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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童同儕關係之現況與討論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國小學童同儕關係之現況與討論

本節主要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年級、家庭型態、父母處 罰方式、家庭社經地位等變項在同儕關係上是否有差異。考驗的方法是以 家庭社經地位指數為共變項,以多因子共變數分析來考驗國小學童的同儕 關係是否受到個人背景變項—性別、年級、家庭型態、家長處罰方式之不 同而有所差異。

壹、國小學童之同儕關係分析

本研究之同儕關係分為「受同儕歡迎」與「被同儕拒絕」兩個分數,

計分是採用同儕提名法,以班級為單位,在受歡迎題項被同儕提名一次得 一分,在被拒絕題項被提名一次也得一分,統計出個人的受歡迎與被拒絕 的分數後,再以班級為單位,將分數轉換為T分數,第一題得分愈高表示 人際關係愈好、愈受同儕歡迎;第二題的分數愈高表示人際關係愈差,愈 被同儕排斥。

一、受同儕歡迎

表4-5為不同性別、年級之受試樣本在受同儕歡迎情形分數的平均數與 標準差。

表4-5 不同年級男女生受同儕歡迎情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年級 男 女 合計

平均數 50.52 50.26 50.39 三年級 標準差 10.73 8.99 9.89

樣本數 181 179 360 平均數 50.02 50.07 50.05 五年級 標準差 9.75 10.02 9.86 樣本數 194 168 362 合計 平均數 50.27 50.17 50.22 標準差 10.22 9.49 9.87 樣本數 375 347 722 表4-5顯示,國小學童受同儕歡迎的情形,整體樣本的平均數M=

50.22,標準差SD=9.87。男生受同儕歡迎的得分平均數M=50.27,標準差 SD=10.22;女生的得分平均數M=50.17,標準差SD=9.49。三年級學童的得 分平均數M=50.39,標準差SD=9.89;五年級學童的得分平均數M=50.05,

標準差SD=9.86。

從過去相關研究發現,家庭社經地位與兒童的同儕關係有關,因此,

研究者以家庭社經地位指數為共變項,進行二因子共變數分析,考驗不同 性別、年級之國小學童在受同儕歡迎分數之差異情形,其結果如表4-6所示:

表4-6 不同性別男女生受歡迎情形之二因子共變數分析結果摘要(N=685) 來 源 平方和(採型

Ⅲ模式) 自由度 平均

平方 F 值 顯著性 家庭社經地位 279.06 1 279.06 2.89 .090 性別(A) .95 1 .952 .01 .921 年級(B) 14.97 1 14.97 .16 .694

A*B 2.40 1 2.403 .03 .875 誤差 65627.54 680 96.51

總和 1803787.65 685

由表4-6可知,國小學童在受同儕歡迎的情形上,不因學童性別、年級、

的不同而有所差異(F=.01, p>.05;F=.16, p>.05)。也就是在控制了家庭 社經地位影響後,國小學童受同儕歡迎情形,在同儕提名問卷上受同儕歡 迎的表現,不會受到個人背景變項所影響。

表4-7為不同性別、年級之受試樣本在受同儕歡迎情形分數的平均數與

以家庭社經地位指數為共變項,進行多因子共變數分析,考驗不同家 庭型態、家長處罰方式之國小學童在受同儕歡迎分數之差異情形,其結果 如表4-8所示:

表4-8 不同家庭型態與家長處罰方式學童受歡迎情形之多因子共變數分析 結果摘要(N=630)

來 源 平 方 和(採

型Ⅲ模式) 自由度 平均

平方 F 值 顯著性 事後 比較 家庭社經地位 169.83 1 169.83 1.76 .185

家庭型態(A) 1005.19 2 502.59 5.20* .006 雙>單 家 長 處 罰 方 式

(B) 379.81 2 189.90 1.97 .141

A*B 356.73 84 89.18 .92 .450 誤差 59903.59 620 96.62

總和 1671858.66 630

*p<.05

由表4-8可知,國小學童在受同儕歡迎的情形上,會因因學童的家庭型 態不同而有差異(F=5.20, p<.05),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結果得知雙親 家庭之國小學童比單親家庭學童受同儕歡迎。而家長處罰方式及社經地位 與受同儕歡迎的差異考驗則未達顯著(F=1.76、1.97, p>.05)。也就是在 控制了家庭社經地位影響後,國小學童受同儕歡迎情形,在同儕提名問卷 上受同儕歡迎的表現 ,會因家庭型態不同而有影響,但不會受到家庭社 經地位及家長處罰方式所影響。

二、被同儕拒絕

表4-9為不同性別、年級之受試樣本在受同儕歡迎情形分數的平均數與 標準差。

表4-9 不同年級男女生被同儕拒絕情形的平均數與標準差

年級 男 女 合計

三年級 平均數 50.57 49.23 49.90 標準差 10.17 9.04 9.64

樣本數 181 179 360

五年級 平均數 50.96 48.79 49.95 標準差 10.79 8.61 9.88

樣本數 194 168 362

合計 平均數 50.77 49.02 49.92 標準差 10.48 8.83 9.75

樣本數 375 374 722

表4-9顯示,國小學童受同儕歡迎的情形,整體樣本的平均數M=

49.92,標準差SD=9.75。男生受同儕歡迎的得分平均數M=50.77,標準差 SD=10.48;女生的得分平均數M=49.02,標準差SD=8.83。三年級學童的得 分平均數M=49.90,標準差SD=9.64;五年級學童的得分平均數M=49.95,

標準差SD=9.88。

以家庭社經地位指數為共變項,進行二因子共變數分析,考驗不同性 別、年級之國小學童在被同儕拒絕分數之差異情形。其結果如表4-10所示:

表4-10不同年級男女生被同儕拒絕情形的平均數與標準差(N=685) 來 源 平方和(採型

Ⅲ模式) 自由度 平 均 平

方和 F 值 顯著性 家庭社經地位 793.30 1 793.30 9.16* .003 性別(A) 773.23 1 773.23 8.93* .003 年級(B) 1.17 1 1.17 .01 .908 A*B 6.97 1 6.97 .08 .777 誤差 58866.12 680 86.57

總和 1754329.83 685

*p<.05

由表4-10可知,國小學童被同儕拒絕分數,與家庭社經地位與性別變 項上有差異(F=9.16、8.93, p<.05)。也就是國小中高年級學童被同儕拒絕 的情形,會因為性別的不同與家庭社經地位的高低而有所差異。愈低社經

地位兒童愈容易被同儕拒絕,進一步比較平均數,發現男生比女生容易被

結果不具代表性,因此僅以家庭型態中的雙親家庭、單親家庭及隔代教養 家庭,家長處罰方式中的身體處罰、口語告誡式處罰及剝奪權利式處罰等 變項進行多因子共變數分析。

以家庭社經地位指數為共變項,進行多因子共變數分析,考驗不同家 庭型態、家長處罰方式之國小學童在被同儕拒絕分數之差異情形。其結果 如表4-12所示:

表4-12 不同家庭型態與家長處罰方式學童被同儕拒絕情形之多因子共變 數分析結果摘要(N=630)

來 源 平方和(採型

Ⅲ模式) 自由度 平 均 平

方和 F 值 顯著性 家庭社經地位 664.72 1 664.72 7.45* .007 家庭型態(A) 473.73 2 236.87 2.65 .071 家長處罰方式(B) 485.77 2 242.88 2.72 .067

A*B 817.54 4 204.39 2.29 .059 誤差 55348.31 620 89.27

總和 1616716.82 630

*p<.05

由表4-12可知,國小學童在被同儕拒絕的情形上,不因學童的家庭型 態、家長處罰方式等背景變項的不同而有所差異(F=2.65、2.72, p>.05)。

也就是在控制了家庭社經地位影響後,國小學童被同儕拒絕情形,在同儕 提名問卷上被同儕拒絕的表現,不會受到其家庭背景變項所影響。

貳、國小學童同儕關係之結果與討論

一、不同性別之國小學童在同儕關係中受同儕歡迎情形沒有差異 國小童受同儕歡迎的情形不因性別而有差異,本研究假設1-1未獲得支 持。國小階段的學童的友誼關係仍以同性別的同儕為主,所以在班級內男 女生各有被正向提名的機會,且研究者在整理資料時亦發現,在受同儕歡 迎的學生當中,男女生都有,沒有因性別而有太大差異,而且在班級內正 向提名的分佈較平均,大家都會提名自己平常比較親近、常一起玩的朋 友,所以受同儕歡迎的情形沒有因為性別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二、不同性別之國小學童在同儕關係中被同儕拒絕情形有差異

不同性別之國小學童在被同儕拒絕的情形上有顯著差異,本研究假設 1-2獲得支持。此結果與李雅芬(2003)及何秋蘭(2003)的研究結果相同。

國小學童的同儕關係在負向提名上,比較容易集中於少數幾位同學。從實 務經驗中也可以發現,幾乎每個班級都會有一些調皮搗蛋、愛捉弄人的或 是有偏差行為的學生,這些人通常也是遭到排斥的人,而且全班共同排斥 的對象通常以男生居多。相較之下,女生被拒絕者比較少。

三、不同年級之國小學童在同儕關係中受同儕歡迎情形沒有差異 國小三年級及五年級的學童在受同儕歡迎的分數的差異未達顯著水 準,因此本研究假設1-3未獲得支持。此研究結果與陳雅玲(2005)的研究 相同。此結果與實際情形相符,每個班級有受歡迎的兒童,而且不會因為 年級的不同而有太大的差別。

四、不同年級之國小學童在同儕關係中被同儕拒絕情形沒有差異 國小三年級及五年級的學童在被同儕拒絕的分數的差異未達顯著水 準,因此本研究假設1-4未獲得支持。此研究結果與蘇玲媛(2005)的研究 相同,也與實際情形相符,每個班級有被拒絕的兒童,而且不會因為年級 的不同而有太大的差別。

五、不同家庭型態之國小學童受同儕歡迎的情形有差異

不同家庭型態的國小學童在受同儕歡迎的分數表現上有差異,雙親家 庭比單親家庭的學童較受同儕歡迎,本研究假設1-5獲得支持。雙親家庭 的環境較適合兒童健全人格的發展,具備良好的人格特質,因此比較受到 同儕歡迎。

六、不同家庭型態之國小學童被同儕拒絕的情形沒有差異

不同家庭型態的國小學童在被同儕拒絕的分數表現上未達顯著差 異,因此本研究假設1-6未獲得支持。此研究結果與王淑娟(2005)的研 究相同。兒童是否被同儕拒絕不直接受到家庭型態的影響,父母親或主要 照顧者花多少時間關心孩子、指導孩子的行為舉止,才是兒童是否被同儕 拒絕的主要因素。

七、不同社經地位之國小學童在受同儕歡迎情形上沒有差異

國小學童受同儕歡迎的情形不因家庭社經地位而有差異,本研究假設 1-7未獲得支持。從過去相關研究中可以看出,影響學童是否受同儕歡迎的 因素與學童本身的人格特質與行為有直接的關係,與其家庭社經地位較無 直接相關。

八、不同社經地位之國小學童在被同儕拒絕情形上有差異

國小學童被同儕拒絕的情形會因家庭社經地位而有差異,本研究假設 1-8獲得支持。此研究結果與徐慶娟(1996)、蘇玲媛(2005)的研究相 同。會產生這樣的差異,可能是因低社經地位的父母教育程度較低,無法 針對孩子的人際需求,給予指導;或低社經地位家庭中的兒童外表可能不 是那麼整潔,導致同儕的接納度低;或因為資訊不夠充足,讓孩子不能參 與同學間的話題。除此之外,低社經地位的父母多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

可能忙於工作,較少關心孩子的行為舉止與交友情形,因此低社經地位的 兒童在人際關係的適應上出現較多問題,被拒絕的比例較高。

可能忙於工作,較少關心孩子的行為舉止與交友情形,因此低社經地位的 兒童在人際關係的適應上出現較多問題,被拒絕的比例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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