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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運動教育模式的概念架構

林 建 宏 (1998)指出運動教育課程架構反映出以運動知識為主體,激 勵 學 生 成 為 一 位 富 有 技 能 、 理 解 運 動 規 則 與 規 範 的 人 。 運 動 教 育 模 式 的 課 程 概 念 源 自 於 遊 戲 理 論 , 所 以 運 動 教 育 模 式 中 的 課 程 是 以 遊 戲 的 形 式 而 設 計 , 具 有 遊 戲 的 內 涵 - 自 發 性 與 規 範 性 , 發 展 適 合 於 各 種 技 能 和 體 適 能 程 度 不 一 的 學 生 之 單 元 與 課 程 , 讓 學 生 都 有 參 與 運 動 的 機 會 , 以 達 到 全 民 運 動 的 目 的 , 如 圖 2-2-1。

( 一 ) 認 知 方 面 : 期 望 學 生 能 有 效 的 規 劃 比 賽 與 管 理 團 隊 , 並 培 養 學 生 球 隊 的 選 擇 、 賽 程 表 、 記 錄 的 保 存 等 。 此 外 學 生 亦 發 展 能 夠 分 析 團 隊 戰 略 , 實 際 能 抗 衡 對 手 的 策 略 之 選 擇 能 力 。 當 學 生 成 為 有 效 率 的 運 動 參 與 者 之 後 , 他 們 便 會 發 展 出 負 責 的 領 導 能 力 , 被 鼓 勵 去 擔 任 使 運 動 參 與 更 順 暢 的 輔 助 性 角 色,如 裁 判、教 練 和 記 錄 員。

( 二 ) 技 能 方 面 : 其 目 標 包 含 培 養 特 殊 運 動 的 體 適 能 , 以 及 競 賽 時 的 必 備 動 作 技 能 的 發 展 , 期 望 能 在 競 賽 中 學 習 運 動 技 巧 、 運 動 原 理 及 發 展 體 適 能 , 並 依 照 學 生 的 能 力 修 改 比 賽 的 規 則 、 場 地 大 小 、 器 材 設 備 , 以 符 合 學 生 的 能 力 發 展 。

( 三 ) 情 意 方 面 : 包 含 學 生 能 因 公 平 競 爭 、 正 當 的 比 賽 , 而 學 習 到 團 隊 合 作 的 內 涵 , 在 比 賽 中 做 出 理 智 決 定 的 期 望 , 在 歡 愉 的 氣 氛 下 進 行 競 賽 , 藉 以 增 進 遊 戲 技 巧 與 策 略 , 並 了 解 每 種 運 動 的 習 俗 與 慣 例 , 而 成 為 較 理 想 的 運 動 參 與 者 。

當 學 生 能 完 成 上 述 的 認 知 、 技 能 、 情 意 等 三 方 面 的 目 標 時 , 即 能 具 有 領 導 能 力 , 並 透 過 多 元 角 色 的 扮 演 、 團 隊 小 組 的 互 助 合 作 以 及 團 隊 民 主 機 制 的 形 成 等 特 色 , 並 學 習 到 運 動 的 技 巧 , 達 成 培 養 積 極 、 主 動 的 學 習 態 度 , 達 到 體 育 教 學 的 目 標 。

範 圍 ( 時 間 、 空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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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成 為 有 能 力 的 運 動 者 : 培 養 其 擁 有 足 夠 的 運 動 技 巧 參 與 比 賽 , 且 能 在 遊 戲 中 有 令 人 滿 意 的 表 現 , 藉 由 複 雜 的 比 賽 理 解 並 執 行 適 當 的 策 略 , 使 學 習 者 成 為 一 個 學 識 涵 養 豐 富 的 參 賽 者 。

( 二 ) 具 有 文 化 修 養 的 運 動 者 : 不 論 在 業 餘 或 職 業 運 動 方 面 , 學 習 者 都 能 理 解 和 尊 重 運 動 規 則 、 運 動 的 典 禮 儀 式 、 程 序 及 傳 統 , 並 能 區 別 理 想 的 運 動 參 與 模 式 和 業 餘 與 職 業 的 運 動 項 目 型 式 ; 換 句 話 說 , 一 位 受 過 運 動 教 育 的 運 動 者 , 不 僅 是 一 位 有 能 力 的 參 與 者 , 也 是 一 位 具 有 辨 識 能 力 的 消 費 者 ( 廖 智 倩 ,2000)。

( 三 ) 熱 衷 於 運 動 的 運 動 者 : 不 僅 參 與 運 動 , 且 能 以 各 種 方 式 來 支 持 保 護 與 提 昇 運 動 文 化 。 如 同 運 動 組 織 的 會 員 般 , 具 有 熱 誠 地 持 續 參 與 各 種 不 同 的 運 動 , 並 養 成 終 身 運 動 的 習 慣 。

透 過 參 與 運 動 教 育 ,Siedentop 認為學生應能達到下列十項具體目 標 :

( 一 ) 對 於 各 種 運 動 , 發 展 特 定 的 運 動 技 能 與 體 適 能 。

( 二 ) 在 運 動 參 與 中 能 欣 賞 並 執 行 適 當 的 策 略 。

( 三 ) 配 合 學 生 的 發 展 提 合 適 的 參 與 機 會 。

( 四 ) 能 與 他 人 分 享 運 動 經 驗 , 彼 此 交 換 意 見 。

( 五 ) 養 成 負 責 的 領 導 能 力 。

( 六 ) 有 效 率 的 在 團 體 運 作 下 , 朝 共 同 目 標 努 力 。

( 七 ) 能 欣 賞 了 解 運 動 典 禮 、 儀 式 及 運 動 集 會 的 特 殊 意 義 。

( 八 ) 發 展 有 關 運 動 議 題 決 定 的 能 力 。

( 九 ) 能 發 展 並 應 用 有 關 裁 判 、 溝 通 協 調 、 訓 練 的 知 識 。

( 十 ) 自 動 參 與 課 後 的 體 育 活 動 。

由 以 上 的 運 動 教 育 模 式 的 架 構 、 宗 旨 、 目 標 可 以 理 解 , 運 動 教 育 模 式 的 理 念 與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健 康 與 體 育 」 學 習 領 域 的 理 念 有 異 曲 同 工 之 妙 , 都 是 強 調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和 個 別 差 異 , 指 導 者 依 據 學 習 者 的 能 力 , 設 計 合 適 的 課 程 以 滿 足 不 同 的 需 求,培 養 學 生 成 為 勝 利 者。「 健 康 與 體 育 」學 習 領 域 的 課 程 目 標 ( 教 育 部 ,2003)和運動教育目標有許多相似之處,同時呂天 得 (1999)提出運動教育模式對運動有較深入且全方位的學習,不僅能讓 個 人 有 參 與 運 動 的 能 力 , 本 身 成 為 一 個 運 動 人 並 且 能 與 他 人 分 享 , 藉 由 營

呼 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