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旨在將受試者依其對國家、同胞及文化上之看法的不同區分成不同的認 同類型,再依各認同類型與「一國兩制」、「臺灣的統一與獨立」、「相互放棄」
的意見及看法做交叉分析。
一、受試者之國家認同類型
依據問卷中國家與同胞項次中之「國家」、「同胞」、「文化」之選擇將受 試者區分成五種不同的國家認同類型,而本研究之受試者依其對同胞、國家與文 化之填答結果,如表 4.12 所示,
51 230(70.3)
混合
52
為臺灣與中國文化不同者當中,國家選擇為臺灣、同胞為臺灣人民者歸為「臺灣 民族主義認同」;國家選擇為臺灣、同胞為中國大陸及臺灣人民,或國家選擇為 中國大陸與臺灣、同胞認為是臺灣人民或中國大陸及臺灣人民者均歸類為「混合 認同」。其次認為臺灣文化屬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者中,國家選擇為臺灣、同胞為 臺灣人民者歸為「支持臺灣的認同」;國家選擇為中國大陸與臺灣、同胞亦為中 國大陸及臺灣人民者為「大中華認同」;而國家為臺灣、同胞為中國大陸及臺灣 人民,或國家為中國大陸與臺灣、同胞為臺灣人民者皆為「混合認同」。其餘則 皆為「不合理的認同」。在本研究中,「臺灣民族主義認同」者占有 70.3%,「支 持臺灣的認同」者占 17.4%,「混合認同」者占 8.9%,「大中華認同」者為 0%,
另外有 1.2%的「不合理認同」。本文中之數據基本上和四年前司邦穎所研究的 國家培訓選手之認同相去不遠,唯其「臺灣民族主義認同」者占有 61.8%,提升 了 8.5%;「支持臺灣的認同」者占 20%,少了 2.6%;「混合認同」者占 9.1%,
降了 0.2%;「大中華認同」者同為 0%;另外有 3.3%的「不合理認同」,減少 了 2.1%。由於「大中華認同」者為 0%,故在下列之分析中即不將其列入,另外
「不合理認同」亦不予以討論、分析。
從上面的資料比較可以明顯的看出,只有「臺灣民族主義認同」者的比例上 升,其餘皆下降,甚至連「不合理認同」亦減少了 2.1%,占了此項認同的 2/3,
此不僅顯示出選手的認同維持以臺灣為中心,而且其認同亦越來越明確、清晰。
二、國家認同與「一國兩制」
表 4.13 為選手的國家認同類型與「一國兩制」之交叉分析結果,表內括號 前所呈現之數字為人數,括號內為百分比,其母群為該種國家認同類型之總人數。
各種認同類型之統計結果皆顯示出有較高之比例無法接受「一國兩制」:「臺 灣民族主義認同」者對各種「一國兩制」狀況無法接受的比率從 63.9%到最高的
53
83.9%;「支持臺灣認同」者其無法接受之比率從 50.9%到 80.7%;而「混合認 同」者之無法接受比率從 58.6%到 89.6%不等;不論是哪一種國家認同類型其無 法接受比率皆超過五成,此又再次的反應出現在的國家培訓選手對於「一國兩制」
是傾向於無法接受的。
而就各種「一國兩制」的狀況來說:首先「維持臺灣狀態 50 年不變」之狀 況依「臺灣民族主義認同」、「支持臺灣認同」及「混合認同」之各種認同類型 順序之接受比率分別為 10.4%、38.6%及 34.5%;「兩岸合組一個新國家」之接 受比率為 19.6%、35.1%及 34.5%;「限制臺灣司法體系」之接受比率僅有 5.6%、
15.8%及 6.9%;「臺灣保有軍隊但禁止軍購」接受比率為 6.5%、21%及 13.8%;
「禁止臺灣外交權力」接受比率又為 8.7%、21%及 13.8%;「禁止臺灣民選總統」
接受比率則為 2.6%、15.8%及 13.7%;從數據結果可以看出不論是何種狀況之「一 國兩制」,選手的接受度都不高,而且特別是對於臺灣自主能力的限制,其接受 程度更低,此現象之形成應與李登輝及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力行臺灣本土化政策,
及臺灣經過了二次的政黨輪替,其民主制度更形鞏固,完成相當接近 Samuel P.
Huntington 所提出的「雙翻轉測驗」 (twoturnover test) 民主鞏固標準 (馬文鈺,
2012;吳根明、葉俐君,2009),民主觀念已深化入臺灣人民心中有關。
再將本次問卷所統計出來的結果與司邦穎四年前所做之數據做比較,依三種 不同認同類型分類敍述如下:
(一)「臺灣民族主義認同」類別:其「維持臺灣狀態 50 年不變」之接受率
分別為 10.4%和 16.6%;「兩岸合組一個新國家」為 19.6%和 19.1%;「限制臺 灣司法體系」為 5.6%和 1.8%;「臺灣保有軍隊但禁止軍購」為 6.5%和 7.4%;「禁止臺灣外交權力」為 8.7%和 8.0%;「禁止臺灣民選總統」為 2.6%和 1.8%。
其接受比率變化不大,其中相對較能接受者為「兩岸合組一個新國家」,此應是 立基在兩岸之政權是為對等的前提之下,但對於「維持臺灣狀態 50 年不變」的 選項,其接受率則有明顯的下降。
54
(二)「支持臺灣認同」類別:其「維持臺灣狀態 50 年不變」之接受率分別
為 38.6%和 32.1%;「兩岸合組一個新國家」為 35.1%和 39.1%;「限制臺灣司 法體系」為 15.8%和 9.4%;「臺灣保有軍隊但禁止軍購」為 21%和 7.7%;「禁 止臺灣外交權力」為 21%和 9.6%;「禁止臺灣民選總統」為 15.8%和 3.8%。其 接受率縱然有所增加,但是亦仍不超過四成。(三)「混合認同」類別:其「維持臺灣狀態 50 年不變」之接受率分別為 34.5%
和 53.9%;「兩岸合組一個新國家」為 34.5%和 53.9%;「限制臺灣司法體系」
為 6.9%和 2.6%;「臺灣保有軍隊但禁止軍購」為 13.8%和 7.9%;「禁止臺灣外 交權力」為 13.8%和 5.1%;「禁止臺灣民選總統」為 13.7%和 2.6%。其中「維 持臺灣狀態 50 年不變」和「兩岸合組一個新國家」項目皆降至五成以下。
由以上之比較可以看出,儘管各種認同類型中對各項「一國兩制」方案之接 受比率互有消長,但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對於「維持臺灣狀態 50 年不變」和「兩 岸合組一個新國家」兩個項目支持之比率有較大幅度地減少,亦即無法接受之比 率增加,此乃再次地說明了選手對於「一國兩制」之各種情況較之四年前更是傾 向於無法接受的。
55 104(45.2) 23(10.0)
102(44.3) 91(39.6)
56
57
142(31.0) 118(25.6) 155(33.6) 45( 9.8)
149(33.1) 97(21.6) 162(36.0) 42( 9.3)
156(71.9) 56(25.8) 5( 2.3) 0( 0.0)
313(67.7) 128(27.7) 21( 4.5)
150(68.2) 53(24.1) 14( 6.4) 3( 1.4)
294(61.1) 125(26.0) 48(10.0)
161(72.2) 51(22.9) 10( 4.5) 1( 0.4)
339(69.0) 121(24.6) 26( 5.3)
184(80.3) 40(17.5) 5( 2.2) 0( 0.0)
368(73.6) 95(19.0) 認同」中其支持比例分別是 31.3%、42.1%及 27.6%;而贊成「越快獨立越好」
之選項者各有 23.9%、7.0%及 34.5%;此兩項皆贊成獨立可稱為「泛獨」,並以 獨立為終極目標者合計各有 55.2%、49.1%及 62.1%。而「維持現狀,慢慢追求 統一」之支持率分別為 3.0%、10.5%及 10.3%;支持「越快統一越好」者各有 2.2%、
58
3.5%及 6.9%;此兩者皆贊成統一可稱為「泛統」,並以統一為終極目標者合計 各有 5.2%、14%及 17.2%。很明顯的可以看出追求終極獨立與終極統一之比率差 距頗大。
而遠見民調於 2014 年 9 月針對臺灣民眾的統獨觀調查結果顯示,民眾穩定 傾向「泛獨」為多數,佔 49.8%,其次為「模稜兩可」15.7%、「泛統」17.2%、
「永保現狀」17.3%。贊成獨立合計為 32.1% (其中 25.6%贊成臺灣應該儘快獨立、
6.5%認為先維持現狀再走向獨立)、32.0%先維持現狀再看情形、15.0%永遠維持 現狀 (廣義的維持現狀合計為 47.0%)、贊成統一合計為 8.9% (其中 3.1%認為先 維持現狀再和大陸統一、5.8%表示臺灣應該儘快和大陸統一),另 12.1%未回答。
TISR 臺灣指標民調 2015 年 2 月上期之臺灣民心動態調查 (Taiwan Mood Barometer Survey,TMBS) 於「民眾的國家認同與終極統獨觀」之結果亦顯示 17.7%贊成兩岸終應統一、67.7%不贊成,14.6%未明確表態,絕大多數民眾仍維 持「不統」的穩定共識,年齡愈輕者不贊成終統的比率也愈高 (20 至 29 歲高達 8 成 4)。相對而言,51.3%贊成臺灣最終應獨立成為新國家、32.7%不贊成,未明 確表態 16.0%。此三者比較之下可以看出國家運動員的統獨觀較一般民眾更為傾 向追求獨立。
而就本研究之統計結果與司邦穎 (2014) 調查之結果比較,分述如下:
(一)「臺灣民族主義認同」類別:「泛獨」支持率為 55.2%與 47%,「泛統」支
持率為 5.2%與 20.7%,「維持現狀,以後再決定」及「無限期的維持現狀」兩 者同為「維持現狀」者計有 21.3%與 23.8%。(二)「支持臺灣認同」類別:「泛獨」支持率為 49.1%與 35.8%,「泛統」支持
率為 14%與 24.6%,「維持現狀,以後再決定」及「無限期的維持現狀」兩者同 為「維持現狀」者計有 28.1%與 24.5%。59
(三)「混合認同」類別:「泛獨」支持率為 62.1%與 43.6%,「泛統」支持率為
17.2%與 10.3%,「維持現狀,以後再決定」及「無限期的維持現狀」兩者同為「維持現狀」者計有 17.2%與 33.3%。
在此可以明確地看出,除了「混合認同」類型中的贊成統一之比率微幅上升 了 6.9%、維持現狀之比率差異較大達 16.1%以外,不過該認同類型之人數為相 對地少數,僅占所有選手中的 8.9%,故而對結果影響不大,其餘的支持臺灣獨 立的比率是呈現上升的趨勢,而贊成統一的支持率更有了大幅度地下降,至於支 持「維持現狀」者則變化不大。是以儘管經過了二次的政黨輪替,執政的國民黨 更是著重在恢復兩岸的和解與對話 (王瑞雯,2014),不過選手們以臺灣為中心 之意識已然形成 (司邦穎,2014),並且更有深化之現象。而且國家選手更是直 接地面對國際競賽,其對於國家代表符號之心理歸屬追求更甚於一般民眾,是以 更強烈地渴望追求獨立。
表 4.16 國家認同與「統一獨立」
臺灣民族 主義認同
支持臺灣 認同
混合 認同
不合理 的認同 應該統一越快越好 5( 2.2) 2( 3.5) 2( 6.9) 0( 0.0)
應該獨立越快越好 55(23.9) 4( 7.0) 10(34.5) 0( 0.0)
維持現狀,慢慢走向統一 7( 3.0) 6(10.5) 3(10.3) 0( 0.0)
維持現狀,慢慢走向獨立 72(31.3) 24(42.1) 8(27.6) 1(25.0)
維持現狀,以後再決定 30(13.0) 9(15.8) 4(13.8) 1(25.0)
無限期的維持現狀 19( 8.3) 7(12.3) 1( 3.4) 0( 0.0)
我不知道/拒絶回答 42(18.3) 5( 8.8) 1( 3.4)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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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7 司邦穎 (2014) 國家認同與「統一/獨立」
臺灣民族 主義認同
支持臺灣 認同
混合 認同
不合理 認同 越快統一越好 5( 3.0) 3( 5.7) 0( 0.0) 1(11.1)
越快獨立越好 20(12.2) 5( 9.4) 3( 7.7) 1(11.1)
維持現狀,慢慢追求統一 29(17.7) 10(18.9) 4(10.3) 0( 0.0)
維持現狀,慢慢追求獨立 57(34.8) 14(26.4) 14(35.9) 2(22.2)
維持現狀,以後再決定 27(16.5) 7(13.2) 10(25.6) 2(22.2)
無限期的維持現狀 12( 7.3) 6(11.3) 3( 7.7) 1(11.1)
我不知道/未作答 14( 8.5) 8(15.1) 5(12.8) 2(22.2)
四、國家認同與「相互放棄」
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的聲明:在美國和中國共產黨政權的代表在 1955 年至 1958 年之間在日內瓦進行的持續很久的談判中,美國做了持續不斷的努力,希 望能夠特別在臺灣地區力爭獲得一項宣佈除非在自衛的情況下共同和「相互放 棄」使用武力的聲明,但是,這項聲明並不會妨礙以和平方法來奉行政策。此應 為關於臺海兩岸要「相互放棄」使用武力的濫觴。但發展至今之「相互放棄」,
在意義上已轉變成臺灣放棄追求法理上之獨立,而中國大陸放棄以武力解放臺灣 (Wang & Liu, 2004)。故自始至終,中國大陸政權從未放棄武力犯臺,對於中國 大陸政權矮化中華民國的國格,不承諾放棄對臺動武,且使盡各種伎倆欲併吞臺 灣的企圖,使得兩岸整合出現障礙與困難,兩岸關係充滿潛在的不穩定 (顏建 發,2001),這也是目前所有居住在臺灣的人民的共同體認。正如同財團法人二 十一世紀基金會於 2014 年 4 月 19 日主權與和平之間--兩岸和平趨勢調查成果發 表會--太陽花學運後首次公布之國家認同民調成果《新聞稿》所示,臺灣的民主 決定是否可以促使中國大陸放棄武力統一臺灣的問題,臺灣民眾一面倒地認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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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獨 立不 會讓 中國 大陸 放棄 武 力統 一 臺 灣 (80.1%),但仍有超過半數民眾
持 獨 立不 會讓 中國 大陸 放棄 武 力統 一 臺 灣 (80.1%),但仍有超過半數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