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報告
2.1.2 國內資料
國內一直努力制定符合本國橋梁特性、設計方式及地理環境之一 套準確、合適、便利的橋梁檢測制度與方法,並在 89 年建立臺灣地區 橋梁管理資訊系統。本節將列舉公路與鐵路橋梁相關檢測規範或手 冊,制度面相關規定之詳細內容將於第五章詳細說明與比較;亦說明 國內橋梁檢測評等之評估方法,其對應表格等將於第六章呈現,而目 視檢測後相關狀況或功能指標之計算、性能初步評估、破壞性與非破 壞性檢測、性能詳細評估等將彙整於第 2.2 節研究報告;另外國內橋梁 維護管理作業評鑑方式對橋梁檢測之落實也非常重要,本節一併節錄 說明。
2.1.2.1 公路橋梁
國內公路橋梁係以公路養護手冊[25]為主,本手冊屬於公路單位檢 測方面的上位規範,其內容涵蓋路基、邊坡、鋪面、橋梁、隧道、排 水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控及通信設施、沿線路權內附屬設施、景
觀及植生、養路車輛機械等各項養護工作,橋梁檢測為其中的一部分,
D.E.R.&U
高公局 100 高公局
臺灣營建研究院,辦理「鐵路鋼結構橋梁之檢測及補強規範草案」之 研究工作,並於民國 92 年 9 月完成規範草案,正式規範已於 99 月 12 月頒佈。
由於鐵路檢測規範草案主要採 A.B.C.D.N.系統進行檢測評估,與 現行公路版本所使用之 D.E.R.&U.系統不同,鐵路檢測規範草案之檢測 評估表及評估結果與現行「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不易接軌,
對於鋼橋養護、維修紀錄之保存將造成困難,為使工程界對於規範之 使用具有一致性標準,交通部乃委託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學會,邀集對 鐵路鋼結構橋梁檢測與評估補強工作具專長之學者與專家,組成審查 委員會進行複審作業。推動將鐵路檢測規範草案之架構調整與現行公 路版本趨於一致,因此亦以 D.E.R.&U.為主要評估法,而劣化等級則參 考 A.B.C.D.N.的方式辦理,成為目前最新的「鐵路鋼結構橋梁之檢測 及補強規範」[27]。
2.1.2.3 D.E.R.&U.評估法及 A.B.C.D.N.評估法 1. D.E.R.&U.評估法
D.E.R.&U.(Degree、Extent、Relevancy and Urgency)評估法為昭 淩顧問工程公司與南非 CSIR 公司所共同發展之橋梁目視檢測評估 法,一開始是為了高公局開發橋梁管理系統時所制定之目視檢測評 估準則,現已被「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所採用,使用之機 關有高公局、公路總局、鐵路局以及各縣市政府,交通部頒布之公 路養護手冊中亦是採用 D.E.R.&U.目視檢測評估法。
D.E.R.&U. 評 估 法 係 對 每 一 個 檢 測 項 目 依 「 劣 化 程 度 (Degree)」、「劣化範圍(Extent)」以及劣化情形或現象對橋梁安全 性與服務性的「影響度(Relevancy)」,分別給予 0~4 之評分,再針 對該劣化構件需維修之「急迫性(Urgency)」加以評定。評估準則如 表 2-31 所示。
表 2-31 D.E.R.&U.評估準則
0 1 2 3 4
程度(D) 無此項目 良好 尚可 差 嚴重損害
範圍(E) 無法檢測 < 10% < 30% < 60% <
重要性(R) 無法判定
重要性 微 小 中 大
急迫性(U) 無法判定
急迫性 例行維護 3 年內 1 年內 緊急維修 處理
D.E.R.&U.評估法將一般橋梁分為 21 項檢測項目,其中第 1 到 第 11 項為一般檢測項目,即橋梁全面性之宏觀檢測,第 12 至 20 項為逐跨檢測項目,第 21 項則為其他。檢測項目如表 2-32 所示。
D.E.R.&U.評估法只適用於一般梁式混凝土橋,對於特殊形式 橋梁無法完全適用,因此,又有後續研究針對斜張橋、拱橋、π型 橋訂定適合之 D.E.R.&U.檢測項目。斜張橋結構特性複雜與一般橋 梁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多了特有之結構構件:橋塔、鋼纜及其兩端錨 定的部份[28],因此構件分類方式於 21 項檢測構件中增加斜張橋特 有之構件橋塔及斜張鋼纜,構成斜張橋共 23 項構件,其構件數如 表 2-33 所示。
表 2-32 D.E.R.&U.評估法檢測項目(一般橋梁)
(1)引道路堤 (8)摩擦層 (15)支承/支承墊
(2)引道護欄 (9)橋面排水設施 (16)止震塊/拉桿 (3)河道 (10)緣石及人行道 (17)伸縮縫 (4)引道護坡-保護措施 (11)欄杆及護牆 (18)主構件(大梁) (5)橋台基礎 (12)橋墩保護設施 (19)副構件(橫隔梁)
(6)橋台 (13)橋墩基礎 (20)橋面版/鉸接版
(7)翼牆/擋土牆 (14)橋墩墩體/帽梁 (21)其他
表 2-33 D.E.R.&U.評估法檢測項目(斜張橋)
(1)引道路堤 (9)橋面排水設施 (17)伸縮縫 (2)引道護欄 (10)緣石及人行道 (18)橋塔(含錨定) (3)河道 (11)欄杆及護牆 (19)主構件(大梁) (4)引道護坡-保護措施 (12)橋墩保護設施 (20)副構件(橫隔梁) (5)橋台基礎 (13)橋墩基礎 (21)橋面版/鉸接版 (6)橋台 (14)橋墩墩體/帽梁 (22)鋼纜系統 (7)翼牆/擋土牆 (15)支承/支承墊 (23)其他 (8)摩擦層 (16)止震塊/拉桿拱橋構件與一般橋梁構件差異在拱橋多了主要承受載重的「拱 圈」構件,及避免拱圈變形用來連繫兩拱圈的「橫桿」,和將拱橋 自重(靜態負荷)與車輛(動態負荷)等重量,傳遞到拱圈上的「吊材」
或「立柱」,增加此三種構件加上一般橋梁的 21 項構件,構成拱 橋共 24 項構件,其拱橋檢測構件如表 2-34 所示。π型橋構件橋與 一般橋梁構件差別只在於前者橋墩為斜立式,後者為直立式。因而 π型橋整體構件就僅將一般橋梁構件中第 14 項「橋墩墩體」改名 為「斜撐橋墩」作為π型橋檢測時整體構件。π型橋整體檢測構件 如表 2-35 所示。
表 2-34 D.E.R.&U.評估法檢測項目(拱橋)
(1)引道路堤 (9)橋面排水設施 (17)伸縮縫 (2)引道護欄 (10)緣石及人行道 (18)主構件(大梁) (3)河道 (11)欄杆及護牆 (19)副構件(橫隔梁) (4)引道護坡-保護措施 (12)橋墩保護設施 (20)橋面版/鉸接版 (5)橋台基礎 (13)橋墩基礎 (21)拱圈(6)橋台 (14)橋墩墩體/帽梁 (22)橫桿 (7)翼牆/擋土牆 (15)支承/支承墊 (23)吊桿/立柱 (8)摩擦層 (16)止震塊/拉桿 (24)其他
表 2-35 D.E.R.&U.評估法檢測項目(π型橋)
(1)引道路堤 (8)摩擦層 (15)支承/支承墊
(2)引道護欄 (9)橋面排水設施 (16)止震塊/拉桿 (3)河道 (10)緣石及人行道 (17)伸縮縫 (4)引道護坡-保護措施 (11)欄杆及護牆 (18)主構件(大梁) (5)橋台基礎 (12)橋墩保護設施 (19)副構件(橫隔梁)
(6)橋台 (13)橋墩基礎 (20)橋面版/鉸接版
(7)翼牆/擋土牆 (14)斜撐橋墩/帽梁 (21)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