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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專家座談會委員名單

本研究團隊於 100 年 5 月 19 日及 100 年 9 月 28 日分別辦理第一 次與第二次專家座談會,就研究內容進行討論,以確保本研究成果之 完整性、正確性與實用性。受邀之產官學研專家委員名單如表 8-1 所示。

表 8-1 受邀之專家座談會邀請委員名單

編號 姓名 單位 職稱

1 何鴻文 交通部公路總局養路組 副組長

2 鄧文廣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處長

3 陳添宇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技術組 幫工程司

4 林曜滄 臺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

5 彭康瑜 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總工

6 賴順政 萬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

7 宋裕祺 臺北科技大學 教授

8 林安彥 臺北科技大學 顧問

9 林呈 中興大學 教授

10 苟昌煥 中華大學 教授

當日出席之各位專家學者之詳細意見與建議內容以及本研究團隊 之回覆內容檢附於「附錄三 專家座談會內容」,除了本計畫主題目標 以及建議之參考資料均已納入本報告以外,本節將依作業規定與流 程、評估方式、檢測表格、檢測時機、檢測人力、檢測經費、辦理方 式、檢測結果應用於維管決策及研究主題等九個項目進行分類,彙整 各專家對國內橋檢相關規定、評估與辦理方法等之意見與建議,並以 簡稱加註代表之專家學者:何鴻文(何)、陳添宇(陳)、林曜滄(林)、彭 康瑜(彭)、賴順政(賴)、宋裕祺(宋)、林安彥(安)及鄧文廣(鄧)。

8.2 作業規定與流程

1. 相關建議

(1) 關於公路養護手冊規定:「完工五年內之新建橋梁若無特殊情 況,應自完工後之第五年進行第一次定期檢測」之規定,建議 新建橋梁完工通車一年以內即應辦理第一次檢測,並將橋梁資 料鍵入橋梁資料庫備存,以免橋梁資料日久遺失。一方面,一 年內執行第一次橋梁檢測若發現問題,較易於判定是施工不當 所造成,或是養護不周所引起等責任歸屬問題;另一方面,許 多老舊橋梁缺乏竣工圖說問題亦可由初期橋梁資料備存及檢 查解決。(安)

(2) 國內老舊橋梁與特殊橋梁確實因初期未建置橋梁資料,而在後 期橋檢時會有竣工圖說等基本資料不足之問題。建議竣工資料 應於完工初期建檔,特殊橋梁的部分應於施工完成後建立一些 橋梁之基本資料,作為未來檢測評估之參考。國內特殊橋梁愈 來愈多,最好是未來明確規範在特定環節、時間點上要求將特 殊橋資料鍵入橋梁檢測系統。(林)

(3) 竣工資料經常沒有的情況,規範應納入相關規定,要求橋梁剛 完工即強制建置於所規定之資料庫。(賴)

2. 小結

專家建議於完工後儘早建立含竣工圖說等橋梁基本資料與初 始檢測資料,可透過法規制訂輔以有效實施。此建議與美、日作法 一致,且可解決資料不足之問題,值得施行。

8.3 評估方式

1. 執行情形與問題

(1) 訪談人員對鋼結構橋梁將 A.B.C.D.N.精神納入 D.E.R.&U.評估

方式感到繁雜,而使用上費時不實務。(何)

(2) 各種檢測評估都有優缺點,沒有一種方法是絕對正確可靠的,

如何在現有的基礎下能夠更詳實記錄劣化的狀況而不僅顯示 分數,才是評估方法的核心。就目前實務經驗與參考國外作 法,鋼結構橋梁檢測規範以 D.E.R.&U.的評估方式搭配劣化態 樣描述,個人認為是較務實的做法,未來只要資料夠多,甚至 可結合應用專家系統進行判定,唯一尚有討論空間的是鋼構梁 的 D 值評估標準與混凝土橋不一致,形成現場評估工作困擾。

(陳)

(3) 公路橋梁與鋼結構橋梁分別於 D≥2、D=1 須填寫其他指標,有 不一致的判定情況。(安)

(4) 國內目前有許多橋梁檢測相關之圖書,但每本圖書陳述之檢測 標準不盡相同;目前橋檢採用 D.E.R.&U.評估方式,以 0~4 的 等級作為橋梁損傷區分似乎太過粗略,有些書籍對結構損傷裂 縫情形如何與 D.E.R.&U.評估方式結合亦未建立關係。(賴) (5) 現行橋檢採用 D.E.R.&U.評估方式,一但發現問題(例如混凝土

剝落),立即採用維修工法(例如除銹)進行修補,此舉作為會不 會將原本橋梁快顯現出來的損傷問題被掩蓋,而在日後則直接 發生更嚴重的損傷情形。(賴)

(6) 目前臺灣橋梁目視檢測作業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 coding guide 可供參考,無論是以文字定性描述或照片示範說明等方式,有 統一的 coding guide 配合人員訓練即可有效地降低橋檢結果的 變異性。(彭)

2. 相關建議

(1) 建議以交通部運研所有關檢測制度研究內容作為參考。(何) (2) 可參考交通部運研所委託中央大學姚乃嘉教授等人之研究報

告。(安)

(3) 國外的橋檢工作除了依靠人員判斷之外還有增加會議討論的 方式以評估橋梁狀況,可將此項目納入有效實施建議中。 (何) (4) 目前橋檢的 D.E.R.&U.評估無法真正反應橋梁的劣化與風險狀

況,本研究納入多段式評估及風險因子考量為正確方向,惟實 務執行時請考量可行性。 (賴)

3. 小結

針對 A.B.C.D.N.融入 D.E.R.&U.評估之作法,專家意見不盡相 同。根據運研所 99 年度「橋梁目視檢測評估手冊(草案)之研擬」綜 合考量各方意見,建議以維持 D.E.R.&U.作法為原則。本研究則擇 中考量,建議僅針對個別主要項目採取 A.B.C.D.N.融入 D.E.R.&U.

評估之方式,並建議多段式評估,降低複雜度的同時也降低評估變 異性。

有關評估方式、損傷等判定標準不一致會造成評估上的困擾,

此等問題專家也建議可透過教育訓練制度建立、落實及標準手冊的 統一加以避免,亦可有效降低檢測變異性,若檢測評估有疑慮時,

可借鏡國外作法採會議討論的方式決定。

最後,為避免檢測後因立即修復而掩蓋損傷之情形,本研究團 隊建議強調橋檢工作專業性,規範橋檢人員之資格與經驗等。

8.4 檢測表格

1. 執行情形與問題

(1) 國內初步評估表每隔一段時間會進行改版,會使橋梁評估資料 所提供的資訊無法連續。 (彭)

(2) 目前初步評估表的格式並未統一。 (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