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紀在《新國家主義》中認為:
最初,聚落社會是建立在親緣和宗族繁衍的基礎之上,而國家制度則是 基於土地毗連和占有權。一旦專門的協調、規劃和管理機制發展起來之 後,作為社會組織基礎的親緣關係便被占有制取代,而領土單位或地緣
集團,開始作為政治組織的原則逐漸有了社會化的意義。(頁 3-4)
此一段話指出,群體生活為處理公共的事物、實現團體的目標,便逐漸發 展出政治組織。在歷史發展的歷程中,最初的政治組織形式是「部落」,透過血 緣延伸出組織結構,並以長老作為領導中心,依循傳統風俗,統籌資源分配與 防衛群體安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日趨增加,公共事務日趨複雜,因此 需要一個更穩定、更專門的政治組織,透過占領統轄的土地、建立各種法律規 則形成統治力量,以體現群體社會生活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理法,於是「國家」
的政治組織形式便應運而生,並取代以血緣為基礎的「部落」,成為統治群體社 會生活的政治型態。
江宜樺在《自由主義、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一文中認為:「國家」指涉一 切治權獨立的政治共同體,……每一個統治權大致完整,對內足以號令成員、
對外足以抵禦侵犯的政治實體,即為國家。(頁 6)依此對國家的定義,國家不 僅指現代興起的民族國家,亦可包括城邦、封建體制、莊園領主式的政治共同 體。國家意指民族國家時,表達出國家除了治權獨立的政治實體外,亦同時包 括文化、血統統一的偏狹意涵,然而國家的形成不必然建立於民族統一性的基 礎,不需具備血統純一的民族特色,只要對內擁有統治分配權、對外擁有抵制 外侮的獨立權,這樣的政治實體便可稱之為國家。
《新國家主義》一書指出:國家制度的要素中包含了自然的領域性、群體 的公民性、社會的組織性以及政治的主權性。(頁 9)「自然的領域性」指一個 國家所能觸及的地域管轄權,代表國家主權的範圍,在此領域之內國家擁有最 高且唯一的權力,並強調在此領土之內權力的排他性;「群體的公民性」指身分 界定清楚的國民,因為國家和人民之間存在特定權利與義務的契約關係,國家 具有統治人民的最高權力,以法律約束人民並保障人民的生活,為了權利義務 的行使與保障,國家對國民國籍身分的取得通常有嚴格的規範;「社會的組織性」
是國家的政府組織,主要的功能在保障及促進人民的權益,國家權威是由政府 來行使,國家的功能也要政府來發揮;「政治的主權性」是國家在政策的決定與 執行上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對一國內部而言,主權就是國家的統治權,對外 則象徵一個國家的獨立權。郭洪紀在《新國家主義》一書中認為:國家的存在 必須滿足兩個關鍵的條件,第一,它擁有在某一地域的群體中使用合法暴力的
獨占權,第二,必須對這一地區的所有成員提供保護,擁有社會汲取和再分配 的權力。(頁 8)人民之所以願意接受國家的統治,是希望國家實現其生活需求,
因此國家權力的行使必須有其強制性與正當性,才有助於達成此目的,但主權 有其限制性,對外不可不利於國際合作,對內不可藉機侵犯人權,在以民意為 基礎的前提下,強制行動可視為正當與合理,但若只是滿足統治者的野心,侵 犯人民權益時,便會被質疑並視為不正當。綜合上述,我們可以說國家是群體 生活的一種政治聯合形式,控制著特定的領土,以地域為基礎,以人群的連帶 關係形成的一套統治形式和權力結構。
Ernest Gellner 在《國族與國族主義》(Nations and Nationalism)提及:國 家乃是為了維護秩序而實施專業化與中央集權化的機構。(頁 5)群體生活實際 上存在著不公平與不平等,國家的形成有助於平抑群體抗爭與利益衝突,人民 接受國家合法暴力的權威,是因其相信國家的制度與理念,因此國家權威的合 法性來自於人民對國家法理的認同。國家藉此信任捍衛人民的利益,人民依附、
歸屬於國家,確定國家可以滿足其生存的需要,人民對國家的認同感於焉產生。
在《自由主義、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一書中,江宜樺認為:國家認同是「一 個人確認自己歸屬於那個國家,以及這個國家究竟是怎樣一個國家」的心靈性 活動。(頁 12)由此可知,國家認同的產生是人民選擇其所贊同的理念國家,
對此一國家有所期待,認可此一國家的統治威權並願意歸屬於此一國家的心理 過程。
毛榮富在〈國家神話與國家認同〉31裡指出:「國家」固然是由疆界、政治 裝置或一群人所形塑出來的一個「事實」,但它同時也是人們情感依附、集中的 中心。(頁 202)國家認同雖然是一種選擇,但在群體生活中,藉由與他人分享 某一公共的生活空間或特定的人際關係互動而產生了共同生活的一體感,因此 國家認同同時也是一種感情的依歸。蕭高彥在〈民主化與國家認同在台灣:政 治理論的反思〉32裡則認為:
國家認同至少有三重特質:一方面它是共同體成員對其憲政體制和集體 目標之選擇,也就是政治意志之表達;另一方面,認同必然以論述的方
31 收錄於吳密察、張炎憲等著《建立臺灣的國民國家》,頁 201-216。
32 收錄於江宜樺、李強主編《華人世界的現代國家結構》,頁 131-175。
式呈顯,從而牽涉到理性與言說之運用;最後,國家認同構成正當性不 可或缺的基礎,因而必須能型塑公民行為的動機,也就是必須要有形成 凝聚力(solidarity)的情感面向。(頁 132)
綜合以上學者的看法,我們可以得知國家認同是理性的選擇與感性的歸屬 所交織而成,理性與感性是人性所展現的二元性,人是同時有道德和感覺的動 物,無法將其截然劃分,國家認同的形成,便交織在理性與感性互相激盪的糾 葛上。
媽媽終於拿到身分證了,那一天,她拿著身分證看來看去,看了很久都捨 不得放下,她非常高興自己是有身分的台灣人。(頁 125)這是《西貢小子》裡 的少寬描述媽媽拿到身分證的喜悅,除了實質上的國籍、身分證明,來自異鄉 的新住民,要如何形成對臺灣的國家認同感?江宜樺在《自由主義、民族主義 與國家認同》裡認為:個別的公民之所以認同一個國家,是因為他(或她)找 到了認同的標的。這些標的可以分成三類,即「族群血緣關係」、「歷史文化傳 統」與「政治社會經濟體制」。(頁 15)也就是說,新住民只要找到認同的標的,
就可以對臺灣這個政治實體產生國家認同感,視臺灣為自己的第二故鄉,擺脫 異鄉人的疏離感。
一、族群血緣關係
「族群血緣關係」的國家認同標的是個體透過血緣連帶認定自己的身分而 對特定的國家產生一體感,依江宜樺的說法是一種不能數典忘祖的族群認同,
流散千百年的猶太人就是靠這種族群認同來維繫共同體的存在而重新建立國 家。然而,遠從他國來自到臺灣的新住民,在臺灣這塊新國土上無親無故,無 法追本溯源,他們尋找台灣國家認同的族群血緣標的是情繫後代子孫的情感,
而非回溯祖先淵源的血統關係,他們稱自己是臺灣人,認同臺灣這個國家,主 要就是情牽這份由他們自己身上伸展開來的香煙後代。
《我也是臺灣人》裡,彩枝因親生爸爸過世要隻身回印尼奔喪,在機場時,
芳霖因看到阿姨回印尼、茱莉阿姨跑不見,和電視上的報導,害怕媽媽也會一 去不回,因而撲簌簌的流淚,問媽媽說:「你還會不會回來?」,彩枝肯定的說:
「傻孩子,我也是台灣人啊,當然要回來!就算你們教我不要回來,我也要回
來!」(頁 146-147)看芳霖不放心的模樣,彩枝拉著俊霖、摟著芳霖心疼的說:
「放心,你們都是媽媽的最愛,我不會丟下你們的,我一定會回來!」(頁 147)
《我的越南媽媽》裡的薛呈泰十分擔心如果阿嬷因癌症過世後,媽媽在沒 有阿嬷控管證件和行動之下,便會離開他和妹妹,尋找自己的自由。阮貞這才 發現,原來兒子心中害怕的除了阿嬷的死亡外,還擔憂自己會離開的不安,到 時整個家庭便會支離破碎,於是阮貞對著兒子說:「阿泰,你聽好!媽媽不會離 開這個家。」阮貞轉過薛呈泰的小臉,母子兩人對望著。「就算不再有人管我,
就算我是自由的,我都不會選擇離開,因為這裡是我的家,我是你的媽媽,我 不會離開你們。」(頁 147)阮貞堅定的按著兒子的肩膀,希望自己的心意透過 手心的溫度可以傳達到兒子的心中,薛呈泰一顆徬徨的心才悄悄的安心落定。
《對岸來的媽媽》敬梅的爸爸在上班途中車禍身亡,媽媽也在不久後被公 司裁員,加上車禍官司的纏訟,母子三人在台灣過著拮据的生活,當生活陷入 困境時,外婆曾跟媽媽建議回大陸生活,但媽媽說:「你爸爸還在這裡,如果回 大陸,將來要再回台灣看你爸爸,可能就很難了。」(頁 132-133)於是一家人 咬著牙,在里長與老師的協助下,找到一份新工作,繼續在臺灣生活。
趁敬梅國中開學前,媽媽打算帶敬梅和敬華回大陸探親,敬華俏皮的問說:
「我們去了之後,還要不要回來?」媽媽斬釘截鐵的回答:「當然要啊!我們的 家在這裡,爸爸也在這裡,當然要回來!」(頁 184)
彩枝脫口而出的「我也是臺灣人」便是對臺灣國家認同的宣示;阮貞和敬
彩枝脫口而出的「我也是臺灣人」便是對臺灣國家認同的宣示;阮貞和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