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師基於對公共電視之支持,在 1990 年代參與公視建台。在 1990 年六月,當新聞局要規劃建立公共電視台時,徐師獲邀擔任公視籌委會 委員,3 並提出公視定位的主張。徐師與另一委員沈君山公開倡議,公 視應獨立於政商利益並且以專業治理為原則。他們提出,公視未來節目
3 當時大眾傳播界人士有四位人士,徐師是其中之一。
媒體改革路上的明燈——徐佳士老師
經營應有「三不三要」。三不包括「公視的節目將不為商業利益服務、
不為任何政治集團服務、不追求收視率」,三要包括「公視需要專業的 主管領導、要超越黨派與政治之上、軟體建設要超越硬體投資」。他們 對公視的定義受到媒體關注。如《聯合報》指出,「徐佳士與沈君山的 註解卻對公視與三台的差別作了明顯的區隔」(王介中,1990 年 6 月 9 日)。
徐師並被推選為公視法草擬小組召集人,為維持公視的獨立性而努 力。在為期一年的時間裡(1990 年 9 月到 1991 年 9 月),他召集小 組,完成草案,舉行三次公聽會,送行政院。但行政院卻修改草案中三 個重要關鍵條文(人事、財政以及地位)。人事上,公視董事原由行政 院提名、立院同意後由總統任命,卻被改為直接由行政院長聘任而毋須 立法院同意;經費上,公視原由政府捐贈且不得刪減,卻改成必須由新 聞局編列審議;地位上,公視原本完全獨立,不設主管機關,卻改由新 聞局主管。這三個條文嚴重影響公視的獨立地位。徐師在前往行政院院 會解釋時,因無法忍受行政院官員刻意扭曲草案精神,不但憤而離席,
隨後並辭去籌委一職。當時徐師在接受訪問時說道,「我已經無能為 力,應該知難而退。當該做的工作做不下去的時候,也就是該辭的時 候」(曹競元,1992 年 10 月 17 日)。
徐師一心一意要推動公視建台,為何在此時做出辭職之決定?如前 所述,徐師一直期待能協助建立獨立與專業的公共電視。如果這個期望 無法實現,該做的工作無法落實,那就掛冠求去。更重要的是,徐師原 本希望有線電視能成為民主媒體,伸張公民的傳播權,但在 1992 年間 徐師目睹有線電視的層層金權結構與種種問題,因此對公視的期待更 深,寄予厚望,期盼那是一條可能的出路。如徐師在 1992 年五月於
〈公共電視會摔倒嗎?〉一文指出的,「有線電視系統的規劃,由於政
徐佳士教授的人生風範
府把它當做另一種『電視』處理,忽略了這門新科技所賦予的民主性 格,容許好些熱烈追求利潤的大財團虎視眈眈,準備投入經營」。有線 電視「在大財主們的操持下,可能變成一頭巨獸」。因此他說,「在此 情況下,希望台灣早點出現符合公眾利益的電子媒體人士,只有把目光 投向公共電視了」。他當時意識到,有許多利益團體阻擋公視成立。即 使困阻如此之多,他仍然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努力以赴,希望 能排除阻力(徐佳士,2010b,頁 199)。然而事與願違。徐師因不願 見到公視成為政府電視,因而辭籌委之職。
徐師辭職猶如一顆震撼彈,在傳播學界激起一波波的效應。第一,
當時中青代學者(包括政大新聞所教授鄭瑞城、明尼蘇達傳播學院教授 李金銓、清大文學所陳光興等十餘名學者),對當前公共電視發展狀況 的危機擬了份備忘錄,認為現行的公視人事架構、營運經費來源、監督 管理模式,已違背了公共電視應有的精神。第二,傳播學院師生開始產 生集體的行動,要求政府作為對傳播政策負責。政大傳播學院專任教師 們首次聯合發表公開信,說明經由行政院修改過的法案,嚴重斲喪公視 精神,教師們呼籲立法委員應該正視此事。他們要求立法院應將法案回 復到籌委會提出的原草案,否則理想中的公視精神將蕩然無存。他們還 建議公視主要經費應來自現有三台繳交的頻道佔用費,如此方能維持公 視獨立運作(《聯合報》,1992 年 10 月 26 日)。同時,具有批判思 想的傳播系所學生也組成學生公視立法觀察團,隨時觀看公視立法的進 度(魏玓,1993 年 3 月 29 日)。第三,媒體報導批判政府作為。如
《中國時報》以「現今傳播學界公認耆宿的資深學者」來描述徐老師的 地位,用「電子媒體一把抓心態宜予修正」的標題批判政府,認為政府 的作法將失去民心(曹競元,1992 年 10 月 17 日)。
徐師辭職後仍持續關注公視問題,希望事有轉機。當時,徐師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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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出,利益團體阻擋公視立法。在1994 與 1995 年間各政黨提出不同版 本,各版背後其實藏著各黨為一己之私所做的不同盤算。由於各種盤算 彼此談不攏,於是公視立法不順。徐師對政治人物嚴加批判,指出「台 灣沒有公共的領域,建立公共電視要得罪太多的人,侵犯太多的既得利 益,台灣只有私人領域不斷的擴張著」(張文輝,1996 年 7 月 8 日)。
即使情況惡劣如斯,徐師仍堅持在政商利益下,台灣亟需公共電視 與公共領域。他在公共電視相關的研討會指出,台灣的私營媒體日漸壯 大,所以很少人重視民意與公共利益。「我們乾脆投降,把傳播權利交 給政治長官和商業老闆們算了」。他公開呼籲,一定要在台灣建立一個 公共媒體(李安君,1997 年 3 月 9 日)。
徐師在《中國時報》的時論廣場又發表〈電子媒體多元化?表象而 已〉一文。他從所有權結構的觀點指出,有線電視開放後,頻道增加,
但多元性並未增加。因為,有線電視被財團壟斷,財團同時擁有系統與 頻道;但一般人仍然沒有傳播權。因此,他主張應支持公共電視制度以 伸張「頭家的傳播權」。他用淺白的字眼指出,「頭家人權」便是「全 民利益」或公眾利益(徐佳士,1996 年 10 月 21 日)。
此外,徐師還參與聯署要求三台支付公視部份經費。在 1994 年 6 月,公共電視法草案中明列「現行商業無線電視台應分擔部分經費」。
不過,這份草案在進入立法院二讀程序之前,即傳出將被刪減的風聲。
因此學界發起聯署,在此運動中,徐師是指標性的人物,吸引到各大媒 體報導。如《中國時報》以顯著的標題指出,「徐佳士等 67 位大傳教 授聯署陳情要求三台支付公視部分經費」,並引用他的說法,指出公視 在充分的經費支持下才能獨立運作(曹競元,1994 年 6 月 10 日)。
徐師主張應將台視公共化。他指出,若國營電台公共化,則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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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及商業利益之控制。因此該把台視轉變成一個真正的公共媒體,讓 持股的省營事業投資其中,協助建立一個獨立的財團法人,用目前為公 共電視台獻策人士所建議的方式,把台視蛻變為另一家公共電視台。這 第二家公共電視台的存活率,在台視固有基礎上,將遠高於當時尚未出 生即已飽受折磨與摧殘的公視台(徐佳士,1993 年 9 月 2 日)。
在國民黨一度決定廢公視後,徐師更從國民黨本身的立場思想(三 民主義)批判該黨。1997 年四月十六日,國民黨中央政策決議廢止公 視建台,並將它交由新聞局處理善後。這立即引起文化界、學術界人士 的嚴厲抨擊,以及公視籌委會兩百多位職工的強烈抗議。徐師在〈留住 公視這個希望 廢棄公共電視背叛黨義和人民〉一文指出,廢公視已違 背該黨黨義-民族、民權、民生主義。公視就是推行國家之內各族群-
包括種族的、語言的、性別的、年齡的、不同藝文愛好的、不同宗教 的、不同文化癖好的平等。公視的立台精神是要公平分配傳播資源,讓 大家享有媒體,這是符合民生主義的制度。公視是「頭家的媒體」,黨 員不應該用反對公視的方式,違背他們主席重視人民的訓示。他並指 出:「今天臺灣電視(有線與無線)幾乎全為政治或商業勢力所控制,
在結構方面是寡頭的;在節目方面,因為競相追逐政治與商業利益,名 目固然花樣不少,但他們的表現方法和實在的內容,都大致相似,同質 性很高,無視非主流的品味與利益,離多元境界十分遙遠」。
徐師也與公民媒改團體結合,要求擴大建立公共媒體。他參與「公 共媒體催生行動聯盟」,並擔任顧問。當時陳水扁是民進黨員,台北市 長之職首度由綠營人士擔任。而長期執政的藍營憂心陳水扁將把市府擁 有的「台北電台」綠化;因此台北市政府新聞處一度提出「台北公共電 台辦法草案」。文化界人士便順勢主張應將台北電台轉型為公共電台。
徐師與總召集人瞿海源等人在台北市議會舉行記者會指出,為了讓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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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公共電台早日誕生,希望市議會儘早審議草案。當時的報導引述徐 師與瞿海源等人的說法:公共電台辦法草案是由傳播學者與法學專家共 同擬訂,絕不受政治、商業立場影響;台北市如果有一個公共電台,會 具有帶頭示範作用,將可能成為各縣市的榜樣(周慧盈,1996 年 11 月 1 日)。
徐師還與公民媒改團體推動公視法。公共媒體催生聯盟發動一連串 的行動,促使立法院及早完成公視法立法。徐師與瞿海源等人赴立法院 各會議室直接向立委遊說。在審查當天,徐師等成員向正在審查預算的 立委逐一握手,爭取支持,要求各黨派儘快提出協商公視法的人選(陳 民峰,1997 年 4 月 21 日)。在徐師與聯盟的努力下,公視法終於通 過。徐佳士並被推舉為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召集人,在 1998 年一
徐師還與公民媒改團體推動公視法。公共媒體催生聯盟發動一連串 的行動,促使立法院及早完成公視法立法。徐師與瞿海源等人赴立法院 各會議室直接向立委遊說。在審查當天,徐師等成員向正在審查預算的 立委逐一握手,爭取支持,要求各黨派儘快提出協商公視法的人選(陳 民峰,1997 年 4 月 21 日)。在徐師與聯盟的努力下,公視法終於通 過。徐佳士並被推舉為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召集人,在 1998 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