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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鎌德 (2009,頁 200) 認為,自從 17 世紀中葉歐洲民族國家出現之後,

國家逐漸成為擁有最高權力的政治單位,國族主義的討論也由此產生。而在 19 世紀以來,不同地區的政治人物與人民,陸續投入建構國族主義的工作。在這之 中,體育競賽成為建構國族主義過程裡相當重要的一種集體經驗與文化,因而使 得運動與國族主義產生緊密的關聯。Hutchinson 與 Smith 編纂的《國族主義》

(Nationalism) 將既有論述區分成目前多數研究國族主義與族群關係的研究者所 採取的「現代主義式」(modernism)觀點,如 Hobsbawm 與 Ranger (1983)「發明 的傳統」和 Anderson (1991)「想像的共同體」均是強調國族主義的發明與編織 特性 (姜穎、陳子軒,2014 )。Wagg, Brick, 與 Wheaton Caudwell (2009, p. 220) 認 為,依據 Anderson「想像的共同體」觀點,運動可被視為達至共享認同的手段。

在運動文化中的國家認同概念與組成是來自於運動歴史、地理、生物、生產與再 生產的制度、集體記憶、個人幻想、權力機器和宗教的啟示等 (黃東治,2012 )。

因此,在國族認同建構的過程中,運動被認為是最重要的文化機制之一 (安碧 芸、駱碧蓮,2010)。

「國家認同」:是指一群人希望生活在同一個國度裡,以捍衛彼此的共同福 祉,並且在意識上擁有共同的信念、休戚與共的自覺 (陳陸輝,2012)。國家認 同的特別之處在於他往往是多面向、多層次的,因此他表現在外的形式是多元 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 (高譜鎮,2003)。國家認同是指個人對國家的歸屬感,

主動認為自己屬於國家、願意為國家效忠,甚至犧牲自我的一種心理狀態 (張君 慧,2012)。例如:人民對於國名、國歌、國旗、國徽等象徵性符號的認同。表 現在各種比賽期間,球迷鼎力支持國家代表隊,表現出高度的國家認同。國家認 同對個人而言可以滿足個人內心的安全感與歸屬感。對國家而言能凝聚國民的向 心力,共同追求國家的發展、協助國家度過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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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場上的國際競技,搖(國)旗吶喊、國歌的頌唱均可視為共同體 (國族認 同) 的塑造過程。國族主義仰賴神話的創造和傳統的發明,而運動扮演重要的角 色 (姜穎、陳子軒,2014 )。如 Hobsbawm (1990, p. 143) 所言,「十一個人的 (足 球) 陣容使得百萬人所形成的想像共同體更為真實」便是此觀點的傳神描寫,運 動確實提供歌頌國族認同的環境場域 (Bairner, 2001)。自 1950 年代以後,世界 局勢、歷史脈絡均有所改變,像是各種跨國組織的發展,以及更複雜的國際分工,

都影響了民族國家對內部經濟的掌控能力,對現實狀況不滿、求新求變的國族情 緒就提供了國家認同發展的契機。不論是哪裡,對於國家認同的追求都必然會與 傳統、懷舊、再現、神話等產生關聯。而經歷過衝突的歷程才形成的國家,通常 都需要進行和解與國族建構 (nation building)。對這些國家而言,運動通常會成 為進行社會整合的工具與國家建構的催化劑。而針對運動、國族主義和文化三者 之間關係做出評論的學者們經常會提到以下的論點:

1. 運動本身是保守的,而且有助於鞏固那些屬於官方的或核心的國族主義。

2. 運動具有的某些內在特質,使得它成為國家統一與整合的可能工具之一。

3. 運動提供心生不滿的人民或民族一個宣洩情緒的管道。

4. 運動有助於形成某些獨特的政治抗爭活動,某些運動已與國族主義的政治運 作及抗爭運動息息相關。

5. 運動通常會涉入國族主義的運作歷程中,並成為國族主義的依賴性及異常發 展的自然反應。

6. 不論是透過國旗、國歌和儀式等途徑,或是發生在地方、國家的層次,運動 都對認同的探索有所貢獻。

7. 運動有助於鞏固國族意識和文化國族主義。(黃東治等,2012,頁 6-10)。

現今運動與國族主義之間的關係,至少可以透過以下四種途徑來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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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統治者的角度來看,雖然民族國家的本質可能會改變,但是運動代表隊所 代表由領土範圍所界定的國家,或是爭取獨立建國的區域人民,應該都能夠 持續下去。

2. 不論是國族主義導向的政府或組織或國家聯邦,都有可能去推動具有自身特 色的運動。

3. 具有國族主義特色的運動組織,將持續提供傳統國族運動一個可以依循的發 展方向。

4. 不管是對運動或者其他領域的事務而言,不論是民族國家或各種新型態的統 治團體 (包含各種國家集團),仍是現有國際政治、社會或文化的支配中心,

而運動也將會持續對此奉獻力量。(黃東治、邱金松,2008,頁 184)。

特殊的歷史發展造就臺灣國族認同的多樣外貌、不穩定與流動特性 (姜穎,

陳子軒,2014 ),汪宏倫 (2010) 更認為臺灣的國族主義就是一個後現代性的顯 現。臺灣社會基於「多重殖民」的歷史,並自清朝乙未割臺開始領略國族主義,

歷經不同統治政權後,臺灣社會內部的國族主義形塑持續轉換變形,至今主要存 在著臺灣國族主義、中國國族主義兩種主要類型,但仍缺乏普遍被接受的後設敘 事,兩者都無法獲得絕對優勢。在臺灣社會內部還有「遲到的現代性」(belated modernity) 所帶來的文化壓力,在西方現代化的啟蒙及進步之中,尚須避免其所 帶來的弊端與傷害 (陳芳明,2011,頁 15)。

而近年來的特殊的「臺灣之光」現象,如王建民、曾雅妮、林書豪等,似乎 總是要透過「西方凝視」的視角內化到臺灣社會內部建構國族的認同,使得我們 必須時刻在與西方的對照中尋找、確認自己的位置、價值與存在的意義。而在這 個不曾間斷的尋求確認的過程中,現代運動基於特殊歷史脈絡而成為重要的場域 (姜穎,陳子軒,2014 )。正如 Maguire 等人所述,開發中國家常利用運動幫助填 補(內部)國族認同和(外部)全球認可之間的空白 (黃東治、邱金松,2008,頁 184)。Eriksen (1993, p.111) 曾經主張,運動乃是「溫和戰爭的翻版」,國際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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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競技可視為戰爭的替代;Baimer (2001, p. 177) 則認為,全球化改變了運動 和國族主義的意義連貫,透過運動,國族主義和國族國家也可以成功地對抗全球 化。對臺灣而言,運動,特別是國際間的運動競賽,不僅對內凝聚國族認同,對 外亦承接起象徵性戰爭的角色 (姜穎、陳子軒,2014 )。

在國際運動競賽中,運動員代表國家參賽,使得他們對國家的獨立、自主的 意義具體化 (許明彰,2005 )。陳懷恩 (2011)的研究也指出,國家代表隊之選手 認為在國際比賽中,國旗與國歌對他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那是一個國家實 際存在的符號象徵。而現今這一批年輕世代選手所共同擁有的經驗與記憶即是代 表臺灣參加國際運動賽事時的感受,而且由於此青年世代的族群皆没有經歷過日 治時期、國共內戰、國民政府遷臺等歷史,而且多數人在其求學時正是受到九年 一貫課程時期之多元發展及李登輝開始推行「本土化」政策之時,令其有更完整 之臺灣民主化、本土化之經驗,故其大中國之國家認同意識淡薄,代之而起的是 以臺灣為主的臺灣意識。並且在族群認同上以臺灣人民為範圍,排除中國人民之 比率相對高出許多,足見我國運動選手將中國人民視為「他者」是一普遍現象 (司 邦穎,2014)。而黃俊傑 (2006) 在探討臺灣意識時,指出它必須要包含「文化認 同」、「政治認同」兩個層面。王前龍 (2000) 亦發現國家認同除了對「民族」

認同以外,亦須對「國家」或「制度」產生認同,因此他認為國家認同必須包含

「族群認同」、「文化認同」與「制度認同」(黃淑雅,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