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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史文學教育

第四章 王闓運的女子教育主張與實踐

第二節 經史文學教育

王闓運的四德教育既以禮制為主幹,因此,在知識教育內容的選擇上,他也 秉持承襲禮制的原則,選擇經書、史書、詩賦作為教授十女的具體教材。以經書

73 參見王闓運,〈女箴〉,馬積高主編,《湘綺樓詩文集(一)》,頁 115。

74 參見王闓運,〈與六雲〉,馬積高主編,《湘綺樓詩文集(二)》,頁 114。

75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114。

76 參見黃壽祺、張善文,《周易譯註》(臺北:頂淵文化,2000),頁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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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他以《禮記》為主,《春秋》、《尚書》、《周易》、《詩經》次之,加上《周 禮》、《儀禮》、《公羊傳》、《左傳》等經典,闡發書中的人事物與禮制間的關係,

除了使十女瞭解禮制在制度沿革、人事變遷、日常生活、價值觀念、人品美德等 方面的內涵與應用外,也期望能藉此培養十女將禮制內化於心理、外顯於言行的 能力;以史書而言,他以《史記》與《資治通鑑》為主,除了講解書中事件的由 來與演變外,也會發明自己對書中內容的評論,包括篇章安排、行文方式、人物 疑義等,期望能使十女從歷史變遷與人情世故中,培養明辨是非的能力;以詩賦 而言,他以《楚辭》、唐詩、漢魏六朝具有「史論」特性的賦文為主,除了培養 十女的文學素養外,也期望能藉此陶冶十女的性情,增進十女的德行修養。此外,

王闓運亦教授十女地理與醫學相關的知識,培養她們對周遭環境的認識與基本的 生活技能。茲將王闓運經史文學教育的內容詳述如下。

壹、經書

王闓運對經典極為重視,他認為,經典不僅是乘載禮制的橋樑,亦是古聖先 賢託以立足的根本,其曾言:

聖人無詞不章,學則垂經,雖自天生,亦由人力。用以應世,沛乎奐乎!……。但 當依經以立本,托藝以適情,弘量以取人,泛愛以觀世。無輕於議古,刻於待人,

則取法既高,心源自浚。讀書能觀其大,出言必然有章。有德必有言,而道藝一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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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聖人以經立本,故能言之有理、心性平和、議論不偏不倚、處世泛愛寬 容,當今士人則不然,雖有詞章文采,但卻以此追名逐利,甚至互相輕視炫耀,

既不尊崇古聖先賢,待人處事亦頗苛刻,這是因為他們不若聖人以讀書通經之 故。換言之,他認為,經典是一切學習的本源,所謂「通經者未有不文,能文者 未有無學。」78因此,女子若是也能通曉經書,不僅有助於學習禮制,更能培養

77 參見王闓運,〈論經史詞章人品之異〉,馬積高主編,《湘綺樓詩文集(二)》,頁 23。

78 參見王闓運,〈論經史詞章人品之異〉,馬積高主編,《湘綺樓詩文集(二)》,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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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辨是非的能力,成為一名德才兼備的女子。

綜觀王闓運的日記,他選擇教育十女的經典計有:《尚書》、《周易》、《周禮》、

《儀禮》、《禮記》、《春秋》、《公羊傳》、《左傳》、《詩經》、《孝經》、《爾雅》、《論 語》、《莊子》、《列女傳》,十三經中就有半數以上在教材之列,其中尤以《禮記》

所占比例最重,其次為《春秋》、《尚書》、《周易》、《詩經》,餘皆僅有數條記載,

應是作為輔助之用。茲將日記所載教授十女之經典與篇目整理如表 4-1:

表 4-1 王闓運教授十女之經典與篇目表

經典名稱 篇目名稱

尚書 虞書‧堯典 商書‧微子 夏書‧禹貢

周書‧康誥、酒誥、顧命、呂刑

周易 泰卦、否卦、同人卦、大有卦、謙卦、豫卦、隨卦、蠱卦、臨卦、

觀卦、噬嗑、賁卦、剝卦、復卦、無妄卦、大畜卦、頤卦、大過卦、

坎卦、離卦、繫辭傳 周禮 未註明篇目。

儀禮 士喪、喪服、士相見禮

禮記 曲禮、檀弓、王制、月令、禮運、禮器、郊特牲、內則、玉藻、明 堂位、喪服小記、少儀、學記、樂記、雜記、喪大記、祭義、經解、

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閒居、坊記、中庸、表記 春秋 莊公、僖公、隱公

公羊傳 成公、定公 左傳 宣公二十年

詩經 國風‧周南‧麟之趾 國風‧邶風‧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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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風‧邶風‧凱風 大雅‧蕩之什‧桑柔 小雅‧鹿鳴之什‧伐木 小雅‧白華之什‧嘉魚 孝經 未註明篇目。

爾雅 釋草 論語 雍也

莊子 未註明篇目。

列女傳 未註明篇目。

上表所列僅為日記中有明確記錄的篇目名稱,不代表王闓運只教授這些篇目。茲 將其對各經典的教育內容分述如下。

一、《禮記》

王闓運自二十三歲開始治禮,說禮尤精,而《禮記》記載各種禮節制度、儀 式、規範、習俗,自然成為王闓運教授十女的主要教材。其日記中所載教授十女

《禮記》的內容,約可分為王室禮制、古禮內涵、祭祀禮節、家庭生活四大類。

在王室禮制方面,有關的篇目包含〈王制〉、〈玉藻〉、〈明堂位〉、〈喪服小記〉、〈雜 記〉、〈喪大記〉、〈表記〉,以及《儀禮》中的〈士相見禮〉,日記多則云:

同治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為兒女倍(背)《禮記》至〈玉藻〉,乃得士相見禮,非以 君命使則不稱寡,大夫士則曰寡君之老,三句之誼解說於篇首。79

光緒二年八月己丑朔,講〈玉藻〉無難處,唯韠制未得明,當詳論之。80 光緒二年八月五日,夜講〈明堂位〉「羲、象山、罍」未確。81

光緒三年七月六日,昨講〈雜記〉畢,今夜講〈喪大記〉「未小歛當歛出否」之節,

79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31。

80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506。

81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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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貴者,在於身份或器物本身的價值,因此不可隨意增加,以此比喻禮制所蘊含 的內在之德具有如貴重器具般獨一無二的特性。王闓運透過說明禮制內外和諧的 作用與其無可取代的重要性,旨應在使十女瞭解禮制所體現的處世之道與忠信義 理,培養十女待人處事與應對進退合於禮節的態度。

在祭祀儀節方面,有關的篇目包含〈曲禮〉、〈檀弓〉、〈郊特牲〉、〈少儀〉, 其日記云:

光緒二年五月廿五日,夜講「蜡祭榛杖」未詳,《記》云伊耆氏始為蜡,《秋官》伊 耆氏供杖,咸祭必無杖,余因說以為鄉老主蜡祭而天子涖之爾。89

光緒三年九月三日,為帉女講「拱而尚右」,未得確據。90

光緒六年五月廿三日,夜為帉女講〈曲禮〉,於進食之禮,客主同食與否無明文,

兩言「延客」似不同食,後言「未辯」,又似同食,疑莫能明也。攷「脯、朐」「梴、

樴」似尚確當,皆前此所略。91

蜡祭是年終祭祀之名,92古人每逢臘月就要結隊打獵,並將捕獲的獵物作為祭祀 祖宗與諸神的供品,感謝祂們一整年的庇佑,明清時期仍沿襲此禮,是中國歷史 悠久的傳統祭祀文化之一;「拱而尚右」,意指拱手之禮,《禮記集解》云:「凡拜,

男尚左手,左陽也。其拱亦然。凶事則尚右手,反吉也。婦人則吉事尚右,凶事 尚左。」93兩手抱拳於胸前,右手在外掩住左手,稱為尚右,行於凶禮,反之則 稱尚左,行於吉禮,而女子則與男子相反,吉事尚右,凶事尚左;「進食之禮」,

意指各種進食的情況與其相對應的禮節規範,〈曲禮〉中的進食之禮則詳細說明 羹食醬酒的擺放、主客共食的順序、侍食長者的方式、進食間的各種儀態。王闓 運透過說明祭祀緣由乃至結束後筵客共食的各種儀節,旨應在使十女瞭解生活禮

89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482。

90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599。

91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920。

92 《禮記‧郊特牲》云:「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蜡,蜡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 而索饗之也。蜡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也。」參見楊天宇,《禮記譯註》,

頁 355。

93 參見孫希旦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禮記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9),卷八,頁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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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與祭祀意義,日後行禮辦祭方能不失儀態與章法。

在家庭生活方面,有關的篇目主要為〈內則〉,約可分為飲食、衣服、夫婦 之道、養老與為人父母四項。在飲食方面,其日記云:

光緒二年六月十五日,夜講〈內則〉「糗、餌、粉、酏」尚有確見。94 光緒二年六月十六日,夜講〈內則〉「牛脩」至「徒食」。95

光緒二年六月十七日,還講〈內則〉「膾」至「養老」,入理家事甫畢。96

「糗、餌、粉、酏」,意指用米做成的乾糧、糕餅、粉末、酒釀,皆為古代用以 進獻的食物;「牛脩」,意指牛肉,〈內則〉云:「牛脩,鹿脯,田豕脯,糜脯,麇 脯,麋、鹿、田豕、麇皆有軒,雉兔皆有芼。」97說明各種肉類的烹調方式;「徒 食」一語出於〈內則〉:「大夫燕食,有膾無脯,有脯無膾。士不貳羹胾,庶人耆 老不徒食。」98說明大夫、士、庶人、耆老在日常飲食上因身份不同所產生的差 異;「膾」意指切成薄片或細末的生肉或生魚,〈內則〉中的膾則詳細說明各種生 鮮肉類與魚類的料理方式。王闓運透過說明〈內則〉中記載各種飲食的名稱、定 義、烹調方式、身份差異,旨應在使十女瞭解日常飲食的各種細節,裨益十女精 進中饋之事。

在衣服方面,其日記云:

光緒十五年二月七日,二更後欲講《詩經》〈內則〉「使姆衣服」,文王世子亦屢言

「衣服」,衣服者,家庭朝夕服也,服謂左右事佩,少賤見貴長必佩,而後敢見。99

「使姆衣服」一語出於〈內則〉,說明古代正妻生子之禮,100王闓運於日記中則 強調對衣服的解釋,使十女瞭解衣服不僅是家庭每人每日的衣著所需,在面對不 同身份的人時亦應有符合禮節的穿著。

94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495。

95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496。

96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496。

97 參見楊天宇,《禮記譯註》,頁 381。

98 參見楊天宇,《禮記譯註》,頁 381。

99 參見王闓運撰、馬積高主編、吳容甫點校,《湘綺樓日記》,頁 1525。

100 《禮記‧內則》云:「妻將生子,及月辰,居側室。夫使人日再問之,作而自問之。妻不敢見,

使姆衣服而對。至於子生,夫復使人日再問之,夫齋,則不入側室之門。子生,男子設弧于門左,

女子設帨于門右。三日始負子,男射,女否。」參見楊天宇,《禮記譯註》,頁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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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之道方面,其日記云:

光緒二年六月廿一日,夜講《禮記》「夫婦之禮,唯及七十。」作「雖」作「唯」

光緒二年六月廿一日,夜講《禮記》「夫婦之禮,唯及七十。」作「雖」作「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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