得滿足,服 務品質提升,重遊意願自然增高。遊客如能藉由當地的嚮導解說而對自然、文 化高度尊重,原野地區的生態與文化才可能獲得永續發展。

近年來,台灣原住民地區發展生態旅遊,較成功的有嘉義縣阿里山鄉的山 美村的達娜依谷自然生態公園的案子;其二、是位在宜蘭縣與臺北縣交界處的

近年來,台灣原住民地區發展生態旅遊,較成功的有嘉義縣阿里山鄉的山 美村的達娜依谷自然生態公園的案子;其二、是位在宜蘭縣與臺北縣交界處的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