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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王闓運的女子教育主張與實踐

第一節 四德教育

王闓運的四德教育雖然是以傳統女子教育中的婦德、婦言、婦容、婦功為基 礎,但其對四德的內涵與要求皆有不同於傳統女子教育的闡發。以婦德而言,他 不僅深入探討社會上男尊女卑風氣形成的主要原因,認為女子並非天生弱於男 子,更以「尊重男女社會分工」與「夫妻節義」為前提,分別對男女有別、男主 外女主內、婚姻觀、貞節觀進行批駁或發明新意;以婦言而言,他以「合於禮節」

與「言之有理」為原則,除了說明婦言必須具備的要素,強調婦言勸諫與教化的 功能外,更進一步闡述女子發言時所須具備的器識與風度;以婦容而言,他主張

3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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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婦容應當內外兼具,認為女子除了不宜在外貌上過度矯飾外,尚須具備良 好的德行修養,並須遵守「禮義仁道」的原則,不能為了裝飾與美觀傷害自己的 身體髮膚;以婦功而言,他認為,女子對婦功應當抱持嚴謹的態度,其對婦功的 要求與實踐主要體現在禮制、祭祀、中饋三方面,舉凡制度、對象、流程、儀節 等事,其皆有相對應的論述與實踐。茲將王闓運對四德的看法詳述如後。

壹、婦德 一、男尊女卑

王闓運對婦德極為重視,因為婦德不僅涵蓋各種女子所應具備的德行修養,

更體現了中國傳統女子教育所強調的男尊女卑、男女有別、男主外女主內的原 則。然而,王闓運對男尊女卑卻有不同的看法,其曾於〈今列女傳〉中撰寫河南 織笠女子為不肖丈夫自經而死的故事,將男子因為賣笠盡顯的貪婪心性,與女子 為了顧全節義選擇自經而死的行為形成諷刺的對比,文末並曰:

君子以織笠女為識微。夫古之夫婦也,義可求去。今也不然,一入其門,榮辱隨之。

至於見賣逼淫而求死興獄者,有司日有聞也。女之死,可謂達時矣!使龍、比知之,

則其君無殺諫之名;屈平知之,則其先無左徒之寵。君子與其待敗而俱傷也,不若 自潔以全其交。4

他認為,由於上古時期的社會尊重男女的分工與地位,因此,古代婦女若是認為 丈夫心性暴戾或愚昧無能,理當可以主動求去,不受丈夫的束縛與影響;當今女 子則不然,一旦嫁為人婦,終生便與丈夫綁在一起,一榮俱榮,一辱俱辱,無論 丈夫如何對待自己,女子都只能默默承受,就連婚姻關係的結束與否也掌握在丈 夫手裡,若是想要主動求去,付出的代價便是兩敗俱傷。因此,織笠女子選擇自 經而死,既能顧全節義,又能不辱夫妻關係,女子的生命變得一文不值,就是當 時男尊女卑的社會風氣所導致的結果,王闓運所謂「女之死,可謂達時矣!」便 是對此種現象的諷刺與感慨。

4 參見王闓運,〈今列女傳‧節義〉,馬積高主編,《湘綺樓詩文集(一)》,頁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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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闓運亦於日記中延續其於〈今列女傳〉中撰寫的故事,探討社會上形成男 尊女卑風氣的根本原因:

同治十二年正月十日,婦女賢德卓行暗合古人者殊不乏人,何以男不如女?蓋一至 之,行較易邪,然何以男子絕不能髣髴一一?余作〈列女傳〉甚譏夫事,不肖夫而 為之死者,竊以為女畏清議之效,男無清議之過也,若令男有過行而亦如再嫁者之 恥,則風俗必大轉矣,以此悟東漢之所以有節義也。5

他認為,社會上不乏賢德卓著的女子,男子的言行舉止較之女子反而更易偏邪,

但男子卻不會如女子般受到傳統禮教的強烈束縛,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女子比男子 更加害怕社會的輿論與指責,因此,女子無形中便將各種教條加諸在自己身上,

使之成為一道道束縛的枷鎖。此種現象不僅使女子更加自屈於弱勢地位,亦使社 會對女子的要求更加變本加厲。換言之,女子的柔弱與自卑,以及男子的強勢與 自信,是導致社會上形成男尊女卑風氣的根本原因。因此,王闓運提出,若使男 子同樣受到社會對其過行的強烈譴責,如同女子再嫁之恥,社會風俗必定大有轉 變,或許能夠恢復上古時期男女互相尊重與分工的風氣。

男尊女卑除了反映在社會對女子言行舉止的約束外,亦反映在對女子生育的 要求上。由於父權體制賦予男子繼承家業的責任與義務,社會上因此普遍以生男 為貴,生女為卑,「生下男嗣」便成為女子嫁為人婦後的首要任務,甚至影響女 子日後在夫家的地位與生活。然而,王闓運對此頗不以為然,其不僅數度在教育 子女的過程中感嘆生女勝於生男,當長媳最終生下女兒時,他也沒有因此感到失 望,反而認為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其日記云:

光緒八年二月三日,長婦生女,或從此可蕃育,以彼頻舉三男皆幻泡,反不如生女 之無憂耳。6

光緒十年二月廿七日,改《春秋》五年,賴有此行,功可早訖,但舊表尚須整比,

大費編排也,欲攜帉女來自助,便教紈女專讀《楚詞》,以傳詞賦之學,庶幾生女

5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370。

6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1077。

121 勝生男也。7

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諸女為其生母忌日設薦,猶能啼泣,故勝生男。8 由此可知,王闓運並不認同社會上所謂「生男為貴,生女為卑」的生育標準,亦 不追隨社會賦予女子「生下男嗣」的首要任務,除了自己本身育有十女外,尚有 幾個可能原因。首先,雖然元配蔡氏頭胎為女兒,但之後陸續生下四子,對身為 家中孤子,背負祖母與母親期望的王闓運而言,繼承家業已不擔心後繼無人,因 此無須追求生下男嗣的任務;其次,他在教育子女的過程中發現四子的才學多半 不如十女,不僅必須時常督促與訓斥,還要擔心他們是否具備足以成家立業的能 力,反而不如生女之無憂。簡言之,王闓運對男尊女卑在生育上所抱持的看法,

一方面是建立在已無後顧之憂的前提上,雖不勉強女子生下男嗣,但若生下男嗣 則更好;一方面是建立在認為男女智識平等的基礎上,接受教育之後,女子的才 學可能優於男子,因此,女子不必為生男感到高興,亦不必為生女感到沮喪。

二、男女有別

在男女有別方面,王闓運雖然大抵遵從男女適得其所的原則,避免女子出入 男子的場所,但有時亦有例外,如其掌教船山書院時,曾為了方便女婦來往,將 書院分隔內外齋的門打開向內,亦曾讓十女進入書院,其日記云:

光緒二十八年九月四日,外齋開門向內,以便女婦來往,書院規制所未有也。9 光緒三十二年六月十三日,滋請汎(泛)月,與璫俱送魏女,方欲禁婦女出入院堂,

旋己自壞其例。10

由此可知,王闓運雖然認為男女之防必須建立,但亦能視情況予以變通,並非一 味遵循死板的教條,此亦未嘗不是一種尊重女子的表現。

7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1315。

8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1827。

9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2491。

10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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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主外女主內

在男主外女主內方面,王闓運對女子主持內事主要著重於治家與母教。在治 家方面,其曾於〈女箴〉中闡述自己對女子治家的理想:

窈窕幃闥,令德思賢。處幽思顯,隘不可安。雖道貴柔,潛忍非先。淑恭爾儀,麗 則翩翩。既庄而婉,一而無專。庄敬伊何?讓以下人。能婉伊何?思媚尊親。毋曰 恃慈,嚴若在朝;毋曰外恭,依於色笑。賤不可以懈,貴不可以華。婉娩無方,只 道為家。11

他認為,治家首重賢能,但所謂的賢能並非一味忍耐,而是在面對不同輩份的人 與不同性質的事物時,能夠採取合適的態度與作法,對長輩溫婉有禮,對僕婢莊 重寬容;不假慈愛之名行苛刻之實,亦不以恭敬之名行巧言令色之實;貧賤不能 懈怠,富貴則戒奢侈,如此方能不失待人接物之道,使家事井井有條。

在母教方面,其曾於〈今列女傳〉中以乾隆時期孝聖憲皇后絞殺回妃的事蹟,

體現女子身為母親訓誨子女所須具備的器識與設身處地:

準回之平也,有女籍於宮中,生有美色,專得上寵,號曰回妃。然準女懷其家國,

恨於亡破,陰懷逆志,因侍寢而驚宮御者數矣。詰問,具對必以死報父母之仇。上 益悲壯其志,思以恩養之。太后知焉,每召回女,上輒左右之。會郊祭齋宿,子夜 駕出。太后乘平輦,直至上宮,入便閉門。宦侍奔告,上遽命駕還,叩門不得入,

以額觸扉,臣御號泣,聞於內外。太后當門坐,促召回女,絞而殺之,待其氣絕,

撫之已冷,乃啟門。上入號泣,俄而大窹,頓首太后前,太后亦持上流涕,左右莫 不感動泣下。12

他認為,母教的首要任務在於保護子女,並在子女感到困惑或執迷不悟時以言詞 或行動予以教化。以文中所述事蹟而言,皇帝因為寵愛回妃,認為能以自己對回 妃的恩情使其軟化,但卻因此忽略自己的性命安危,以及可能將天下置於震動中 的風險。太后身為母親,知道回妃死志堅定,皇帝卻屢勸不聽,因此便趁皇帝外

11 參見王闓運,〈女箴〉,馬積高主編,《湘綺樓詩文集(一)》,頁 115。

12 參見王闓運,〈今列女傳‧母儀〉,馬積高主編,《湘綺樓詩文集(一)》,頁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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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祭神時迅速絞殺回妃,以此保護皇帝,顧全大局,不僅克盡身為母親的職責,

也樹立了后妃為皇帝與天下設想的典範。

也樹立了后妃為皇帝與天下設想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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