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軍艦維修與商維制度模式探討
第四節 各國國防工業商維制度比較
第四節 各國國防工業商維制度比較
現代的軍事裝備已朝高科技、高效能、及高精密的方向發展,未來更是如此,
將來裝備維修,絕非僅倚靠軍方耗費鉅資自建能量,即得以長久維持其之使用;
因此,運用民間高素質能量,及國家整體資源以企業化經營的方式來支援軍事裝 備之後勤維修已成為必然之趨勢。國防建設與其他事業一樣,均需面對未來市場 的快速反應及追求效率,以提昇競爭力,無法順應此種潮流的任何事業,均將難 以生存。
軍事工業與民間產業結合是必然的趨勢,許多國家已行之多年且成果良好,
但仍不斷檢討改進,實足為我國軍方參考;目前世界各國國防工業商維制度之主 要模式,大致有以下四種:
一、自由競標模式
採政府擁有、合約經營(Government Owned Contractor Operated,GOCO)
方式,將政府投資之廠房、設施、機具,均以合約方式交由合約商經營。合約商 則提供管理、人員及技術,以完成政府部門的工作,亦即在某種範圍內自由競爭 之競標模式,如:美國軍方的委修制度。
美國國防部執行武器裝備之外包維修規劃上,透過「委託管理」模式運作,
由軍方投資廠房與設備,由民間機構執行,但軍方仍然保有管理作業之型態運 作,且軍方給付管理及生產費用予受委託者,並規定工廠僅能從事軍方工作。美
留在軍方,其他後勤工作經評估後,配合裁、關、併等改造手段,執行委商外包 工作。這種委外維修模式,是我們可以比照效法的。
二、政府規範模式
採國有民營公司之經營方式,政府擁有51%以上之股權,董事會由政府及民 間共同組成,經營權委請民間企業人士運作,亦即以政府結合民間整體科技能力 而進行的制度,又稱政府規範模式,如:以色列軍方的委修制度。
以色列是一個後勤資源並不富有的國家,卻具有優異的國防潛力,其在過去 數次「以、阿戰爭」中之所以能戰勝強大的敵軍,原因固然很多,但後勤功能之 發揮卻功不可沒。以色列在武器發展上,雖有賴美國全力支援與協助,但其本身 有完整而廣泛的維修革新計畫,並將新技術不斷地交由民間開發,再注入現有的 武器系統中,藉助外包民間的力量來加以革新,不論其武器系統是由外國進口或 由本國自製,均依循著這個途徑,以求更新發展。
以色列自建國以來,其國防部對於軍需工業的發展,即儘量利用民間工業來 配合軍事方面的需求;而軍中專案工作完成後,學有專精的人員則可轉至民營公 司再運用,如同我國的漢翔公司民營化前一般。這樣的作業模式,使具專業技術 的國防科技人才能繼續為軍中效力,以色列的國防工業技術,亦能在此作業模式 下,建立良好且足夠的能量。
三、國防組織模式
採政府擁有、民間經營方式,政府擁有100%的資產,且董事會成員皆由政 府人員擔任,惟其經營權係委請民間企業界人士運作,這種以軍政府或國防組織 體系為架構的執行模式,又稱國防組織制度,如:希臘軍方的委修制度。
希臘並非工商業極度發達國家,除外交關係較我國具優勢外,就區域性位置 而言,我國則較其具備更佳之地理優勢、工業能力、及市場規模。然希臘在國防 部主導下,成功的推動國防工業商維,並成為南歐之軍事工業維修中心,其成功 之主要因素乃在於:國家強而有力的政策支持、長遠規劃的國防組織法、軍民一 致的共識及觀念、銀行團無條件支持,以及國防部擁有權利編組董事會。此種模 式,軍方具監督總經理之權,經營成敗由總經理負責。
四、策略性商維模式
政府以策略性外包商維為架構,重點在於與合約商建立長期之合作關係,並 對雙方風險、報酬予以最佳化,如:新加坡軍方的委修制度。
新加坡從七? 年代起,即實施國防工業外包商維政策,初期係將不影響平時 作戰任務之品項辦理外包;八O年代開始,則以「能力限制」、「國防工業發展」
及「效率」為考量;在九O年代,則以策略性外包商維為架構,重點在於與合約 商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此作業模式要點如下:
(一)核心能量(如:地面雷達、通信、導航、指管通情等維修設施)由軍方自 行籌建,餘均外包商維。
(二)與外包商明確劃分責任,並建置有效支援結構,以使組織更完善地運作,
確保作戰任務順遂。
(三)外包商維成本估算原則:
1.必需蒐集軍方現有維持成本作為計算基礎。
2.尋求長期合約基本效益。
3.建立成本價格機制。
(四)由於非軍方單位不能申請重要軍事物資,故部份軍品維修物料來自軍售管 道,且軍方有單位級、野戰級、及部份基地級維修能量,故其物料管理仍 建置於新加坡軍方所屬補給部門內。
(五)鑑於部份重要品項(如:飛機發動機、艦艇主機、發電機等)價格昂貴,
且籌補前置期程長,合約商得與軍方共同投資屯儲以分攤成本。
綜前所述,比較世界各國現行之商維制度模式,如表3-1所示。
表 3-1:世界各國商維制度模式比較表
自由競標模式 政府規範模式 國防組織模式 策略性商維模式
執行國家 美國 以色列 希臘 新加坡
委託方式 以公開合約競 以合約直接委 以合約方式, 策略性選擇外包
標 託,並採取固
市 場 自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